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僖伯諫觀魚》原文及翻譯

左傳

原文: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書曰:“公矢魚於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譯文/翻譯:

春天,魯隱公要到棠地去觀看漁人捕魚。臧僖伯勸阻說:“凡是物品夠不上用來演習祭祀和軍事這樣的大事的,它的材料夠不上用來製作祭器和兵器的,國君就不去經辦它。國君是引導百姓遵守禮儀法度和器物體制的人。所以演習祭祀、軍事等大事來衡量禮儀法度叫做“軌”,選取材料來表明祭器、兵器等器物的體制叫做“物”。事情不合於法度,器物不合於體制,就是政治紊亂。紊亂的政治不斷推行,這就是國家敗亡的原因。因此,春、夏,秋、冬四季狩獵儀式的舉行,都是為了在農閒時演習軍事。每三年還要大演習一次,演習完畢,進入國都時要整頓隊伍,回來後還要告祭宗廟,犒賞臣下,計算獵獲。隊伍的旌旗車服等儀仗要顯示文采,明確貴賤,辨別等級,排列長幼,這都是為了演習軍隊的威武和禮儀。鳥獸的肉上不了祭器的,它們的皮革、牙齒、骨角、毛羽上不了兵器的,國君就不去射它們,這是古代的制度。至於象山林河流水澤的出產,日常器物所用的材料,那是從事賤役的小臣的事,是主管官吏的職責,不是國君所要過問的。”
隱公說:“我準備視察一下邊境。”於是隱公便往棠地,讓漁人擺下漁具捕魚,供他觀賞。僖伯聲稱有病,沒有陪同前往。《春秋》記載:“公矢魚於棠”,指出隱公的行動不合於禮制,而且說明是在遠離國都的棠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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