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篇 本紀第四

昔汲冢竹書是曰《紀年》,《呂氏春秋》肇立紀號。蓋紀者,綱紀庶品,網
羅萬物。考篇目之大者,其莫過於此乎?及司馬遷之著《史記》也,又列天子行
事,以本紀名篇。後世因之,守而勿失。譬夫行夏時之正朔,服孔門之教義者,
雖地遷陵谷,時變質文,而此道常行,終莫之能易也。
然遷之以天子為本紀,諸侯為世家,斯誠讜矣。但區域既定,而疆理不分,
遂令後之學者罕詳其義。案:姬自后稷至於西伯,嬴自伯翳至於莊襄,爵乃諸侯,
而名隸本紀。若以西伯、在襄以上,別作周、秦世家,持殷紂以對武王,拔秦始
以承周赧,使帝王傳授,昭然有別,豈不善乎?必以西北以前,其事簡約,別加
一目,不足成篇。則伯翳之至莊襄,其書先成一卷,而不共世家等列,輒與本紀
同編,此尤可怪也。項羽僣盜而死,未得成君,求之於古,則齊無知、衛州吁之
類也。安得諱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春秋吳、楚僣擬,書如列國。假使羽竊帝
名,正可抑同群盜,況其名曰西楚,號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當時諸侯。諸侯
而稱本紀,求名責實,再三乖謬。
蓋紀之為體,猶《春秋》之經,系日月以成歲時,書君上以顯國統。曹武雖
曰人臣,實同王者,以未登帝位,國不建元。陳《志》權假漢年,編作《魏紀》,
猶兩《漢書》首列秦、莽之正朔也。後來作者,宜準於斯。而陸機《晉書》,列
紀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編年。年既不編,何紀之有?夫位終北面,一概人臣,
倘追加大號,止入傳限,是以弘嗣《吳史》,不紀孫和,緬求故實,非無往例。
逮伯起之次《魏書》,乃編景穆於本紀,以戾園虛謚,間廁武、昭,欲使百世之
中,若為魚貫。
又紀者,既以編年為主,唯敘天子一人。有大事可書者,則見之於年月,其
書事委曲,付之列傳。此其義也。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
《齊》二史,於諸帝篇,或雜載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細畢書,洪纖備錄。全為
傳體,有異紀文,迷而不悟,無乃太甚。世之讀者,幸為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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