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實論第六

天地與其所產者,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實以實其所實,不
曠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位其所位焉,正也。
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疑其所正。
其“正”者,正其所實也;正其所實者,正其名也。其“名”正,則唯乎其
彼此焉。謂彼而彼不唯乎彼,則彼謂不行。謂此而行不唯乎此,則此謂不行。
其以當不當也,不當而亂也。
故彼,彼當乎彼,則唯乎彼,其謂行彼。此,此當乎此,則唯乎此,其謂行
此。其以當而當也,以當而當,正也。
故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可。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
夫名實謂也。知此之非也,知此之不在此也,明不謂也。知彼之非彼也,知
彼之不在彼也,則不謂也。
至矣哉,古之明王!審其名實,慎其所謂。至矣哉,古之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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