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二

○張珪
張珪,字公端,弘范之子也。少能挽強命中,嘗從其父出林中,有虎,珪抽
矢直前,虎人立,洞其喉,一軍盡嘩。至元十六年,弘范平廣海,宋禮部侍郎鄧
光薦將赴水死,弘范救而禮之,命珪受學。光薦嘗遺一編書,目曰《相業》,語
珪曰:“熟讀此,後必賴其用。”師還,道出江淮,珪年十六,攝管軍萬戶。十
七年,真拜昭勇大將軍、管軍萬戶,佩其父虎符,治所統軍,鎮建康。未幾,弘
范卒,喪畢,世祖召見,親撫之。奏曰:“臣年幼,軍事重,聶禎者,從臣父、
祖,久歷行陣,幸以副臣。”帝嘆曰:“求老成自副,常兒不知出此。”厚賜而
遣之,遍及其從者。十九年,太平、宣、徽群盜起,行省檄珪討之,士卒數為賊
所敗,卒有殺民家豕而並傷其主者,珪曰:“此軍之所以敗也。”斬其卒,悉平
諸盜。
二十九年,入朝。時朝廷言者謂天下事定,行樞密院可罷;江浙行省參知政
事張瑄,領海道,亦以為言。樞密副使暗伯問於珪,珪曰:“見上當自言之。”
召對,珪曰:“縱使行院可罷,亦非瑄所宜言。”遂得不罷。命為樞密副使。
太傅月兒魯那演言:“珪尚少,姑試以僉書,果可大用,請俟他日。”帝曰:
“不然,是家為國滅金、滅宋,盡死力者三世矣,而可吝此耶!”拜鎮國上將軍、
江淮行樞密副使。
成宗即位,行院罷。大德三年,遣使巡行天下,珪使川、陝,問民疾苦,賑
恤孤貧,罷冗官,黜貪吏。還,擢江南行御史台侍御史,換文階中奉大夫,遷浙
西肅政廉訪使。劾罷郡長吏以下三十餘人、府史胥徒數百,征贓巨萬計。珪得鹽
司奸利事,將發之。事乾行省,有內不自安者,欲以危法中珪,賂遺近臣,妄言
珪有厭勝事,且沮鹽法。帝遣官雜治之,得行省大小吏及鹽官欺罔狀,皆伏罪。
召珪拜僉樞密院事,入見,賜只孫冠服侍宴,又命買宅以賜,辭不受。拜江南行
台御史中丞,因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異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
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冗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憲,累數百言。劾大官之
不法者,不報;並及近侍之熒惑者,又不報。遂謝病歸。久之,拜陝西行台中丞,
不赴。
武宗即位,召拜太子諭德。未數日,拜賓客,復拜詹事,辭不就。尚書省立,
中外洶洶,中丞久闕,方議擇人,仁宗時在東宮,曰:“必欲得真中丞,惟張珪
可。”即日召拜中丞。至大四年,帝崩,仁宗將即位,廷臣用皇太后旨,行大禮
於隆福宮,法駕已陳矣,珪言:“當御大明殿。”御史大夫止之曰:“議已定,
雖百奏無益。”珪曰:“未始一奏,詎知無益!”入奏,帝悟,移仗大明。既即
位,賜只孫衣二十襲、金帶一。帝嘗親解衣賜珪,明日復召,謂之曰:“朕欲賜
卿寶玉,非卿所欲。”以帨拭面額,納諸珪懷,曰:“朕澤之所存,朕心之所存
也。”
皇慶元年,拜榮祿大夫、樞密副使。徽政院使失列門請以洪城軍隸興聖宮,
而己領之,以上旨移文樞密院,眾恐懼承命,珪固不署,事遂不行。延祐二年,
拜中書平章政事,請減煩冗還有司,以清政務,得專修宰相之職,帝從之,著為
令。教坊使曹咬住拜禮部尚書,珪曰:“伶人為宗伯,何以示後世!”力諫止之。
皇太后以中書右丞相鐵木迭兒為太師,萬戶別薛參知行省政事,珪曰:“太師論
道經邦,鐵木迭兒非其人,別薛無功,不得為外執政。”車駕度居庸,失列門傳
皇太后旨,召珪切責,杖之。珪創甚,輿歸京師,明日遂出國門。珪子景元掌符
璽,不得一日去宿衛,至是,以父病篤告,遽歸。帝驚曰:“鄉別時,卿父無病。”
景元頓首涕泣,不敢言。帝不懌,遣參議中書省事換住往賜之酒,遂拜大司徒,
謝病家居。繼丁母憂,廬墓寢苫啜粥者三年。六年七月,帝憶珪生日,賜上尊、
御衣。
至治二年,英宗召見於易水之上曰:“四世舊臣,朕將畀卿以政。”珪辭歸。
遣近臣設醴。丞相拜住問珪曰:“宰相之體何先?”珪曰:“莫先于格君心,莫
急於廣言路。”是年冬,起珪為集賢大學士。先是,鐵木迭兒既復為丞相,以私
怨殺平章蕭拜住、御史中丞楊朵兒只、上都留守賀伯顏,大小之臣,不能自保。
會地震風烈,敕廷臣集議弭災之道,珪抗言於坐曰:“弭災,當究其所以致災者。
漢殺孝婦,三年不雨;蕭、楊、賀冤死,非致沴之端乎!死者固不可復生,而情
義猶可昭白,毋使朝廷終失之也。”又拜中書平章政事,侍宴萬壽山,賜以五帶。
三年秋八月,御史大夫鐵失既行殺逆,夜入都門,坐中書堂,矯制奪執符印,
珪密疏言:“賊黨罪不可逭。”既皆伏誅,鐵木迭兒之子治書侍御史鎖南,獨議
遠流,珪曰:“於法,強盜不分首從,發冢傷屍者亦死。鎖南從弒逆,親斫丞相
拜住臂,乃欲活之耶!”遂伏誅。盜竊仁廟神主,時參知政事馬剌兼領太常禮儀
使,當遷左丞,珪曰:“以參政遷左丞,姑曰敘進。而太常奉宗祏不謹,當待
罪,而反遷官,何以謝在天之靈!”命遂不下。
泰定元年六月,車駕在上都。先是,帝以災異,詔百官集議,珪乃與樞密院、
御史台、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世得失,與左右司員外郎宋文瓚詣上都奏之。
其議曰:
國之安危,在乎論相。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則治,後用李林甫、楊國忠,
天下騷動,幾致亡國。雖賴子儀諸將,效忠竭力,克復舊物,然自是藩鎮縱橫,
紀綱亦不復振矣。良由李林甫妒害忠良,布置xie6*黨,奸惑蒙蔽,保祿養禍所致,
死有餘辜。如前宰相鐵木迭兒,奸狡險深,陰謀叢出,專政十年。凡宗戚忤己者,
巧飾危間,陰中以法,忠直被誅竄者甚眾。始以贓敗,諂附權奸失列門,及嬖倖
也里失班之徒,苟全其生,尋任太子太師。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再入中
書。當英廟之初,與失列門等恩義相許,表里為奸,誣殺蕭、楊等,以快私怨。
天討元兇,失列門之黨既誅,坐要上功,遂獲信任,諸子內布宿衛,外據顯要,
蔽上抑下,杜絕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一令發口,上下股慄,稍不附己,
其禍立至,權勢日熾,中外寒心。由是群邪並進,如逆賊鐵失之徒,名為義子,
實其腹心,忠良屏跡,坐待收系。先帝悟其奸惡,仆碑奪爵,籍沒其家,終以遺
患,構成弒逆。其子鎖南,親與逆謀,所由來者漸矣,雖剖棺戮屍,夷滅其家,
猶不足以塞責。今復回給所籍家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衛。世祖時,阿
合馬貪殘敗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鐵木迭兒之奸惡者哉!臣等議:宜遵成憲,
仍籍鐵木迭兒家產,遠竄其子孫外郡,以懲大奸。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所以明
綱常、別上下也。鐵失之黨,結謀弒逆,君相遇害,天下之人,痛心疾首,所不
忍聞。比奉旨:“以鐵失之徒既伏其辜,諸王按梯不花、孛羅、月魯鐵木兒、曲
呂不花、兀魯思不花,亦已流竄,逆黨脅從者眾,何可盡誅。後之言事者,其勿
復舉。”臣等議:古法,弒逆,凡在官者殺無赦。聖朝立法,強盜劫殺庶民,其
同情者猶且首從俱罪,況弒逆之黨,天地不容,宜誅按梯不花之徒,以謝天下。
《書》曰:惟闢作福,惟闢作威。臣無有作福作威,臣而有作福作威,害於
而家,凶於而國。蓋生殺與奪,於子之權,非臣下所得盜用也。遼王脫脫,位冠
宗室,居鎮遼東,屬任非輕,國家不幸,有非常之變,不能討賊,而乃覬幸赦恩,
報復仇忿,殺親王妃主百餘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盜竊主權,聞者切齒。
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仍守爵土,臣恐國之紀綱,由此不振。設或效尤,何
法以治!且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脫脫久居,彼既縱肆,將無忌憚,況令死
者含冤,感傷和氣!臣等議:累朝典憲,聞赦sha6*人,罪在不原,宜奪削其爵土,
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刑以懲惡,國有常憲。武備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
列,不思補報,專務奸欺,詐稱奉旨,令鷹師強收鄭國寶妻古哈,貪其家人畜產,
自恃權貴,莫敢如何。事聞之官,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輦轂之下,肆行無
忌,遠在外郡,何事不為!夫京師天下之本,縱惡如此,何以為政!古人有言,
一婦銜冤,三年不雨,以此論之,即非細務。臣等議:宜以即烈、不花付刑曹鞫
之。
中賣寶物,世祖時不聞其事,自成宗以來,始有此弊。分珠寸石,售直數萬,
當時民懷憤怨,台察交言。且所酬之鈔,率皆天下生民膏血,錙銖取之,從以捶
撻,何其用之不吝!夫以經國有用之寶,而易此不濟饑寒之物,又非有司聘要和
買,大抵皆時貴與斡脫中寶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直且十倍,蠶蠹國
財,暗行分用。如沙不丁之徒,頃以增價中寶事敗,且存吏牘。陛下即位之初,
首知其弊,下令禁止,天下欣幸。臣等比聞中書乃復奏給累朝未酬寶價四十餘萬
錠,較其元直,利已數倍,有事經年遠者三十餘萬錠,復令給以市舶番貨,計今
天下所征包銀差發,歲入止十一萬錠,已是四年征入之數,比以經費弗足,急於
科征。臣等議:番舶之貨,宜以資國用、紓民力,寶價請俟國用饒給之日議之。
太廟神主,祖宗之所妥靈,國家孝治天下,四時大祀,誠為重典。比者仁宗
皇帝、皇后神主,盜利其金而竊之,至今未獲。斯乃非常之事,而捕盜官兵,不
聞杖責。臣等議:庶民失盜,應捕官兵,尚有三限之法;監臨主守,倘失官物,
亦有不行知覺之罪。今失神主,宜罪太常,請揀其官屬免之。
國家經賦,皆出於民,量入為出,有司之事。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
以億萬計;刺繡經幡,馳驛江浙,逼迫郡縣,雜役男女,動經年歲,窮奢致怨。
近詔雖已罷之,又聞奸人乘間奏請,復欲興修,流言喧播,群情驚駭。臣等議:
宜守前詔,示民有信,其創造、刺繡事,非歲用之常者,悉罷之。人有冤抑,必
當昭雪,事有枉直,尤宜明辨。平章政事蕭拜住、中丞楊朵兒只等,枉遭鐵木迭
兒誣陷,籍其家以分賜人,聞者嗟悼。比奉明詔,還給元業,子孫奉祀家廟,修
葺苟完,未及寧處,復以其家財仍賜舊人,止酬以直,即與再罹斷沒無異。臣等
議:宜如前詔,以元業還之,量其直以酬後所賜者,則人無冤憤矣。
德以出治,刑以防奸。若刑罰不立,奸宄滋長,雖有智者,不能禁止。比者
也先鐵木兒之徒,遇朱太醫妻女過省門外,強拽以入,奸宿館所。事聞,有司以
扈從上都為解,竟弗就鞫。輦轂之下,肆惡無忌,京民憤駭,何以取則四方!臣
等議:宜遵世祖成憲,以奸人命有司鞫之。臣等又議:天下囚系,冤滯不無,方
盛夏,宜命省台選官審錄,結正重刑,疏決輕系,疑者申聞詳讞。邊鎮利病,
宜命行省、行台體究興除,廣海鎮戍卒更病者,給粥食藥;力死者,人給鈔二十
五貫,責所司及同鄉者,歸骨於其家。
歲貢方物有常制。廣州東莞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奸民劉進、
程連言利,分蜑戶七百餘家,官給之糧,三年一采,僅獲小珠五兩六兩,入水為
蟲魚傷死者眾,遂罷珠戶為民。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塔兒等,又獻利於失列門,
創設提舉司監采,廉訪司言其擾民,復罷歸有司。既而內正少卿魏暗都剌,冒啟
中旨,馳驛督采,耗廩食,疲民驛,非舊制,請悉罷遣歸民。
善良死於非命,國法當為昭雪。鐵失弒逆之變,學士不花、指揮不顏忽里、
院使禿古思皆以無罪死,未褒贈;鐵木迭兒專權之際,御史徐元素以言事鎖項死
東平,及買禿堅不花之屬,皆未申理。臣等議:宜追贈死者,優敘其子孫,且命
刑部及監察御史,體勘其餘有冤抑者,具實以聞。
政出多門,古人所戒。今內外增置官署,員冗俸濫,白丁驟升出身,入流壅
塞日甚,軍民俱蒙其害。夫為治之要,莫先於安民;安民之道,莫急於除濫費、
汰冗員。世祖設官分職,俱有定製。至元三十年已後,改升創設,日積月增,雖
嘗奉旨取勘減降,近侍各私其署,夤緣保祿,姑息中止。至英宗時,始銳然減罷
崇祥、壽福院之屬十有三署,徽政院斷事官、江淮財賦之屬六十餘署,不幸遭罹
大故,未竟其餘。比奉詔:凡事悉遵世祖成憲。若復循常取勘,調虛文,延歲月,
必無實效,即與詔旨異矣。臣等議:宜敕中外軍民,署置官吏,有非世祖之制,
及至元三十年已後改升創設員冗者,詔格至日,悉減並除罷之;近侍不得巧詞復
奏,不該常調之人亦不得濫入常選。累朝斡耳朵所立長秋、承徽、長寧寺及邊鎮
屯戍,別議處之。
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初未嘗徼福於僧道,以厲民
病國也。且以至元三十年言之,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
使司,積五百有餘,今年一增其目,明年即指為例,已倍四之上矣。僧徒又復營
乾近侍,買作佛事,指以算卦,欺昧奏請,增修布施莽齋,自稱特奉、傳奉,所
司不敢較問,供給恐後。況佛以清淨為本,不奔不欲,而僧徒貪慕貨利,自違其
教,一事所需,金銀鈔幣不可數計,歲用鈔數千萬錠,數倍於至元間矣。凡所供
物,悉為己有,布施等鈔,復出其外,生民脂膏,縱其所欲,取以自利,畜養妻
子,彼既行不修潔,適足褻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
致災愈速,事無應驗,斷可知矣。臣等議: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
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領修舉,余悉減罷,近侍之屬,並不得
巧計擅奏,妄增名目;若有特奉、傳奉,從中書復奏乃行。
古今帝王治國理財之要,莫先於節用,蓋侈用則傷財,傷財必至於害民;國
用匱而重斂生,如鹽課增價之類,皆足以厲民矣。比年游惰之徒,妄投宿衛部屬
及宦者、女紅、太醫、陰陽之屬,不可勝數,一人收籍,一門蠲復,一歲所請衣
馬芻糧,數十戶所征入不足以給之,耗國損民為甚。臣等議:諸宿衛宦女之屬,
宜如世祖時支請之數給之,余悉簡汰。
闊端赤牧養馬駝,歲有常法,分布郡縣,各有常數,而宿衛近侍,委之仆御,
役民放牧。始至,即奪其居,俾飲食之,殘傷桑果,百害蜂起;其仆御四出,無
所拘鈐,私鬻芻豆,瘠損馬駝。大德中,始責州縣正官監視,蓋暖棚、團槽櫪以
牧之。至治初,復散之民間,其害如故。監察御史及河間路守臣屢言之。臣等議:
宜如大德團槽之制,正官監臨,閱視肥瘠,拘鈐宿衛仆御,著為令。
兵戎之興,號為兇器,擅開邊釁,非國之福。蠻夷無知,少梗王化,得之無
益,失之無損。至治三年,參卜郎盜,始者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
期年不戢,傷我士卒,費國資糧。臣等議:好生惡死,人之恆性。宜令宣政院督
守將嚴邊防,遣良使抵巢招諭。簡罷冗兵,明敕邊吏謹守御,勿生事,則遠人格
矣。
天下官田歲入,所以贍衛士,給戍卒。自至元三十一年以後,累朝以是田分
賜諸王、公主、駙馬,及百官、宦者、寺觀之屬,遂令中書酬直海漕,虛耗國儲。
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為莊官,催甲斗級,巧名多取;又且驅迫郵傳,徵求
餼廩,折辱州縣,閉償逋負,至倉之日,變鬻以歸。官司交忿,農民窘竄。臣等
議:惟諸王、公主、駙馬、寺觀,如所與公主桑哥剌吉及普安三寺之制,輸之公
廩,計月直折支以鈔,令有司兼令輸之省部,給之大都;其所賜百官及宦者之田,
悉拘還官,著為令。
國家經費,皆取於民。世祖時,淮北內地,惟輸丁稅,鐵木迭兒為相,專務
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併科糧;又以兩淮、荊襄沙磧作熟收征,徼
名興利,農民流徙。臣等議:宜如舊制,止征丁稅,其括勘重並之糧,及沙磧不
可田畝之稅,悉除之。
世祖之制,凡有田者悉役之,民典賣田,隨收入戶。鐵木迭兒為相,納江南
諸寺賄賂,奏令僧人買民田者毋役之,以里正主首之屬,逮今流毒細民。臣等議:
惟累朝所賜僧寺田及亡宋舊業,如舊制勿征,其僧道典買民田及民間所施產業,
宜悉役之,著為令。
僧道出家,屏絕妻孥,蓋欲超出世表,是以國家優視,無所徭役,且處之官
寺;宜清淨絕俗為心,誦經祝壽。比年僧道往往畜妻子,無異常人,如蔡道泰、
班講主之徒,傷人逞欲、壞教乾刑者,何可勝數!俾奉祠典,豈不褻天瀆神!臣
等議:僧道之畜妻子者,宜罪以舊制,罷遣為民。
賞功勸善,人主大柄,豈宜輕以與人。世祖臨御三十五年,左右之臣,雖甚
愛幸,未聞無功而給一賞者。比年賞賜泛濫,蓋因近侍之人,窺伺天顏喜悅之際,
或稱乏財無居,或稱嫁女取婦,或以枝物呈獻,殊無寸功小善,遞互奏請,要求
賞賜回奉,奄有國家金銀珠玉,及斷沒人畜產業。似此無功受賞,何以激勸,既
傷財用,復啟幸門。臣等議:非有功勳勞效著明實跡,不宜加以賞賜,乞著為令。
臣等所言:弒逆未討、奸惡未除、忠憤未雪、冤枉未理、政令不信、賞罰不
公、賦役不均、財用不節、民怨神怒,皆足以感傷和氣。惟陛下裁擇,以答天意,
消弭災變。
帝不從。珪復進曰:“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
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應之。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議,乞悉行之。”帝終
不能從。
未幾,珪病增劇,非扶掖不能行。有詔:常見免拜跪,賜小車,得乘至殿門
下。帝始開經筵,令左丞相與珪領之,珪進翰林學士吳澄等,以備顧問。自是辭
位甚力,猶封蔡國公,知經筵事,別刻蔡國公印以賜。泰定二年夏,得旨暫歸。
三年春,上遣使召珪,期於必見。珪至,帝曰:“卿來時,民間如何?”對
曰:“臣老,少賓客,不能遠知,真定、保定、河間,臣鄉里也,民飢甚,朝廷
雖賑以金帛,惠未及者十五六,惟陛下念之。”帝惻然,敕有司畢賑之。拜翰林
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國公、經筵如故。帝察其誠病,命養疾西山,繼得
旨還家。未幾,起珪商議中書省事,以疾不起。四年十二月薨,遺命上蔡國公印。
珪嘗自號曰淡庵。子六人。
○李孟
李孟,字道復,潞州上黨人。曾祖執,金末舉進士。祖昌祚,歸朝,授金符、
潞州宣撫使。父唐,歷仕秦、蜀,因徙居漢中。孟生而敏悟,七歲能文,倜儻有
大志,博學強記,通貫經史,善論古今治亂,開門授徒,遠近爭從之。一時名人
商挺、王博文,皆折行輩與交。郭彥通名能知人,嘗語唐曰:“此兒骨相異常,
宰輔之器也。”至元十四年,隨父入蜀,行省闢為掾,不赴;調晉原縣主簿,又
辭;行御史台交薦之,亦不就。後以事至京師,中書右丞楊吉丁一見奇之,薦於
裕宗,得召見東宮。未幾,裕宗薨,不及擢用。成宗立,首命採訪先朝聖政,以
備史官之紀述,陝西省使孟討論編次,乘驛以進。時武宗、仁宗皆未出閣,徽仁
裕聖皇后求名儒輔導,有薦者曰:“布衣李孟有宰相才,宜令為太子師傅。”大
德元年,武宗撫軍北方,仁宗留宮中,孟日陳善言正道,多所進益。成宗聞而嘉
之,詔授太常少卿,執政以孟未嘗一造其門,沮之不行,改禮部侍郎,命亦中止。
仁宗侍昭獻元聖皇后降居懷州,又如官山,孟常單騎以從。在懷州四年,誠
節如一,左右化之,皆有儒雅風,由是上下益親。每進言曰:“堯、舜之道,孝
悌而已矣。今大兄在朔方,大母有居外之憂,殿下當迎奉意旨以娛樂之,則孝悌
之道皆得矣。”仁宗深納其言,日問安視膳,婉容愉色,天下稱孝焉。有暇,則
就孟講論古先帝王得失成敗,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義。孟特善論事,忠愛懇惻,
言之不厭,而治天下之大經da6*法,深切明白。厥後仁宗入清內難,敬事武皇,篤
孝母后,端拱以成太平之功,文物典章,號為極盛。嘗與群臣語,握拳示之曰:
“所重乎儒者,為其握持綱常,如此其固也。”其講學之功如此者,實孟啟之也。
成宗崩,安西王阿難答謀繼大統,成後為之主,丞相、樞密同聲附和。中書
右丞相哈剌哈孫答剌罕密使來告,仁宗疑而未行。孟曰:“支子不嗣,世祖之典
訓也。今宮車晏駕,大太子遠在萬里,宗廟社稷危疑之秋,殿下當奉大母,急還
宮庭,以折奸謀、固人心。不然,國家安危,未可保也。”仁宗猶豫未決。孟復
進曰:“邪謀得成,以一紙書召還,則殿下母子且不自保,豈暇論宗族乎!”仁
宗悅,曰:“先生之言,宗廟社稷之福。”乃奉太后還都。時哈剌哈孫稱病堅臥,
仁宗遣孟往問之,適成後使人問疾,絡繹不絕。孟入,長揖而坐,已而前引其手,
診其脈,眾以為醫,乃不疑之。既得知安西王即位有日,還告曰:“事急矣!先
發者制人,後發者制於人,不可不早圖之。”左右之人皆不能決,惟曲出、伯鐵
木兒勸其行。或曰:“皇后深居九重,八璽在手,四衛之士,一呼而應者累萬;
安西王府中從者如林。殿下侍衛寡弱,不過數十人,兵仗不備,奮赤手而往,事
未必濟。不如靜守,以俟阿合之至,然後圖之,未晚也。”阿合,中國稱兄,謂
武宗也。孟曰:“群邪違棄祖訓,黨附中宮,欲立庶子,天命人心,必皆弗與。
殿下入造內庭,以大義責之,則凡知君臣之義者,無不捨彼為殿下用,何求而弗
獲!克清宮禁,以迎大兄之至,不亦可乎!且安西既正位號,縱大太子至,彼安
肯兩手進璽,退就藩國;必將斗於國中,生民塗炭,宗社危矣。且危身以及其親,
非孝也;遺禍難於大兄,非悌也;得時弗為,非智也;臨機不斷,無勇也。仗義
而動,事必萬全。”仁宗曰:“當以卜決之。”命召卜人,有儒服持囊游於市者,
召之至,孟出迎,語之曰:“大事待汝而決,但言其吉。”乃入筮,遇乾三五皆
九,立而獻卦曰:“是謂乾之睽。乾,剛也;睽,外也。以剛處外,乃定內也。
君子乾乾,行事也。飛龍在天,上治也。輿曳牛掣,其人耏且劓,內兌廢也。
厥宗筮膚,往必濟也。大君外至,明相麗也。乾而不乾,事乃睽也;剛運善斷,
無惑疑也。”孟曰:“筮不違人,是謂大同,時不可以失。”仁宗喜,振袖而起,
乃共扶上馬,孟及諸臣皆步從,入自延春門。哈剌哈孫自東掖來就之,至殿廊,
收首謀及同惡者,悉送都獄;奉御璽,北迎武宗,中外翕然,隨以定。
仁宗監國,使孟參知政事。孟久在民間,備知閭閻幽隱,損益庶務,悉中利
病,遠近無不悅服,然特抑絕僥倖,群小多不樂,孟不為變。事定,乃言於仁宗
曰:“執政大臣,當自天子親用,今鸞輿在道,孟未見顏色,誠不敢冒當重任。”
固辭弗許,遂逃去,不知所之。夏五月,武宗即位,有言於帝曰:“內難之初定
也,李孟嘗勸皇弟以自取,如彼言,豈有今日!”武宗察其誣,弗聽,仁宗亦不
敢復言孟。至大二年,仁宗為皇太子,嘗侍帝同太后內宴,飲半,仁宗深思,戚
然改容。帝顧語曰:“吾弟今日不樂,何所思邪?”仁宗從容起謝曰:”賴天地
祖宗神靈,神器有歸,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歡者,李道復之功為多。適有所思,
不自知其變於色也。”帝甚友愛,感其言,即命搜訪之,得之許昌陘山,遣使召
之。
三年春正月,入見武宗於玉德殿,帝指孟謂宰執大臣曰:“此皇祖妣命為朕
賓師者,宜速任之。”三月,特授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集賢大學士,同知
徽政院事。仁宗嗣立,真拜中書平章政事,進階光祿大夫,推恩其三世,且諭之
曰:“卿,朕之舊學,其盡心以輔朕之不及。”孟感知遇,力以國事為己任,節
賜與,重名爵,核太官之濫費,汰宿衛之冗員。貴戚近臣,惡其不便於己,而心
服其公,無間言焉。
司空、司徒、太尉,古之三公,自大德以來,封拜繁多;釋、老二教,設官
統治,權抗有司,撓亂政事,僧道尤苦其擾。孟言:“人君之柄,在賞與刑,賞
一善而天下勸,罰一惡而天下懲,柄乃不失。所施失當,不足勸懲,何以為治!
僧、道士既為出世法,何用官府繩治!”乃奏雪冤死者,復其官蔭;濫冒名爵者,
悉奪之;罷僧道官。天下稱快。
仁宗初出居懷,深見吏弊,欲痛剗除之。孟進言曰:“吏亦有賢者,在乎變
化激厲之而已。”帝曰:“卿儒者,宜與此曹氣類不合,而曲相護祐如此,真長
者之言。卿在朕前,惟舉人所長,而不斥其短,尤朕所深嘉也。”時承平日久,
風俗奢靡,車服僣擬,上下無章,近臣恃恩,求請無厭。時宰不為裁製,乃更相
汲引,望幸恩賜,耗竭公儲,以為私惠。孟言:“貴賤有章,所以定民志;賜與
有節,所以勸臣下。請各為之限制。”帝皆從之。
孟在政府,雖多所補益,而自視常若不及,嘗因間請曰:“臣學聖人道,遭
遇陛下,陛下堯、舜之主也。臣不能使天下為堯、舜之民,上負陛下,下負所學,
乞解罷政權,避賢路。”帝曰:“朕在位,必卿在中書,朕與卿相與終始,自今
其勿復言。”繼賜爵秦國公,帝親授以印章,命學士院降制。又圖其像,敕詞臣
為之贊,及御書“秋谷”二字,識以璽而賜之。入見,必賜坐,語移時,稱其字
而不名,其見尊禮如此。帝嘗語近臣曰:“道復以道德相朕,致天下蒙澤。”賜
之鈔十萬貫,令將作為治第。孟辭曰:“臣布衣際遇,所望於陛下者,非富貴之
謂也。”悉辭不受。皇慶元年正月,授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仍平章
政事。未幾,請告歸葬其父母,帝勞餞之曰:“事訖,宜速還,毋久留,孤朕所
望!”十二月,入朝,帝大悅,慰勞甚至,因請謝事,優詔不允;請益堅,乃命
以平章政事議中書省事,承旨翰林。二年夏,乞還國公印,奏三上,始如所請。
帝每與孟論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漢、唐、宋、金,科舉
得人為盛。今欲興天下之賢能,如以科舉取之,猶勝於多門而進;然必先德行經
術而後文辭,乃可得真材也。”帝深然其言,決意行之。延祐元年十二月,復拜
平章政事。二年春,命知貢舉,及廷策進士,為監試官。七月,進金紫光祿大夫、
上柱國,改封韓國公,職任如故。已而以衰病不任事,乞解政權歸田裡,帝不得
已從所請,復為翰林學士承旨,入侍宴間,禮遇尤厚。
延祐七年,仁宗崩,英宗初立,太師鐵木迭兒復相,以孟前共政時不附己,
讒構誣謗,盡收前後封拜制命,降授集賢侍講學士、嘉議大夫,度其必辭,因中
害之。孟拜命欣然,適翰林學士劉賡來慰問,即與同入院。宣徽使以聞曰:“李
孟今日供職,舊例當賜酒。”帝愕然曰:“李道復乃肯俯就集賢耶?”時鐵木迭
兒子八爾吉思侍帝側,帝顧謂曰:“爾輩謂彼不肯為是官,今定何如!”由是讒
不得行。嘗語人曰:“老臣待罪中書,無補於國,聖恩寬宥,不奪其祿,今老矣,
其何以報稱!”帝聞而善之,恩意稍加。至治元年卒。御史累章辨其誣,詔復元
官。至治中,贈舊學同德翊戴輔治功臣、太保、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
諡文忠。
孟宇量閎廓,材略過人,三入中書,民間利害,知無不言,引古證今,務歸
至當。士無貴賤,苟賢矣,不進拔不已。游其門者,後皆知名。退居一室,蕭然
如布衣。為文有奇氣,其論必主於理,其獻納謀議,常自毀其稿,家無幾存。皇
慶、延祐之世,每一政之繆,人必以為鐵木迭兒所為;一令之善,必歸之於孟焉。
子獻,御史中丞、同知經筵事。
○張養浩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嘗出,遇人有遺楮幣於途者,其人已
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
則閉戶,張燈竊讀。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為東平學正。游京師,獻書於平章
不忽木,大奇之,闢為禮部令史,仍薦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親至其家問疾,
四顧壁立,嘆曰:“此真台掾也。”及為丞相掾,選授堂邑縣尹。人言官舍不利,
居無免者,竟居之。首毀淫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
饑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
眾盜感泣,互相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sha6*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
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仁宗在東宮,召為司經,未至,改文學,拜監察御史。初,議立尚書省,養
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變法亂政,將禍天下。台臣抑而不聞,乃揚言曰:“昔
桑哥用事,台臣不言,後幾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聞,台將安用!”時武宗
將親祀南郊,不豫,遣大臣代祀,風忽大起,人多凍死。養浩於祀所揚言曰:
“代祀非人,故天示之變。”大違時相意。時省臣奏用台臣,養浩嘆曰:“尉專
捕盜,縱不稱職,使盜自選可乎?”遂疏時政萬餘言:一曰賞賜太侈,二曰刑禁
太疏,三曰名爵太輕,四曰台綱太弱,五曰土木太盛,六曰號令太浮,七曰幸門
太多,八曰風俗太靡,九曰異端太橫,十曰取相之術太寬。言皆切直,當國者不
能容。遂除翰林待制,復構以罪罷之,戒省台勿復用。養浩恐及禍,乃變姓名遁
去。
尚書省罷,始召為右司都事。在堂邑時,其縣達魯花赤嘗與之有隙,時方求
選,養浩為白宰相,授以美職。遷翰林直學士,改秘書少監。延祐初,設進士科,
遂以禮部侍郎知貢舉。進士詣謁,皆不納,但使人戒之曰:“諸君子但思報效,
奚勞謝為!”擢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改右司郎中,拜禮部尚書。英宗即位,命
參議中書省事,會元夕,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鰲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住。拜住袖
其疏入諫,其略曰:“世祖臨御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
闕庭之嚴,宮掖之邃,尤當戒慎。今燈山之構,臣以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
樂者淺,所患者深。伏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樂近為戒。”帝大怒,既覽而
喜曰:“非張希孟不敢言。”即罷之,仍賜尚服金織幣一、帛一,以旌其直。後
以父老,棄官歸養,召為吏部尚書,不拜。丁父憂,未終喪,復以吏部尚書召,
力辭不起。泰定元年,以太子詹事丞兼經筵說書召,又辭;改淮東廉訪使,進翰
林學士,皆不赴。
天曆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台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
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道經華山,禱雨於
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陰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復禱於社壇,大雨如注,水
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時斗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糶,稍昏即不用,
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
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為券,給散
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
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
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每
一念至,即撫膺痛哭,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至順
二年,贈據誠宣惠功臣、榮祿大夫、陝西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濱
國公,諡文忠。二子:彊、引,彊先卒。
○敬儼
敬儼,字威卿,其先河東人,後徙易水。五世祖嗣徽,仕金,官至參知政事;
曾祖子淵,樂陵令;祖鑒,同知嵩州事。皆以進士起家。父元長,有學行,官至
太常博士。儼其仲子也,幼不為嬉戲事,長嗜學,善屬文,御史中丞郭良弼薦為
殿中知班,著憲章若干卷。受知於廣平王月呂祿那演,連辟太傅、太師兩府掾,
調高郵縣尹,未赴,選充中書省掾。朱清、張瑄為海運萬戶,豪縱不法,適儼典
其文牘,嘗致厚賂,儼怒拒之,二人以罪伏誅。權貴多以賄敗連坐,獨儼不與。
大德二年,授吏部主事,改集賢司直。會湖湘有警,丞相哈剌合孫答剌罕奏
儼奉詔恤民,且觀釁,甚稱旨意。六年,擢禮部員外郎。有故郡守子,當以蔭補
官,繼母訴其非嫡者,儼察其誣,按之,果如所言。七年,拜監察御史。時省臣
有既黜而復收用者,參預官巧佞,與相比周,以黷貨撓法,即日劾去之。江浙行
省與浙西憲司交章相攻擊,事聞,命省台遣官往治之,儼與阿思蘭海牙偕行,議
多不合,兩上之,朝廷是儼議。七月,遷中書左司都事,扈從上京。西京賈人有
以運糧供餉北邊而得官者,盜用至數十萬石,以利啗主者,匿不發,儼按征之以
輸邊。
九年,授吏部郎中,以父病辭。已而父卒,既終喪,復入御史台為都事。中
丞何某與執政有隙,省議欲核台選之當否,儼曰:“邇者省除吏千餘人,台亦當
分別之邪?”語聞,議遂寢。江南行御史台與江浙省爭政,事聞,儼曰:“省台
政事,風化本原,各宜盡職,顧乃以小故忿爭,而瀆上聽乎!”建康路總管侯珪,
貪縱事敗,儼亟遣官決其事,及其夤緣近幸,奏請原之,命下,已無及矣。
武宗撫軍北邊,成宗升遐,宰臣有異謀者,事定,命儼預鞫問之,悉得其情。
除山北廉訪副使,入為右司郎中。武宗臨御,湖廣省臣有偽為警報,馳驛入奏,
以圖柄用者,儼面詰之曰:“汝守方面,既有警,豈得離職,是必虛誕耳。”其
人竟以狀露被斥。旱蝗為災,民多因飢為盜,有司捕治,論以真犯。獄既上,朝
議互有從違,儼曰:“民飢而盜,迫於不得已,非故為也。且死者不可復生,宜
在所矜貸。”用是得減死者甚眾。
至大元年,授左司郎中,擢江南諸道行御史台治書侍御史。先是,儼以議立
尚書省,忤宰臣意,適兩淮鹽法久滯,乃左遷儼為轉運使,欲以陷之。比至,首
劾場官之貪污者,法既大行,課復增羨至二十五萬引。河南行省參政來會鹽筴,
將以羨數為歲入常額。儼以亭戶凋弊已甚,以羨為額,民力將殫,病人以為己,
非宰臣事,事遂止。仁宗踐阼,召為戶部尚書,廷議欲革尚書省弊政,儼言:
“遽罷錢不用,恐細民失利。”不從,以疾辭。
皇慶元年,除浙東道廉訪使。有錢塘退卒,詐服僧衣,稱太后旨,建婺州雙
谿石橋,因大興工役以病民。儼命有司發其奸贓,杖遣之,仍請奏罷其役。郡大
火,焚數千家,儼令發廩賑貧餒。取憲司廢堂材木及諸路學廩之羨者,建孔子廟。
二年,拜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舊俗,民有爭,往往越訴於省,吏得並緣
為奸利,訟以故繁。儼令下省府,非有司,不得侵民,訟事遂簡。詔設科舉,儼
薦臨川吳澂、金陵楊剛中為考試官,得人為多。其年冬,移疾退居真州。除江南
諸道行御史台侍御史,不赴。四年春,詔促就前職,以疾辭。七月,召為侍御史;
十月,遷太子副詹事,御史大夫脫歡答剌罕奏留之,制曰“可”。湖廣省臣以贓
敗,儼一日五奏,卒正其罪。台臣有劾去而復職者,御史復劾之,章再上,有旨
命丞相、樞密共決之。儼曰:“如是,則台事去矣。”遂即帝前奏黜之,因伏殿
上,叩頭請代。帝諭之曰:“事非由汝,汝其復位。”
五年夏五月,拜中書參知政事,台臣復奏留之,儼亦陛辭,不允。賜《大學
衍義》及所服犀帶。每入見,帝以字呼之,曰威卿而不名,其見禮遇如此。舊制,
諸院及寺監,得奏除其僚屬者,歲久多冒濫,富民或以賂進,有至大官者。儼以
名爵當慎惜,會台臣亦以為言,乃奏請悉追奪之,遂著為令。六年,告病,賜衣
一襲,遣醫視療。儼以其鄉在近圻,恐復徵用,乃徙居淮南,雖親故皆不接見。
至治元年,除陝西諸道行御史台中丞。泰定元年,改江南諸道行御史台中丞。皆
不赴。年六十五,即告老,朝廷雖命其子自強為安慶總管府判官,而未從其請。
四年春,遣使賜酒,征為集賢大學士、榮祿大夫,商議中書省事。儼令使者先返,
而挈家歸易水。九月,帝特署為中政院使,復賜酒,召之,乃輿疾入見,賜食慰
勞,親為差吉日使視事,命朝會日無下拜;是月,拜中書平章政事,復以老病辭,
不從。
天曆改元,朝議欲盡戮朝臣之在上京者,儼抗論,謂是皆循常歲例從行,殺
之非罪。眾賴之獲免。居月余,傷足,告歸。家居十餘年,痹不能行,猶劬書不
廢。臨終,戒子弟曰:“國恩未報,而至不祿,奈何!汝曹當清白守恆業,無急
仕進。”正冠幘,端坐而逝。贈翰林學士承旨、光祿大夫、柱國,封魯國公,謚
文忠。
自強,朝散大夫、禮部員外郎。儼有詩文若干卷,藏於家。叔祖鉉,與太原
元好問同登金進士第,國初為中都提學,著《春秋備忘》四十卷,仁宗朝命刻其
書,今行於世。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二_元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猜你喜歡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二_元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