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夢想教學設計
課文《我有一個夢想》出自高一語文下冊課文,其原文如下:
【原文】
今天,我高興的同大家一起參加這次將成為我國歷史上為爭取自由而舉行的最偉大的示威集會。
100年前,一位偉大的美國人--今天我們就站在他象徵性的身影下--簽署了《解放黑奴宣言》。這項重要法令的頒布,對於千百萬灼烤於非正義殘焰中的黑奴,猶如帶來希望之光的碩大燈塔,恰似結束漫漫長夜禁錮的歡暢黎明。
然而100年後的今天,我們必須正視黑人還沒有得到自由這一悲慘的事實。100年後的今天,在種族隔離的鐐銬和種族歧視的枷鎖下,黑人的生活備受壓榨。100年後的今天,黑人仍生活在物質充裕的海洋中一個窮困的孤島上。100年後的今天,黑人仍然蜷縮在美國社會的角落裡,並且意識到自己是故土家園中的流亡者。今天我們在這裡集會,就是要把這種駭人聽聞的情況公諸於世。
就某種意義而言,今天我們是為了要求兌現諾言而匯集到我們國家的首都來的。我們共和國的締造者草擬憲法和獨立宣言的氣壯山河的詞句時,曾向每一個美國人許下了諾言,他們承諾所有人--不論白人還是黑人--都享有不可讓渡的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權。
就有色公民而論,美國顯然沒有實踐她的諾言。美國沒有履行這項神聖的義務,只是給黑人開了一張空頭支票,支票上蓋著“資金不足”的戳子後便退了回來。但是我們不相信正義的銀行已經破產,我們不相信,在這個國家巨大的機會之庫里已沒有足夠的儲備。因此今天我們要求將支票兌現——這張支票將給予我們寶貴的自由和正義保障。
我們來到這個聖地也是為了提醒美國,現在是非常急迫的時刻。現在決非侈談冷靜下來或服用漸進主義的鎮靜劑的時候。現在是實現民主的諾言時候。現在是從種族隔離的荒涼陰暗的深谷攀登種族平等的光明大道的時候,現在是向上帝所有的兒女開放機會之門的時候,現在是把我們的國家從種族不平等的流沙中拯救出來,置於兄弟情誼的磐石上的時候。
如果美國忽視時間的迫切性和低估黑人的決心,那么,這對美國來說,將是致命傷。自由和平等的爽朗秋天如不到來,黑人義憤填膺的酷暑就不會過去。1963年並不意味著鬥爭的結束,而是開始。有人希望,黑人只要撒撒氣就會滿足;如果國家安之若素,毫無反應,這些人必會大失所望的。黑人得不到公民的基本權利,美國就不可能有安寧或平靜,正義的光明的一天不到來,叛亂的旋風就將繼續動搖這個國家的基礎。
但是對於等候在正義之宮門口的心急如焚的人們,有些話我是必須說的。在爭取合法地位的過程中,我們不要採取錯誤的做法。我們不要為了滿足對自由的渴望而抱著敵對和仇恨之杯痛飲。我們鬥爭時必須永遠舉止得體,紀律嚴明。我們不能容許我們的具有嶄新內容的抗議蛻變為暴力行動。我們要不斷地升華到以精神力量對付物質力量的崇高境界中去。
現在黑人社會充滿著了不起的新的戰鬥精神,但是不能因此而不信任所有的白人。因為我們的許多白人兄弟已經認識到,他們的命運與我們的命運是緊密相連的,他們今天參加遊行集會就是明證。他們的自由與我們的自由是息息相關的。我們不能單獨行動。
當我們行動時,我們必須保證向前進。我們不能倒退。現在有人問熱心民權運動的人,“你們什麼時候才能滿足?”
只要黑人仍然遭受警察難以形容的野蠻迫害,我們就絕不會滿足。
只要我們在外奔波而疲乏的身軀不能在公路旁的汽車旅館和城裡的旅館找到住宿之所,我們就絕不會滿足。
只要黑人的基本活動範圍只是從少數民族聚居的小貧民區轉移到大貧民區,我們就絕不會滿足。
只要我們的孩子被“僅限白人”的標語剝奪自我和尊嚴,我們就絕不會滿足。
只要密西西比州仍然有一個黑人不能參加選舉,只要紐約有一個黑人認為他投票無濟於事,我們就絕不會滿足。
不!我們現在並不滿足,我們將來也不滿足,除非正義和公正猶如江海之波濤,洶湧澎湃,滾滾而來。
我並非沒有注意到,參加今天集會的人中,有些受盡苦難和折磨,有些剛剛走出窄小的牢房,有些由於尋求自由,曾在居住地慘遭瘋狂迫害的打擊,並在警察暴行的旋風中搖搖欲墜。你們是人為痛苦的長期受難者。堅持下去吧,要堅決相信,忍受不應得的痛苦是一種贖罪。
讓我們回到密西西比去,回到阿拉巴馬去,回到南卡羅來納去,回到喬治亞去,回到路易斯安那去,回到我們北方城市中的貧民區和少數民族居住區去,要心中有數,這種狀況是能夠也必將改變的。我們不要陷入絕望而不可自拔。
朋友們,今天我對你們說,在此時此刻,我們雖然遭受種種困難和挫折,我仍然有一個夢想,這個夢想深深紮根於美國的夢想之中。
我夢想有一天,這個國家會站立起來,真正實現其信條的真諦:“我們認為真理是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
我夢想有一天,在喬治亞的紅山上,昔日奴隸的兒子將能夠和昔日奴隸主的兒子坐在一起,共敘兄弟情誼。
我夢想有一天,甚至連密西西比州這個正義匿跡,壓迫成風,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將變成自由和正義的綠洲。
我夢想有一天,我的四個孩子將在一個不是以他們的膚色,而是以他們的品格優劣來評價他們的國度里生活。
今天,我有一個夢想。我夢想有一天,阿拉巴馬州能夠有所轉變,儘管該州州長現在仍然滿口異議,反對聯邦法令,但有朝一日,那裡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將能與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攜手並進。
今天,我有一個夢想。
我夢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聖光披露,滿照人間。
這就是我們的希望。我懷著這種信念回到南方。有了這個信念,我們將能從絕望之嶺劈出一塊希望之石。有了這個信念,我們將能把這個國家刺耳的爭吵聲,改變成為一支洋溢手足之情的優美交響曲。
有了這個信念,我們將能一起工作,一起祈禱,一起鬥爭,一起坐牢,一起維護自由;因為我們知道,終有一天,我們是會自由的。
在自由到來的那一天,上帝的所有兒女們將以新的含義高唱這支歌:“我的祖國,美麗的自由之鄉,我為您歌唱。您是父輩逝去的地方,您是最初移民的驕傲,讓自由之聲響徹每個山崗。”
如果美國要成為一個偉大的國家,這個夢想必須實現!
讓自由之聲從新罕布夏州的巍峨的崇山峻岭響起來!
讓自由之聲從紐約州的崇山峻岭響起來!
讓自由之聲從賓夕法尼亞州的阿勒格尼山響起來!
讓自由之聲從科羅拉多州冰雪覆蓋的落基山響起來!
讓自由之聲從加利福尼亞州蜿蜒的群峰響起來!
不僅如此,還要讓自由之聲從喬治亞州的石嶺響起來!
讓自由之聲從田納西州的瞭望山響起來!
讓自由之聲從密西西比的每一座丘陵響起來!
讓自由之聲從每一片山坡響起來!
當我們讓自由之聲響起,讓自由之聲從每一個大小村莊、每一個州和每一個城市響起來時,我們將能夠加速這一天的到來,那時,上帝的所有兒女,黑人和白人,猶太教徒和非猶太教徒,耶穌教徒和天主教徒,都將手攜手,合唱一首古老的黑人靈歌:
“自由啦!自由啦!感謝全能上帝,我們終於自由啦!”
【前言】
美國總統歐巴馬28日將站在馬丁·路德·金當年發表《我有一個夢想》演講的華盛頓林肯紀念堂前的台階上講話,以此紀念該演講發表50周年。美國首位黑人總統歐巴馬將會在講話中談論“為工作和自由向華盛頓進軍”大遊行以來的半個世紀美國發生的變化,那次大遊行以亞特蘭大牧師、民權運動標誌人物馬丁·路德·金的演講達到高潮。
【課文賞析】
我們現在對馬丁·路德·金所領導的“公民抗命權”運動及其所蘊含的根本的非暴力精神已經有了一個概略的印象,下面我們試具體聯繫與本書相關的材料,來對一些可能容易引起誤解或混淆的問題作一些說明。
第一,“公民抗命權”是一種特殊的“違法行為”,它是一種出自“善意”“良知”或者說強烈的“正義感”的行為,至少行為者主觀上是如此認為,也得到相當多的人的如此承認。但即便如此,它又確實仍是一種違法行為,確實違反了當時的法律、法規或政令。所以,馬丁·路德·金等領袖在發動這種鬥爭時是不無猶豫的。當然,他也不是要推翻整個法律體制或政府,他甚至試圖更忠誠於他所理解的“憲法”或“憲法精神”,他始終是一種改革而非革命,更非旨在奪取政權的暴力革命,亦非具有絕望情緒的恐怖活動。這是馬丁·路德·金始終強調的。
第二,抗議者之所以採取這種違法行為,而不是在守法的框架下尋求問題的解決,常常是因為違法者覺得在法律的框架內已很難解決問題,或者說需要曠日持久的時間和程式,已經讓人很難等待。這還意示著,在一個法律基本上能夠順應民意的社會裡,抗議者常常並不是處於多數,而是處於少數,而多數對於這少數感到的痛苦常常並不能完全感同身受,因而容易流於麻木。所以,抗議者希望通過某些相對激烈的行動、通過像我們上面所說的“集體違法”行動來刺激多數,來喚起他們的正義感,而絕不是要把對方消滅。
具體到馬丁·路德·金所開展的鬥爭,那就是,他以及追隨他的人們,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並不代表多數,而只是少數,他所面對的對手,甚至可以說也主要不是美國聯邦政府,而是普遍的南方白人,這些人在南方許多地方居於多數,在市議會中占據支配地位,其中一些人同時還是權力機構的執掌者或執行人。這些人代表著另一種“民意”,是一種甚至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居於多數的“民意”,這種“民意”不僅是地方政府要優先考慮的,中央政府也不敢小窺。所以,我們可以感受到馬丁·路德·金所遭受到的巨大壓力,這種壓力就來自這一“多數”──其中包括麻木、冷淡的多數人和一些激烈的少數人──像bao6*炸、刺殺、恐嚇大致就是後者所為。
第三,所以馬丁·路德·金及其運動成員確實需要一種很高的精神、意志、理性和訓練,其中包括相當重要的一種自我克制力和妥協精神,比如說在某些時候停止示威一天,這並不只是作為一種鬥爭策略來使用,而是源自一種根本的、對人性的深刻認識,認識到人性的某些基本缺陷,認識到正義的抗議者自身也同樣還有陰暗面,因而即便是對罪惡,也主要是“罪其行而不是罪其人”。
第四,從本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公民抗命權”運動要取得成功,不僅需要抗議者的相當廣泛有力的組織;需要具有卓越判斷力和堅強意志的領袖;需要恰當的鬥爭策略,還需要具有兩個很重要的外在條件:其中一個是立憲體制和法治,這意味著對手接受法律,遵循可以預知的遊戲規則。在這一意義上,你有什麼樣的對手確實至關重要──至少對於這種運動取得成功至關重要,抗議者也可由這一法治得到保障。比方說,一個個被捕的“公民抗命權”的參與者只要交了保釋金,就可以輕鬆地微笑著離去。另一個就是強大而自由的、獨立於政府的、多元和開放的新聞媒體,這還意味著媒體和輿論也不僅僅是順從多數,更不是順從權力,而是要遵循真實甚或追求某些直覺到的道德真理。在伯明罕的鬥爭中,馬丁·路德·金組織少年學生違反禁止令連日示威,開始警察還未使用暴力,只是執法捕人,但當這些少年示威者一天天持續湧現,監獄也人滿為患時,就開始發生警民流血衝突了。而當聞風雲集的新聞記者將實況、照片向全國報導;看到少年們挨打,一時間全國譁然。此外,還有時機也起了作用,1963年是由年輕的民主黨人甘迺迪擔任總統,這對開展民權運動,爭取通過民權法案是有利的。馬丁·路德·金入獄時,甘迺迪甚至親自打電話給他的妻子給予安慰,並為改善馬丁·路德·金在獄中的處境進行干預。
第五,在某種意義上,這一切都可以在法律的意義上來理解,基本的觀念還是法律,或更準確地說,是xian6*政和法治:抗議者的組織得以存在、發展和壯大有賴於健全的法治;真正合格的領袖得以湧現,民眾經過理性的節制和訓練而得以成熟,也有賴於健全的法治;而這種運動最終能夠取得成功,也同樣有賴於健全的法治。而對成功的理解,鬥爭的直接目的也是通過民權法案,而一旦通過立法,權利也就確實能得到保障。如此艱難爭取得到的法律不會是一紙空文。當然,真誠友善和心心相契並不能通過法律得到,但至少明顯的侮辱可以通過法律撤除了。而“公民抗命權”本意也就是要忠於憲法精神,或者說給法律一種道德的基礎,為按照某種正義感和良知來改革具體法律提供動力和契機,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恰當進行的“公民抗命權”是一種最可諒解的“違法”。當然,對一個社會來說,它最好是一種最後的訴諸手段,這裡的“最後”的意思有二:一是抗爭者在程式上最後才考慮採用它;二是作為手段本身它也最好是最後的,過此就將逾越非暴力的界限。
關注字典網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