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篇 編次第十三

昔《尚書》記言,《春秋》記事,以日月為遠近,年世為前後,用使閱之者,
雁行魚貫,皎然可尋。至馬遷始錯綜成篇,區分類聚。班固踵武,仍加祖述。於
其間則有統體不一,名目相違,朱紫以之混淆,冠履於焉顛倒,蓋可得而言者矣。
尋子長之列傳也,其所編者,唯人而已矣。至於龜策異物,不類肖形,而輒
與黔首同科,俱謂之傳,不其怪乎?且龜策所記,全為志體,向若與八書齊列,
而定以書名,庶幾物得其朋,同聲相應者矣。
孟堅每一姓有傳,多附出余親。其事跡尤異者,則分入它部。故博陸、去病
昆弟非復一篇,外戚、元後婦姑分為二錄。至於元王受封於楚,至孫戊而亡。案
其行事,所載甚寡,而能獨載一卷者,實由向、歆之助耳。但交封漢始,地啟列
藩;向居劉末,職才卿士。昭穆既疏,家國又別。適使分楚王子孫於高、惠之世,
與荊、代並編;析劉向父子於元、成之間,與王、京共列。方於諸傳,不亦類乎?
又自古王室雖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責,尚曰周王;君未系頸,且雲秦國。
況神璽在握,火德猶存,而居攝建年,不編《平紀》之末;孺子主祭,鹹書《莽
傳》之中。遂令漢餘數歲,湮沒無睹,求之正朔,不亦厚誣?
當漢氏之中興也,更始升壇改元,寒暑三易。世祖稱臣北面,誠節不虧。既
而兵敗長安,祚歸高邑,兄亡弟及,歷數相承。作者乃抑聖公於傳內,登文叔於
紀首,事等躋僖,位先不窟。夫東觀秉筆,容或諂於當時,後來所修,理當刊革
者也。
蓋逐兔爭捷,瞻烏靡定,群雄僣盜,為我驅除。是以史傳所分,真偽有別,
陳勝、項籍見編於高祖之後,隗囂、孫述不列於光武之前。而陳壽《蜀書》首標
二牧,次列先主,以繼焉、璋。豈以蜀是偽朝,遂乃不遵恆例。但鵬鷃一也,何
大小之異哉?
《春秋》嗣子諒暗,未逾年而廢者,既不成君,故不別加篇目。是以魯公十
二,惡、視不預其流。及秦之子嬰,漢之昌邑,鹹亦因胡亥而得記,附孝昭而獲
聞。而吳均《齊春秋》乃以鬱林為紀,事不師古,何滋章之甚歟!
觀梁、唐二朝,撰《齊》、《隋》兩史,東昏猶在,而遽列和年;煬帝未終,
而已編《恭紀》。原其意旨,豈不以和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永元
而尊中興,顯義寧而隱大業。苟欲取悅當代,遂乃輕侮前朝。行之一時,庶葉權
道;播之千載,寧為格言!
尋夫本紀所書,資傳乃顯;表誌異體,不必相涉。舊史以表志之帙,介於紀
傳之間,降及蔚宗,肇加釐革,沈、魏繼作,相與因循。既而子顯《齊書》、穎
達《隋史》,不依範例,重遵班法。蓋擇善而行,何有遠近;聞義不徙,是吾憂
也。
若乃先黃、老而後《六經》,後外戚而先夷狄;老子與韓非並列,賈詡將荀
彧同編,《孫弘傳贊》,宜居《武》、《宣》紀末;宗廟迭毀,枉入《玄成傳》
終。如斯舛謬,不可勝紀。今略其尤甚者耳,故不復一一而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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