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章 害戰

【原文】

凡與敵各守疆界,若敵人寇抄我境,以擾邊民,可於要害處設伏兵,或築障塞以邀之,敵必不敢輕來。法曰:“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①唐時,朔方軍總管沙吁忠義②為突厥③所敗,詔張仁願④攝御史大夫代之。既至,賊已出,率兵躡擊,夜掩其營,破之。始,朔方軍與突厥以河為界,北崖有拂雲祠,突厥每犯邊,必先謁祠禱祀,然後引兵渡而南。時默啜⑤悉兵西擊突騎施⑥,張仁願請乘虛取漠南⑦,〔於〕河北築三受降城⑧,絕虜南寇路。唐休璟⑨以為:“兩漢以來,皆北守河,今築城虜腹中,終為〔賊虜〕所有。”仁願固請,中宗許之。表留歲滿〔兵〕以助其功。時鹹陽兵二百人逃歸,仁願擒之盡斬城下,軍中股慄,役者盡力,六旬而三城就。以拂云為中城,南直朔方;西城南直靈武,東城南直榆林,三壘相距各四百餘里,其北皆大磧也,斥地三百里遠。又於牛頭朝那山⑩北置烽堠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逾山牧馬,朔方復無寇。歲省費億計,減鎮兵數萬。⑾

【譯文】

大凡在敵我雙方各守自己疆界的情況下,如果敵人進犯我邊界,襲擾我邊民時,可在邊界要害之處埋設伏兵,或者構築障礙要塞用以攔截敵人。這樣,敵人必定不敢輕率來犯。誠如兵法所說:“能使敵人無法達到其預定目標的,是我設定重重障礙妨害它的緣故。”唐朝中宗神龍三年(公元707年),朔方軍總管沙吒忠義被突厥軍打敗,唐中宗因此下詔任命張仁願兼任御史大夫而前去接替沙吒忠義的防務。張仁願抵達任所時,突厥兵已經退走,於是他便率軍跟蹤追擊,乘夜偷襲敵營,擊敗了突厥軍。在此之前,唐朝朔方軍與突厥是以黃河為分界的。黃河北岸有個拂雲祠,突厥首領每次率兵南下侵犯邊界,必定先到該祠禱告以求神靈保佑,然後再引兵渡過黃河南下。張仁願剛來這裡時,恰值突厥可汗默啜率領全軍西向進攻突騎施,仁願奏請中宗批准其率兵乘突厥內部空虛之隙而攻取了漠南地區,並於黃河以北修築東、中、西三座受降城,以此切斷敵人南犯的進軍道路。但此請求卻遭到了尚書右僕射唐休璟的反對,他認為:“自兩漢以來,國家在這個地區都是以北守黃河為限,如今卻要築城於敵人腹地之中,最終結果還是為敵人所占有。”為此,張仁願一再上表申述自己的請求,唐中宗最後終於批准了他築城的請求。仁願還上表請求準許其把服役期滿即將返鄉的士兵留下幫助築城。當時有鹹陽籍鎮兵二百人怠工逃跑,仁願派人抓回後全部殺死在城下,全軍上下都為之所震懾。自此以後,參加築城的人都很賣力,僅用六十天就將三座城壘修好了:以拂雲祠處的築城為中受降城,向南直通朔方鎮;西受降城向南直通靈武鎮;東受降城向南直通榆林鎮。三座城間各相距四百餘里,其北面是大沙漠,這樣為國家拓寬疆土三百里遠。同時,又在牛頭朝那山北設定烽火瞭望台一千八百個。從此以後,突厥人再也不敢越過陰山放牧,朔方地區不再有敵人侵擾了。每年可節省上億的軍費開支,縮減邊鎮兵數萬人。

【解析】

本篇以《害戰》為題,取義於“要害”,其要旨在闡述防禦作戰中如何利用險隘要害阻擊敵人進攻的問題。它認為,對於向我進攻、襲擾的敵人,可於險隘之處預設伏兵,或在要害之處築壘設障,如此敵人就不敢輕易來犯了。本篇引自《孫子兵法》的“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句,意思是,能夠使敵人無法達到其預定目標的,是我採取有效辦法妨害它的緣故。實踐經驗表明,妨害敵人達到其預定目標的辦法是多種多樣的,而憑據天然險隘或人工壘障以阻截敵人進犯,這在古代戰爭中,往往是為防禦一方所常採用的妨害敵人的有效辦法之一。唐代將領張仁願在對dong6*突厥的防禦作戰中,積極構築三受降城以防突厥進犯所取得的明顯成效,便是利用築壘設障達成防禦目的的成功事例。唐中宗時期,據有漠南地區的dong6*突厥,屢從河套地區南下襲擾,嚴重威脅唐朝北部邊境安全。神龍三年(公元707年),御史大夫張仁願奉詔率軍北進,乘dong6*突厥全力西擊突騎施,其內部十分空虛之機,一舉奪取了漠南地區。為了鞏固既得勝利和消除突厥南下襲擾之患,張仁願力排尚書右僕射唐休璟的阻撓,奏請中宗批准,於豐州(治九原,今內蒙古五原南)地區的黃河之北修築了三座城壘,號稱“三受降城”;又於牛頭朝那山北設定烽火台一千八百個,從而形成了一道東西八百餘里的,依恃黃河、“首尾相應”(見《舊唐書·張仁願傳》,下同)的,能夠阻絕突厥“南寇之路”的防禦屏障。這不但鞏固了唐朝北部邊防,而且減少了數萬邊防鎮兵和節約了大量軍費開支。這說明了築壘設障在防禦作戰中是有重要作用的。

【注釋】

①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語出《孫子兵法·虛實篇》。②沙吒忠義:唐中宗時少數民族將領。③突厥:指dong6*突厥。④張仁願:唐代將領。華州下邽(今陝西華縣西北)人。初為洛州長史,後為朔方軍大總管。因其對突厥作戰有功,官至左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三品,封韓國公。⑤默啜:亦作“墨啜”。dong6*突厥可汗,亦即阿波乾可汗,名環。自唐武后至玄宗間,屢擾邊境,四出擴張,拓地萬餘里,有兵四十萬,成為頡利可汗之後最強盛的時代。⑥突騎施:馬本及諸本皆作“突厥”,不確,今據史校改。突騎施,古族名,原屬西突厥,唐武后時逐漸強大,建政權於碎葉川(位於今吉爾吉斯共和國之楚河流域),統治地區至伊麗水(即今新疆伊犁河)流域。⑦漠南:馬本及各本皆誤作“漢南”,今據史校改。漠南,指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南地區,自漢代後稱之為“漠南”,亦作“幕南”,今屬我國內蒙古地區。⑧三受降城:即東、中、西三座受降城。東城位於今內蒙古托克托東南,中城位於今內藏古包頭西之黃河北岸;西城位於今內蒙古烏拉特中後聯合旗西南之黃河北。⑨唐休璟:唐京兆始平(今陝西興平東南)人。唐中宗時,官至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封宋國公。⑩牛頭朝那山:馬本及諸本皆誤作“牛頭廟那山”,今據史校改。該山位於今內蒙古固陽東。⑾本篇史例出自《新唐書·張仁願傳》,又見於《舊唐書·張仁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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