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東越閩中,有庸嶺,高數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長七八丈,大十餘圍,
土俗常懼。東治都尉及屬城長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禍。或與人夢,
或下諭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長,並共患之。然氣厲不息。共請
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養之。至八月朝祭,送蛇xue6*口。蛇出,吞齧之。累年
如此。已用九女。爾時預復募索,未得其女。將樂縣李誕家,有六女,無男,其
小女名寄,應募欲行,父母不聽。寄曰:“父母無相,惟生六女,無有一男,雖
有如無。女無緹縈濟父母之功,既不能供養,徒費衣食,生無所益,不如早死。
賣寄之身,可得少錢,以供父母,豈不善耶?”父母慈憐,終不聽去。寄自潛行,
不可禁止。寄乃告請好劍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詣廟中坐。懷劍,將犬。先將
數石米餈,用蜜麨灌之,以置xue6*口。蛇便出,頭大如囷,目如二尺鏡。聞餈香氣,
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齧咋,寄從後斫得數創。瘡痛急,蛇因踴出,至庭而
死。寄入視穴,得其九女髑髏,悉舉出,咤言曰:“汝曹怯弱,為蛇所食,甚可
哀愍。”於是寄女緩步而歸。越王聞之,聘寄女為後,拜其父為將樂令,母及姊
皆有賞賜。自是東治無復妖邪之物。其歌謠至今存焉。
晉武帝鹹寧中,魏舒為司徒。府中有二大蛇,長十許丈,居廳事平橑上。
止之數年,而人不知,但怪府中數失小兒及雞犬之屬。後有一蛇夜出,經柱側,
傷於刃,病不能登,於是覺之。發徒數百,攻擊移時,然後殺之。視所居,骨骼
盈宇之間。於是毀府舍,更立之。
漢武帝時,張寬為揚州刺史。先是有二老翁爭山地,詣州訟疆界,連年不決。
寬視事,復來。寬窺二翁形狀非人,令卒持杖戟將入,問:“汝等何精?”翁走,
寬呵格之,化為二蛇。
滎陽人張福,船行還野水邊。夜有一女子,容色甚美,自乘小船,來投福,
云:“日暮畏虎,不敢夜行。”福曰:“汝何姓?作此輕行。無笠,雨駛,可入
船就避雨。”因共相調,遂入就福船寢。以所乘小舟,系福船邊。三更許,雨晴
月照,福視婦人,乃是一大鼉,枕臂而臥。福驚起,欲執之。遽走入水。向小舟,
是一枯槎段,長丈余。
丹陽道士謝非,往石城買冶釜。還,日暮,不及至家。山中廟舍於溪水上,
入中宿。大聲語曰:“吾是天帝使者,停此宿。”猶畏人劫奪其釜,意苦搔搔不
安。二更中,有來至廟門者,呼曰:“何銅。”銅應喏。曰:“廟中有人氣,是
誰?”銅云:“有人,言是天帝使者。”少頃便還。須臾,又有來者,呼銅,問
之如前,銅答如故,復嘆息而去。非驚擾不得眠,遂起,呼銅問之:“先來者誰?”
答言:“是水邊穴中白鼉。”“汝是何等物?”答言:“是廟北岩嵌中龜也。”
非皆陰識之。天明,便告居人,言:“此廟中無神。但是龜、鼉之輩,徒費酒食
祀之,急具鍤來,共往伐之。”諸人亦頗疑之。於是並會伐掘,皆殺之。遂壞廟
絕祀,自後安靜。
孔子厄於陳,弦歌於館中。夜有一人,長九尺餘,著皂衣高冠,大咤,聲動
左右。子貢進,問:“何人耶?”便提子貢而挾之。子路引出,與戰於庭。有頃,
未勝。孔子察之,見其甲車間時時開如掌。孔子曰:“何不探其甲車,引而奮登?”
子路引之,沒手仆於地,乃是大鯷魚也,長九尺餘。孔子曰:“此物也,何為
來哉吾聞:物老則群精依之,因衰而至。此其來也,豈以吾遇厄絕糧,從者病乎?
夫六畜?之物,及龜、蛇、魚、鱉、草、木之屬,久者神皆憑依,能為妖怪,故
謂之‘五酉’。五酉者,五行之方,皆有其物。酉者老也,物老則為怪,殺之則
已,夫何患焉。或者天之未喪斯文,以是系予之命乎?不然,何為至於斯也?”
弦歌不輟。子路烹之,其味滋,病者興。明日,遂行。
豫章有一家,婢在灶下,忽有人長數寸,來灶間壁,婢誤以履踐之,殺一人。
須臾,遂有數百人,著衰麻服,持棺迎喪,凶儀皆備。出東門,入園中覆船下。
就視之,皆是鼠婦。婢作湯灌殺,遂絕。
狄希,中山人也。能造“千日酒”,飲之千日醉。時有州人姓劉,名玄石,
好飲酒,往求之。希曰:“我酒發來未定,不敢飲君。”石曰:“縱未熟,且與
一杯,得否?”希聞此語,不免飲之。復索曰:“美哉!可更與之。”希曰:
“且歸,別日當來,只此一杯,可眠千日也。”石別,似有怍色。至家,醉死。
家人不之疑,哭而葬之。經三年,希曰:“玄石必應酒醒,宜往問之。”既往石
家。語曰:“石在家否?”家人皆怪之,曰:“玄石亡來,服以闋矣。”希驚曰:
“酒之美矣,而致醉眠千日,今合醒矣。”乃命其家人,鑿冢破棺看之,冢上汗
氣徹天,遂命發冢。方見開目張口,引聲而言曰:“快哉!醉我也。”因問希曰:
“爾作何物也,令我一杯大醉,今日方醒?日高几許?”墓上人皆笑之,被石酒
氣沖入鼻中,亦各醉臥三月。
陳仲舉微時,常宿黃申家。申婦方產,有扣申門者,家人鹹不知。久久,方
聞屋裡有人言:“賓堂下有人,不可進。”扣門者相告曰:“今當從後門往。”
其人便往。有頃,還。留者問之:“是何等?名為何?當與幾歲?”往者曰:
“男也,名為‘奴’。當與十五歲。”“後應以何死?”答曰:“應以兵死。”
仲舉告其家曰:“吾能相。此兒當以兵死。”父母驚之,寸刃不使得執也。至年
十五,有置鑿於樑上者,其末出,奴以為木也,自下鉤之,鑿從梁落,陷腦而死。
後仲舉為豫章太守,故遣吏往餉之申家,並問奴所在。其家以此具告。仲舉聞之,
嘆曰:“此謂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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