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虛篇
【題解】
王充在本篇中,駁斥了“道家”(秦漢方士)和“儒書”上“得道仙去”,“度世(成仙)不死”的謬論,故篇名曰“道虛”。
道家有許多得道成仙的故事,儒書上又大加渲染,致使廣為流傳。王充不同意這個觀點,列舉了近十種當時廣為流傳的典型事例,逐一進行駁斥。他從歷史的角度指出:“淮南王劉安坐反而死,天下並聞,當時並見”;李少君“死於人中”;盧敖、項曼都離家求仙“終無所得”,怕人指責,便作“誇誕之語”“則言上天”,因此說他們“得道仙去”,甚至“舉家升天”是不可能的,是沒有事實根據的。至於人“服食藥物”,“群谷不食”(不吃五穀),“恬淡無欲”可以“度世不死”的說法,王充指出:“吞藥養性,能令人無病,不能壽之為仙”,服藥過度反會中毒;人不飲食,“違所稟受”(違反生理本能),肯定要餓死;“草木無欲,壽不逾歲;人多qing6*欲,壽至於百”,因此也是不可能的。他明確指出:“有血脈之類,無有不生,生無不死”,“夫人,物也。雖貴為王侯,性不異於物。物無不死,人安能仙”?“諸學仙術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
道家“以為血脈在形體之中,不動搖屈伸,則閉塞不通。不通積聚,則為病而死”的積極說法,王充卻認為:“血脈之動,亦就不安。不安,則猶人勤苦無聊也,安能得久生乎”?
【原文】
24·1儒書言:黃帝采首山銅(1),鑄鼎於荊山下(2)。鼎既成,有龍垂鬍髯下迎黃帝(3)。黃帝上騎龍,群臣、後宮從上七十餘人,龍乃上去。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龍髯。龍髯拔,墮黃帝之弓。百姓仰黃帝既上天,乃抱其弓與龍鬍髯吁號。故後世因其處曰“鼎湖”(4),其弓曰“烏號”。《太史公記》誄五帝(5),亦云黃帝封禪已(6),仙去,群臣朝其衣冠,因葬埋之(7)。曰,此虛言也。
【注釋】
(1)首山:傳說在今河南省襄城縣南五里。
(2)荊山:傳說在今河南省閿鄉縣南三十五里。
(3)髯(r2n然):面部兩側的鬍子。
(4)《史記·封禪書》和《漢書·郊祀志》“因”後有“名”字,可從。名:起名,命名。
(5)《太史公記》:即司馬遷《史記》。誄(l7i壘):敘述死者生平,表示哀悼。
(6)封禪(sh4n扇):古代帝王到泰山祭天叫“封”,到泰山以南梁父山祭地叫“禪”。以後稱築壇祭天叫封,辟基祭地做禪。
(7)以上事參見《史記·封禪書》。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黃帝開採了首山的銅,到荊山下去鑄鼎。鼎鑄成了,有條龍垂下鬍子髯須伏在地上迎接黃帝。黃帝爬上去,騎在龍背上,群臣,宮中嬪妃又跟看爬上去七十多人,龍才上天離開。其餘的小臣沒有能上去,於是都揪著龍的髯須。龍的髯須被拔斷,還弄落了黃帝的弓。老百姓抬著頭看著黃帝已上天,於是抱著他的弓和龍的斷鬍子呼喊。所以後代因此稱這個地方叫“鼎湖”,稱這張弓叫“烏號”。司馬遷《史記》敘述五帝生平時,也說黃帝封禪完畢,成仙而去,群臣朝拜他的衣帽,於是把它埋葬了。我認為,這是無根據的說法。
【原文】
24·2實“黃帝”者何等也?號乎?謚也?如謚,臣子所誄列也(1),誄生時所行,為之謚。黃帝好道(2),遂以升天,臣子誄之,宜以“仙”、“升”,不當以“黃”謚。《諡法》曰:“靜民則法曰‘黃’(3)”。黃者,安民之謚,非得道之稱也。百王之謚,文則曰“文”,武則曰“武”。文武不失實,所以勸操行也(4)。如黃帝之時質,未有謚乎?名之為“黃帝”,何世之人也?使黃帝之臣子,知君;使後世之人,跡其行(5)。黃帝之世,號謚有無,雖疑未定,“黃”非升仙之稱,明矣。
【注釋】
(1)列:安排,給予。
(2)道:這裡指道家的煉丹求仙活動。
(3)此句《逸周書·諡法解》作:“靖民則法曰皇”。王充此記恐有誤。
(4)勸:勉勵。
(5)跡:推究,考查。
【譯文】
事實上,“黃帝”是什麼稱呼呢?是生前的稱號呢?還是死後的諡號呢?如果是諡號,那就是大臣們寫祭文時給加上的,因為敘述他生前事跡,是為了追加諡號。黃帝喜歡道術,就因此而升天,大臣們寫祭文,應該用“仙”、“升”等字,不該用“黃”字作諡號。《諡法》上說:“使人民安定而能依法辦事的叫“黃”。“黃”是使人民能安定生活的諡號,並不是得道成仙的稱號。眾多君王的諡號,有文治的則諡號叫“文”,有武功的則諡號叫“武”。給予“文”、“武”的諡號都不能違背生前的實際情況,目的是勉勵人們注意操行。要說是黃帝時社會風氣質樸,還沒有諡號嗎?那么稱他為黃帝的,是哪個時代的人呢?假使是黃帝的大臣們加的,那么他們是了解黃帝的決不會把仙號謚為“黃”;假使是後代人追加的,那么他們必定考查過黃帝生前的事跡也不會錯給諡號。黃帝時代,有沒有稱號、諡號,雖然難以斷定,但“黃”不是得道“升”、“仙”的稱號,是很明確的。
【原文】
24·3龍不升天,黃帝騎之,乃明黃帝不升天也。龍起雲雨,因乘而行;雲散雨止,降復入淵。如實黃帝騎龍,隨溺於淵也。案黃帝葬於橋山(1),猶曰群臣葬其衣冠。審騎龍而升天,衣不離形;如封禪已,仙去,衣冠亦不宜遺。黃帝實仙不死而升天,臣子百姓所親見也。見其升天,知其不死,必也。葬不死之衣冠,與實死者無以異,非臣子實事之心,別生於死之意也(2)。
【注釋】
(1)橋山:又稱子午山。在今陝西省黃陵縣西北。沮水穿山而過,山呈橋形,因以為名。
(2)意:意圖。這裡作態度講。
【譯文】
龍不能升天,黃帝騎它,就證明黃帝沒有升天。龍隨雲雨而起,於是乘雲而飛行;雲散雨停,又落入深淵。如果真是黃帝騎龍升天,就會隨著雲雨落入深淵中淹沒。根據考察,黃帝埋葬在橋山,還說大臣們在這裡埋葬了他的衣帽。要是黃帝果真騎龍升天,那么他的衣服就不該離開身體;如果是黃帝封禪完畢,成仙而去,那么他的衣帽也不該留下。要是黃帝真的成仙不死而升天了,那么大臣和老百姓肯定會親眼看見。看見他升天,知道他沒有死,這是確定無疑的。如果認為埋葬沒有死的人的衣帽,跟埋葬死人沒有兩樣,這不是作臣子的應實事求是、區分活人跟死人的態度。
【原文】
24·4載太山之上者(1),七十有二君(2),皆勞情苦思(3),憂念王事,然後功成事立,致治太平。太平則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禪焉。夫修道成仙與憂職勤事不同。心思道則忘事,憂事則害性。世稱堯若臘(4),舜若腒(5),心愁憂苦,形體羸癯(6)。使黃帝致太平乎(7),則其形體宜如堯、舜。堯、舜不得道,黃帝升天,非其實也。使黃帝廢事修道,則心意調和(8),形體肥勁,是與堯,舜異也。異則功不同矣。功不同,天下未太平而升封(9),又非實也。五帝、三王皆有聖德之優者,黃帝不在上焉(10)。如聖人皆仙,仙者非獨黃帝;如聖人不仙,黃帝何為獨仙?世見黃帝好方術(11),方術仙者之業,則謂帝仙矣(12)。又見鼎湖之名,則言黃帝采首山銅鑄鼎,而龍垂鬍髯迎黃帝矣。是與說會稽之山無以異也。夫山名曰會稽,即雲夏禹巡狩(13),會計於此山上(14),故曰“會稽”。夫禹至會稽治水不巡狩,猶黃帝好方伎不升天也(15)。無會計之事,猶無鑄鼎龍垂鬍髯之實也。里名“勝母”(16),可謂實有於勝其母乎?邑名“朝歌”(17),可謂民朝起者歌乎(18)?
【注釋】
(1)太山:即泰山。
(2)有:通“又”。七十有二君:據《初學記》卷十三引桓譚《新論》說,泰山有刻石遺址一千八百多處,其中可辯識者有七十二處。
(3)情:根據文意,疑係“精”形近而誤。勞精:操心。
(4)臘(x9昔):乾肉。
(5)腒(j&居):乾鳥肉。
(6)羸(l6i雷):弱。癯(q*渠):瘦。
(7)致:致力,盡力。
(8)調和:和諧。這裡是心情舒暢的意思。
(9)升:登上。
(10)不:即不聖,意與下文“聖人皆仙”相背,故疑“不”系“亦”形近而誤。在上:在其中。
(11)方術:指道家求仙,煉仙丹等法術。
(12)根據上下文意,疑“帝”前奪一“黃”字。
(13)巡狩(sh^u受):帝王離開京城去巡察諸侯或地方官治理的地方。《孟子·梁惠王下》:“天子適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
(14)會:盟會,會合諸侯。計:計功行賞。
(15)伎:技藝。方伎:即“方術”。
(16)里:居民點。勝母:里的名稱。
(17)邑:城鎮。朝歌古都邑名。在今河南省淇縣。商代帝乙、帝辛的別都。
(18)以上參見《淮南子·說山訓》。
【譯文】
記載在泰山刻石上的,共有七十二位君主,他們都是操心苦思,憂念國事,然後功業成立,達到了天下太平。天下太平就是天下和平安定,這樣才能登泰山去封禪。要知道,修道求仙跟憂心職責勤勞國事不一樣。一心想得道成仙就會忘記國家大事,憂心國家大事就會傷害身體。社會上說堯瘦得像塊乾肉,舜瘦得像只乾鳥,心愁憂苦,身體就會瘦弱。假使黃帝盡心使天下太平,那么他的身體應該像堯,舜一樣乾瘦。堯、舜沒有得道成仙,黃帝得道升天,都不是事實。假使黃帝廢棄國事一心修道,就該心情舒暢,身體粗壯結實,跟堯、舜有區別。有此區別業績就會不一樣。業績不同,天下還沒有太平就去登泰山封禪,又不是事實。在有聖德的帝王中,五帝、三王都是傑出的,黃帝也在其中。如果聖人都成了仙,成仙的就不只黃帝一個人;要是聖人不能成仙,黃帝為什麼偏偏能成仙呢?世人都看見黃帝喜歡仙術,仙術是修道成仙人的事情,於是就說黃帝成仙了。人們又聽說鼎湖這個名稱,就說黃帝開採首山的銅去鑄鼎,然後有條龍垂下鬍子髯須伏下身體去迎接他。這跟說會稽山沒有什麼差別。山名叫會稽,就是說夏禹巡視各地,會合諸侯在這山上計功行賞,所以稱為“會稽”。其實,禹到會稽是治水並沒有巡視各地,就像黃帝喜歡仙術並沒有升天一樣。沒有會合諸侯,計功行賞的事,也就沒有鑄鼎龍垂鬍髯之類的事。里的名字叫“勝母”,能說這裡真有兒子勝過他的母親嗎?城鎮的名字叫“朝歌”,能說老百姓早晨起來就唱歌嗎?
【原文】
24·5儒書言:淮南王學道(1),招會天下有道之人,傾一國之尊(2),下道術之士(3)。是以道術之士,並會淮南,奇方異術,莫不爭出。王遂得道,舉家升天,畜產皆仙,犬吠於天上,雞鳴於雲中(4)。此言仙藥有餘,犬雞食之,並隨王而升天也。好道學仙之人,皆謂之然(5)。此虛言也。
【注釋】
(1)淮南:西漢諸侯國名。治所在壽春(今壽縣)。轄境約在今安徽省淮河以南,巢湖、肥西以北,塘河以東,鳳陽、滁縣以西地區。淮南王:劉安(公元前179~前122年)。沛郡豐(今江蘇省豐縣)人。漢高祖之孫,襲父封為淮南王。是西漢的思想家、文學家。好讀書鼓琴,善為文辭,才思敏捷。曾“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集體編寫《鴻烈》(後稱《淮南鴻烈》,也稱《淮南子》)。《漢書·藝文志》列為雜家。他認為宇宙萬物都是“道”派生的,道“覆天載地”,“高不可際,深不可測”。政治上主張“無為而治”。攻擊儒家“俗世之學”。後以謀反事發zi6*殺,受株連者達數千人。有集,已散失。
(2)傾:這裡是委屈的意思。
(3)下:降低身份以待人。
(4)以上事參見《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5)然:對的,真的。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淮南王學道,招集天下有道的人,屈國君的尊嚴,接待有道術的人士。因此有道術的人,一起會聚淮南王,奇異的方術,沒有不爭先獻出的。淮南王終於得道成仙,全家升天,連家中的禽獸都成了仙,狗會在天上叫,雞會在雲中啼。這是說淮南王的仙藥有多餘,狗、雞吃了,都一起隨他升天。喜歡求道學仙的人,都說是真的。這話不確實。
【原文】
24·6夫人,物也。雖貴為王侯,性不異於物。物無不死,人安能仙?
鳥有毛羽,能飛不能升天。人wu6*毛羽,何用飛升?使有毛羽,不過與鳥同,況其無有,升天如何?案能飛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1);能馳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馳走不能飛升,飛升不能馳走,稟性受氣(2),形體殊別也。今人稟馳走之性,故生wu6*毛羽之兆,長大至老,終無奇怪(3)。好道學仙,中生毛羽,終以飛升。使物性可變,金木水火,可革更也(4)。蝦蟆化為鶉,雀入水為蜃蛤(5),稟自然之性,非學道所能為也。好道之人,恐其或若等之類,故謂人能生毛羽,毛羽備具,能升天也。且夫物之生長,無卒成暴起(6),皆有浸漸(7)。為道學仙之人,能先生數寸之毛羽,從地自奮,升樓台之陛,乃可謂升天。今無小升之兆,卒有大飛之驗,何方術之學成無浸漸也?
【注釋】
(1)兆:徵兆。這裡指形狀。
(2)稟性受氣:王充認為,人和萬物因為承受的氣多少不同,就形成各種物體,因此各自的特性和形體也不一樣。
(3)奇怪:異常。
(4)革更:改變。
(5)蜃(sh8n甚)蛤:大哈蜊。
(6)卒(c)促):同“猝”,突然,出乎意外。
(7)浸漸:逐漸。
【譯文】
因為人是動物。即使尊貴做了王侯,本性跟動物沒有差別。動物沒有不死的,人又怎么能為仙人不死呢?鳥有羽毛,會飛不能升天。人沒有羽毛,用什麼來飛,來升天呢?假使有羽毛,不過跟鳥一樣,何況沒有,怎么能升天呢?考察能飛能升天的動物,生來就有羽毛的形狀;能奔跑的動物,生來就有蹄子的形狀。動物能奔跑的不會飛,不會升天,會飛能升天的又不能奔跑,這是因為它們承受的特性和氣各不相同,所以形體也不一樣的緣故。如今人承受了能奔跑的特性,所以生來就沒有羽毛的形狀,從長大到老,始終沒有異常的變化。據說好道學仙的人,能中途長出羽毛,終於會飛能升天。即使物體的特性可以改變,金木水火,也可以改變,蝦蟆能變成鵪鶉,麻雀到水裡能變成大蛤蜊。這都是承受氣而自然形成的特性,並不是學道能做到的。喜歡道的人,恐怕他們也許就像這一類東西,所以他們說人能長羽毛,等到羽毛具備了,就能升天。再說,動物的生長,沒有突然長成猛然產生的,都有漸變的過程。為道學仙的人,假使能先長出幾寸長的羽毛,從地上自己奮起,飛到樓台的台階上,然後才說得上能升天。如今沒有一點能飛升的樣子,怎么會突然有直飛上天的效驗,是什麼道術的成功沒有漸變的過程呢?
【原文】
24·7毛羽大效(1),難以觀實。且以人髯發、物色少老驗之(2)。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黃;人之少也發黑,其老也發白。黃為物熟驗,白為人老效。物黃,人雖灌溉壅養(3),終不能青;發白,雖吞藥養性(4),終不能黑。黑青不可復還,老衰安可復卻?黃之與白,猶肉腥炙之焦(5),魚鮮煮之熟也(6),焦不可復令腥,熟不可復令鮮。鮮腥猶少壯,焦熟猶衰老也。天養物,能使物暢至秋(7),不得延之至春。吞藥養性,能令人無病,不能壽之為仙。為仙體輕氣強,猶未能升天,令見輕強之驗(8),亦wu6*毛羽之效,何用升天?
【注釋】
(1)大:下文有“亦wu6*毛羽之效”,故疑“大”是“之”之誤。
(2)髯:疑是衍文。“人發”、“物色”相對,可一證。下文“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黃;人之少也發黑,其老也發白。”正好分述上文,可二證。
(3)壅:培土施肥。養:培植。
(4)性:性命。這裡作身體講。
(5)腥:生肉。
(6)鮮:生魚。
(7)暢:旺盛。這裡是順利生長的意思。
(8)見:同“現”。
【譯文】
人生毛羽的功效,很難具體觀察到。用人的頭髮、植物的顏色初生與衰老的情況來驗證。植物生長初期顏色青,到它成熟時顏色變黃;人年少時頭髮顏色黑,到他年老時頭髮變白。顏色變黃是植物成熟的證明,頭髮變白是人年老的證明。植物變黃,人即使灌溉培土施肥培植它,始終不能變青;頭髮白了,即使吃藥保養身體,始終不會變黑。黑色青色不能再還原,年老體衰怎么可以重新退回到年輕的時候去呢?黃色與白色,就像把生肉烤煳,把生魚煮熟一樣。烤煳的不能又叫它成為生肉,煮熟的不能再使它成為生魚。生肉生魚就像人年輕體壯一樣,烤煳的肉煮熟的魚就像人體衰年老一樣。天供養植物,能使植物順利地生長到秋天,但不能使它延長到來年春天。吃藥能保養身體,能使人不生病,但不能延壽成仙人不死。成為仙人體輕氣足,尚且不能升天,即令有明顯的體輕氣足的證明,也沒有長羽毛的證明,用什麼來升天呢?
【原文】
24·8天之與地皆體也。地無下,則天無上矣。天無上,升之路何如?
穿天之體,人力不能入。如天之門在西北,升天之人,宜從崑崙上(1)。淮南之國,在地東南,如審升天,宜舉家先從崑崙(2),乃得其階。如鼓翼邪飛趨西北之隅(3),是則淮南王有羽翼也。今不言其從之崑崙,亦不言其身生羽翼,空言升天,竟虛非實也。
【注釋】
(1)崑崙:崑崙山,古人認為它是人間最高的山。
(2)從:天門在西北,淮南在東南,所以必須先遷移到西北,以崑崙為階梯,故疑“從(從)”系“徙”形近而誤。下文“今不言其從之崑崙”,“從”亦系“徙”之誤。
(3)邪:通“斜”。
【譯文】
天和地都是實體。沒有比地更低的地方,那么也沒有比天更高的地方。
沒有比天更高的地方,那么升天的路怎么走呢?如果要穿透天體,靠人力是不可能進去的。如果天的門在西北,升天的人應該從崑崙山上。淮南國,在地的東南,如果確實要升天,淮南王應該全家先遷移到崑崙山,才能得到上天的階梯。要是淮南王能展翅斜著向西北角飛,這就是說他有翅膀了。現在不說淮南王遷移崑崙山,也不說他身上長有翅膀,而憑空說他升天,可見終究是虛假不真實的。
【原文】
24·9案淮南王劉安,孝武皇帝之時也(1)。父長(2),以罪遷蜀嚴道(3),至雍道死(4)。安嗣為王,恨父徙死,懷反逆之心,招會術人,欲為大事(5)。伍被之屬(6)。充滿殿堂,作道術之書,發怪奇之文,合景亂首(7)。八公之傳欲示神奇(8),若得道之狀。道終不成,效驗不立,乃與伍被謀為反事,事覺zi6*殺。或言誅死。誅死、zi6*殺,同一實也。世見其書深冥奇怪(9),又觀八公之傳似若有效,則傳稱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實也。
【注釋】
(1)孝武皇帝:即漢武帝。
(2)長:淮南王劉長,漢高祖劉邦的第六子。因屢上書出言不遜,獲罪,被廢王,流放到蜀郡嚴道。途中絕食,死於雍道。
(3)蜀:蜀郡。治所在成都。西漢時轄境相當今四川省松潘縣以南,北川縣、彭縣、洪雅縣以西,峨邊縣、石棉縣以北,邛崍山、大渡河以東,以及大渡河與雅礱(l¥ng龍)江之間康定縣以南、冕寧縣以北地方。道:漢代在少數民族聚居區所設定的縣稱道。嚴道:古具名。治所在今四川省滎經縣。
(4)雍:古縣名。在今陝西省鳳翔縣南。
(5)大事:這裡指謀反。
(6)伍被:西漢時楚人。極有才能,曾為淮南中郎,淮南王劉安的主要謀士。劉安策劃謀反,曾多次勸阻,被劉安囚禁三月。被釋,為劉安策劃謀反,事發,被誅。屬:類。
(7)景(y!ng影):同“影”。合景:形影不離。亂首:作亂的頭子,指劉安。
(8)八公:指劉安手下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個方士。傳:疑“儔”形近而誤。下文同。儔(ch¥u仇):輩、類。
(9)其書:指劉安及其養士蘇飛、李尚、伍被等著的《淮南子》一書。深冥:深奧莫測。
【譯文】
考察淮南王劉安是孝武皇帝時人。他父親劉長,因為獲罪被流放蜀郡嚴道,在去雍縣路上死了。劉安繼承做了淮南王,懷恨他父親被流放而死,懷有叛逆之心,於是招聚有道術的人,想為謀反作準備。這樣伍被之類,充滿大殿,寫作道術的書,發表稀奇古怪的文章,與作亂的首領形影不離。八公之類的人想顯示自己的神奇,裝作好像修仙得道的樣子。修道終究沒有成功,沒有效果,於是跟伍被策劃謀反的事,事情被發覺而zi6*殺。有人說是被處死。被處死與zi6*殺,同是一回事。世人看見他們寫的書深奧莫測罕見怪異,又看見八公之類好像有成效的樣子,就流傳說淮南王成仙而且升天,這就失掉了它的真實性。
【原文】
24·10儒書言:盧敖游乎北海(1),經乎太陰(2),入乎玄關(3),至於蒙谷上(4),見一士焉,深目玄準(5),雁頸而戴肩(6),浮上而殺下(7),軒軒然方迎風而舞。顧見盧敖,樊然下其臂(8),遁逃乎碑下(9)。敖乃視之,方卷然龜背而食合梨(10)。盧敖仍與之語曰:“吾子唯以敖為倍俗(11)”,去群離黨(12),窮觀於六合之外者(13),非敖而已(14)。敖幼而游,至長不倫解(15),周行四極,唯北陰之未窺(16)。今卒睹夫子於是,殆可與敖為友乎?”若士者悖然而笑曰(17):“嘻!子中州之民也(18),不宜遠至此。此猶光日月而戴列星(19),四時之所行,陰陽之所生也。此其比夫不名之地(20),猶■屼也(21)。若我,南遊乎罔浪之野(22),北息乎沉薶之鄉(23),西窮乎杳冥之黨(24),而東貫須懞之先(25)。此其下無地,上無天,聽焉無聞,而視焉則營(26);此其外猶有狀,有狀之餘,壹舉而能千萬里,吾猶未能之在(27)。今子游始至於此,乃語窮觀,豈不亦遠哉!然子處矣。吾與汗漫期於九垓之上(28),吾不可久。”若士者舉臂而縱身,遂入雲中。盧敖目仰而視之,不見,乃止喜(29)。心不怠(30),悵若有喪,曰:“吾比夫子也,猶黃鵠之與壤蟲也(31),終日行而不離咫尺(32),而自以為遠,豈不悲哉(33)!”若盧敖者(34)。
【注釋】
(1)盧敖:戰國時燕國人。秦始皇時為博士,奉命去求仙,逃隱盧山不歸。乎:於。海:指荒遠的地方。
(2)太陰:這裡指極北的地方。
(3)關:《淮南子·道應訓》作“闕”,故疑“關(關)”系“闕(闗)”形近而誤。《三國志·蜀書·杜周杜許孟來尹李譙郤傳·郤正》;“盧敖翱翔乎玄闕”可證。玄闕:傳說中北方的一座大山。
(4)蒙谷:傳說中北方的一座山。
(5)深目:凹眼睛。玄:通“懸”。準:鼻子。玄準:高鼻子。本句應與下句“雁頸而戴肩”句法一樣,故疑“目”下奪一“而”字。《淮南子·道應訓》正有“而”字,可證。
(6)戴:章錄楊校宋本作“戴”,形近而誤,可從。。。:通“鳶”。鳶(yu1n淵):老鷹。
(7)浮:這裡是胖的意思。殺:這裡是瘦的意思。
(8)樊:紛雜。
(9)碑下:豎的山石後面。
(10)然:疑是衍文,章錄楊校宋本無“然”字,可證,梨:舊校曰:“一本作‘■’,後文有“若士者食合蜊之肉”,故疑“梨”應作“蜊”。合蜊:蛤蜊。
(11)吾子:您。倍:通“背”,背棄。
(12)黨:親戚,朋輩。
(13)六合:指天地四方。
(14)非:責備,瞧不起。
(15)倫:《淮南子·道應訓》作“渝”,可從。渝:改變。解(xi8懈):通“懈”,懈怠,松馳。
(16)北陰:指最北方。
(17)若士者:那個人。悖(b¥勃):通“勃”。
(18)中州:中原地區,內地。
(19)戴:章錄楊校宋本作“載”,形近而誤,可從。載:充滿。列:眾多。
(20)夫:那些。
(21)■屼(t&w&突烏):孤禿的山。
(22)罔浪:沒有邊際。
(23)沉薶(m2i埋):沉寂。鄉:地方。
(24)杳(y3o咬)冥:幽深渺茫。黨:地方。
(25)須懞:《淮南子·道應訓》作“鴻濛”,可從。先:疑是“光”形近而誤。鴻濛之光:日光。
(26)營:通“熒”,光亮微弱。這裡是眼花的意思。
(27)在:這裡是那個地方的意思。
(28)汗漫:不可知,虛無飄渺。這裡指某個仙人,也可以作仙人解釋。期:約會。九垓(g1i該):九重天。道家認為是天的最高處。
(29)喜:《淮南子·道應訓》作“駕”,可從。止駕:停止駕車前進。
(30)怠(y0怡):通“怡”,和悅,愉快。
(31)黃鵠(h*胡):鳥名。形似天鵝,傳說中仙人所乘的大鳥。壤蟲:指地上的小蟲。
(32)咫(h!只):八寸。尺:十寸。咫尺:形容距離很近。
(33)以上事參見《淮南子·道應訓》。
(34)此四字與上下文不貫通,故疑是衍文。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盧敖在北方邊遠地區遊歷,經過最北邊,進入玄闕,到了蒙谷山上,看見一個人,凹眼睛高鼻子,雁長頸鷹凸肩,上身肥胖下身瘦削,飄飄然正迎風而舞。反臉看見盧敖,慌忙放下手臂,逃到豎石後邊。盧敖才看見他,正像龜樣弓著背在吃蛤蜊。於是就跟他講話:“您是僅僅把我當作拋棄人間,離開親友,才遍游天地四方之外的人,而瞧不起我罷。”我從小就遊歷,到老不改變,不鬆懈,走遍了各處邊遠的地方,只有最北邊還沒有看過。今天終於在這裡見到了先生,大概先生能跟我做個朋友吧?“那個人突然大笑說:“嘻!你是中原地方的人,不該遠遊到這裡。這裡還是日月照耀,布滿群星,春夏秋冬交替出現,陰氣陽氣產生的地方。這比那些叫不出名字的地方來,就像孤禿的小山一樣。像我,南到無邊無際的曠野遊玩,北在無聲無息的地方休息,西走遍了幽深渺茫的地方,而東穿過大地到了太陽升起的地方。這些地方沒有比地更低的,也沒有比天更高的,聽也聽不見,而一看就眼花;這些地方外表上還有形狀,至於有形狀以外無形狀的地方,一躍就能千萬里,我還未能到過那樣的地方。今天你遊歷剛到這裡,就說游遍了,豈不差得太遠了嗎!這樣,你就留下來。我跟汗漫在九重天上有個約會,不能久留。”那個人抬臂一縱身,就進了雲中。盧敖抬頭看他,已經不見了,這才停止前進。但他心中不愉快,感到惆悵像丟了什麼,說:“我比先生,就像黃鵠與小蟲,整天走就沒有超過咫尺,而自己卻認為走得遠,難道不可悲嗎!”
【原文】
24·11唯龍無翼者,升則乘雲。盧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今不言有翼,何以升雲?且凡能輕舉入雲中者,飲食與人殊之故也。龍食與蛇異,故其舉措與蛇不同。聞為道者服金玉之精,食紫芝之英(1),shi6*精身輕,故能神仙。若士者食合蜊之肉,與庸民同食,無精輕之驗,安能縱體而升天?聞食氣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氣。若士者食物如不食氣(2),則不能輕舉矣。
【注釋】
(1)芝:靈芝。英:花。
(2)如:而。
【譯文】
會飛的動物中只有龍沒有翅膀,要飛升就乘雲。盧敖說那個人有翅膀,他的話才可信。如今不說有翅滂,怎么能飛升到雲里呢?況且凡是能夠輕輕一躍進入雲中的,都是因為吃的東西跟人不同的緣故。龍吃的跟蛇不一樣,所以龍的舉動與蛇不相同。聽說修道的吞服純的金玉,吃紫靈芝的花,chi6*精美的東西身體會輕捷,所以能成神仙。那個人吃蛤蜊的肉,跟一般人是同樣的食物,沒有吃得精美身體輕捷的證明,怎么能一縱身體就升天呢?聽說以氣為食的不吃東西,吃東西的不以氣為食。那個人吃東西而不以氣為食,那么就不會輕輕一躍進入雲中。
【原文】
24·12或時盧敖學道求仙,游乎北海,離眾遠去,無得道之效,慚於鄉里,負於論議(1),自知以必然之事見責於世(2),則作誇誕之語(3),雲見一士。其意以為,有求,仙之未得(4),期數未至也(5)。淮南王劉安坐反而死(6),天下並聞,當時並見,儒書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雞犬升天者;況盧敖一人之身,獨行絕跡之地,空造幽冥之語乎?是與河東蒲坂項曼都之語無以異也(7)。
【注釋】
(1)負:這裡有羞恥的意思。
(2)見:被。
(3)作:這裡是捏造的意思。
(4)有求:仙之未得:疑係“有仙,求之未得”之誤倒。後文有“其意欲言道可學得,亦審有仙人”與此同意,可證。
(5)期數:這裡指命中注定該成仙的期限。
(6)坐:因犯某罪。
(7)河東:郡名。治所在安邑(今山西省夏縣西北)。轄境相當今山西省沁水以西,霍山以南地區。蒲坂:古縣名。在今山西省永濟縣西蒲州鎮。項曼都:人名。
【譯文】
或許是盧敖學道求仙,到北方邊遠地區遊歷,由於離開大家遠行,沒有得道的效果在鄉親面前感到慚愧,在議論面前感到羞恥,自己知道會因這事被世人指責,就捏造荒唐的話,說見到了一個人。他的意思認為,是有仙人的,自己求仙未能實現,是因為“期數”還沒有到。淮南王劉安因犯謀反罪而死,天下人都知道,當時的人都看見的,儒者的書上尚且有說他得道成仙升天而去、雞犬也跟隨升天的;何況盧敖隻身一人,走到沒有人跡的地方,而憑空捏造出一些神秘莫測的話呢?這跟河東郡蒲坂鎮項曼都的說法沒有兩樣。
【原文】
24·13曼都好道學仙,委家亡去(1),三年而返。家問其狀,曼都曰:“去時不能自知,忽見若臥形(2),有仙人數人(3),將我上天(4),離月數里而止。見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東西。居月之旁,其寒悽愴。口飢欲食,仙人輒飲我以流霞一杯(5)。每飲一杯,數月不飢。不知去幾何年月,不知以何為過,忽然若臥,復下至此(6)。”河東號之曰“斥仙(7)”。實論者聞之,乃知不然。
【注釋】
(1)亡:出外。
(2)見:疑衍文。後文有“忽然若臥”,可證。臥:這裡是睡覺的意思。
(3)有仙人數人:《太平御覽》卷三四引《論衡》文作“有數仙人”,可從。
(4)將:送。
(5)流霞:神話傳說中的仙酒名。
(6)以上參見《抱朴子·祛惑》。
(7)斥仙:被貶斥的仙人。
【譯文】
項曼都喜歡學道求仙,棄家出走,三年才回來,家裡人問他離家後的情況,曼都說:“離開家的時候連自己也不知道,忽然像睡著一樣,有幾個仙人把我送上了天,到離月亮幾里遠就停下來。看見月亮四周幽深渺茫,幽深渺茫得使人不知道是東是西。住在月亮旁邊,那兒寒冷淒涼。口餓得想吃東西,仙人就拿一杯“流霞”給我喝。每喝一杯,幾個月不會餓。不知道離開了多少年月,也不知道因為犯了什麼過錯,忽然像睡著一樣,又被降到這裡。”這樣河東郡的人就稱他叫“斥仙”。尊重事實的人聽了這些,就知道不真實。
【原文】
24·14夫曼都能上天矣,何為不仙?已三年矣,何故復還?夫人去民間,升皇天之上,精氣形體,有變於故者矣(1)。萬物變化,無復還者。復育化為蟬(2),羽翼既成,不能復化為復育。能升之物,皆有羽翼,升而復降,羽翼如故。見曼都之身有羽翼乎,言乃可信;身無羽翼,言虛妄也。虛則與盧敖同一實也。或時聞曼都好道(3),默委家去,周章遠方(4),終無所得,力倦望極(5),默復歸家,慚愧無言,則言上天。其意欲言,道可學得,審有仙人,己殆有過,故成而復斥,升而復降。
【注釋】
(1)故:本來。
(2)復育:蟬的幼蟲。
(3)聞:疑是衍文。上文有“或時盧敖好道求仙”與本句例同,可證。
(4)周章:週遊流覽。
(5)力:體力。望極:絕望。
【譯文】
既然曼都能上天,為什麼不成仙呢?已經三年了,為什麼又回來呢?人離開人間,飛升到皇天上,精氣與形體,本來就會有變化。萬物變化,沒有再還原的。復育變化成蟬,翅膀完全長成,就不能再變成復育了。會飛的動物,都有翅膀,升上去又降下來,翅膀仍然像原來一樣。要看見曼都身上長有翅膀,他的話才能相信;身上沒有翅膀,他的話就是假的。虛假的程度跟盧敖是同一種情況。也許曼都喜歡道術,悄悄地棄家出走,週遊遠方,終於沒有得到什麼,但身體疲乏感到絕望,悄悄地又回到家裡,慚愧得無話可說,就只好說自己已經上過天。他的意思想說,道是能學到的,確實有仙人,自己恐怕有過錯,所以成仙之後又被貶斥,升天了又被降到人間。
【原文】
24·15儒書言:齊王疾痟(1),使人之宋迎文摯(2)。文摯至,視王之疾,謂太子曰:“王之疾,必可已也(3)。雖然,王之疾已,則必殺摯也。”太子曰:“何故?”文摯對曰:“非怒王,疾不可治也。王怒,則摯必死。”太子頓首強請曰(4):“苟已王之疾,臣與臣之母以死爭之於王,必幸臣之母(5)。願先生之勿患也。”文摯曰:“諾,請以死為王(6)。”與太子期,將往不至者三,齊王固已怒矣。文摯至,不解屨登床履衣(7),問王之疾。王怒而不與言。文摯因出辭以重王怒(8)。王叱而起,疾乃遂已。王大怒不悅,將生烹文摯。太子與王后急爭之而不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摯。爨之三日三夜(9),顏色不變。文摯曰:“誠欲殺我,則胡不覆之,以絕陰陽之氣?”王使覆之,文摯乃死(10)。夫文摯,道人也,入水不濡,入火不焦,故在鼎三日三夜,顏色不變。此虛言也。
【注釋】
(1)齊王:這裡指齊湣(m!n敏)王。齊湣王(?~公元前284年),一作齊閔王、齊愍王。戰國時齊國君主。田氏,名地(一作遂)。約公元前301~前284年在位。使齊國曾一度強盛,與秦昭王並稱東西帝。後五國聯合攻齊,兵敗,出走到莒(今山東省莒縣),不久被殺。疾痟(xi1o肖):害頭疼病。
(2)文摯:一個所謂得道的人。
(3)已:這裡作治好講。
(4)頓首:叩頭,磕頭。強(qi3ng搶):盡力,努力。
(5)必幸臣之母:文義不明。《呂氏春秋·至忠》作:“王必幸臣與臣之母”,可從。幸:寵幸。這裡是答應要求的意思。
(6)請:願。為:治病。
(7)屨(j)具):麻、葛等製成的單底鞋。履衣:文義不明。《呂氏春秋·至忠》作“履王衣”,可從。履:踩,踏。
(8)出辭:口出言詞,說話。
(9)爨(cu4n竄):燒火煮東西。
(10)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至忠》。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齊湣王得了頭疼病,派人去宋國接文摯。文摯來了,察看了齊王的病之後,對太子說:“王的病,肯定可以治好。雖然這樣,王的病治好了,但他肯定要殺我。”太子問:“為什麼呢?”文摯回答說:“要是不激怒齊王,他的病就不能治好。齊王被激怒,那么我必死無疑。”太子磕頭竭力懇請說:“如果治好了父王的病,我跟我母親將以死向父王力爭。父王一定會答應我跟我母親的請求。請先生不用害怕。”文摯說:“好,我願冒死給王治病。”於是跟太子約定日期去給齊王治病,但是三次說好要去都沒有去,齊王本來已被激怒。文摯來了,不解鞋就shang6*床踩著齊王的衣服,問齊王的病。齊王心裡生氣不跟他說話。文摯便說重話使王發怒。齊王高聲大罵翻身而起,病於是就好了。但是齊王仍然大發皮氣不高興,要活活地把文摯煮死。太子和王后趕忙為他懇求卻得不到齊王的允許,果真用鼎活活地煮文摯。燒火煮了他三天三夜,他顏色一點不變。文摯說:“實在想殺我,那為什麼不蓋上蓋子,以斷絕陰氣和陽氣呢?”齊王讓人蓋上蓋子,文摯才被煮死。文摯是得道的人,入水不會被沾濕,進火不會被燒焦,所以在鼎里三天三夜,顏色一點不改變。這是虛假的說法。
【原文】
24·16夫文摯而烹三日三夜(1),顏色不變,為一覆之故,絕氣而死,非得道之驗也。諸生息之物(2),氣絕則死。死之物(3),烹之輒爛。致生息之物密器之中(4),覆蓋其口,漆塗其隙,中外氣隔,息不得泄(5),有頃死也(6)。如置湯鑊之中(7),亦輒爛矣。何則?體同氣均,稟性於天,共一類也。文摯不息乎,與金石同,入湯不爛,是也;令文摯息乎(8),烹之不死,非也。令文摯言,言則以聲,聲以呼吸,呼吸之動,因血氣之發(9)。血氣之發,附於骨肉。骨肉之物,烹之輒死。今言烹之不死,一虛也。既能烹煮不死,此真人也(10),與金石同。金石雖覆蓋,與不覆蓋者無以異也。今言文摯覆之則死,二虛也。置人寒水之中,無湯火之熱,鼻中口內不通於外(11),斯須之頃(12),氣絕而死矣。寒水沉人,尚不得生,況在沸湯之中,有猛火之烈乎!言其入湯不死,三虛也。人沒水中,口不見於外(13),言音不揚。烹文摯之時,身必沒於鼎中。沒則口不見,口不見則言不揚。文摯之言,四虛也。烹輒死之人,三日三夜顏色不變,痴愚之人,尚知怪之。使齊王無知,太子群臣宜見其奇。奇怪文摯,則請出尊寵敬事,從之問道(14)。今言三日三夜,無臣子請出之言,五虛也。此或時聞文摯實烹(15),烹而輒死,世見文摯為道人也,則為虛生不死之語矣(16)。猶黃帝實死也,傳言升天;淮南坐反,書言度世(17)。世好傳虛,故文摯之語傳至於今。
【注釋】
(1)而:能。
(2)生息:活著能呼吸的。
(3)根據上下文意,疑此三字是衍文。
(4)致:疑“置”同聲而誤。下文有“置湯鑊之中”,“置人寒水之中”句法與此相同,可證。
(5)泄:流出,散發。
(6)有頃:一會兒。
(7)湯:開水。鑊(hu^或):古代無足的鼎,作用類似鍋,大的鑊也用作刑具。
(8)令:章錄楊校宋本作“今”,形近而誤,可從。
(9)因:依靠。發:傳送。這裡是運行的意思。
(10)真人:道家稱成仙的人。
(11)外:這裡指水面之外。
(12)斯須:片刻。
(13)見:同“現”,顯露。
(14)從:跟隨。
(15)聞:疑是衍文。前文“或時聞曼都好道”與此同例,可證。
(16)虛生:無中生有。
(17)度世:出世,脫離現世。這裡是成仙的意思。
【譯文】
文摯能被煮三天三夜,顏色一點不變,卻因為一蓋上蓋子的緣故,就斷氣而死,這就是沒有得道的證明。凡活著能呼吸的東西,氣一斷就會死,一煮就會爛。如果把有生命的東西放在嚴密的器皿中,用蓋子蓋上它的口,用漆塗抹它的縫隙,把里外的氣隔斷,呼吸不能相通,他立即就會死。如果放在開水鑊里,也立即會被煮爛。為什麼呢?因為有生命之物的身體同他的氣一樣,是從天稟受來的特性,所以是相同的一類。要說文摯不需要呼吸,跟金石一樣,放進開水裡煮不爛,這可以;如今文摯需要呼吸,又煮他不死,那不可能。如果文摯要說話,說話是靠聲音,聲音靠呼吸。呼吸靠運動,運動靠血氣的運行。血氣的運行,依附於骨肉。有骨肉的東西,一煮他就死。如今說煮它不死,這是虛假之一。既然會煮不死,這是仙人,跟金石一樣。金石即使蓋上鼎的蓋子,跟不蓋蓋子沒有兩樣。現在說文摯,蓋上蓋子就死了,這是虛假之二。要是把人放在冷水裡,沒有開水與火的熱量,鼻與口跟水面不相通,片刻之間,就會斷氣而死。冷水淹沒了人,尚且不得活,何況是在滾開的水中,下邊還有猛烈的火呢!說他被放進開水裡不死,這是虛假之三。人被淹沒在水裡,口不露在水面之外,說話的聲音不能傳揚。煮文摯的時候,他的身體肯定被淹沒在鼎的水中,被淹沒了,那么口就不會露出水面,口不露出水面那么說話就不會傳揚。文摯能說話,這是虛假之四。一煮就死的人,三天三夜顏色一點不變,就是痴呆和傻瓜,尚且都知道是件神奇的事情。即使齊王無知,太子和大臣們也該看出這件神奇的事。認為文摯很神奇,就應請求齊王把他放出來,敬重、寵信、恭敬地侍奉他,向他問道。如今說他三天三夜顏色一點不變,又沒有大臣們請求齊王放他出來的話,這是虛假之五。這也許是文摯確實被煮,一煮就死了,世人見文摯是學道的人,就無中生有的造出他不會死的後來。就像黃帝真死了,還傳說他升天;淮南王犯了謀反罪,儒者的書上卻說他成了仙。世人喜歡傳說毫無根據的事,所以關於文摯的話一至流傳到今天。
【原文】
24·17世無得道之效,而有有壽之人。世見長壽之人,學道為仙,逾百不死,共謂之仙矣。何以明之?如武帝之時,有李少君以祠灶、辟穀、卻老方見上(1),上尊重之。少君匿其年及所生長,常自謂七十,而能使物卻老(2)。其游以方遍諸侯,無妻。人聞其能使物及不老,更饋遺之,常余錢金衣食(3)。人皆以為不治產業饒給(4),又不知其何許人,愈爭事之。少君資好方(5),善為巧發奇中(6)。嘗從武安侯飲(7),座中有年九十餘者,少君乃言其王父游射處(8)。老人為兒時,從父識其處(9),一座盡驚。少君見上,上有古銅器,問少君。少君曰:“此器齊桓公十五年陳於柏寢(10)。”已而案其刻(11),果齊桓公器,一宮盡驚,以為少君數百歲人也。久之,少君病死(12)。今世所謂得道之人,李少君之類也。少君死於人中,人見其屍,故知少君性壽之人也(13)。如少君處山林之中,入絕跡之野,獨病死於岩石之間,屍為虎狼狐狸之食,則世復以為真仙去矣。
【注釋】
(1)李少君:字雲翼。漢時臨淄(今山東省淄博市東北舊臨淄)人。曾以“祠灶、辟穀、卻老”的方術,得到漢武帝的寵幸。祠灶:祀祭灶神。辟:排除、斷絕。辟穀:不吃五穀。卻:退回。卻老:不老,返老還童。上:指漢武帝。
(2)能:而即能,故疑“能”是衍文。《史記·封禪書》作“能使物卻老”,可證。(3)錢金:疑為“金錢”之誤倒。《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均作“金錢”,可證。
(4)《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業”後有“而”字,可從。饒給:富
(5)資:憑藉。
(6)發:發現。這裡是猜測的意思。
(7)武安侯:田蚡(f6n墳)。漢景帝王皇后弟,漢武帝即位以國舅封武安侯,官太尉。竇太后死,任為丞相。
(8)《史記·封禪書》“言”下有“與”字,可從。王父:這裡指祖父。
(9)疑:“從”後脫“其王”二字。《史記·封禪書》:“老人為兒時,從其大父”“大父”即“王父”,可一證。下文有“老父為兒,隨其王父”,可二證。識(h@志):記得。
(10)柏寢:即柏寢台。春秋時齊國的台名。台在今山東省廣饒縣內。
(11)已而:不久。這裡作後來講。刻:銅器上的銘文。
(12)以上事參見《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
(13)性:生命。性壽:長壽。
【譯文】
世人沒有得道的功效,而有長壽的人。世人看見長壽的人,學道求仙,超過百歲不死,大家就說他們成仙了。用什麼證明呢?像漢武帝的時候,有個李少君用祀祭灶神,不吃五穀,返老還童的方術去拜見漢武帝,武帝很敬重他。李少君隱瞞自己的年齡及生長的地方,常常自稱有七十歲,能夠使用藥物返老還童。他用方術在諸侯間到處遊說,沒有妻子。人們聽說他能使用藥物使人長生不老,就輪番贈送他東西,因此他經常金錢衣食用不完。人們都認為他不治產業卻很富足,又不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就更加爭著侍奉他。李少君憑著奇妙的方術,善於巧妙地猜測事情,而且總是出奇地說中。他曾經與武安侯一道喝酒,在座的人中有位年紀九十多歲的老人,李少君卻說起跟他祖父去過的打獵的地方。老人還是小孩的時候,跟隨他祖父打過獵,還記得是那個地方,於是滿座的人全感到吃驚。李少君去拜見皇上,皇上拿出一件古銅器問他。少君說:“這件銅器是齊桓公十五年陳列在柏寢的。”後來查看銅器銘文,果然是齊桓公的銅器,整個宮中的人都感到吃驚,認為他有好幾百歲了。過了很久,李少君得病死了。現在世人認為得道的人,不過像李少君之類。李少君死在人世間,人們看見過他的屍體,所以知道他是長壽的人。如果李少君住在山林里,去到人煙絕跡的荒野,偏偏病死在岩石之間,屍體被虎狼狐狸吃了,那么世人又會認為他真的成仙離開人世了。
【原文】
24·18世學道之人無少君之壽,年未至百,與眾俱死。愚夫無知之人,尚謂之屍解而去(1),其實不死。所謂屍解者,何等也(2)?謂身死精神去乎,謂身不死得免去皮膚也?如謂身死精神去乎,是與死無異,人亦仙人也;如謂不死免去皮膚乎,諸學道死者骨rou6*具在(3),與恆死之屍無以異也。夫蟬之去復育,龜之解甲,蛇之脫皮,鹿之墮角,殼皮之物解殼皮,持骨肉去,可謂屍解矣。今學道而死者,屍與復育相似,尚未可謂屍解。何則?案蟬之去復育,無以神於復育。況不相似復育(4),謂之屍解,蓋復虛妄失其實矣。太史公與李少君同世並時,少君之死,臨屍者雖非太史公,足以見其實矣。如實不死,屍解而去,太史公宜紀其狀,不宜言死。其處座中年九十老父為兒時者,少君老壽之效也。或少君年十四五,老父為兒,隨其王父。少君年二百歲而死(5),何為不識?武帝去桓公鑄銅器(6),且非少君所及見也。或時聞宮殿之內有舊銅器,或案其刻以告之者,故見而知之。今時好事之人,見舊劍古鉤(7),多能名之(8),可復謂目見其鑄作之時乎?
【注釋】
(1)屍解:道家認為修道者死後,留下形骸,魂魄散去成仙,稱為屍解。
(2)等:等同,相同。這裡作意思講。
(3)具:遞修本作“俱”,可從。
(4)不相似復育:指學道的人死去骨肉俱在,跟帶著骨肉脫殼而變成蟬的復育不一樣。
(5)二百歲:疑為“一百歲”之誤。九十老父為兒時,少君年十四五,可證。
(6)語句不完整,疑有脫文。
(7)鉤:古代似劍而曲的一種兵器。
(8)名:說出。
【譯文】
社會上學道的人沒有李少君長壽,年齡還沒有到一百歲,就跟眾人一齊死去。笨蛋、沒有知識的人,尚且都說他們屍解成仙而去,的確沒有死。所謂屍解,是什麼意思呢?是說身體死了精神成仙而去呢,還是說身體沒有死只是脫掉一層皮呢?如果說身體死了精神成仙而去,這跟一般人死沒有兩樣,那么所有的人也都成為仙人了;如果說身體沒有死只是脫掉一層皮,那么凡是學道死去的人骨肉都在,跟平常人死了的屍體也沒有兩樣。蟬脫去幼蟲的殼,烏龜脫掉甲殼,蛇脫落一層皮,鹿退落它的角,有殼皮的動物脫掉它的殼皮,都帶著骨肉離開,這可以說是屍解了。如今學道而死去的人,即使屍體跟蟬的幼蟲相似,還不能夠說是屍解。為什麼呢?因為考察蟬脫去幼蟲時的殼,並沒有比脫殼前的幼蟲神奇。況且學道的人死去骨肉都在,跟蟬脫殼的幼蟲不一樣,稱他們屍解,恐怕又不符合真實情況。太史公司馬遷與李少君是同代同時的人,少君死的時候,到屍體旁邊哀悼的雖然不是他,他也完全知道李少君的真實情況。如果少君真是沒有死,只是屍解而去,太史公應該記下當時情況,不應該說他病死。李少君能說出同座中九十歲老人做孩子時到過的方,這是他長壽的證明。或許當時少君十四五歲,老父還是孩子,常跟著他的祖父遊玩。少君百把歲才死,怎么會不記得玩過的地方呢?漢武帝離齊桓公鑄造銅器時間相隔很遠,而且又不是少君親眼看見。或許是聽見宮中有古銅器,有人查看過那上面的刻辭而告訴了李少君,所以一看見他就知道。現在喜歡這類事情的人,看見古劍古鉤,大多能說出它們的時間及有關的情況,難道能又說他們親眼看見古銅器鑄造時的情況嗎?
【原文】
24·19世或言東方朔亦道人也(1),姓金氏(2),字曼倩。變姓易名,遊宦漢朝(3)。外有仕宦之名,內乃度世之人。此又虛也。
【注釋】
(1)東方朔(公元前154~前93年):姓東方,名朔,字曼倩。平原厭次(今山東省惠民縣)人。西漢時文學家。漢武帝時,為太中大夫。性詼諧滑稽。後來關於他的傳說很多。善辭賦,《答客難》較為有名。《漢書·藝文志》雜家有《東方朔》二十篇,今散佚。
(2)姓金氏:《風俗通義·正失》:“俗言東方朔太白星精”太白星,即是金星。這或許是東方朔姓金的來源。
(3)遊宦:在外做官。
【譯文】
社會上有人說東方朔也是得道的人,姓金,字曼倩。他改變姓名,到漢朝做官。表面上有做官的名聲,實際上卻是成仙的人。這話又是虛假的了。
【原文】
24·20夫朔與少君並在武帝之時,太史公所及見也。少君有教道、祠灶、卻老之方(1),又名齊桓公所鑄鼎,知九十老人王父所游射之驗,然尚無得道之實,而徒性壽遲死之人也。況朔無少君之方術效驗,世人何見謂之得道?案武帝之時,道人文成、五利之輩,(2),入海求仙人,索不死之藥,有道術之驗(3),故為上所信。朔無入海之使,無奇怪之效也。如使有奇,不過少君之類及文成、五利之輩耳,況謂之有道(4)?此或時偶復若少君矣,自匿所生之處,當時在朝之人不知其故,朔盛稱其年長,人見其面狀少,性又恬淡,不好仕宦,善達占卜、射覆(5),為怪奇之戲,世人則謂之得道之人矣。
【注釋】
(1)教:《史記·封禪書》作“谷”,可從。谷道:即辟穀之道。前文有“李少君以祠灶、辟穀、卻老方見上”,可證。
(2)文成:齊人少翁,以神鬼方見上,被授予文成將軍。五利:膠東宮人欒大,被授予五利將軍。
(3)以上事參見《史記·封禪書》。
(4)況:通“貺”,稱許。
(5)射覆:古代一種近似占卜的遊戲。在翻蓋的器皿裡面,放上東西,叫人來猜測,稱為射覆。
【譯文】
東方朔和李少君同在漢武帝時候,太史公能夠見到他們。李少君有不吃五穀、祀祭灶神、返老還童的方術,又能說出齊桓公十五年鑄造銅鼎的事,還有他知道九十歲老人祖父打獵地方的證明,然而都還沒有得道的事實,卻僅只是個長壽晚死的人。何況東方朔沒有李少君的方術效驗,世人根據什麼說他得道了呢?考察漢武帝的時候,有道人文成、五利之輩,到海外去尋找仙人,尋求不死的藥,因為有道術的證明,所以為皇上所相信。東方朔沒有被派到海外去的使命,又沒有神奇表現的證明。如果出使有神奇的表現,也不過是李少君之類和文成、五利之輩罷了,怎么就稱讚他得道呢?這也許碰巧又是個像李少君的人,自己隱瞞了生長的地方,當時在朝的人不知道他原來的情況,而東方朔又極力宣揚他自己年長,人們看他臉貌年輕,性格又清靜少欲,不喜歡做官,精通占卜、射覆,愛做神奇的遊戲,於是世人就認為他是得道的人。
【原文】
24·21世或以老子之道為可以度世,恬淡無欲,養精受氣。夫人以精神為壽命,精神不傷,則壽命長而不死。成事:老子行之,逾百度世,為真人矣。
【譯文】
社會上有人認為老子的道術可以成仙,於是就清靜無欲,保養精神愛惜元氣。因為人以精神為壽命,精神不受傷害,那么壽命就長而不死。這是既成事實:老子奉行它,超過百歲脫離塵世,成了仙人。
【原文】
24·22夫恬淡少欲,孰與鳥獸(1)?鳥獸亦老而死。鳥獸含qing6*欲,有與人相類者矣(2),米足以言。草木之生何qing6*欲,而春生秋死乎?夫草木無欲,壽不逾歲;人多qing6*欲,壽至於百。此無qing6*欲者反夭,有qing6*欲者壽也。夫如是,老子之術,以恬淡無欲延壽度世者,復虛也。或時老子,李少君之類也,行恬淡之道,偶其性命亦自壽長。世見其命壽,又聞其恬淡,謂老子以術度世矣。
【注釋】
(1)孰與:比起來怎么樣。
(2)有:疑是衍文。遞修本無此字,可證。
(3)疑“謂”前有“則”字。前文有“世見黃帝好方術,方術仙者之業,則謂黃帝仙矣。”又“人見其面狀少。。則謂之得道之人矣。”與本句文例相同,可證。
【譯文】
那在清靜少欲上,人跟鳥獸比起來怎么樣呢?鳥獸也會老會死。鳥獸有qing6*欲,跟人相類似,不足以說明問題。草木活著有什麼qing6*欲,而要春天發芽秋天枯死呢?草木沒有qing6*欲,活不超過一年;人多qing6*欲,要活到一百歲。這樣沒有qing6*欲的反而早夭,有qing6*欲的卻長壽。像這樣說來,老子的道術,以清靜無欲能長壽成仙,又是假的了。或許老子是李少君之類的人,奉行清靜無欲的道術,正好他性命又自然長壽。世人見他命長,又聽說他清靜無欲,就認為老子是由於有道術成仙的。
【原文】
24·23世或以辟穀不食為道術之人,謂王子喬之輩以不食谷(1),與恆人殊食,故與恆人殊壽,逾百度世,逐為仙人。此又虛也。
【注釋】
(1)王子喬:本姬姓,名晉。周靈王的太子。因為直諫被廢為百姓。傳說他在伊水與洛水之間遊歷,被道人浮丘生接上嵩山,三十多年後成仙。
【譯文】
社會上有人認為不吃五穀可以成為有道術的人,以為王子喬一類的人因為不吃五穀,跟一般人吃的不同,所以與一般人的壽命也不一樣,超過百歲脫離塵世,終於成為仙人。這又是假的。
【原文】
24·24夫人之生也,稟食飲之性,故形上有口齒,形下有孔竅。口齒以噍食(1),孔竅以注瀉。順此性者為得天正道(2),逆此性者為違所稟受(3)。失本氣於天(4),何能得久壽?使子喬生無齒口孔竅,是稟性與人殊;稟性與人殊,尚未可謂壽,況形體均同而以所行者異(5)?言其得度世,非性之實也(6)。夫人之不食也,猶身之不衣也。衣以溫膚,食以充腹。膚溫腹飽,精神明盛。如飢而不飽,寒而不溫,則有凍餓之害矣。凍餓之人,安能久壽?且人之生也,以食為氣,猶草木生以土為氣矣。拔草木之根,使之離土,則枯而蚤死(7)。閉人之口,使之不食,則餓而不壽矣。
【注釋】
(1)噍(ji4o教):咬,嚼。
(2)順:遵循。此性:指“食飲之性”。天:天然的,自然的。道:規律,常規。
(3)所稟受:人的自然稟性,即人的生理本能。
(4)本氣:根本的氣。指從天稟受來的元氣。失本氣於天:王充認為,人所以能活著,是靠食物來保養體內的氣,而食物是天施氣給地產生的,人不吃喝排泄,體內的氣就會失去保養,人就要死。
(5)根據文意,疑“以”前奪一“何”字。所行者異:做的跟人不同,即有口齒而不吃喝東西。
(6)性:這裡指“人的自然稟性”。
(7)蚤:通“早”。
【譯文】
人生下來,就稟承了會吃喝的本性,所以身體的上部有口齒,身體的下部有排泄的器官。口齒用來噍食物,排泄器官用來排泄。遵循“食飲之性”的人算符合自然常規,背逆“食飲之性”的人要算違反生理本能。失掉了從天稟受來的元氣,怎么能夠長壽呢?假使王子喬生來就沒有口齒與排泄器官,稟受的特性跟人不同;本性跟人不一樣,尚且不能說是長壽,何況他身體跟人完全相同為什麼會在吃喝的行為上與人兩樣呢?要說他能成仙,就不符合人性的實際情況。人不吃東西,就像身上不穿衣服一樣。穿衣服是為了溫暖皮膚,吃東西是為了填飽肚子。皮膚得到溫暖,肚子填飽了,精神才煥發。如果肚子受飢挨餓,皮膚受寒受冷,就會有挨凍受餓的危害。挨凍受餓的人,怎么會長壽呢?況且人生下來,就靠食物來保養元氣,就像草木一發芽就靠泥土保養元氣一樣。拔掉草木的根,使它們離開土地,就會幹枯而早死。封掉人的口,讓他不能吃東西,就會飢餓而死去。
【原文】
24·25道家相夸曰:真人食氣。以氣而為食,故傳曰:食氣者壽而不死,雖不穀飽,亦以氣盈。此又虛也。
【譯文】
道家互相誇耀說:仙人吃氣。用氣能當食物,所以傳書上說:吃氣的人長壽不會死,雖然他們不用五穀填飽肚子,但可以用氣充實身體。這又是句假話了。
【原文】
24·26夫氣謂何氣也?如謂陰陽之氣,陰陽之氣不能飽人。人或咽氣,氣滿腹脹,不能饜飽(1)。如謂百藥之氣,人或服藥,食一合屑(2),吞數十丸,藥力烈盛,胸中憒毒(3),不能飽人。食氣者必謂“吹呴呼吸(4),吐故納新(5)”也。昔有彭祖嘗行之矣(6),不能久壽,病而死矣。
【注釋】
(1)饜(y4n宴):吃飽。
(2)合(g7各):用竹或木做成的圓形或方形的量器。十合為一升。屑:碎末。(3)憒(ku@潰):心煩,難受。
(4)呴(x(須):張口出氣。吹呴呼吸:即呼吸。
(5)引文參見《莊子·刻意》。
(6)彭祖:傳說中的人物。說他姓籛(ji3n簡):名鏗,顓頊的玄孫。生於夏代,活到殷朝末年已有七百六十六歲(一說有八百歲)。殷王任他為大夫,但託病不問政事。以前人們把他當作長壽的象徵。事見《神仙傳》、《列仙傳》。
【譯文】
那么這氣指的是什麼氣呢?如果說是陰氣和陽氣,而陰氣和陽氣不能使人吃飽。人有時吞下一口氣,會感到滿腹氣脹,卻不能充飢。如果說是各種藥物的氣,那么人有時服藥,吃下一合藥末,吞了幾十顆藥丸,藥力猛烈,胸中只會感到中毒難受,並不能使人吃飽。吃氣的人一定要說“呼氣吸氣,吐出已有的納進新鮮的”。昔日彭祖曾經奉行過,但不能永久長壽,終於得病死了。
【原文】
24.27道家或以導氣養性(1),度世而不死,以為血脈在形體之中,不動搖屈伸(2),則閉塞不通。不通積聚,則為病而死。此又虛也。
【注釋】
(1)導氣:導引形體,以舒血脈之氣。這裡可以理解為練氣功。
(2)動搖:這裡作活動講。
【譯文】
道家或者用練氣功來保養生命,成仙不死,認為血脈在身體中,如果不活動,不彎曲舒展,就會閉塞不通。血脈積聚不通,就會生病而死亡。這話不真實。
【原文】
24·28夫人之形,猶草木之體也。草木在高山之巔,當疾風之沖,晝夜動搖者,能復勝彼隱在山谷間,障於疾風者乎(1)?案草木之生,動搖者傷而不暢(2),人之導引動搖形體音,何故壽而不死?夫血脈之藏於身也,猶江河之流地。江河之流,濁而不清;血脈之動,亦擾不安(3)。不安,則猶人勤苦無聊也,安能得久生乎?
【注釋】
(1)障:被遮隔。
(2)暢:通達,順暢。這裡是正常生長的意思。
(3)疑“擾”後脫一“而”字。“擾而不安”與上文“濁而不清”相對,可證。
【譯文】
因為人的身體,就像草木的形體一樣。草木在高山頂,正當大風衝擊,晝夜搖動,它們能更勝過那些隱蔽在山谷里免受大風吹動的草木嗎?我們觀察到草木剛發芽,被搖動的,要受到損傷而不能正常生長,那么人導氣,屈伸筋骨,活動身體的,又怎么能長壽而不死呢?血脈隱藏在人的身體中,就像江河在地上流淌一樣。江河奔流,水渾濁不清;血脈流動,也會被攪動得不安寧。血脈不得安寧,就像人勤苦而不愉快一樣,怎么能夠長生不老呢?
【原文】
24·29道家或以服食藥物,輕身益氣(1),延年度世。此又虛也。
【注釋】
(1)益:增加。
【譯文】
道家有的由於吞吃了藥物,身子變輕體氣增加,於是延年益壽成了仙人。這話又錯了。
【原文】
24·30夫服食藥物,輕身益氣,頗有其驗(1)。若夫延年度世,世無其效。百藥愈病,病癒而氣復,氣復而身輕矣。凡人稟性,身本自輕,氣本自長,中於風濕(2),百病傷之,故身重氣劣也(3)。服食良藥,身氣復故,非本氣少身重,得藥而乃氣長身更輕也(4),稟受之時,本自有之矣。故夫服食藥物除百病,令身輕氣長,復其本性,安能延年至於度世?
【注釋】
(1)頗:少,略。
(2)中:受到。
(3)氣劣:氣少,氣短。
(4)而乃:疑“乃而”之誤倒。更:疑是衍文。“氣長”與“身輕”對言,可一證。又與上文“氣少身重”正反相承,可二證。
【譯文】
因為吞吃藥物,身子變輕體氣增加,略有證明。至於延年益壽成仙人的,世上還沒有效驗。各種藥物能治好疾病,病治好了能使氣恢復,氣恢復了能使身子變輕。凡人從天稟受特性,身體本來開始就輕,氣本來開始就壯,由於受到風濕的侵擊,各種各樣的疾病都來傷害它,於是身體感到沉重,氣感到短促。吃了良藥,身體和氣又還原了,並非本來氣短少身體沉重,吃了藥才能氣壯身輕的,而是在天稟受的時候,本來一開始就有的。所以吃藥物能除百病,即令身體輕了氣壯了,恢復了他原來的特性,又怎么能延年益壽甚至於成仙呢?
【原文】
24·31有血脈之類,無有不生,生無不死。以其生,故知其死也。天地不生,故不死;陰陽不生,故不死。死者,生之效;生者,死之驗也。夫有始者必有終,有終者必有始。唯無終始者,乃長生不死。人之生,其猶水也(1)。水凝而為冰,氣積而為人。冰極一冬而釋(2),人竟百歲而死(3)。人可令不死,冰可令不釋乎?諸學仙術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猶不能使冰終不釋也。
【注釋】
(1)水:遞修本作“冰”,可從。
(2)極:到了盡頭。釋:消溶。
(3)竟:盡,畢。
【譯文】
有血脈之類的動物,沒有誰不是生下來的,生下來的沒有誰不死。由於他生下來,所以知道他會死。天地不是生下來的。所以它們不死;陰氣和陽氣不是生下來的,所以也不死。死,是活著的證明,活著,又是死的證明。有開始就一定有結束,有結束就必定有開始。只有沒有開始與結束的,才會長生不死。人的一生就像冰一樣。水凝固就成冰,氣聚積而成人。冰過一冬而融化,人到百歲就會死。要是人可以使自己不死,那么冰可以讓其不融化嗎?凡以學仙術作不死方術的,肯定不會成功,就像不可能讓冰始終不融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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