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十一年,太宗謂魏徵曰”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貞觀十一年,太宗謂魏徵曰:“比來所行得失政化,何如往前?”對曰:“若恩威所加,遠夷朝貢,比於貞觀之治,不可登基而言。若德義潛通,民心悅服,比於貞觀之初,相去又 甚遠。”太宗曰:“遠夷來服,應由德義所加。往前功業,何因益大?”征曰:“昔者四方未定,常以德義為心。旋以海內無虞,漸加驕奢自溢。所以功業雖盛,終 不如往初。”太宗又曰:“所行比往前何為異?”征曰:“貞觀之初,恐人不言,導之使諫。三年已後,見人諫,悅而從之。一二年來,不悅人諫,雖黽勉聽受,而 意終不平,諒有難色。”太宗曰:“於何事如此?”對曰:“即位之初,處元律師死罪,孫伏伽諫曰:‘法不致死,無容濫加酷刑’,遂賜以蘭陵公主園,直錢百 萬。人或曰:‘所言乃常事,而所賞太厚。’答曰:‘我即位來,未有諫者,所以賞之。’此導之使言也。徐州司戶柳雄於隋資妄加階級①。人有告之者,陛下令其自首,不首與罪。遂固言是實,競不肯首。大理推得其偽,將處雄死罪,少卿戴胄奏法止合徒。陛下曰:‘我已與其斷當訖,但當與 死罪。’胄曰;‘陛下既不然,即付臣法司。罪不合死,不可酷濫,陛下作色遣殺,胄執之不已,至於四五,然後赦之。乃謂法司曰:‘但能為我如此守法,豈畏濫 有誅夷。’此則悅以從諫也。往年陝縣丞皇甫德參上書,大忤聖旨,陛下以為訕謗。臣奏稱上書不激切,不能起人主意,激切即似訕謗。於時雖從臣言,賞物二十 段,意甚不平,難於受諫也。”太宗曰:“誠如公言,非公無能道此者。人皆若不自覺,公向未道時,都自謂所行不變。及見公論說,過失堪驚。公但存此心,朕終 不違公語。”
(選自《貞觀政要•論納諫第五》)
①階級:古時官位俸祿的等級。
13.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組是( ) (3分)
A.若恩威所加 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
B.比於貞觀之初,相去又甚遠 臣所以去親戚而事君者
C.旋以海內無虞 予在患難中,間以詩記所遭
D.但當與死罪 人君當神器之重
14.以下六句話分別編為四組,全都說明唐太宗喜納諫言的一組是 ( ) (3分)
①遂賜以蘭陵公主園,直錢百萬 ②我即位來,未有諫者,所以賞之
③胄執之不已,至於四五,然後赦之 ④但能為我如此守法,豈畏濫殺誅夷
⑤從臣言,賞物二十段,意甚不平 ⑥公但存此心,朕終不違公語
A.①②⑥ B.②③④ C.①③⑥ D.②④⑤
15.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魏徵認為當時的唐王朝功業比貞觀初年要大,但是在德行仁義方面卻不如貞觀初年。唐太宗對此很不理解。
B.孫伏伽進諫,唐太宗虛心聽取,並對他給予豐厚的獎賞,有人認為賞賜太重,但唐太宗認事出有因,獎賞恰當。
C.戴胄為柳雄求情,在唐太宗大怒變了臉色要殺自己的時候,也仍然堅持主見,可以看出戴胄是一個敢於直諫的人。
D.魏徵分析了唐太宗即位以來對待諫言的態度,由極力倡導、聞諫言則喜到表面採納實際上內心不滿的變化,受到了太宗的讚揚。
16.把下列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7分)
(1)比來所行得失政化,何如往前?(3分)
(2)吾入關,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4分)
參考答案
13.A A項,都是“施加”的意思。B項,前者表“距”,後者表“離開”;C項,前者表“因為”,後者表“用”;D項,前者指“判罪”,後者指 “主持”。
14.A ③是戴胄勇於進諫,主要是表明戴胄的勇敢;④是唐太宗對戴胄的誇讚;⑤是說表面上還納諫,心裡已經不願意了。①②⑥全部能表明唐太宗喜納諫言。
15.C “在唐太宗大怒變了臉色要殺自己的時候”錯,原文是說唐太宗想殺柳雄,不是想殺戴胄。
16.
(1)近來(我)所做的事的得失及政治教化,比以前如何? (大意對1分,比來、所字結構各1分)
(2)我進入關中,極小的財物都不敢沾染,登記官吏,人民,封閉了(收藏財物的)府庫,以等待將軍(的到來)。所以派遣官兵去把守函谷關的原因,是為了防備其它盜賊的進來和意外變故。(大意對1分,所以、籍、非常各1分)
參考譯文:
貞觀十一年,太宗對魏徵說:“近來我所做的事的得失及政治教化,比以前如何?”魏徵回答說:“如果就恩澤聲威所能達到,遠處的外族前來朝貢的情況來 說,與貞觀初年相比,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如果從德義與百姓暗中相通,民心高興誠服來說,比貞觀初年又相差很遠。”太宗說:“遠方外族來歸服,應當是由於施 與德義,過去的功業為什麼反而更大呢?”魏徵說:“過去天下未安定,常把德義銘記在心,不久,因國內平安無事,逐漸增加驕奢自滿的情緒。所以功業雖然盛 大,德義始終趕不上貞觀初年。”太宗又說:“所作的事比以前有哪些不同?”魏徵說:“貞觀初年,擔心別人不進言,引導大家規諫。三年以後,見有人進諫,能 高興採納聽從。最近一兩年來,不喜歡別人進諫,雖然努力聽取和接受,而內心始終不高興,確實有為難的樣子。”太宗說:“在哪些事情上是這樣的?”魏徵回答 說:“即位的初期判處元律師死刑,孫伏伽勸諫說:‘按照法律,不至於判死罪,不能容許無節制地處以嚴酷的刑罰。’陛下就把蘭陵公主園賞賜給他,價值萬元 錢。有人說:‘孫伏伽的所說的是一般的道理,而所賞賜的太優厚了。’陛下當時說:‘自我即位以來,沒有進諫的人,所以賞賜他。’這就是引導大家進諫。徐州 司戶柳雄對隋朝留下的人,妄自給予俸祿等級:有人控告他,陛下就命令柳雄自己坦白,不坦白就給他定罪。柳雄始終堅持說是照實辦理,竟然不肯坦白。大理寺查 究得知柳雄的欺詐,將對柳雄處以死罪,少卿戴胄稟奏說,按照法律,只應處以徒刑。陛下說:‘我已對柳雄裁斷完畢,只應處以死罪。’戴胄說:‘陛下既然不認 為我的話對,請立即把我交到法務部門去。罪不該死,不能亂用酷刑,陛下很生氣地派人去殺柳雄,戴胄拉住不放,反覆達四五次,然後赦免了柳雄。於是對法務部 門的人說:‘只要能為我這樣堅守法制,哪裡還怕濫用刑罰sha6*人夷族的事。’這就是以喜悅的心情來接受勸諫。往年,陝縣丞皇甫德參上書觸犯聖上旨意,陛下認為 是誹謗。我上奏說,上書不激烈迫切,不能激勵國君的意志,激烈迫切就相似於誹謗。當時雖然聽從我的話,賞賜了物品二十種,思想上卻很不舒服,這是難於接受 勸諫。太宗說:“的確如你說的,除了你是沒有人能說出這樣的話的。人都苦於不能自己察覺毛病,你剛才未講時,我自認為所做的事沒有變化,等到聽你論說後, 我的過失已很驚人。你只要保持這樣的忠心,我終究不違背你的話的。”

關注字典網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很方便。

“貞觀十一年,太宗謂魏徵曰”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0
“貞觀十一年,太宗謂魏徵曰”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