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孫飄流記(下)-11(13)


嚮導的病勢第二天早晨加重了;他的兩處傷口開始化膿,因而四肢都腫脹起來,根本無法上路.我們只得雇了一個新嚮導,把我們帶到土魯斯.那裡氣候溫和,物產豐富,風景明媚,既沒有雪,也沒有狼或其他猛獸.但是當我們在土魯斯把我們的經歷告訴那些當地人時,他們告訴我,在山下大森林裡,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在當白雪覆蓋大地,狼就成群出現.他們再三問我們,我們雇了哪個嚮導,竟然敢在大雪天帶我們走這條路.他們說,我們沒有給狼吃掉,那太幸運了!我們告訴他們,我們是把馬圍在中間,擺成一個三角形的陣勢打退狼群的.於是他們聽了後大大地責怪了我們一陣子,說我們沒有把命送掉,真是運氣.狼主要是想吃馬.它們之所以那樣奮不顧身衝上來,是因為看到了我們身後的馬.狼是怕槍的,一般來說,但當它們餓瘋時,就會不顧危險,只想搶馬吃了.要不是我們連續開槍,並且最後用點燃火藥的辦法把他們嚇退,我們大概早就給那些餓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實,只要我們安安穩穩地騎在馬上,像騎兵那樣向狼群開槍,它們看到馬上有人,就不會把馬看作獵物了.一直到最後,他們又說,如果我們大家緊緊挨在一起,丟開我們的馬,狼就一心只想吃馬而不會管我們了,我們也可平安通過,更何況我們有武器,而且人多勢眾.
這次遇險,對我來說,是我一生中最為可怕的一次.當時,我看到三百多個惡魔般的畜牲嚎叫著向我們衝來,張開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們吞掉,而且我們又無處可躲,無處可退,我以為一定完蛋了.說實話,我從此再也不想過那些山了.我覺得寧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風暴,也比過那些荒山野嶺要強.
去法國的時候,一路上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可記述;即使有,也不過是許多其他旅行家已記過的事,而且肯定他們比我記得好得多.我從土魯斯到巴黎,一路上馬不停蹄,直達加萊.隨後,在一月十四日,平安渡過海峽到達多佛爾.這樣整整一個最嚴寒的冬季,於是我就在旅行中度過了.
現在我已經抵達旅行的終點了.我在短短的幾天裡,兌現了帶來的幾張匯票;我新獲得的財產,也都全部安全地轉到了我的手上.
我的長輩和良師益友,指的就是那位心地善良的老寡婦.她衷心地感激我匯給她的錢;因此,她不辭勞苦,對我關懷備至,盡心盡力為我服務.我對她也真是一百個放心,把所有的財產都交託給她保管.說起這位善良的.有教養的女人,他的確品德高尚,廉潔無瑕,我對她自始至終都非常滿意.
當時,我就打算把我的財產交給這位婦人代管,我自己出發去里斯本,再從那裡去巴西.但這時我有了另一個顧慮,那就是宗教問題.在國外時,特別是我在荒島上過著那樣孤寂的生活時,我對羅馬天主教早就產生了懷疑.因此,我若想去巴西,甚至想在那裡定居,在我面前只有兩種選擇:要么我決定毫無保留地信奉羅馬天主教,我要么決定為自己的宗教思想獻出性命,作為殉教者在宗教法庭上被判處死刑.我因此就決定仍住在本國,而且,如果可能的話,把我在巴西的種植園賣掉.
因此,我寫了一封信給我在里斯本的那位老朋友.而且他回信告訴我,他可以很容易地在那兒把我在巴西的種植園賣掉.我想我如果同意委託他經辦此事,他可以以我的名義通知住在巴西的那兩位商人,也就是我那兩位代理人的兒子.他們住在當地,一定會知道那份產業的價值,而且,我也知道他們很有錢.所以,他相信,他們也一定會樂意買下來.但是他也毫不懷疑,我至少可以多賣四五千葡萄牙金幣.我同意讓他通知他們.他就照辦了.大約八個月之後,去巴西的那艘船又回到了里斯本.於是他寫信告訴我,他們接受了我的賣價,並且已經匯了三萬三千葡萄牙金幣給他們在里斯本的代理人,吩咐他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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