《明史·鄭賜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鄭賜,字彥嘉,建寧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時天下郡邑吏多坐罪謫戍,賜嘗奉命於龍江編次行伍。方暑,諸囚憊甚。賜脫其械,俾僦舍止息,周其飲食,病者與醫藥,多所全活。秩滿當遷,湖廣布政司參議闕,命賜與檢討吳文為之。二人協心劃弊,民以寧輯,苗、獠畏懷。母喪,去。服除,改北平參議,事成祖甚謹。復坐累謫戍安東屯。及惠帝即位,成祖及楚王楨皆舉賜為長史。不許,召為工部尚書。燕兵起,督河南軍扼燕。成祖入京師,李景隆訐賜罪亞齊、黃。逮至,帝曰:“吾於汝何如,乃相背耶?”賜曰:“盡臣職耳。”帝笑釋之,授刑部尚書。永樂元年,劾都督孫岳擅毀太祖所建寺,詔安置海南。岳,建文時守鳳陽,嘗毀寺材,修戰艦以御燕軍,燕知其有備,取他道南下,故賜劾之。二年劾李景隆陰養亡命,謀不軌。又與陳瑛同劾耿炳文僭侈,炳文自經死。皆揣帝意所惡者。祁陽教諭康孔高朝京師還,枉道省母,會母疾,留侍九閱月不行。賜請逮問孔高,罪當杖。帝曰:“母子暌數年,一旦相見難遽舍,況有疾,可矜也。”命復其官。三年秋,代李至剛為禮部尚書。四年正月,西域貢佛舍利,賜因請釋囚。帝曰:“梁武、元順溺佛教,有罪者不刑,紀綱大壞,此豈可效!”是年六月朔,日當食,陰雲不見,賜請賀。不許。賜言“宋盛時嘗行之。”帝曰:“天下大矣,京師不見,如天下見之何?”卒不許。賜為人頗和厚,然不識大體,帝意輕之。為同官趙羾所間,六年六月憂悸卒。帝疑其自盡。楊士奇曰:“賜有疾數日,惶懼不敢求退。昨立右順門,力不支仆地,口鼻有噓無吸。”語未竟,帝曰:“微汝言,幾誤疑賜。賜固善人,才短耳。”命予葬祭。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諡文安。
(選自《明史·列傳第三十九》,有刪改)

譯文/翻譯:

鄭賜,字彥嘉,建寧人。洪武十八年進士。任命為監察御史。當時天下郡邑的輔吏大多是因為有罪被貶充軍的,鄭賜曾經奉命在龍江整編軍隊。正是夏天炎熱的時候,囚徒十分疲憊。鄭賜解開他們的刑具,讓他們進入房間休息,給他們周全的食物和飲水,生病的人給與醫藥,很多人得以存活。任期滿了應當升遷,湖廣布政司參議空缺,任命鄭賜和檢討吳文任此官職。二人同心協力,去除弊端,民眾得以安定和睦,少數民族對他們敬畏和感激。母親去世服喪,離職。服滿後,改任北平參議,服侍成祖(當時是燕王)很嚴謹。後來被別人連累充軍安東屯。等到惠帝即位,燕王朱棣及楚王朱楨都舉薦鄭賜為長史。建文帝不許,召回朝庭為工部尚書。燕王起兵“靖難”,鄭賜河南督軍抵抗燕兵。成祖攻入南京,李景隆揭發鄭賜的罪不亞於齊泰、黃子澄。抓到成祖面前,成祖說:“我對你怎么樣,為什麼背叛我?” 鄭賜說:“盡我做為臣子的職責。”成祖笑著釋放了他,任他為刑部尚書。
永樂元年,彈劾都督孫岳擅自毀壞太祖所建的寺廟,下詣貶孫岳去海南。孫岳,建文時防守鳳陽,曾經拆寺院的木材,修戰艦來防禦燕軍,燕王知道他有了防備,從其他的道路南下,所鄭賜弱劾他。永樂二年彈劾李景隆私下豢養死士,圖謀不軌。又與陳瑛共同彈劾耿炳文超越本分,奢侈過度,炳文上吊zi6*殺。這些都是揣摩成祖的心意所厭惡的人。祁陽教諭康孔高到京師晉見皇帝後回任所,繞道看望母親。恰逢母親生病,留下侍奉母親,九個月沒有到任。鄭賜請求逮捕審問康孔高,處以杖刑之罪。明成祖說:“母子分別幾年,一旦相見難以立即離開,何況母親有病,值得同情啊。”下詔恢復了他的官職。
永樂三年秋天,代替李至剛為禮部尚書。四年正月,西域進貢佛舍利,鄭賜因此請求釋放囚犯。皇帝說:“梁武、元順沉溺於佛教,有罪的人不處罰,法紀受到很大的破壞,這哪是能效仿的!”當年六月初,應發生日食,但天上連塊陰雲也沒有,鄭賜請求慶賀。皇帝不許。鄭賜說:“宋朝興盛時曾經這么做過。”皇帝說:“天下太大了,京城不出現日食,天下哪兒都沒出現嗎?”終於沒有同意。
鄭賜為人很和順忠厚,但是不識大體,明成祖心中輕視他。鄭賜被同朝為官的趙羾離間,永樂六年六月因為憂慮害怕而死。明成祖疑心他zi6*殺。楊士奇說:“鄭賜生病已經幾天了,內心恐懼害怕而不敢請假。昨天站在右順門,因體力不能支持倒在地上,口鼻中只有出氣沒有吸氣。”話未說完,明成祖說:“沒有你的話,我差一點兒錯誤地懷疑鄭賜。鄭賜確實是一個善良的人,只是才能差一些。”下令埋葬祭祀。鄭賜在洪熙元年被追贈為太子少保,諡號文安。
《明史·鄭賜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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