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六年,太宗謂尚書左僕射房玄齡曰”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貞觀六年,太宗謂尚書左僕射房玄齡曰:“比有山東崔、盧、李、鄭四姓,雖累葉陵遲,猶恃其舊地,好自矜大,稱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廣索聘財,以多為貴,論數定約,同於市賈,甚損風俗,有紊禮經。既輕重失宜,理須改革。”乃詔吏部尚書高士廉、御史大夫韋挺、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普責天下譜牒,兼據憑史傳,剪其浮華,定其真偽,忠賢者褒進,悖逆者貶黜,撰為《氏族志》。
士廉等及進定氏族等第,遂以崔乾為第一等。太宗謂曰:“我與山東崔、盧、李、鄭,舊既無嫌,為其世代衰微,全無官宦,猶自雲士大夫,婚姻之際,則多索財物;或才識庸下,而偃仰自高,依託富貴,我不解人間何為重之?且士大夫有能立功,爵位崇重,善事君父,忠孝可稱,或道義清素,學藝通博,此亦足為門戶,可謂天下士大夫。今崔、盧之屬,寧比當朝之貴?公卿已下,何暇多輸錢物,兼與他氣勢?向聲背實,以得為榮。我今定氏族者,誠欲崇樹今朝冠冕,何因崔乾猶為第一等,卿等不貴我官爵耶?不論數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級宜一量定用為永則。”遂以崔乾為第三等。
至十二年,書成,凡百卷,頒天下。又詔曰:“氏族之美,實繫於冠冕,婚姻之道,莫先於仁義。自有魏失御,齊氏雲亡,市朝既遷,風俗陵替。燕、趙古姓,多失衣冠之緒,齊、韓舊族,或乖禮義之風。名不著於州閭,身未免於貧賤,自號高門之胄,不敦匹嫡之儀,問名惟在於竊貲,結褵必歸於富室。乃有新官之輩,豐財之家,慕其祖宗,競結婚姻,多納貨賄,有如販鬻。或自貶家門,受辱於姻婭;或矜其舊望,行無禮於舅姑。積習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倫,實虧名教。朕夙夜兢惕,憂勤政道,往代蠹害,鹹已懲革,唯此弊風,未能盡變。自今以後,明加告示,使識嫁娶之序,務合禮典,稱朕意焉。”
(選自《貞觀政要·禮樂第二十九》,有刪節)
【注】①累葉陵遲:指家世衰落。②問名:古代婚禮“六禮”之一。男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
③結褵:成婚。
5.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普責天下譜牒 責:責備 B.或乖禮義之風 乖:違背
 C.不敦匹嫡之儀 敦:勉勵 D.或矜其舊望 矜:同情
6.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組是(3分)
 A.以多為貴 遂以崔乾為第一等
 B.論數定約,同於市賈 名不著於州閭
 C.忠賢者褒進 我今定氏族者
 D.為其世代衰微 何因崔乾猶為第一等
7.下列文句中,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不論數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級宜一量定/用為永則
B.不論數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級宜一/量定用為永則
C.不論數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級/宜一量定/用為永則
D.不論數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級宜一/量定用為永則
8.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崔、盧、李、鄭四個家族在嫁女兒的時候大肆索取聘禮,並根據聘禮的數量決定婚約,唐太宗認為這樣做嚴重敗壞社會風俗。
B.唐太宗命高士廉、韋挺、岑文本等人撰寫《氏族志》,校正姓氏等級,刪除其中的浮誇成分,考訂真假,褒獎忠賢,貶黜叛逆。
C.唐太宗認為,士大夫如果能立下功勞,爵位崇高顯赫,忠孝兩全,或者道德高尚,學問技藝通達淵博,就能稱為真正的士大夫。
D.《氏族志》的頒行,徹底革除了燕、趙古姓和齊、韓舊族在嫁娶時貪圖錢財、攀附權貴的不良風氣,唐太宗對此感到十分滿意。
9.根據具體要求分別完成下列各題。(10分)
(1)將下列句子翻譯為現代漢語。(7分)
 ①今崔、盧之屬,寧比當朝之貴?(3分)
 ②積習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倫,實虧名教。(4分)
(2)從本文看,唐太宗對士大夫的婚姻有怎樣的要求?(可自己概括,也可引用原文)(3分)
參考答案
5:B A.責:尋求。C.敦:重視。D.矜:誇耀。
6:A把,介詞。B.和,與,介詞/在,介詞。C.“……的人”,助詞/“……的原因”,助詞。D.因為,連詞/是,動詞。
7:C
8:D 燕、趙古姓和齊、韓舊族嫁娶時只是貪圖錢財,攀附權貴的是“新官之輩,豐財之家”;紊亂人倫、有虧名教的風氣也未必徹底革除。
9:(1)①如今崔、盧這類人,難道能和當朝的顯貴相比嗎?(3分。“屬”“寧”各1分,大意1分。)
②這種習慣時間長就成了風俗,到現在還沒有廢止,這既亂了人倫,也敗壞了名聲和教化。(4分。“已”“紊”“虧”各1分,大意1分。)
(2):①婚姻的原則,首先要符合仁義。(婚姻之道,莫先於仁義。)②嫁娶的規矩,務必合乎禮法。(嫁娶之序,務合禮典。)(3分。答對一點2分,兩點3分。)
【參考譯文】
貞觀六年,唐太宗對尚書左僕射房玄齡說:“近來山東的崔、盧、李、鄭四大姓,雖然家世早已衰敗,但他們仍然依仗舊時的郡望,自高自大,號稱士大夫。每當把女兒嫁給其他家族,總要大肆索取聘禮財物,以財物數量多為貴,根據聘禮的數量決定婚約,和集市上的商販一樣,這樣做嚴重敗壞了風俗,也攪亂了《禮》的規定。既然他們的名望與事實不符,按道理禮儀制度必須改革了。”於是下詔書命令吏部尚書高士廉、御史大夫韋挺、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棻等人校正姓氏等級,廣泛尋求全國記錄氏族宗族世系的家譜。並根據史書傳記,刪除其中的浮誇成分,考訂它們的真假,如果一個家族出了忠賢的人,就加以褒獎,提升等級;出了叛逆的人,就加以貶黜,他們依此標準撰寫了《氏族志》。
高士廉等人到了上報校定的氏族等第時,仍然把崔乾列為第一等。太宗說:“我和山東的崔、盧、李、鄭四姓,過去並無嫌隙,只是因為他們世代衰微,現在已經沒有一個人做官,卻還自稱是士大夫,婚嫁的時候,就大量索取財物;有的人才能見識平庸低劣,卻還得意地自誇高門,託名富貴,我不明白世人為什么還會看重他們?如果士大夫能建立功業,爵位崇高顯赫,善於侍奉君主和父親,忠孝都值得稱讚,或者道德仁義清正廉潔,學問技藝通達淵博,這樣的人也足以自立門戶,稱得上是天下真正的士大夫。如今崔、盧這類人,難道能和當朝的顯貴相比嗎?公卿以下的人,哪裡有閒暇給他們多送財物,並助長他們的氣勢呢?這些人只圖聲譽不顧實際,以得到虛名作為自己的榮耀。我現在欽定氏族等級的原因,確實是想樹立當今朝臣的地位,為什麼崔乾還是第一等,你們不看重我朝的官爵嗎?所以,不管以前如何,只按照今天的官品、人才來確定士族的等級,並且這個量定等級的標準將作為永久的準則。”於是把崔乾定為第三等。
到了貞觀十二年,《氏族志》全書完成,總共一百卷,頒行天下。唐太宗又下詔書說:“氏族的美名,要與官爵相關聯;婚姻的原則,沒有比仁義更重要的。自從北魏、北齊滅亡,朝代變遷,風俗衰敗。燕、趙的古姓,後代中很多人失去官爵,齊、韓的舊族,有些人行為違背禮義。他們在鄉里沒有名聲,自身貧賤,卻自稱高門的後裔,而不重視嫁娶的禮儀,談婚論嫁的時候只為了撈取財物,成婚的對象一定要找富貴之家。又有些新做官的人和錢財多的人家,羨慕富貴人家的祖宗,搶著和人家攀親,多送財物,如同做買賣。有些人自願貶低家門,被親家羞辱,有些人誇耀過去的名望,在公婆面前行為無禮。這種習慣時間長就成了風俗,到現在還沒有廢止,這既亂了人倫,也敗壞了名聲和教化。wo6*日夜謹慎小心,操勞政事,歷代的弊端禍害,都已制止革除,唯有這種壞風氣,還沒有完全轉變。從今以後,要明白告知天下人,讓他們都要懂得嫁娶的規矩,務必合乎禮法,才符合我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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