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璸,字眉川,廣東海康人”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陳璸,字眉川,廣東海康人。康熙三十三年進士,授福建古田知縣。古田多山,丁田淆錯,賦役輕重不均,民逋逃遷徙,黠者去為盜。璸請平賦役,民以蘇息。調台灣,台灣初隸版圖,民驍悍不馴。璸率之以廉,衣布服,素食無兼味,歲入悉歸公,秋毫無所染。所屬驚之,治績甚佳。璸興學廣教,在縣五年,民知禮讓。四十二年,出為四川提學道僉事。清介公慎,杜絕苞苴。在官應得公使錢,悉屏不取。
五十三年,超擢偏沅巡撫。蒞任,劾湘潭知縣王爰溱縱役累民,長沙知府薛琳聲徇庇不糾劾,降黜有差。尋條奏禁加耗,除酷刑,糶積穀等,凡十事。詔嘉勉,諭以躬行實踐,勿騖虛名。旋入覲,奏言:“官吏妄取一錢即與百千萬金無異人所以貪取皆為用不足臣初任知縣即不至窮苦不取一錢亦自足用。”比退,上目之曰:“此苦行老僧也!”
尋調撫福建,上諭廷臣曰:“朕見璸,察□舉止言論,實為清官。璸生長海濱,非世家大族,無門生故舊,而天下皆稱其清。非有實行,豈能如此?國家得此等人,實為祥瑞。宜加優異,以厲清操。”陛辭,上問:“福建有加耗否?”璸奏:“台灣三縣無之。”上曰:“火耗盡禁,州縣無以辦公,恐別生弊端。清官誠善,惟以清而不刻為尚。”
璸□治,舉大綱,不尚煩苛。疏言:“防海賊與山賊異,山賊嘯聚有所,而海賊則出沒靡常。台灣、金、廈防海賊,又與沿海邊境不同,沿海邊境患在突犯內 境,而台、廈患在剽掠海中。欲防台、廈海賊,當令提標及台、澎水師定期會哨,以交旗為驗。商船出海,令台、廈兩汛撥哨船護送。”下部議,□為繁瑣,上韙其 言,命九卿再議,允行。
五十七年,以病乞休,詔慰留之。未幾,卒於官。尋諭大學士曰:“陳璸居官甚優,操守極清,朕所罕見,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
(選自《清史稿•列傳六十四》,有刪改)
【注】① 苞苴:賄賂。② 耗:即火耗,原指碎銀熔化重鑄為銀錠時的折耗。徵稅時加征的“火耗”大於實際“火耗”,差額一般歸官員所有。
5.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璸請平賦役 平均
B.上目之曰 看著
C.陛辭,上問:“福建有加耗否?”辭別
D.清官誠善 誠實
6.填入下列句子“□”中的虛詞,最恰當的一項是(3分)
①察□舉止言論
②璸□治,舉大綱
③下部議,□為繁瑣
A.①之②乃③且 B.①其②為③以
C.①之②為③且 D.①其②乃③且
7.下列文句中,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官吏妄取一錢/即與百千萬金無異/人所以貪取/皆為用不足/臣初任知縣/即不至窮苦/不取一錢/亦自足用
B.官吏妄取/一錢即與百千萬金無異/人所以貪取/皆為用不足/臣初任知縣即不至/窮苦不取/一錢亦自足用
C.官吏妄取一錢/即與百千萬金無異/人所以貪取/皆為用不足/臣初任知縣即不至/窮苦不取/一錢亦自足用
D.官吏妄取一錢即與百千萬/金無異人/所以貪取/皆為用不足/臣初任知縣/即不至窮苦/不取一錢/亦自足用
8.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台灣剛回歸大清,民眾驍悍不馴,陳璸調到台灣後,興辦學校,宣傳教化,使得百姓懂得禮讓。
B.皇帝下諭群臣說,陳斌確實是清官,應該評為優異,以激勵清軍操練。
C.陳璸上書奏請禁止增加火耗、免除酷刑、出售陳年穀糧等,得到皇帝下詔褒獎勉勵。
D.陳璸關於防治台灣、廈門海賊的奏章,各部認為繁瑣,但皇帝認為陳璸的奏章是對的。
9.根據要求完成下列各題。(10分)
(1)將下列句子翻譯為現代漢語。(7分)
①璸率之以廉,衣布服,素食無兼味。(3分)
②火耗盡禁,州縣無以辦公,恐別生弊端。(4分)
(2)從文章中找出能體現陳璸“操守極清”的兩個事例。(請用自己的話概括)(3分)
參考答案
5.D(誠:確實。)
6.B(第一處選“其”,表示他的。第二處選“為”,泛指動作。第三處選“以”,“以為”表示認為。)
7.A
8.B(“激勵清軍操練”有誤,應為“振奮清廉之精神”。)
9.(1)①陳璸用清廉做表率,穿粗布衣服,素食也沒有兩種以上的菜餚。(率,做表率,1分;衣,名詞作動詞,穿,1分;大意1分)
②火耗都被禁止,州縣就沒辦法辦公,(我)擔心會別生事端。(禁,被動,被禁止,1分;無以,沒有……的辦法,1分;補充省略的主語“我”,1分;大意,1分)
(2)①陳璸生活簡樸,他穿粗布衣服,素食也不超過兩種菜餚。②陳璸清廉奉公,不受賄賂,即使是應得的公用錢,也一概拒絕。③他禁止增加火耗,減輕百姓負擔。(答對1點給1分,答對2點給3分,意思答對即可)
【參考譯文】
陳璸,字眉川,是廣東海康人。在康熙三十三年,他考中了進士,被授予福建古田知縣。古田多山,田稅數目錯誤混亂,賦役輕重不均,百姓逃跑遷徙到他 鄉,奸猾之人落草為寇。陳璸請求平均賦稅勞役,老百姓才得以安息。後調到台灣,台灣剛回歸大清,民眾驍悍不馴。陳璸用清廉做表率,穿粗布衣服,即使是素食 也沒有兩種以上的菜餚,每年的收入都歸公,絲毫不侵犯人民的利益,下屬驚奇感嘆,政績頗佳。陳璸興辦學校,宣傳教化,任職五年,百姓懂得了禮讓。康熙四十 二年,離京擔任四川提學道僉事。陳璸清廉奉公,耿直謹慎,杜絕賄賂。任職時應得的公用錢,一概拒絕,不取一分。
五十三年,陳璸被破格提拔為偏沅巡撫。剛上任,就彈劾湘潭知縣王爰溱隨意增加徭役,使人民受累,而長沙知府薛琳聲包庇不彈劾王爰溱,皇帝下旨,王爰 溱和薛琳聲或降職或被罷免。不久,陳璸上書奏請禁止增加火耗,免除酷刑,出售陳年穀梁等,一共十件事。皇帝下召褒獎勉勵,並且告訴他要親自實踐,不要追求 虛名。不久,陳璸覲見皇帝,上奏說:“官員隨便貪取一錢,就與貪取百千萬金沒有區別。人貪取錢財的原因,都是俸祿不夠花銷。我剛擔任知縣,即使生活不至於 勞苦,不貪取一錢,也足夠用了。”等到陳璸退下時,皇帝看著他說:“這是一個苦行僧啊!”
不久,陳璸被調往福建任職,皇帝下諭群臣說:“我每次見陳璸,觀察他的言行舉止,發現他確實是清官。陳璸生長在海濱,並非世家大族,也沒有門生故 舊,但天下人都稱讚他清廉,不是真有此行,怎么會得到這樣的稱讚呢?國家得到這樣的人,實在是福氣。應該評為優異,目的是振奮清廉之精神。”陳璸在皇宮階 前辭別皇帝,皇帝問:“福建有沒有增加火耗?”陳璸上奏說:“台灣三縣沒有。”皇帝說:“如果火耗都被禁止,州縣就沒辦法辦公,我擔心會別生事端。清官固 然很好,只是要把清廉而不刻薄作為推崇的境界。”
陳璸擔任官吏,會抓住事情的關鍵,不崇尚繁雜嚴苛。他上書說:“防海賊和防山賊不同,山賊嘯聚山林往往有固定的地方,但是海賊出沒沒有規律。台灣金 廈防海賊,又和沿海邊境不同。沿海邊境擔心賊會突然侵犯內地,而台灣廈門則擔心賊在海上搶掠。想要防台灣廈門海賊,應當命令提標以及台澎水師定期巡視,如 有海賊,則變換旗幟。商船出海,應命令台灣和廈門兩地分撥哨船護送。”陳璸的奏章下放到各部,各部認為繁瑣,但皇帝認為陳璸的奏章是對的,下令九卿第二次 審議,準許施行。
康熙五十七年,陳璸因病請求退休,皇帝下詔慰撫挽留。過了沒多久,在任上去世。皇帝之後對大學士說:“陳璸為官甚優,又有清廉的品質,我很少見到這樣的官員,恐怕在古人中也不多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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