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七十六
○朱軾 徐元夢 蔣廷錫(子溥) 邁柱(白潢 趙國麟) 田從典(子懋
高其位、遜柱) 尹泰(陳元龍)
朱軾,字若瞻,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二年,舉鄉試第一。三十三年,成進
士,改庶吉士,散館授湖北潛江知縣。潛江俗敝賦繁,軾令免耗羨,用法必持平。
有鬥毆sha6*人獄,上官改故殺,軾力爭之,卒莫能奪。四十四年,行取,授刑部主
事,累遷郎中。四十八年,出督陝西學政。修橫渠張子之教,以知禮成性、變化
氣質訓士。故事,試冊報部科,當有公使錢。軾獨無,坐遲誤被劾,士論為不平。
會有以其事聞上者,上命軾畢試事。五十二年,擢光祿寺少卿。歷奉天府尹、通
政使。
五十六年,授浙江巡撫。五十七年,疏請修築海塘:北岸海寧老鹽倉千三百
四十丈,南岸上虞夏蓋山千七百九十丈;並議開中亹淤沙,復江海故道。又疏言:
“海寧沿塘皆浮沙,雖長椿巨石,難期保固。當用水櫃法,以松、杉木為櫃,
實碎石,用為塘根,上施巨石為塘身。附塘為坦坡,亦用水櫃,外砌巨石二三
重,高及塘之半,用護塘址。塘內為河,名曰備塘河。居民築壩積淤,應去壩濬
河,即以其土培岸。”俱下部議行。杭州南、北兩關稅,例由巡撫監收。軾以稅
口五十餘,稽察匪易,請委員兼理。部議以杭州捕盜同知監收,仍令巡撫統轄。
五十八年,疏劾巡鹽御史哈爾金索商人賄,上命尚書張廷樞、學士德音按治,論
如律。五十九年,擢左都御史。六十年,遭父喪,命在任守制,疏辭,上不許,
請從軍自效。
上以山、陝旱災,發帑五十萬,命軾與光祿寺卿盧詢分往勸糶治賑。軾往山
西,疏請令被劾司道以下出資贍饑民,富民與商人出資於南省糴米,暫停淮安、
鳳陽等關米稅;饑民流徙,令所在地方官安置,能出資以贍者得題薦;饑民群聚,
易生癘疫,設廠醫治。又疏言:“倉庾積貯,有司平日侵蝕,遇災復假平糶、借
貸、煮粥為名,以少報多,有名無實。請敕詳察虧空,少則勒限補還,多則嚴究
治罪。至因賑動倉穀,輒稱捐俸抵補,俸銀有限,倉穀甚多。借非實借,還非實
還,宜並清覈。”皆從所議行。別疏請令山西各縣建社倉,引泉溉田。上謂:
“社倉始於朱子,僅可行於小縣鄉村。若奏為定例,官吏奉行,久之,與民無益。
山、陝山多水少,間有泉源,亦不能暢引溉田。軾既以為請,即令久駐山西,鼓
勵試行。”軾自承冒昧,乞寢其議,上不許。未幾,川陝總督年羹堯劾西安知府
徐容、鳳翔知府甘文煊虧帑,請特簡親信大臣會鞫。上命軾往勘,得實,論如律。
六十一年,乞假葬父,歸。
世宗即位,召詣京師,充聖祖實錄總裁,賜第。雍正元年,命直南書房。予
其母冷氏封。加吏部尚書銜,尋復加太子太保。充順天鄉試考官,嘉其公慎,進
太子太傅。二年,兼吏部尚書。命勘江、浙海塘。三年,還,奏:“浙江餘姚滸
山鎮西至臨山衛,舊土塘三道,本為民灶修築。今民灶無力,應動帑興修。自臨
衛經上虞烏盆村至會稽瀝海所,土塘七千丈,應以石為基,就石累土。又海寧陳
文港至尖山,土塘七百六十六丈,應就塘加寬,覆條石於巔,塘外以亂石為子塘,
護塘址當修砌完固。至子塘處,依式興築。海鹽秦駐山至演武場石塘,圮八十丈,
潰七十丈,均補築。都計工需十五萬有奇。江南金山衛城北至上海華家角,土塘
六千二百餘丈,內三千八百丈當改為石塘。上海汛頭墩至嘉定二千四百丈,水勢
稍緩,土塘加築高厚,足資捍禦。都計工需十九萬有奇。”下部議行。拜文華殿
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上命怡親王胤祥總理畿輔水利營田,以軾副之。四年,請分設四局,各以道
員領其事。二月,軾遭母喪,命馳驛回籍,諭曰:“軾事母至孝,但母年八十餘,
祿養顯揚,俱無餘憾。當節哀抑慟,護惜此身,為國家出力。”賜內帑治喪,敕
江西巡撫俟軾至家賜祭。軾奏謝,乞終制,上允解任,仍領水利營田,期八月詣
京師。九月,軾將至,遣學士何國宗、副都統永福迎勞,許素服終喪。上以浙江
風俗澆漓,特設觀風整俗使,軾疏言:“風俗澆漓,莫甚於爭訟。臣巡撫浙江,
知杭、嘉、湖、紹四府民最好訟。請增設杭嘉湖巡道,而以紹興屬寧台道。民間
詞訟冤抑,準巡道申理。”上從其請。六年,以病乞解任,上手詔留之。八年,
怡親王薨,命軾總理水利營田。尋兼兵部尚書,署翰林院掌院學士。十三年,議
築浙江海塘,軾請往董其役,上俞之,敕督撫及管理塘工諸大臣鹹聽節制。
高宗即位,召還,命協同總理事務,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時治獄尚刻深,
各省爭言開墾為民累,軾疏言:“四川丈量,多就熟田增加錢糧;廣西報部墾田
數萬畝,其實多系虛無。因請通行丈量,冀求熟田弓口之餘,以補報墾無著之數。
大行皇帝洞燭其弊,飭停止丈量;而前此虛報升科,入冊輸糧,小民不免苦累。
河南報墾亦多不實。州縣田地間有未能耕種之處,或因山區磽确,旋墾旋荒;
或因江岸河濱,東坍西漲。是以荒者未盡開墾,墾者未盡升科。至已熟之田,或
糧額甚輕,亦由土壤磽瘠,數畝不敵腴田一畝,非欺隱者比。不但丈量不可行,
即令據實首報,小民惟恐察出治罪,勉強報升,將來完納不前,仍歸荒廢。請停
止丈量,飭禁首報,詳察現在報墾之田,有不實者,題請開除。”又疏言:“法
吏以嚴刻為能,不問是非曲直,刻意株連,惟逞鍛鍊之長,希著明察之號。請敕
督撫諭有司,讞獄務虛公詳慎,原情酌理,協於中正。刑具悉遵定製,不得擅用
夾棍、大枷。”上深嘉納之。
乾隆元年,充世宗實錄總裁。九月,病篤,上親臨視疾。軾力疾服朝服,令
其子扶掖,迎拜戶外。翌日,卒。遺疏略言:“萬事根本君心,用人理財,尤宜
慎重。君子小人,公私邪正,判在幾微,當審察其心跡而進退之。至國家經費,
本自有餘,異日倘有言利之臣,倡加賦之稅,伏祈聖心乾斷,永斥浮言,實四海
蒼生之福。”上震悼輟朝,復親臨致奠,發帑治喪。贈太傅,賜祭葬,諡文端。
軾朴誠事主,純修清德,負一時重望。高宗初典學,世宗命為師傅,設席懋
勤殿,行拜師禮。軾以經訓進講,亟稱賈、董、宋五子之學。高宗深重之,懷舊
詩稱可亭朱先生,可亭,軾號也。子必堦,以蔭生官至大理寺卿;璂,進士,
官至左庶子;必坦,舉人,襲騎都尉。
徐元夢,字善長,舒穆祿氏,滿洲正白旗人。康熙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
散館授戶部主事。二十二年,遷中允,充日講起居注官。尋復遷侍講。徐元夢以
講學負聲譽,大學士明珠欲羅致之,其遷詞曹直講筵,明珠嘗薦於上。徐元夢以
明珠方擅政,不一至其門,而掌院學士李光地亦好講學,賢徐元夢及侍講學士德
格勒,亟稱於上前,二人者每於上前相推獎;明珠黨蜚語謂與光地為黨。二十六
年夏,上御乾清宮,召陳廷敬、湯斌、徐乾學、耿介、高士奇、孟亮揆、徐潮、
徐嘉炎、熊賜瓚、勵杜訥及二人入試,題為理學真偽論。方屬草,有旨詰二人,
德格勒於文後申辯,徐元夢卷未竟。上閱畢,於德格勒及賜瓚有所譙讓,命同試
者互校,斌仍稱徐元夢文為是。
是時斌被命輔導皇太子,尋亦命徐元夢授諸皇子讀。秋,上御瀛台,教諸皇
子射,徐元夢不能挽強,上不懌,責徐元夢。徐元夢奏辯,上益怒,命撲之,創,
遂籍其家,戍其父母。其夜,上意解,令醫為治創。翌日,命授諸皇子讀如故。
徐元夢乞赦其父母,已就道,使追還。冬,掌院學士庫勒納奏劾德格勒私抹起居
注,並言與徐元夢互相標榜,奪官逮下獄。二十七年春,獄上,當德格勒立斬,
徐元夢絞。上命貸徐元夢死,荷校三月,鞭百,入辛者庫。上徐察徐元夢忠誠,
三十二年,命直上書房,仍授諸皇子讀。尋授內務府會計司員外郎。四十一年,
充順天鄉試考官。五十年,諭曰:“徐元夢翻譯,現今無能過之。”授額外內閣
侍讀學士。五十一年,充會試考官。五十二年,擢內閣學士,歸原旗。
五十三年,授浙江巡撫,上諭之曰:“浙江駐防滿洲兵,爾當與將軍協同訓
練。錢糧有虧空,爾宜清理,無累百姓。至於用人,當隨材器使,不可求全。”
賜御製詩文集及鞍馬以行。五十四年,疏言:“杭州、紹興等七府旱潦成災,已
蒙蠲賑,並截漕平糶。未完額賦,尚有十三萬餘兩,請秋成後徵半,餘俟來歲。”
上允之。又疏陳修復萬松嶺書院,上賜“浙水敷文”榜,因請以敷文名書院。
五十六年,左都御史及翰林院掌院學士缺員,吏部以請。上曰:“是當以不
畏人兼學問優者任之。”以命徐元夢。上諭科場積習未除,命甄別任滿學政及考
官不稱職者,皆劾罷之。五十七年,遷工部尚書,仍兼掌院學士。六十年,上賜
以詩,謂:“徐元夢乃同學舊翰林,康熙十六年以前進士祗此一人。”
世宗即位,復命直上書房,授諸皇子讀。雍正元年,命與大學士張鵬翮等甄
別翰詹各官不稱職者,勒令解退回籍。大學士富寧安出視師,命徐元夢署大學士。
尋復命兼署左都御史,充明史總裁,調戶部尚書。四年,以翻譯本章錯誤奪官,
命在內閣學士之列效力行走,仍司翻譯。八年,復坐前在浙江失察呂留良逆書,
命同翻譯中書行走。十三年,充翻譯鄉試考官。
高宗即位,命直南書房,尋授內閣學士。擢刑部侍郎,以衰老不能理刑名,
疏辭,調禮部。充世宗實錄副總裁。詔輯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命與鄂爾泰、福敏
董其事。復命直上書房,課皇子讀。乾隆元年,乞休,命解侍郎任,加尚書銜食
俸,仍在內廷行走,領諸館事。二年,上臨雍,疏請以有子升堂配享,改宰我、
冉求兩廡,而進南宮适、虙不齊升配。下大學士九卿議,以有子升祀位次子夏,
餘寢未行。復乞休,上曰:“徐元夢年雖逾八十,未甚衰憊,可量力供職。”四
年正月,召同諸大臣賦柏梁體詩。尋加太子少保。
六年秋,疾作,遣太醫診視,賜葠藥。冬十一月,疾劇,上諭曰:“徐
元夢踐履篤實,言行相符。歷事三朝,出入禁近,小心謹慎,數十年如一日。壽
逾大耋,洵屬完人。”命皇長子視疾。疾革,復遣使問所欲言。徐元夢伏枕流涕
曰:“臣受恩重,心所欲言,口不能盡!”使出,呼曾孫取論語檢視良久。翌日
遂卒,年八十七。上復命和親王及皇長子奠茶酒,發帑治喪。贈太傅,賜祭葬,
諡文定。孫舒赫德,自有傳。
蔣廷錫,字揚孫,江南常熟人,雲貴總督陳錫弟。初以舉人供奉內廷。康熙
四十二年,賜進士,改庶吉士。四十三年,未散館即授編修。屢遷轉至內閣學士。
雍正元年,擢禮部侍郎,世宗賜詩賢之。廷錫疏言:“國家廣黌序,設廩膳,以
興文教,乃生員經年未嘗一至學宮。請敕學臣通飭府、州、縣、衛教官,凡所管
生員,務立程課,面加考校,講究經史。學臣於歲、科考時,以文藝優劣定教職
賢否。會典載順治九年定鄉設社學,以冒濫停止。請敕督撫令所屬州、縣,鄉、
堡立社學,擇生員學優行端者充社師,量給廩餼。鄉民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
下有志者得入學。”下部議,從之。二年,奏請續纂大清會典,即命為副總裁。
調戶部。
三年,命與內務府總管來保察閱京倉。尋疏言:“漕運全資水利,宜通源節
流,以濟運道。山東漕河,取資汶、濟、洸、泗四水,而四水又賴諸泉助成巨流。
山東一省,得泉百有八十,其派有五,分水、天井、魯橋、新河、沂水是也。五
派合為一水,是名泉河,舊設管泉通判。今雖裁汰,仍設泉夫。請飭有泉州縣,
督率疏濬。濟南、兗州二府為濟水伏流之地,若廣為濬導,則散湮沙礫間者,隨
地涌見。應立法泉夫濬出新泉,優賚銀米,歲終冊報,為州縣課最。諸泉所匯,
為湖十五,各設斗門為減水閘,以時啟閉。漕溢則減漕入湖,漕涸則啟湖濟漕,
號諸湖為水櫃。其後居民壅水占耕,壩圮閘塞,低處多生茭草,高處積沙與漕
河堤並。請察勘未耕之地,就低處挑深,即以挑出之土築堤,復水櫃之制。諸
湖開支河,以承諸泉之入,益漕河之流,建閘以時減放。舊制,運河於每歲十月
築壩,分泄諸湖,來春三月冰泮,開壩受水。法久玩生,築壩每至十一月,則失
之遲;開壩在正月初旬,又失之早。請飭所司築必十月望前,開必二月朔後,以
循舊制。汶水分流南北,運道攸賴。明宣德間,築戴村壩於汶水南,以遏汶水入
洸;建坎河壩於汶水北,以節汶水歸海。嘉靖時,復堆積石灘,水溢縱使歸海,
水平留之入湖。歲久頹廢,萬一汶水北注,挾湖泉盡歸大清河,四百餘里運道所
關非小。請飭總河相度形勢,修復舊石灘,改建滾水石壩,以為蓄泄。”上命內
閣學士何國宗等攜儀器輿圖,會總河齊蘇勒、巡撫陳世倌履勘,請如廷錫奏。下
九卿議行。
四年,遷戶部尚書,充順天鄉試考官。既入闈,諭曰:“廷錫佐怡親王董理
戶部諸事,秉公執正,胥吏嫉妒懷怨。今廷錫典試,或乘此造作浮言,妄加謗議。
令步軍統領、順天府尹、五城御史察訪捕治。”尋命兼領兵部尚書。遭母喪,遣
大臣奠茶酒,予其母封誥,發帑治喪。命廷錫奉母喪還里,葬畢還京,在任守制。
六年,拜文華殿大學士,仍兼領戶部,充聖祖實錄總裁。七年,加太子太傅。命
與果親王允禮總理三庫,予世職一等阿達哈哈番。九年,廷錫病,上遣醫療治。
十年夏,病復作,上命日二次以病狀奏。閏五月,卒,上為輟朝,遣大臣奠茶酒,
賜祭葬,諡文肅。
廷錫工詩善畫,事聖祖內直二十餘年。世宗朝累遷擢,明練恪謹,被恩禮始
終。
子溥,字質甫。雍正七年,賜舉人。八年,進士,改庶吉士,直南書房,襲
世職。廷錫卒,溥奉喪歸,命葬畢即還京供職。十一年,授編修。四遷內閣學士。
乾隆五年,授吏部侍郎。疏言:“凡條奏發九卿會議,主稿衙門酌定準駁。會議
日,書吏誦稿以待商度,其中原委曲折,一時難盡。請於會議前二日將議稿傳鈔,
俾得詳勘暢言。至命、盜案,刑部例不先定稿,俟議時平決;不關命、盜各案,
亦宜先期傳知,庶為審慎。”下部議,如所請。
八年,授湖南巡撫。九年,疏言:“永順及永綏、乾州、鳳凰諸處苗民貪暴
之習未除,城步、綏寧尤多狡惡。臣整飭武備,漸知守法。”諭曰:“馭苗以不
擾為要,次則使知兵威不敢犯。此奏得之。”旋劾按察使明德不詳鞫盜案,奪官;
驛鹽道謝濟世老病,休致。給事中胡定奏請湖南濱湖荒土,勸民修築開墾,令溥
察議。溥奏言:“近年湖濱淤地,築墾殆遍。奔湍束為細流,洲渚悉加堵截,常
有衝決之慮。沅江萬子湖、湘陰文洲圍,士民請修築開墾。臣親往履勘,文洲圍
倚山面江,四圍俱有舊堤,已議舉行。萬子湖廣袤八十餘里,四面受水,費大難
築,並於上下游水利有礙。臣以為湖地墾築已多,當防湖患,不可有意勸墾。”
上韙之。
十年,授吏部侍郎、軍機處行走。十三年,擢戶部尚書,命專治部事。十五
年,加太子少保。十八年,命協辦大學士,兼禮部尚書,掌翰林院事。二十年,
兼署吏部尚書。二十四年,授東閣大學士,兼領戶部。二十六年,溥病,上親臨
視。及卒,復親臨奠。贈太子太保,發帑治喪,賜祭葬,諡文恪。
子檙,進士。自編修累遷兵部侍郎;賜棨,初授雲南楚雄知府,再至戶部
侍郎。並坐事奪官,左授光祿寺卿。復奪官,以世職守護裕陵。
邁柱,喜塔拉氏,滿洲鑲藍旗人。初授筆帖式,三遷戶部員外郎,授御史。
康熙五十五年,巡視福建鹽課。雍正元年,巡視寧古塔。三年,命如荊州會將軍
武納哈籍前任將軍阿魯家,償侵蝕兵餉。議荊州近縣民有原鬻地者,官購俾兵耕
種,或招佃徵租,兵婚喪量佽之。下部議行。
擢工部侍郎,調吏部。命如江西按治德安知縣蕭彬、武寧知縣廖科齡虧帑,
並命察通省錢糧積弊。尋命署巡撫。疏請以江西額徵丁銀攤入地糧,從之。五年,
授湖廣總督,命俟江西事畢赴任。邁柱疏陳:“江西倉穀虧缺,弊在無穀無銀,
虛報存貯,及至交代,又虛報民間借領,後任徵追,悉歸無著。又或出糶倉穀得
價侵用,及至交代,以二錢一石折價,後任不敷糴補。又或因不敷之故,並此折
價而亦侵用,及至交代,復稱民欠,多方掩飾。皆因前任巡撫裴幰度,布政使陳
安策、張楷徇庇所誤。”上為奪幰度等官,察究追完。又言:“江西通省公用需
款,請視河南、湖廣諸省例,提州、縣耗羨二分充用,另提充各員養廉,多至一
分五釐,少至四釐,餘仍留州縣養贍。巡撫及司道,亦於所提一分五釐內量行支
用。”又言:“江西被災州縣,設廠煮賑,米價石至一兩三四錢。請於未被災州
縣發銀預購平糶。”又言:“南安、贛州,閩、廣交界,及鄱陽湖濱,最易藏奸。
萬載、寧州等地,棚民聚集,素好多事。已飭嚴整塘汛,操練標兵,豫為之備。”
得旨,嘉其條畫詳晰,令新任巡撫照行。尋讞定彬等俱論斬。並請令徇庇之上官
分償虧帑,上命自雍正六年起著為例。獎邁柱秉公持正,下部議敘,乃赴湖廣任。
湖廣瀕江州縣頻年被水,邁柱令民間按糧派夫,修築江堤,議定確估土方夫
數及加修尺寸,並歲修搶險諸例。疏聞,上發帑六萬,命視工多寡分給。鎮筸苗
最悍,屢入內地剽掠。邁柱疏言:“臣聞雲南提督張國正先任鎮筸總兵,以雕剿
法治苗。聞有警,詗為何種苗,所屬何寨,即攜兵馳往,圍寨搜擒。如雕之捕
鳥,取其速而鳥可必得。臣今與總兵周一德循行此法,但期得罪人而止,不敢多
為殺戮。”居數年,又疏言:“收繳六里鎮筸土司所藏鳥槍,完整者俾兵充用,
餘改造農具,給土苗耕作。土苗所用環刀、標槍,亦令給價收繳。”上諭曰:
“所奏深得賣刀買犢之意。環刀、標槍,自當收繳,可順其原,不宜強迫。”疏
定苗與民為市,於分界地設市,一月以三日為期,不得越界出入。民以物往市,
預報地方官,知會塘汛查驗。苗疆州縣立苗長,選良苗充民壯,備差遣訪緝。鄂
爾泰督雲、貴,建策改土歸流,邁柱亦行之湖廣,收永順、保靖、桑植三土司。
永順設府縣,仍其名,又於府西北設縣曰龍山。保靖、桑植各設縣,仍其名。收
容美土司設州,曰鶴峰,所屬五峰新設縣曰長樂。並改彝陵州為府,曰宜昌,領
新設州縣。收第岡土司,改永定衛為縣,以其地屬焉。
上命通察湖廣積欠錢糧,都計銀三十餘萬,令與巡撫馬會伯、王國棟同董其
事。逾年,報湖南已完六萬有奇,湖北已完八萬有奇。尋察出沔陽積欠內為官侵
役蝕包攬未完者三萬有奇,其實欠在民者三萬二千有奇。上以沔陽常被水,民欠
命予豁除。七年,邁柱疏請以湖廣額徵丁銀攤入地糧,從之。邁柱督湖廣數年,
聲績顯著。他所區畫,如以漢陽通判移漢口,荊州通判移沙市。又裁施州、大田
二衛所,合為縣曰恩施,復請改為府,曰施南,設縣四,曰宣恩、來鳳、鹹豐、
利川。宜昌既為府,設附郭縣曰東湖,又以歸州及所領長陽、興山、巴東諸縣隸
焉。道州及寧遠、永明、江華諸縣鄰廣西,請以永州同知移江華,並分設游擊、
守備,調駐兵千五百,與廣西桂臨營月三次會哨。永順、保靖、桑植三營新立,
月餉給米折,永順石折一兩,保靖、桑植石折八錢,以苗疆米貴,不與他營同。
上悉如所請。
十三年,召拜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乾隆元年,兼管工部。二年,以
病乞解任。三年,卒,賜祭葬,諡文恭。
同時督撫入為大學士者,又有白潢、趙國麟。
潢,字近微,漢軍鑲白旗人。初授筆帖式,考授內閣中書,遷侍讀。授福建
糧驛道僉事,以父憂去官。服闋,除山東登萊青道僉事,遷貴州貴東道參議。以
巡撫劉蔭樞薦,就遷按察使。潢操守廉潔,聞於聖祖,擢湖南布政使。未上官,
會蔭樞以請緩西師,命詣軍前察視,潢護貴州巡撫。貴州山多田少,諸鎮營兵餉
米,於徵米諸州縣支發。以運道艱阻,改徵折色,遲至次年春夏,米值昂不足以
糴。諸驛例設夫百、馬四十五,而巡撫以下私函付驛,謂之便牌,役夫至數百。
潢奏請兵米於藩庫借支,州縣徵解歸項,並檄諸驛禁便牌。兵民困皆蘇。又以貴
州僻遠,官於外,商於外,皆不肯歸,潢奏請勒限回籍。貴州民初以為不便,久
之文物漸盛,乃思潢惠焉。
蔭樞還貴州,調潢江西。入覲,至熱河謁上,即擢江西巡撫。潢革諸州縣漕
節陋例,並令火耗限加一,舊加至三四者,悉罷除之,不率者奏劾。湖口關地險
港窄,潢度關右武曲港山勢開闊,可容千艘,乃濬江口,建草壩,使估舟得聚泊。
建亭頌潢德。會城西南有袁、贛二江,至臨江合流,舊有堤久圮,春夏水發,往
往壞田廬。潢奏請重建,九閱月而成。民自是無水患,號為白公堤。五十九年,
奏請補京職,授戶部侍郎。擢兵部尚書。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命協辦大學士。
尋授文華殿大學士。疏辭,不許。充聖祖實錄總裁。雍正三年,以疾乞解任,許
之。
潢撫江西時,南昌、吉安、撫州、饒州四府舊有落地稅千三百兩有奇,設大
使徵收。潢以官役苛徵,令停收。巡撫、司道公捐代納,偽編納稅人名冊報部,
王企崝、裴幰度代為巡撫,皆如潢例。及汪漋至,以其事聞,且請裁大使。
上曰:“國家經制錢糧,豈可意為增減?若此稅不當收,潢當請豁免,何得以公
捐代完,沽名邀譽?”下部議,奪潢官。漋亦坐左遷,稅如舊例徵收。乾隆二
年,潢卒,命還大學士銜。
國麟,字仁圃,山東泰安人。祖瑗,手書春秋內外傳,史、漢蒙文授之。篤
志於學,以程、朱為宗。康熙四十五年進士。五十八年,授直隸長垣知縣。當官
清峻,以禮導民,民戴如父母。世宗聞其賢,雍正二年,擢永平知府。三遷福建
布政使,調河南。擢福建巡撫,調安徽。御史蔣炳奏請州縣徵收錢糧,依部頒定
額,刊印由單,申布政使覈發。國麟以安徽通省數百萬由單由司覈發,恐誤徵收,
疏請停止。內閣學士方苞疏言:“常平倉穀原定每年存七糶三,南省地卑濕,應
令因地制宜。”下督撫詳覈。國麟疏言:“安徽所屬州縣濱江湖者,當改糶半存
半,他州縣仍循舊例。”並下部議行。乾隆三年,擢刑部尚書,調禮部,兼領國
子監。四年,授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
六年,御史仲永檀疏劾內閣學士許王猷邀九卿至京師民俞長庚家弔喪,國麟
亦親往,下王大臣勘不實。國麟乞引退,上留之。俄,給事中盧秉純復論國麟當
上舉永檀疏面詰,陽若不知,出告其戚光祿寺卿劉藩長,藩長被命休致;國麟又
告以為侍郎蔣炳所劾。上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召國麟及藩長相質,藩長力辯。
上命毋深究,令鄂爾泰、張廷玉諭國麟引退。國麟疏未即上,上降詔詰責,左授
禮部侍郎。七年,擢尚書。國麟乞引退,不許。逾數月,復以請,上不悅,命奪
官,在鹹安宮效力。八年,乃許其還里。十五年,詣京師祝上壽,賜禮部尚書銜。
明年,卒。
田從典,字克五,山西陽城人。父雨時,明諸生。寇亂,挈子及兄之孤徙避,
度不能兼顧,棄子負兄子以走。賊退,求得子草間,即從典也。
從典篤學,以宋五子為宗。康熙二十七年,成進士。旋居父喪,事必遵家禮。
服終,就選。三十四年,授廣東英德知縣。縣地瘠,賦籍不可稽,詭寄逋逃,民
重困。陋例兩加至ba6*九錢,名曰“均平”。從典盡革之,清其籍。
四十二年,行取,四十三年,授雲南道御史。疏言:“督撫不拘成例,請調
州縣,有秉公者,即有徇私者。州縣求調,其弊有三:圖優缺,避沖繁,預為卓
薦地。督撫濫調,其弊亦有三:徇請託,得賄賂,引用其私人。名為整頓地方,
簡拔賢良,實乃巧開捷徑。屢經敗露,有駭聽聞。嗣後請除江、浙等省一百一十
餘縣錢糧難徵,及邊遠煙瘴地,仍舊例調補,其他不準濫調。”又疏言:“京官
考選科道,令部院堂官保送,恐平日之交結,臨時之營謀,在所難免。請敕吏部,
遇考選科道,凡正途部屬,及自知縣升任中、行、評、博,與翰林一體論俸開列,
聽候考選。”均下部議行。巡視西城,罷鋪墊費。察通州倉儲,僦神祠以居,廟
祝不受值,不入也。
四十九年,擢通政司參議。屢遷轉授光祿寺卿。寺故有買辦人,虧戶部帑至
四十一萬餘,從典請限年帶銷。遷左副都御史,再遷兵部侍郎,並命兼領光祿寺。
五十八年,遷左都御史。兩江總督常鼐疏言安徽布政使年希堯、鳳陽知府蔣國正
婪取,為屬吏所訐。命從典與副都御史屠沂往按,國正坐斬,希堯奪官。五十九
年,擢戶部尚書。雍正元年,調吏部。二年,協辦大學士。三年,授文華殿大學
士,兼吏部尚書。六年三月,乞休,優詔褒許,加太子太師致仕。賜宴於居第,
令部院堂官並集,發帑治裝,行日,百官祖餞,馳驛歸里,驛道二十里內有司送
迎。入辭,賜御榜聯並冠服、朝珠。四月乃行,甫一舍,次良鄉,病大作,遂卒,
年七十八。上聞,以從典子懋幼,遣內閣學士一、侍讀學士一為治喪,散秩大臣
一、侍衛六奠茶酒,並命地方官送其喪歸里。賜祭葬,諡文端。
懋,自蔭生授刑部員外郎,世宗命改吏部,遷郎中,授貴州道御史。乾隆初,
遷禮科給事中。疏言河南秋審寬縱,巡撫尹會一、按察使隋人鵬下吏議。又劾工
部尚書趙弘恩受賕,奪官,戍軍台。遷鰿臚寺少卿。高宗獎懋敢言,超擢副都御
史。遷刑部侍郎,調吏部。十一年,上責懋奏事每漏言,且嗜酒務博,命解任歸
里讀書。十四年,召授吏部侍郎。以僕從鬥毆傷人,責懋舊習未悛,仍命歸里讀
書。家居二十年,卒。
高其位,字宜之,漢軍鑲黃旗人。父天爵,語在忠義傳。其位初隸鑲白旗,
自筆帖式管佐領。康熙間,以署參領從軍駐襄陽。叛將楊來嘉、王會等以二萬人
出掠,將攻南漳,其位率二十騎覘敵,與遇,越敵隊入南漳,與共守,敵圍攻不
能下。叛將譚弘以三萬人犯鄖陽,其位將百人扼楊谿鋪,與相持七十餘日。糧盡,
煮馬韉以食。副都統李麟隆援至,合擊,大敗之。尋追論禦敵穀城失利,奪官。
久之,授火器營操練校尉,襲其祖尚義二等阿達哈哈番。從大將軍裕親王福全討
噶爾丹,戰於烏闌布通,破駱駝營,擢參領。授甘肅永昌副將。明法令,築堡塞,
邊境肅清。遷湖廣襄陽總兵。擢提督,賜孔雀翎、櫜鞬、鞍馬。調江南。兩江總
督常鼐有疾,上命其位署理。世宗即位,召入覲,旋命回提督任。奏請保護聖躬,
上褒其有愛君之心,溫詔嘉許。雍正二年秋,奏飛鴉食蝗,秋禾豐茂。上以蝗不
成災,傳示王大臣,賜詩褒之。冬,奏進黃浦漁人網得雙夔龍紐未刻玉印,上賜
以四團龍補服。三年,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加太子少傅。以衰老辭,
不許。改隸鑲黃旗。賜壽,賚榜聯及白金千。屢乞休,乃命以原官致仕。五年,
卒,賜祭葬,諡文恪。
子高起,以蔭生授四川茂州知州。累遷兵部尚書,坐事奪官逮治。乾隆初,
戍軍台,釋回。卒。
遜柱,棟鄂氏,滿洲鑲紅旗人。曾祖郎色,太祖時,從其兄郎格來歸。遜柱
初授筆帖式,擢工部主事。再遷戶部郎中,授御史。歷翰林院侍讀學士、內閣學
士、盛京工部侍郎。召改吏部,擢兵部尚書。雍正五年,署大學士,旋授文淵閣
大學士,仍兼兵部尚書。遜柱長兵部十六年,屢陳奏部政,多所考覈釐正。十年,
以老,命不必兼兵部。十一年,致仕,卒,年八十四,諭褒遜柱“醇厚和平”,
賜祭葬。
尹泰,章佳氏,滿洲鑲黃旗人。初授翰林院筆帖式,再遷內閣侍讀。康熙二
十七年,授翰林院侍講,充日講起居注官。三十四年,授國子監祭酒。三十七年,
改錦州佐領。五十二年,以病罷,遂居錦州。世宗在藩邸,奉命詣奉天謁陵,過
錦州宿焉,與語奇之,見其子尹繼善。雍正元年,召授內閣學士。遷工部侍郎,
再遷左都御史。疏言:“六科書吏,賄通提塘,造為小鈔、晚帖,內開口傳諭旨,
或誤繙清文,甚至偽造上有賜予及與諸臣問對,應請禁止。”二年,充會典總
裁。三年,命以原品署盛京侍郎,兼領奉天府尹。疏言:“承德等九州縣原徵豆
米,多貯無用。請自雍正四年始,停徵黑豆,按畝徵米,按丁徵銀,而以原貯米
豆視時價出糶。”又言:“關東風高土燥,請掘地窖藏存穀,以節建倉工費。”
四年,山海關總管多索禮疏言應交莊頭餘地,尹泰不即派官丈收。命侍郎查
郎阿往按,坐解府尹任,仍以左都御史協理奉天將軍。將軍噶爾議設外海
水師,尹泰以為旅順、天津俱有水師,錦、復、蓋諸州亦可更番巡察,增設需費
浩繁,於巡察無益。別疏以聞。下議政王大臣議,如尹泰言。六年,坐遺漏入官
財產,奪官。尋命復官。七年正月,與尚書陳元龍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東閣大
學士,兼兵部尚書。十三年,高宗即位,充世宗實錄總裁。乾隆元年,以老病乞
罷,上留之。尹繼善自兩江總督入覲,授刑部尚書,俾使朝夕侍養。三年,復乞
罷,命以原官致仕。尋卒,賜祭葬,諡文恪。尹繼善自有傳。
陳元龍,字廣陵,浙江海寧人。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直南
書房。郭琇劾高士奇,辭連元龍,謂與士奇結為叔侄,招納賄賂,命與士奇等並
休致。語互詳士奇傳。元龍奏辯,謂:“臣宗本出自高,譜牒炳然。若果臣交結
士奇,何以士奇反稱臣為叔?”事得白,命復任。累遷侍讀學士。元龍工書,為
聖祖所賞,嘗命就御前作書,深被獎許。上御便殿書賜內直翰林,諭曰:“爾等
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當書以賜。”元龍奏臣父之闓年逾八十,家有愛日堂,
御書榜賜之。四十二年,再遷詹事。以父病乞養歸,賜葠。時正編賦匯,令
攜歸校對增益。上南巡,元龍迎謁,御書榜賜之闓及元龍母陸。之闓卒,喪終,
召元龍授翰林院掌院學士。
五十年,遷吏部侍郎。授廣西巡撫。值廣東歲歉,廣西米價高,元龍遣官詣
湖南采米平糶。五十四年,修築興安陡河閘,護兩廣運道。並於省城擴養濟院,
立義學,創育嬰堂,建倉貯穀。五十七年,擢工部尚書。六十年,調禮部。世宗
即位,命守護景陵。七年,與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文淵閣大學士,
兼禮部尚書。元龍在廣西,請開例民捐穀得入監。李紱為巡撫,請以捐穀為開墾
費。上責其借名支銷,命元龍詣廣西清理。紱旋奏:“元龍分得羨餘十一萬有奇,
除在廣西捐公費九萬,又助軍需十萬。今倉穀尚有虧空,應令分償。”及授大學
士,命免之。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令其子編修邦直歸侍養。行
日,賜酒膳,令六部滿、漢堂官餞送,沿途將吏送迎。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
尋卒,賜祭葬,諡文簡。
論曰:軾以德望尊,徐元夢以忠謇重。世宗譴允禩、允禟,徐元夢言:
“二人罪當誅,原上念手足情緩其死。”二人者既死,吏議奴其子,軾言:“二
人子實為聖祖孫,孰敢奴之?”世宗皆為動容。諒哉,古大臣不是過也。廷錫直
內廷領戶部,邁柱等領疆節,卓然有績效。從典、尹泰皆以端謹奉職。古所謂大
人長者,殆近之矣。
高其位、遜柱) 尹泰(陳元龍)
朱軾,字若瞻,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二年,舉鄉試第一。三十三年,成進
士,改庶吉士,散館授湖北潛江知縣。潛江俗敝賦繁,軾令免耗羨,用法必持平。
有鬥毆sha6*人獄,上官改故殺,軾力爭之,卒莫能奪。四十四年,行取,授刑部主
事,累遷郎中。四十八年,出督陝西學政。修橫渠張子之教,以知禮成性、變化
氣質訓士。故事,試冊報部科,當有公使錢。軾獨無,坐遲誤被劾,士論為不平。
會有以其事聞上者,上命軾畢試事。五十二年,擢光祿寺少卿。歷奉天府尹、通
政使。
五十六年,授浙江巡撫。五十七年,疏請修築海塘:北岸海寧老鹽倉千三百
四十丈,南岸上虞夏蓋山千七百九十丈;並議開中亹淤沙,復江海故道。又疏言:
“海寧沿塘皆浮沙,雖長椿巨石,難期保固。當用水櫃法,以松、杉木為櫃,
實碎石,用為塘根,上施巨石為塘身。附塘為坦坡,亦用水櫃,外砌巨石二三
重,高及塘之半,用護塘址。塘內為河,名曰備塘河。居民築壩積淤,應去壩濬
河,即以其土培岸。”俱下部議行。杭州南、北兩關稅,例由巡撫監收。軾以稅
口五十餘,稽察匪易,請委員兼理。部議以杭州捕盜同知監收,仍令巡撫統轄。
五十八年,疏劾巡鹽御史哈爾金索商人賄,上命尚書張廷樞、學士德音按治,論
如律。五十九年,擢左都御史。六十年,遭父喪,命在任守制,疏辭,上不許,
請從軍自效。
上以山、陝旱災,發帑五十萬,命軾與光祿寺卿盧詢分往勸糶治賑。軾往山
西,疏請令被劾司道以下出資贍饑民,富民與商人出資於南省糴米,暫停淮安、
鳳陽等關米稅;饑民流徙,令所在地方官安置,能出資以贍者得題薦;饑民群聚,
易生癘疫,設廠醫治。又疏言:“倉庾積貯,有司平日侵蝕,遇災復假平糶、借
貸、煮粥為名,以少報多,有名無實。請敕詳察虧空,少則勒限補還,多則嚴究
治罪。至因賑動倉穀,輒稱捐俸抵補,俸銀有限,倉穀甚多。借非實借,還非實
還,宜並清覈。”皆從所議行。別疏請令山西各縣建社倉,引泉溉田。上謂:
“社倉始於朱子,僅可行於小縣鄉村。若奏為定例,官吏奉行,久之,與民無益。
山、陝山多水少,間有泉源,亦不能暢引溉田。軾既以為請,即令久駐山西,鼓
勵試行。”軾自承冒昧,乞寢其議,上不許。未幾,川陝總督年羹堯劾西安知府
徐容、鳳翔知府甘文煊虧帑,請特簡親信大臣會鞫。上命軾往勘,得實,論如律。
六十一年,乞假葬父,歸。
世宗即位,召詣京師,充聖祖實錄總裁,賜第。雍正元年,命直南書房。予
其母冷氏封。加吏部尚書銜,尋復加太子太保。充順天鄉試考官,嘉其公慎,進
太子太傅。二年,兼吏部尚書。命勘江、浙海塘。三年,還,奏:“浙江餘姚滸
山鎮西至臨山衛,舊土塘三道,本為民灶修築。今民灶無力,應動帑興修。自臨
衛經上虞烏盆村至會稽瀝海所,土塘七千丈,應以石為基,就石累土。又海寧陳
文港至尖山,土塘七百六十六丈,應就塘加寬,覆條石於巔,塘外以亂石為子塘,
護塘址當修砌完固。至子塘處,依式興築。海鹽秦駐山至演武場石塘,圮八十丈,
潰七十丈,均補築。都計工需十五萬有奇。江南金山衛城北至上海華家角,土塘
六千二百餘丈,內三千八百丈當改為石塘。上海汛頭墩至嘉定二千四百丈,水勢
稍緩,土塘加築高厚,足資捍禦。都計工需十九萬有奇。”下部議行。拜文華殿
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上命怡親王胤祥總理畿輔水利營田,以軾副之。四年,請分設四局,各以道
員領其事。二月,軾遭母喪,命馳驛回籍,諭曰:“軾事母至孝,但母年八十餘,
祿養顯揚,俱無餘憾。當節哀抑慟,護惜此身,為國家出力。”賜內帑治喪,敕
江西巡撫俟軾至家賜祭。軾奏謝,乞終制,上允解任,仍領水利營田,期八月詣
京師。九月,軾將至,遣學士何國宗、副都統永福迎勞,許素服終喪。上以浙江
風俗澆漓,特設觀風整俗使,軾疏言:“風俗澆漓,莫甚於爭訟。臣巡撫浙江,
知杭、嘉、湖、紹四府民最好訟。請增設杭嘉湖巡道,而以紹興屬寧台道。民間
詞訟冤抑,準巡道申理。”上從其請。六年,以病乞解任,上手詔留之。八年,
怡親王薨,命軾總理水利營田。尋兼兵部尚書,署翰林院掌院學士。十三年,議
築浙江海塘,軾請往董其役,上俞之,敕督撫及管理塘工諸大臣鹹聽節制。
高宗即位,召還,命協同總理事務,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時治獄尚刻深,
各省爭言開墾為民累,軾疏言:“四川丈量,多就熟田增加錢糧;廣西報部墾田
數萬畝,其實多系虛無。因請通行丈量,冀求熟田弓口之餘,以補報墾無著之數。
大行皇帝洞燭其弊,飭停止丈量;而前此虛報升科,入冊輸糧,小民不免苦累。
河南報墾亦多不實。州縣田地間有未能耕種之處,或因山區磽确,旋墾旋荒;
或因江岸河濱,東坍西漲。是以荒者未盡開墾,墾者未盡升科。至已熟之田,或
糧額甚輕,亦由土壤磽瘠,數畝不敵腴田一畝,非欺隱者比。不但丈量不可行,
即令據實首報,小民惟恐察出治罪,勉強報升,將來完納不前,仍歸荒廢。請停
止丈量,飭禁首報,詳察現在報墾之田,有不實者,題請開除。”又疏言:“法
吏以嚴刻為能,不問是非曲直,刻意株連,惟逞鍛鍊之長,希著明察之號。請敕
督撫諭有司,讞獄務虛公詳慎,原情酌理,協於中正。刑具悉遵定製,不得擅用
夾棍、大枷。”上深嘉納之。
乾隆元年,充世宗實錄總裁。九月,病篤,上親臨視疾。軾力疾服朝服,令
其子扶掖,迎拜戶外。翌日,卒。遺疏略言:“萬事根本君心,用人理財,尤宜
慎重。君子小人,公私邪正,判在幾微,當審察其心跡而進退之。至國家經費,
本自有餘,異日倘有言利之臣,倡加賦之稅,伏祈聖心乾斷,永斥浮言,實四海
蒼生之福。”上震悼輟朝,復親臨致奠,發帑治喪。贈太傅,賜祭葬,諡文端。
軾朴誠事主,純修清德,負一時重望。高宗初典學,世宗命為師傅,設席懋
勤殿,行拜師禮。軾以經訓進講,亟稱賈、董、宋五子之學。高宗深重之,懷舊
詩稱可亭朱先生,可亭,軾號也。子必堦,以蔭生官至大理寺卿;璂,進士,
官至左庶子;必坦,舉人,襲騎都尉。
徐元夢,字善長,舒穆祿氏,滿洲正白旗人。康熙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
散館授戶部主事。二十二年,遷中允,充日講起居注官。尋復遷侍講。徐元夢以
講學負聲譽,大學士明珠欲羅致之,其遷詞曹直講筵,明珠嘗薦於上。徐元夢以
明珠方擅政,不一至其門,而掌院學士李光地亦好講學,賢徐元夢及侍講學士德
格勒,亟稱於上前,二人者每於上前相推獎;明珠黨蜚語謂與光地為黨。二十六
年夏,上御乾清宮,召陳廷敬、湯斌、徐乾學、耿介、高士奇、孟亮揆、徐潮、
徐嘉炎、熊賜瓚、勵杜訥及二人入試,題為理學真偽論。方屬草,有旨詰二人,
德格勒於文後申辯,徐元夢卷未竟。上閱畢,於德格勒及賜瓚有所譙讓,命同試
者互校,斌仍稱徐元夢文為是。
是時斌被命輔導皇太子,尋亦命徐元夢授諸皇子讀。秋,上御瀛台,教諸皇
子射,徐元夢不能挽強,上不懌,責徐元夢。徐元夢奏辯,上益怒,命撲之,創,
遂籍其家,戍其父母。其夜,上意解,令醫為治創。翌日,命授諸皇子讀如故。
徐元夢乞赦其父母,已就道,使追還。冬,掌院學士庫勒納奏劾德格勒私抹起居
注,並言與徐元夢互相標榜,奪官逮下獄。二十七年春,獄上,當德格勒立斬,
徐元夢絞。上命貸徐元夢死,荷校三月,鞭百,入辛者庫。上徐察徐元夢忠誠,
三十二年,命直上書房,仍授諸皇子讀。尋授內務府會計司員外郎。四十一年,
充順天鄉試考官。五十年,諭曰:“徐元夢翻譯,現今無能過之。”授額外內閣
侍讀學士。五十一年,充會試考官。五十二年,擢內閣學士,歸原旗。
五十三年,授浙江巡撫,上諭之曰:“浙江駐防滿洲兵,爾當與將軍協同訓
練。錢糧有虧空,爾宜清理,無累百姓。至於用人,當隨材器使,不可求全。”
賜御製詩文集及鞍馬以行。五十四年,疏言:“杭州、紹興等七府旱潦成災,已
蒙蠲賑,並截漕平糶。未完額賦,尚有十三萬餘兩,請秋成後徵半,餘俟來歲。”
上允之。又疏陳修復萬松嶺書院,上賜“浙水敷文”榜,因請以敷文名書院。
五十六年,左都御史及翰林院掌院學士缺員,吏部以請。上曰:“是當以不
畏人兼學問優者任之。”以命徐元夢。上諭科場積習未除,命甄別任滿學政及考
官不稱職者,皆劾罷之。五十七年,遷工部尚書,仍兼掌院學士。六十年,上賜
以詩,謂:“徐元夢乃同學舊翰林,康熙十六年以前進士祗此一人。”
世宗即位,復命直上書房,授諸皇子讀。雍正元年,命與大學士張鵬翮等甄
別翰詹各官不稱職者,勒令解退回籍。大學士富寧安出視師,命徐元夢署大學士。
尋復命兼署左都御史,充明史總裁,調戶部尚書。四年,以翻譯本章錯誤奪官,
命在內閣學士之列效力行走,仍司翻譯。八年,復坐前在浙江失察呂留良逆書,
命同翻譯中書行走。十三年,充翻譯鄉試考官。
高宗即位,命直南書房,尋授內閣學士。擢刑部侍郎,以衰老不能理刑名,
疏辭,調禮部。充世宗實錄副總裁。詔輯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命與鄂爾泰、福敏
董其事。復命直上書房,課皇子讀。乾隆元年,乞休,命解侍郎任,加尚書銜食
俸,仍在內廷行走,領諸館事。二年,上臨雍,疏請以有子升堂配享,改宰我、
冉求兩廡,而進南宮适、虙不齊升配。下大學士九卿議,以有子升祀位次子夏,
餘寢未行。復乞休,上曰:“徐元夢年雖逾八十,未甚衰憊,可量力供職。”四
年正月,召同諸大臣賦柏梁體詩。尋加太子少保。
六年秋,疾作,遣太醫診視,賜葠藥。冬十一月,疾劇,上諭曰:“徐
元夢踐履篤實,言行相符。歷事三朝,出入禁近,小心謹慎,數十年如一日。壽
逾大耋,洵屬完人。”命皇長子視疾。疾革,復遣使問所欲言。徐元夢伏枕流涕
曰:“臣受恩重,心所欲言,口不能盡!”使出,呼曾孫取論語檢視良久。翌日
遂卒,年八十七。上復命和親王及皇長子奠茶酒,發帑治喪。贈太傅,賜祭葬,
諡文定。孫舒赫德,自有傳。
蔣廷錫,字揚孫,江南常熟人,雲貴總督陳錫弟。初以舉人供奉內廷。康熙
四十二年,賜進士,改庶吉士。四十三年,未散館即授編修。屢遷轉至內閣學士。
雍正元年,擢禮部侍郎,世宗賜詩賢之。廷錫疏言:“國家廣黌序,設廩膳,以
興文教,乃生員經年未嘗一至學宮。請敕學臣通飭府、州、縣、衛教官,凡所管
生員,務立程課,面加考校,講究經史。學臣於歲、科考時,以文藝優劣定教職
賢否。會典載順治九年定鄉設社學,以冒濫停止。請敕督撫令所屬州、縣,鄉、
堡立社學,擇生員學優行端者充社師,量給廩餼。鄉民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
下有志者得入學。”下部議,從之。二年,奏請續纂大清會典,即命為副總裁。
調戶部。
三年,命與內務府總管來保察閱京倉。尋疏言:“漕運全資水利,宜通源節
流,以濟運道。山東漕河,取資汶、濟、洸、泗四水,而四水又賴諸泉助成巨流。
山東一省,得泉百有八十,其派有五,分水、天井、魯橋、新河、沂水是也。五
派合為一水,是名泉河,舊設管泉通判。今雖裁汰,仍設泉夫。請飭有泉州縣,
督率疏濬。濟南、兗州二府為濟水伏流之地,若廣為濬導,則散湮沙礫間者,隨
地涌見。應立法泉夫濬出新泉,優賚銀米,歲終冊報,為州縣課最。諸泉所匯,
為湖十五,各設斗門為減水閘,以時啟閉。漕溢則減漕入湖,漕涸則啟湖濟漕,
號諸湖為水櫃。其後居民壅水占耕,壩圮閘塞,低處多生茭草,高處積沙與漕
河堤並。請察勘未耕之地,就低處挑深,即以挑出之土築堤,復水櫃之制。諸
湖開支河,以承諸泉之入,益漕河之流,建閘以時減放。舊制,運河於每歲十月
築壩,分泄諸湖,來春三月冰泮,開壩受水。法久玩生,築壩每至十一月,則失
之遲;開壩在正月初旬,又失之早。請飭所司築必十月望前,開必二月朔後,以
循舊制。汶水分流南北,運道攸賴。明宣德間,築戴村壩於汶水南,以遏汶水入
洸;建坎河壩於汶水北,以節汶水歸海。嘉靖時,復堆積石灘,水溢縱使歸海,
水平留之入湖。歲久頹廢,萬一汶水北注,挾湖泉盡歸大清河,四百餘里運道所
關非小。請飭總河相度形勢,修復舊石灘,改建滾水石壩,以為蓄泄。”上命內
閣學士何國宗等攜儀器輿圖,會總河齊蘇勒、巡撫陳世倌履勘,請如廷錫奏。下
九卿議行。
四年,遷戶部尚書,充順天鄉試考官。既入闈,諭曰:“廷錫佐怡親王董理
戶部諸事,秉公執正,胥吏嫉妒懷怨。今廷錫典試,或乘此造作浮言,妄加謗議。
令步軍統領、順天府尹、五城御史察訪捕治。”尋命兼領兵部尚書。遭母喪,遣
大臣奠茶酒,予其母封誥,發帑治喪。命廷錫奉母喪還里,葬畢還京,在任守制。
六年,拜文華殿大學士,仍兼領戶部,充聖祖實錄總裁。七年,加太子太傅。命
與果親王允禮總理三庫,予世職一等阿達哈哈番。九年,廷錫病,上遣醫療治。
十年夏,病復作,上命日二次以病狀奏。閏五月,卒,上為輟朝,遣大臣奠茶酒,
賜祭葬,諡文肅。
廷錫工詩善畫,事聖祖內直二十餘年。世宗朝累遷擢,明練恪謹,被恩禮始
終。
子溥,字質甫。雍正七年,賜舉人。八年,進士,改庶吉士,直南書房,襲
世職。廷錫卒,溥奉喪歸,命葬畢即還京供職。十一年,授編修。四遷內閣學士。
乾隆五年,授吏部侍郎。疏言:“凡條奏發九卿會議,主稿衙門酌定準駁。會議
日,書吏誦稿以待商度,其中原委曲折,一時難盡。請於會議前二日將議稿傳鈔,
俾得詳勘暢言。至命、盜案,刑部例不先定稿,俟議時平決;不關命、盜各案,
亦宜先期傳知,庶為審慎。”下部議,如所請。
八年,授湖南巡撫。九年,疏言:“永順及永綏、乾州、鳳凰諸處苗民貪暴
之習未除,城步、綏寧尤多狡惡。臣整飭武備,漸知守法。”諭曰:“馭苗以不
擾為要,次則使知兵威不敢犯。此奏得之。”旋劾按察使明德不詳鞫盜案,奪官;
驛鹽道謝濟世老病,休致。給事中胡定奏請湖南濱湖荒土,勸民修築開墾,令溥
察議。溥奏言:“近年湖濱淤地,築墾殆遍。奔湍束為細流,洲渚悉加堵截,常
有衝決之慮。沅江萬子湖、湘陰文洲圍,士民請修築開墾。臣親往履勘,文洲圍
倚山面江,四圍俱有舊堤,已議舉行。萬子湖廣袤八十餘里,四面受水,費大難
築,並於上下游水利有礙。臣以為湖地墾築已多,當防湖患,不可有意勸墾。”
上韙之。
十年,授吏部侍郎、軍機處行走。十三年,擢戶部尚書,命專治部事。十五
年,加太子少保。十八年,命協辦大學士,兼禮部尚書,掌翰林院事。二十年,
兼署吏部尚書。二十四年,授東閣大學士,兼領戶部。二十六年,溥病,上親臨
視。及卒,復親臨奠。贈太子太保,發帑治喪,賜祭葬,諡文恪。
子檙,進士。自編修累遷兵部侍郎;賜棨,初授雲南楚雄知府,再至戶部
侍郎。並坐事奪官,左授光祿寺卿。復奪官,以世職守護裕陵。
邁柱,喜塔拉氏,滿洲鑲藍旗人。初授筆帖式,三遷戶部員外郎,授御史。
康熙五十五年,巡視福建鹽課。雍正元年,巡視寧古塔。三年,命如荊州會將軍
武納哈籍前任將軍阿魯家,償侵蝕兵餉。議荊州近縣民有原鬻地者,官購俾兵耕
種,或招佃徵租,兵婚喪量佽之。下部議行。
擢工部侍郎,調吏部。命如江西按治德安知縣蕭彬、武寧知縣廖科齡虧帑,
並命察通省錢糧積弊。尋命署巡撫。疏請以江西額徵丁銀攤入地糧,從之。五年,
授湖廣總督,命俟江西事畢赴任。邁柱疏陳:“江西倉穀虧缺,弊在無穀無銀,
虛報存貯,及至交代,又虛報民間借領,後任徵追,悉歸無著。又或出糶倉穀得
價侵用,及至交代,以二錢一石折價,後任不敷糴補。又或因不敷之故,並此折
價而亦侵用,及至交代,復稱民欠,多方掩飾。皆因前任巡撫裴幰度,布政使陳
安策、張楷徇庇所誤。”上為奪幰度等官,察究追完。又言:“江西通省公用需
款,請視河南、湖廣諸省例,提州、縣耗羨二分充用,另提充各員養廉,多至一
分五釐,少至四釐,餘仍留州縣養贍。巡撫及司道,亦於所提一分五釐內量行支
用。”又言:“江西被災州縣,設廠煮賑,米價石至一兩三四錢。請於未被災州
縣發銀預購平糶。”又言:“南安、贛州,閩、廣交界,及鄱陽湖濱,最易藏奸。
萬載、寧州等地,棚民聚集,素好多事。已飭嚴整塘汛,操練標兵,豫為之備。”
得旨,嘉其條畫詳晰,令新任巡撫照行。尋讞定彬等俱論斬。並請令徇庇之上官
分償虧帑,上命自雍正六年起著為例。獎邁柱秉公持正,下部議敘,乃赴湖廣任。
湖廣瀕江州縣頻年被水,邁柱令民間按糧派夫,修築江堤,議定確估土方夫
數及加修尺寸,並歲修搶險諸例。疏聞,上發帑六萬,命視工多寡分給。鎮筸苗
最悍,屢入內地剽掠。邁柱疏言:“臣聞雲南提督張國正先任鎮筸總兵,以雕剿
法治苗。聞有警,詗為何種苗,所屬何寨,即攜兵馳往,圍寨搜擒。如雕之捕
鳥,取其速而鳥可必得。臣今與總兵周一德循行此法,但期得罪人而止,不敢多
為殺戮。”居數年,又疏言:“收繳六里鎮筸土司所藏鳥槍,完整者俾兵充用,
餘改造農具,給土苗耕作。土苗所用環刀、標槍,亦令給價收繳。”上諭曰:
“所奏深得賣刀買犢之意。環刀、標槍,自當收繳,可順其原,不宜強迫。”疏
定苗與民為市,於分界地設市,一月以三日為期,不得越界出入。民以物往市,
預報地方官,知會塘汛查驗。苗疆州縣立苗長,選良苗充民壯,備差遣訪緝。鄂
爾泰督雲、貴,建策改土歸流,邁柱亦行之湖廣,收永順、保靖、桑植三土司。
永順設府縣,仍其名,又於府西北設縣曰龍山。保靖、桑植各設縣,仍其名。收
容美土司設州,曰鶴峰,所屬五峰新設縣曰長樂。並改彝陵州為府,曰宜昌,領
新設州縣。收第岡土司,改永定衛為縣,以其地屬焉。
上命通察湖廣積欠錢糧,都計銀三十餘萬,令與巡撫馬會伯、王國棟同董其
事。逾年,報湖南已完六萬有奇,湖北已完八萬有奇。尋察出沔陽積欠內為官侵
役蝕包攬未完者三萬有奇,其實欠在民者三萬二千有奇。上以沔陽常被水,民欠
命予豁除。七年,邁柱疏請以湖廣額徵丁銀攤入地糧,從之。邁柱督湖廣數年,
聲績顯著。他所區畫,如以漢陽通判移漢口,荊州通判移沙市。又裁施州、大田
二衛所,合為縣曰恩施,復請改為府,曰施南,設縣四,曰宣恩、來鳳、鹹豐、
利川。宜昌既為府,設附郭縣曰東湖,又以歸州及所領長陽、興山、巴東諸縣隸
焉。道州及寧遠、永明、江華諸縣鄰廣西,請以永州同知移江華,並分設游擊、
守備,調駐兵千五百,與廣西桂臨營月三次會哨。永順、保靖、桑植三營新立,
月餉給米折,永順石折一兩,保靖、桑植石折八錢,以苗疆米貴,不與他營同。
上悉如所請。
十三年,召拜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乾隆元年,兼管工部。二年,以
病乞解任。三年,卒,賜祭葬,諡文恭。
同時督撫入為大學士者,又有白潢、趙國麟。
潢,字近微,漢軍鑲白旗人。初授筆帖式,考授內閣中書,遷侍讀。授福建
糧驛道僉事,以父憂去官。服闋,除山東登萊青道僉事,遷貴州貴東道參議。以
巡撫劉蔭樞薦,就遷按察使。潢操守廉潔,聞於聖祖,擢湖南布政使。未上官,
會蔭樞以請緩西師,命詣軍前察視,潢護貴州巡撫。貴州山多田少,諸鎮營兵餉
米,於徵米諸州縣支發。以運道艱阻,改徵折色,遲至次年春夏,米值昂不足以
糴。諸驛例設夫百、馬四十五,而巡撫以下私函付驛,謂之便牌,役夫至數百。
潢奏請兵米於藩庫借支,州縣徵解歸項,並檄諸驛禁便牌。兵民困皆蘇。又以貴
州僻遠,官於外,商於外,皆不肯歸,潢奏請勒限回籍。貴州民初以為不便,久
之文物漸盛,乃思潢惠焉。
蔭樞還貴州,調潢江西。入覲,至熱河謁上,即擢江西巡撫。潢革諸州縣漕
節陋例,並令火耗限加一,舊加至三四者,悉罷除之,不率者奏劾。湖口關地險
港窄,潢度關右武曲港山勢開闊,可容千艘,乃濬江口,建草壩,使估舟得聚泊。
建亭頌潢德。會城西南有袁、贛二江,至臨江合流,舊有堤久圮,春夏水發,往
往壞田廬。潢奏請重建,九閱月而成。民自是無水患,號為白公堤。五十九年,
奏請補京職,授戶部侍郎。擢兵部尚書。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命協辦大學士。
尋授文華殿大學士。疏辭,不許。充聖祖實錄總裁。雍正三年,以疾乞解任,許
之。
潢撫江西時,南昌、吉安、撫州、饒州四府舊有落地稅千三百兩有奇,設大
使徵收。潢以官役苛徵,令停收。巡撫、司道公捐代納,偽編納稅人名冊報部,
王企崝、裴幰度代為巡撫,皆如潢例。及汪漋至,以其事聞,且請裁大使。
上曰:“國家經制錢糧,豈可意為增減?若此稅不當收,潢當請豁免,何得以公
捐代完,沽名邀譽?”下部議,奪潢官。漋亦坐左遷,稅如舊例徵收。乾隆二
年,潢卒,命還大學士銜。
國麟,字仁圃,山東泰安人。祖瑗,手書春秋內外傳,史、漢蒙文授之。篤
志於學,以程、朱為宗。康熙四十五年進士。五十八年,授直隸長垣知縣。當官
清峻,以禮導民,民戴如父母。世宗聞其賢,雍正二年,擢永平知府。三遷福建
布政使,調河南。擢福建巡撫,調安徽。御史蔣炳奏請州縣徵收錢糧,依部頒定
額,刊印由單,申布政使覈發。國麟以安徽通省數百萬由單由司覈發,恐誤徵收,
疏請停止。內閣學士方苞疏言:“常平倉穀原定每年存七糶三,南省地卑濕,應
令因地制宜。”下督撫詳覈。國麟疏言:“安徽所屬州縣濱江湖者,當改糶半存
半,他州縣仍循舊例。”並下部議行。乾隆三年,擢刑部尚書,調禮部,兼領國
子監。四年,授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
六年,御史仲永檀疏劾內閣學士許王猷邀九卿至京師民俞長庚家弔喪,國麟
亦親往,下王大臣勘不實。國麟乞引退,上留之。俄,給事中盧秉純復論國麟當
上舉永檀疏面詰,陽若不知,出告其戚光祿寺卿劉藩長,藩長被命休致;國麟又
告以為侍郎蔣炳所劾。上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召國麟及藩長相質,藩長力辯。
上命毋深究,令鄂爾泰、張廷玉諭國麟引退。國麟疏未即上,上降詔詰責,左授
禮部侍郎。七年,擢尚書。國麟乞引退,不許。逾數月,復以請,上不悅,命奪
官,在鹹安宮效力。八年,乃許其還里。十五年,詣京師祝上壽,賜禮部尚書銜。
明年,卒。
田從典,字克五,山西陽城人。父雨時,明諸生。寇亂,挈子及兄之孤徙避,
度不能兼顧,棄子負兄子以走。賊退,求得子草間,即從典也。
從典篤學,以宋五子為宗。康熙二十七年,成進士。旋居父喪,事必遵家禮。
服終,就選。三十四年,授廣東英德知縣。縣地瘠,賦籍不可稽,詭寄逋逃,民
重困。陋例兩加至ba6*九錢,名曰“均平”。從典盡革之,清其籍。
四十二年,行取,四十三年,授雲南道御史。疏言:“督撫不拘成例,請調
州縣,有秉公者,即有徇私者。州縣求調,其弊有三:圖優缺,避沖繁,預為卓
薦地。督撫濫調,其弊亦有三:徇請託,得賄賂,引用其私人。名為整頓地方,
簡拔賢良,實乃巧開捷徑。屢經敗露,有駭聽聞。嗣後請除江、浙等省一百一十
餘縣錢糧難徵,及邊遠煙瘴地,仍舊例調補,其他不準濫調。”又疏言:“京官
考選科道,令部院堂官保送,恐平日之交結,臨時之營謀,在所難免。請敕吏部,
遇考選科道,凡正途部屬,及自知縣升任中、行、評、博,與翰林一體論俸開列,
聽候考選。”均下部議行。巡視西城,罷鋪墊費。察通州倉儲,僦神祠以居,廟
祝不受值,不入也。
四十九年,擢通政司參議。屢遷轉授光祿寺卿。寺故有買辦人,虧戶部帑至
四十一萬餘,從典請限年帶銷。遷左副都御史,再遷兵部侍郎,並命兼領光祿寺。
五十八年,遷左都御史。兩江總督常鼐疏言安徽布政使年希堯、鳳陽知府蔣國正
婪取,為屬吏所訐。命從典與副都御史屠沂往按,國正坐斬,希堯奪官。五十九
年,擢戶部尚書。雍正元年,調吏部。二年,協辦大學士。三年,授文華殿大學
士,兼吏部尚書。六年三月,乞休,優詔褒許,加太子太師致仕。賜宴於居第,
令部院堂官並集,發帑治裝,行日,百官祖餞,馳驛歸里,驛道二十里內有司送
迎。入辭,賜御榜聯並冠服、朝珠。四月乃行,甫一舍,次良鄉,病大作,遂卒,
年七十八。上聞,以從典子懋幼,遣內閣學士一、侍讀學士一為治喪,散秩大臣
一、侍衛六奠茶酒,並命地方官送其喪歸里。賜祭葬,諡文端。
懋,自蔭生授刑部員外郎,世宗命改吏部,遷郎中,授貴州道御史。乾隆初,
遷禮科給事中。疏言河南秋審寬縱,巡撫尹會一、按察使隋人鵬下吏議。又劾工
部尚書趙弘恩受賕,奪官,戍軍台。遷鰿臚寺少卿。高宗獎懋敢言,超擢副都御
史。遷刑部侍郎,調吏部。十一年,上責懋奏事每漏言,且嗜酒務博,命解任歸
里讀書。十四年,召授吏部侍郎。以僕從鬥毆傷人,責懋舊習未悛,仍命歸里讀
書。家居二十年,卒。
高其位,字宜之,漢軍鑲黃旗人。父天爵,語在忠義傳。其位初隸鑲白旗,
自筆帖式管佐領。康熙間,以署參領從軍駐襄陽。叛將楊來嘉、王會等以二萬人
出掠,將攻南漳,其位率二十騎覘敵,與遇,越敵隊入南漳,與共守,敵圍攻不
能下。叛將譚弘以三萬人犯鄖陽,其位將百人扼楊谿鋪,與相持七十餘日。糧盡,
煮馬韉以食。副都統李麟隆援至,合擊,大敗之。尋追論禦敵穀城失利,奪官。
久之,授火器營操練校尉,襲其祖尚義二等阿達哈哈番。從大將軍裕親王福全討
噶爾丹,戰於烏闌布通,破駱駝營,擢參領。授甘肅永昌副將。明法令,築堡塞,
邊境肅清。遷湖廣襄陽總兵。擢提督,賜孔雀翎、櫜鞬、鞍馬。調江南。兩江總
督常鼐有疾,上命其位署理。世宗即位,召入覲,旋命回提督任。奏請保護聖躬,
上褒其有愛君之心,溫詔嘉許。雍正二年秋,奏飛鴉食蝗,秋禾豐茂。上以蝗不
成災,傳示王大臣,賜詩褒之。冬,奏進黃浦漁人網得雙夔龍紐未刻玉印,上賜
以四團龍補服。三年,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加太子少傅。以衰老辭,
不許。改隸鑲黃旗。賜壽,賚榜聯及白金千。屢乞休,乃命以原官致仕。五年,
卒,賜祭葬,諡文恪。
子高起,以蔭生授四川茂州知州。累遷兵部尚書,坐事奪官逮治。乾隆初,
戍軍台,釋回。卒。
遜柱,棟鄂氏,滿洲鑲紅旗人。曾祖郎色,太祖時,從其兄郎格來歸。遜柱
初授筆帖式,擢工部主事。再遷戶部郎中,授御史。歷翰林院侍讀學士、內閣學
士、盛京工部侍郎。召改吏部,擢兵部尚書。雍正五年,署大學士,旋授文淵閣
大學士,仍兼兵部尚書。遜柱長兵部十六年,屢陳奏部政,多所考覈釐正。十年,
以老,命不必兼兵部。十一年,致仕,卒,年八十四,諭褒遜柱“醇厚和平”,
賜祭葬。
尹泰,章佳氏,滿洲鑲黃旗人。初授翰林院筆帖式,再遷內閣侍讀。康熙二
十七年,授翰林院侍講,充日講起居注官。三十四年,授國子監祭酒。三十七年,
改錦州佐領。五十二年,以病罷,遂居錦州。世宗在藩邸,奉命詣奉天謁陵,過
錦州宿焉,與語奇之,見其子尹繼善。雍正元年,召授內閣學士。遷工部侍郎,
再遷左都御史。疏言:“六科書吏,賄通提塘,造為小鈔、晚帖,內開口傳諭旨,
或誤繙清文,甚至偽造上有賜予及與諸臣問對,應請禁止。”二年,充會典總
裁。三年,命以原品署盛京侍郎,兼領奉天府尹。疏言:“承德等九州縣原徵豆
米,多貯無用。請自雍正四年始,停徵黑豆,按畝徵米,按丁徵銀,而以原貯米
豆視時價出糶。”又言:“關東風高土燥,請掘地窖藏存穀,以節建倉工費。”
四年,山海關總管多索禮疏言應交莊頭餘地,尹泰不即派官丈收。命侍郎查
郎阿往按,坐解府尹任,仍以左都御史協理奉天將軍。將軍噶爾議設外海
水師,尹泰以為旅順、天津俱有水師,錦、復、蓋諸州亦可更番巡察,增設需費
浩繁,於巡察無益。別疏以聞。下議政王大臣議,如尹泰言。六年,坐遺漏入官
財產,奪官。尋命復官。七年正月,與尚書陳元龍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東閣大
學士,兼兵部尚書。十三年,高宗即位,充世宗實錄總裁。乾隆元年,以老病乞
罷,上留之。尹繼善自兩江總督入覲,授刑部尚書,俾使朝夕侍養。三年,復乞
罷,命以原官致仕。尋卒,賜祭葬,諡文恪。尹繼善自有傳。
陳元龍,字廣陵,浙江海寧人。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直南
書房。郭琇劾高士奇,辭連元龍,謂與士奇結為叔侄,招納賄賂,命與士奇等並
休致。語互詳士奇傳。元龍奏辯,謂:“臣宗本出自高,譜牒炳然。若果臣交結
士奇,何以士奇反稱臣為叔?”事得白,命復任。累遷侍讀學士。元龍工書,為
聖祖所賞,嘗命就御前作書,深被獎許。上御便殿書賜內直翰林,諭曰:“爾等
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當書以賜。”元龍奏臣父之闓年逾八十,家有愛日堂,
御書榜賜之。四十二年,再遷詹事。以父病乞養歸,賜葠。時正編賦匯,令
攜歸校對增益。上南巡,元龍迎謁,御書榜賜之闓及元龍母陸。之闓卒,喪終,
召元龍授翰林院掌院學士。
五十年,遷吏部侍郎。授廣西巡撫。值廣東歲歉,廣西米價高,元龍遣官詣
湖南采米平糶。五十四年,修築興安陡河閘,護兩廣運道。並於省城擴養濟院,
立義學,創育嬰堂,建倉貯穀。五十七年,擢工部尚書。六十年,調禮部。世宗
即位,命守護景陵。七年,與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文淵閣大學士,
兼禮部尚書。元龍在廣西,請開例民捐穀得入監。李紱為巡撫,請以捐穀為開墾
費。上責其借名支銷,命元龍詣廣西清理。紱旋奏:“元龍分得羨餘十一萬有奇,
除在廣西捐公費九萬,又助軍需十萬。今倉穀尚有虧空,應令分償。”及授大學
士,命免之。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令其子編修邦直歸侍養。行
日,賜酒膳,令六部滿、漢堂官餞送,沿途將吏送迎。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
尋卒,賜祭葬,諡文簡。
論曰:軾以德望尊,徐元夢以忠謇重。世宗譴允禩、允禟,徐元夢言:
“二人罪當誅,原上念手足情緩其死。”二人者既死,吏議奴其子,軾言:“二
人子實為聖祖孫,孰敢奴之?”世宗皆為動容。諒哉,古大臣不是過也。廷錫直
內廷領戶部,邁柱等領疆節,卓然有績效。從典、尹泰皆以端謹奉職。古所謂大
人長者,殆近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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