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文仲,字子臧,歙州新安人”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呂文仲,字子臧,歙州新安人。文仲在江左,舉進士,調補臨川尉,再遷大理評事,掌宗室書奏。入朝,授太常寺太祝,稍遷少府監丞。預修太平《御覽》、《廣記》、《文苑英華》,改著作佐郎。太平興國中,上每御便殿觀古碑刻,輒召文仲與舒雅、杜鎬、吳淑讀之。嘗令文仲讀《文選》,繼又令讀《江海賦》,皆有賜齎。以本官充翰林侍讀,寓直御書院,與侍書王著更宿。時書學葛湍亦直禁中,太宗暇日,每從容問文仲以書史、著以筆法、湍以字學。雍熙初,文仲遷著作佐郎,副王著使高麗。復命改左正言,巡撫福建。未幾,賜金紫,加左諫議大夫。淳化中,與陳堯叟併兼關西巡撫使。時內品方保吉專乾榷酤,威制郡縣。民疲吏擾,變易舊法,訟其掊克者甚眾。文仲等具奏其實,太宗怒甚。亟召保吉,將劾之,反為保吉所訟,下御史驗問。文仲所坐皆細事,而素巽懦,且恥與保吉辨對,因自誣伏,遂罷職。既而太宗知其由,復令直秘閣;逾月,再為侍讀。景德中,鞫曹州奸民趙諫獄。諫多與士大夫交遊,內出姓名七十餘人,令悉窮治。文仲請對,言逮捕者眾,或在外郡,苟悉索之,慮動人聽。上曰:“卿執憲,當嫉惡如仇,豈公行黨庇邪?”文仲頓首曰中司之職非徒繩糾愆違亦當顧國家大體今縱七十人悉得奸狀以陛下之慈仁必不盡戮不過廢棄而已。但籍其名,更察其為人,置於冗散,或舉選對揚之日擯斥之,未為晚也。”上從其言。文仲久居禁近,頗周密兢慎。其使高麗也,善於應對,清淨無所求,遠俗悅之。後有使高麗者,必詢其出處。
(節選自《宋史·列傳·卷五十五》)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文仲頓首曰/中司之職/非徒繩糾/愆違亦當/顧國家大體/今縱七十人悉得奸狀/以陛下之慈仁/必不盡戮/不過廢棄而已
B. 文仲頓首/曰中司之職/非徒繩糾愆違/亦當顧國家大體/今縱七十人悉得奸狀/以陛下之慈/仁必不盡戮/不過廢棄而已
C. 文仲頓首曰/中司之職/非徒繩糾愆違/亦當顧國家大體/今縱七十人悉得奸狀/以陛下之慈仁/必不盡戮/不過廢棄而已
D. 文仲頓首曰/中司之職/非徒繩糾/愆違亦當/顧國家大體/今縱七十人悉得奸狀/以陛下之慈/仁必不盡戮/不過廢棄而已
5.下列對文中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江左,也叫江東,古時在地理上以東為左, 江左指長江上游地區。
B.御,指上級對下級的治理,也是對帝王所作所為及所用物的敬稱。
 C.金紫,即“金印紫綬”,唐宋後指金魚袋及紫衣,因此借代貴官。
 D.禁近,禁中帝王身邊,多指翰林院或官署在宮中的文學近侍之臣。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呂文仲博通書史。入朝當官後,他參與修訂《太平御覽》、《太平廣記》和《文苑英華》,他的才華也得到太宗皇帝的賞識。
B.呂文仲膽小怯懦。在擔任關西巡撫使的時候,宦官方保吉作威作福、壓制郡縣百姓,呂文仲上奏揭發他,卻反被他誣告。
C.呂文仲顧全大局。在審理曹州犯法者趙諫的案件時,呂文仲下令徹查七十多人,卻為同郡的人求情,以致仁宗皇帝認為他結黨營私。
D.呂文仲無欲則剛。出使高麗的時候,以善於答對和清心寡欲受到人們的喜愛,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他的才華和人生的格局風度。
7.把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太宗暇日,每從容問文仲以書史、著以筆法、湍以字學。(5分)
(2)文仲所坐皆細事,而素巽懦,且恥與保吉辨對,因自誣伏,遂罷職。(5分)
參考答案
4.C
5.A(長江下游南岸地區)
6.C(“為同郡的人求情”錯)
7.(10分)(1)太宗在閒暇的時候,常常私下拿書史的問題問文仲、拿筆法的問題問王著、拿字學的問題問葛湍。(“暇日”、“每”、介詞結構後置句式各一分,句意2分)
(2)文仲犯的罪都是小事,但他向來怯懦,並且以和保吉辯論答對為恥,於是無辜服罪,被罷免了職務。(“坐”、 “恥”、“誣伏”各一分,句意2分)
參考譯文:
呂文仲,字子臧,是歙州新安人。文仲在江東,考進士,調遷補任臨川尉,兩次提升為大理評事,掌管宗室書簡、奏章。進入朝廷做官,被任命為太常寺太祝,漸漸提升到少府監丞。參與修訂《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文苑英華》,改任著作佐郎。太平興國年間,皇上常常到便殿觀賞古碑刻,總是召文仲與舒雅、杜鎬、吳淑讀這些碑刻。曾經讓文仲讀《文選》,接著又讓他讀《江海賦》,兩次都有賞賜贈送。呂文仲在原有職務上擔任翰林侍讀,夜間在御書院值班,與侍書王著輪換。那時書法學校的葛湍也在宮中值班,太宗在閒暇的時候,常常私下拿書史的問題問文仲、拿筆法的問題問王著、拿字學的問題問葛湍。雍熙初年,文仲升任著作佐郎,輔助王著出使高麗。執行命令後回報,改任左正言,巡視福建。不久,皇上賞賜高官顯爵,升任左諫議大夫。淳化年間,與陳堯叟一起兼任關西巡撫使。那時宮中宦官方保吉專門管理酒業徵稅,用威勢壓制郡縣百姓。百姓疲憊官吏被他騷擾,還改變原有的法令,控告他收刮民財的人很多。文仲等人詳細奏明實際情況,太宗很生氣。文仲緊急召進保吉,將要判他的罪,反而被保吉控告,交給御史查驗審問。文仲犯的罪都是小事,但他向來怯懦,並且以和保吉辯論答對為恥,於是自己虛構事實伏法,被罷免了職務。不久太宗知道了他這樣做的緣由,又讓他到秘閣輪班;過了一個月,第二次擔任侍讀。景德年間,呂文仲審理曹州犯法者趙諫的案件。趙諫多和當官的交往,供出七十多人的姓名,呂文仲下令全部徹底查辦。文仲向皇上請求奏對,說逮捕的人很多,有的在外郡,如果全部捉拿他們,又顧慮到會觸動公眾的視聽。皇上說:“你執行法令,應當嫉惡如仇,哪能公然結黨庇護?”文仲磕頭說:“御史中丞的職分,不只是像繩墨一樣糾正人的過失,還應當顧全國家大體。現在縱然七十人都查出犯法的事實,但憑著陛下的慈善仁愛,一定不會把他們全殺了,只不過把他們棄置不用而已。只是登記他們的名字,再調查他們的為人,讓他們擔任閒職,或在舉薦選拔官吏謝恩的時候排斥他們,為時未晚。”皇上聽從他的話。文仲久住在禁中帝王身邊,做事非常周到完備小心謹慎。他出使高麗的時候,善於答對,心境潔淨沒有求取的東西,偏遠地區的俗人都喜歡他。後來有人出使高麗,他們一定會詢問文仲是仍然出仕還是已經退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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