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五
○劉湛 庾悅(族弟登之 仲文 仲文子弘遠 仲文族孫仲容) 顧琛
顧覬之(孫憲之)
劉湛,字弘仁,南陽涅陽人也。祖耽,父柳,並晉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
司。湛出繼伯父淡,襲封安眾縣五等男。少有局力,不尚浮華,博涉史傳,諳前
代舊典。弱年便有宰物情,常自比管、葛。不為文章,不喜談議。除宋武帝太尉
行參軍,賞遇甚厚。父柳亡於江州,府州送故甚豐,一無所受,時論稱之。服闋,
為相國參軍。謝晦、王弘並稱其器乾。武帝入受晉命,以第四子義康為冠軍將軍、
豫州刺史,留鎮壽陽。以湛為長史、梁郡太守。義康弱年未親政,府州事悉委湛。
進號右將軍,仍隨府轉。義康以本號徙南豫州,湛改領歷陽太守。為人剛嚴用法,
奸吏犯贓百錢以上皆殺之,自下莫不震肅。廬陵王義真出為車騎將軍、南豫州刺
史,湛又為長史,太守如故。義真時居武帝憂,使帳下備膳,湛禁之。義真乃使
左右人買魚肉珍羞,於齋內別立廚帳。會湛入,因命臑酒炙車螯。湛正色曰:
“公當今不宜有此設。”義真曰:“旦甚寒,杯酒亦何傷,長史事同一家,望不
為異。”酒至,湛起曰:“既不能以禮自處,又不能以禮處人。”
後為廣州刺史,嫡母憂去職。服闋,為侍中。時王華、王曇首、殷景仁亦為
侍中,文帝於合殿與四人宴飲甚悅。華等出,帝目送良久,嘆曰:“此四賢一時
之秀,同管喉唇,恐後世難繼。”及撫軍將軍江夏王義恭鎮江陵,以湛為使持節、
南蠻校尉,領撫軍長史,行府事。王弘輔政,而王華、王曇首任事居中,湛自謂
才能不後之,不願外出。是行也,謂為弘等所斥,意甚不平。常曰:“二王若非
代邸之舊,無以至此。可謂遭遇風雲。”湛負其才氣,常慕汲黯、崔琰為人,故
名長子曰黯字長孺,第二子曰琰字季珪。琰於江陵病卒,湛求自送喪還都,義恭
亦為之陳請。文帝答義恭曰:“吾亦得湛啟事,為之酸懷,乃不欲苟違所請;但
汝弱年,新涉軍務,八州殷曠,專斷事重,疇諮委仗,不可不得其人。量算二三,
未獲便相順許。今答湛啟,權停彼葬。頃朝臣零落相系,寄懷轉寡,湛實國器,
吾乃欲引其令還,直以西夏任重,要且停此事耳。汝慶賞黜罰預得失者,必宜悉
相委寄。”義恭性甚狷隘,年又漸大,欲專政事,每為湛所裁。主佐之間,嫌隙
遂構。文帝聞之,密遣詰讓義恭。義恭陳湛無居下之禮,又自以年長,未得行意,
雖奉詔旨,每出怨言。上友於素篤,欲加酬順,乃詔之曰:“當今之才,委受已
爾,宜盡相彌縫,取其可取,棄其可棄。”
先是王華既亡,曇首又卒,領軍將軍殷景仁以時賢零落,白文帝征湛。八年,
召為太子詹事,加給事中,與景仁並被任遇。湛云:“今代宰相何難,此正可當
我南陽郡漢代功曹耳。”明年,景仁轉尚書僕射,領選,護軍將軍,湛代為領軍。
十二年,又領詹事。湛與景仁素款,又以其建議征之,甚相感悅。及俱被時遇,
猜隙漸生。以景仁專內任,謂為間己。時彭城王義康專執朝權,而湛昔為上佐,
遂以舊情委心自結,欲因宰相之力回主心,傾黜景仁,獨當時務。義康屢言之於
文帝,其事不行。義康僚屬及湛諸附隸潛相約勒,無敢歷殷氏門者。湛黨劉敬文
父成,未悟其機,詣景仁求郡,敬文遽謝湛曰:“老父悖耄,遂就殷鐵乾祿。由
敬文暗淺,上負生成,合門慚懼,無地自處。”敬文之奸諂如此。義康擅權專朝,
威傾內外,湛愈推崇之,無復人臣之禮,上稍不能平。湛初入朝,委任甚重,善
論政道,並諳前代故事,聽者忘疲。每入雲龍門,御者便解駕,左右及羽儀隨意
分散,不夕不出,以此為常。及晚節驅煽義康,陵轢朝廷,上意雖內離而接遇不
改。上謂所親曰:“劉斑初自西還,吾與語常看日早晚,慮其當去;比入亦看日
早晚,慮其不去。”湛小字斑獸,故云斑也。遷丹陽尹,詹事如故。
十七年,所生母亡。上與義康形跡既乖,釁難將結,湛亦知無復全地。及至
丁艱,謂所親曰:“今年必敗,常日賴口舌爭之,故得推遷耳。今既窮毒,無復
此望,禍至其能久乎?”伏甲於室,以待上臨吊。謀又泄,竟弗之幸。十日,詔
收付廷尉,於獄伏誅,時年四十九。黯等從誅。弟素,黃門郎,徙廣州。湛初被
收,嘆曰:“便是亂邪。”又曰:“不言無我應亂,殺wo6*日自是亂法耳。”入獄
見素,曰:“乃復及汝邪?相勸為惡,惡不可為,相勸為善,正見今日,如何!”
湛生女輒殺之,為時流所怪。
庾悅,字仲豫,潁川鄢陵人也,晉太尉亮之曾孫也。祖義,吳興內史。父淮,
西中郎將、荊州刺史。悅仕晉為司徒右長史。桓玄篡位,為中書侍郎。宋武平建
鄴,累遷建威將軍、江州刺史,加都督。初,劉毅家在京口,酷貧,嘗與鄉曲士
大夫往東堂共射,時悅為司徒右長史,要府州僚佐出東堂,毅已先至,遣與悅相
聞曰:“身並貧躓,營一游甚難。君如意人,無處不可為適,豈不能以此堂見讓?”
悅素豪,徑前不答毅。時眾人並避,唯毅留射如故。悅廚饌甚盛,不以及毅,毅
既不去,悅甚不歡。毅又相聞曰:“身今年未得子鵝,豈能以殘炙見惠?”悅又
不答。至是,毅表解悅都督、將軍官,以刺史移鎮豫章。以親將趙恢領千兵守尋
陽,建威府文武三千人悉入毅將府,深相挫辱。悅不得志,疽發背,到豫章少日
卒。
登之,字元龍,悅族弟也。曾祖冰,晉司空。祖蘊,廣州刺史。父廓,東陽
太守。登之少以強濟自立,初為宋武帝鎮軍參軍,預討桓玄功,封曲江縣五等男。
累遷新安太守。謝晦為荊州刺史,請為長史、南郡太守,仍為衛軍長史。登之與
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為之佐,意甚不愜。到廳箋唯言“即日恭到”,初
無感謝之言。每入覲見,備持箱囊幾席之屬,一物不具,則不肯坐。嘗於晦坐誦
《西征賦》云:“生有修短之命,位有通塞之遇。”晦雖恨而常優容之。晦拒王
師,欲登之留守,登之不許。晦敗,登之以無任免官禁錮還家。何承天戲之曰:
“因禍為福,未必皆知。”登之曰:“我亦幾與三豎同戮。”承天為晦作表云:
“當浮舟東下,戮此三豎。”故登之為嘲。後為司徒長史、南東海太守。府公彭
城王義康專覽政事,不欲自下厝意。而登之性剛,每陳己志,義康不悅。出為吳
郡太守,以贓貨免官。後拜豫章太守,征為中護軍,未拜卒。
子仲遠,初為宋明帝府佐。廢帝景和中,明帝疑防,賓客故人無到門者,唯
仲遠朝謁不替。明帝即位,謂曰:“卿所謂疾風知勁草。”自軍錄事參軍擢拜太
子中庶子,卒於豫章太守。贈侍中。登之弟仲文。
仲文位廣平太守。兄登之為謝晦長史,仲文往省之。時晦權重,朝士並加敬,
仲文獨與抗禮。後為彭城王義康驃騎主簿,未就,徙為丹陽丞。既未到府。疑於
府公禮敬,下禮官博議。中書侍郎裴松之議曰:“案《春秋》桓公八年,祭公逆
王后子紀。《公羊傳》曰:‘女在國稱女,此其稱王后何?王者無外,其辭成矣。’
推此而言,則仲文為吏之道,定於受敕之日矣。名器既正,則禮亦從之,安可未
到廢其節乎?宜執吏禮。”從之。
後始興王浚當鎮湘州,以仲文為司馬。浚不之任,仍除南梁太守,司馬如故。
於時領軍劉湛協附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而與僕射殷景仁隙。凡朝士游殷氏者,不
得入劉氏之門,獨仲文游二人間,密盡忠於朝廷。景仁稱疾不朝見者歷年,文帝
常令仲文銜命去來,湛不疑也。義康出蕃,湛伏誅,以仲文為尚書吏部郎,與右
衛將軍沈演之俱參機密。歷侍中、吏部尚書,領義陽王師。內外歸附,勢傾朝野。
仲文為人強急不耐煩,賓客訴非理者,忿罵形於辭色。素無術學,不為眾望所推。
性好潔,士大夫造之者,未出戶輒令人拭席洗床。時陳郡殷沖亦好淨,小史非淨
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潔,每容接之。仲文好潔反是,每以此見譏。
領選既不緝眾論,又頗通貨賄,用少府卿劉道錫為廣州刺史,道錫至鎮,餉白檀
牽車,常自乘焉。或以白文帝,帝見問曰:“道錫餉卿小車,裝飾甚麗,有之乎?”
仲文懼起謝。又仲文請急還家,吏部令史錢泰、主客令史周伯齊出仲文宅諮事。
泰能彈琵琶,伯齊善歌,仲文固留停宿。尚書制,令史諮事不得宿停外,雖八座
命亦不許,為有司所奏。上于仲文素厚,將恕之,召問尚書右僕射何尚之,具陳
仲文得失,奏言:
仲文事如丘山,若縱而不糾,復何以為政?晉武不為明主斷鬲,令史遂能奮
發,華暠見待不輕,廢錮累年,後起改作城門校尉耳。若言仲文有誠於國,未知
的是何事,政當雲與殷景仁不失其舊,與劉湛亦復不疏。且景仁當時意事,豈復
可蔑,縱有微誠,復何足掩其惡?今賈充勛烈,晉之重臣,雖事業不稱,不聞有
大罪,諸臣進說,便即遠出。陛下聖睿,反更遲遲於此。仲文身上之釁,既自過
於范曄,所少賊一事耳。伏願深加三思。試以諸聲傳,普訪諸可顧問者,群下見
陛下顧遇既重,恐不敢苦侵傷,顧問之日,宜布嫌責之旨。若不如此,亦當不辯
有所得失。
時仲文自理不諳台制,令史並言停外非嫌。帝以小事不足傷大臣,尚之又陳:
令史具向仲文說不得停之意,仲文了不聽納,非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雖
是令史出,乃遠虧朝典,又不得謂之小事。謝晦望實,非今者之疇,一事錯誤,
免侍中官。王珣時賢少失,桓胤春搜之謬,皆白衣領職,況公犯憲制邪?孔萬祀
居左局,言“仲文貴要,異他尚書令”。又雲“不痴不聾,不成姑公”。敢作此
言,亦為異也。
文帝猶優遊,使尚之更陳其意。尚之備言仲文愆曰:
臣思張遼之言,關羽雖兄弟,曹公父子豈得不言。觀今人臣憂國甚寡,臣復
結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豈不謂臣有爭競之心,亦追以悵悵。
臣與仲文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復生厚薄。太尉昨與臣言,說仲文有諸不可,非
唯一條,遠近相崇畏,震動四海。仲文先與劉德願殊惡,德願自持琵琶甚精麗遺
之,便復款然。市令盛馥進數百口材助營宅,恐人知,作虛買券。劉道錫驟有所
輸,傾南奉之半。劉雍自謂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發於州。國
吏運載樵蘇,無輟於道。諸見人有物,鮮或不求,聞劉遵考有材便乞材,見好燭
盤便復乞之。選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言仲文都無共事之體,凡所選舉,悉
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論虞秀之作黃門,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與仲
文疏,欲用德願兒作州西曹,仲文乃啟用為主簿,即語德願以謝太尉。前後漏泄
賣恩,亦復何極!縱不罪故宜出之。自從裴、劉刑罰已來,諸將陳力百倍,今日
事實,好惡可問,若赫然發憤,顯明法憲,陛下便可閒臥紫闥無復一事也。
帝欲出仲文為丹陽,又以問尚之,答言:
仲文蹈罪負恩,陛下遲遲舊恩,未忍窮法,方復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
國之人,於此而息;貪狼恣意,歲月滋甚。如臣所聞天下議論,仲文恆塵累日月,
未見一毫增輝,乃更成形勢,是老王雅也。古人言,無賞罰,雖堯舜不能為政。
陛下豈可坐損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令賈誼、劉向重生,豈不慷慨流涕於聖世邪!
臣昔啟范曄,當時亦懼犯觸之尤,苟是愚懷所挹,政自不能不舒達,所謂“雖九
死而不悔”也。臣謂仲文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職著稱,還亦不難,而得少明國
典,粗酬四海之誚。今愆釁如山,榮任不損,仲文若復有彰大之罪,誰敢以聞?
亦知陛下不能采臣之言,故是臣不能以己之意耳。
又曰:
臣見劉伯龍大慷慨仲文所行,言有人送張幼緒,語人“吾雖得一縣,負錢三
十萬。庾仲遠仍當送至新林,見縛束猶未得解手”。荀萬秋嘗詣仲文,逢一客姓
夏侯,主人問:“有好牛不?”言無。問:“有好馬不?”又言無,政有佳驢耳。
仲文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門,遂相聞索之。劉道錫言仲文所舉,就道錫索
嫁女具及祠器,乃當百萬數,猶謂不然。選令史章龍向臣說,亦嘆其受納之過。
言實得嫁女銅爐,四人舉乃勝,細葛斗帳等物不可稱數。在尚書中令奴酤需阝酒,
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閣所無,不審少簡聖聽不?
帝乃可有司之奏,免仲文官,卒於家。帝錄其宿誠,追贈本官。子弘遠。
弘遠,字士操,清實有士譽。仕齊為江州長史。刺史陳顯達舉兵敗,斬於朱
雀航。將刑,索帽著之,曰:“子路結纓,吾不可以不冠而死。”謂看者曰:
“吾非賊,乃是義兵,為諸君請命耳。陳公太輕事,若用吾言,天下將免塗炭。”
弘遠子子曜,年十四,抱持父乞代命,遂並殺之。仲文從弟徽之,位御史中丞。
徽之子漪,齊邵陵王記室。漪子仲容。
仲容字子仲,幼孤,為叔父泳所養。及長,杜絕人事,專精篤學,晝夜手不
輟卷。初為安西法曹行參軍,泳時貴顯,吏部尚書徐勉擬泳子晏嬰為宮僚。泳泣
曰:“兄子幼孤,人才粗可,願以晏嬰所忝回用之。”勉許焉。轉仲容為太子舍
人,遷安成王主簿。時平原劉峻亦為府佐,並以強學為王所禮接。後為永康、錢
唐、武康令,並無績,多被推劾。久之,除安成王中記室。當出隨府,皇太子以
舊恩降餞,賜詩曰:“孫生陟陽道,吳子朝歌縣,未若樊林舉,置酒臨華殿。”
時輩榮之。後為尚書左丞,坐推糾不直免官。仲容博學,少有盛名,頗任氣使酒,
好危言高論,士友以此少之。唯與王籍、謝幾卿情好相得,二人時亦不調,遂相
追隨,誕縱酣飲,不持檢操。遇太清亂,游會稽卒。仲容抄子書三十卷,諸集三
十卷,眾家地理書二十卷,《列女傳》三卷,文集二十卷,並行於代。
顧琛,字弘瑋,吳郡吳人,晉司空和之曾孫也。祖履之,父惔,並為司徒
左西曹掾。
琛謹確不尚浮華,起家州從事、駙馬都尉,累遷尚書庫部郎。元嘉七年,文
帝遣到彥之經略河南,大敗,悉委棄兵甲,武庫為之空虛。文帝宴會,有歸化人
在座,上問琛庫中仗猶有幾許?琛詭辭答有十萬人仗。舊庫仗秘,不言多少,上
既發問,追悔失言。及琛詭對,上甚善之。尚書等門有制,八坐以下門生隨入者
各有差,不得雜以人士。琛以宗人顧碩寄尚書張茂度門名,而與顧碩同席坐。明
年從譴出,免中正。凡尚書官大罪則免,小罪譴出,譴出者百日無代人,聽還本
職。琛仍為彭城王義康所請,再補司徒錄事參軍。
十五年,出為義興太守。初,義康請琛入府,欲委以腹心,琛不能承事劉湛,
故尋見斥外。十九年,徙東陽太守,欲使琛防守彭城王義康,固辭忤旨,廢黜還
家積年。
及元兇弒立,分會稽五郡置州,以隨王誕為刺史,即以琛為會稽太守。誕起
義,加冠軍將軍。事平,遷吳興太守。孝建元年,為吳郡太守,以起義功,封永
新縣五等侯。大明元年,吳縣令張闓坐居母喪無禮,下廷尉;錢唐令沈文秀,判
劾違謬,應坐被彈。琛宣言於眾,“闓被劾之始,屢相申明”。又雲“當啟文秀
留縣。”孝武聞之大怒,謂琛賣惡歸上,免官。琛母老仍停家。琛及前西陽太守
張牧並事司空竟陵王誕,誕反,遣客陸延稔齎書板琛及子弟官。時孝武以琛素結
事誕,或有異志,遣信就吳郡太守王曇生誅琛父子。會延稔先至,琛等即執斬之,
遣二子送延稔首啟聞。孝武所遣誅琛使,其日亦至而獲免。
琛母孔氏時年百餘歲,晉安帝隆安初,琅邪王廞於吳中作亂,以為貞烈將軍,
悉以女人為官屬,以孔氏為司馬。及孫恩亂後,東土饑荒,人相食,孔氏散家糧
以振邑里,得活者甚眾,生子皆以孔為名焉。
琛仍為吳興太守,明年坐郡人多翦錢及盜鑄免官。歷位都官尚書。廢帝即位,
為吳郡太守。初,琛景平中為朝請,假還東,日晚至方山。於時商旅數十船,悉
泊岸側,有一人玄衣介幘,執鞭屏諸船云:“顧吳郡部伍尋至,應泊此岸。”於
是諸船各東西。俄有一假裝至,事力甚寡,仍泊向處,人問:“顧吳郡早晚至?”
船人答:“無顧吳郡。”又問:“何船?”曰:“顧朝請耳。”莫不驚怪。琛意
竊知為善征,因誓之曰:“若得郡,當於此立廟。”至是果為吳郡,乃立廟方山,
號白馬廟雲。明帝泰始初,與四方同反。兵敗,奉母奔會稽,tai6*軍既至,歸降,
後為員外常侍、中散大夫。卒。
次子寶先,大明中,為尚書水部郎。先是,琛為左丞荀萬秋所劾,及寶先為
郎,萬秋猶在職,自陳不拜。孝武詔曰:“敕違糾慢,憲司之職,若有不公,自
當更有釐改。而自頃劾無輕重,輒致私絕,此風難長,主者嚴為其科。”先是宋
世江東貴達者,會稽孔季恭子靈符、吳興丘深之及琛,吳音不變。深之字思玄,
吳興烏程人,位侍中、都官尚書,卒於太常。
顧覬之,字偉仁,吳郡吳人也。高祖謙,字公讓,晉平原內史陸機姊夫。祖
崇,大司農。父黃老,司徒左西曹掾。
覬之為謝晦衛軍參軍,晦愛其雅素,深相知待。歷位尚書都官郎。殷、劉隙
著,覬之不欲與殷景仁久接,乃辭腳疾免歸。每夜常於床上行腳,家人竊異之而
莫曉其意。及義康徙廢,朝廷多受禍,覬之竟免。後為山陰令。山陰劇邑三萬戶,
前後官長晝夜不得休,事猶不舉。覬之御繁以約,縣用無事。晝日垂簾,門階閒
寂,自宋世為山陰,務簡而事理,莫能尚也。
後為尚書吏部郎。嘗於文帝坐論江東人物,言及顧榮,袁淑謂覬之曰:“卿
南人怯懦,豈辦作賊?”覬之正色曰:“卿乃復以忠義笑人。”淑有愧色。孝建
中,為湘州刺史,以政績稱。
大明元年,征守度支尚書,轉吏部尚書。時沛郡相縣唐賜,往比村彭家飲酒,
還,因得病,吐蠱二十餘物。賜妻張從賜臨終言,死後親刳腹,五藏悉糜碎。郡
縣以張忍行刳剖,賜子副又不禁止。論妻傷夫,五歲刑,子不孝,母子棄市。並
非科例。三公郎劉勰議:“賜妻痛往遵言,兒識謝及理,考事原心,非在忍害,
謂宜哀矜。”覬之議:“以妻子而行忍酷,不宜曲通小情,謂副為不孝,張同不
道。”詔如覬之議。
後為吳郡太守,幸臣戴法興權傾人主,而覬之未嘗低意。左光祿大夫蔡興宗
與覬之善,嫌其風節過峻。覬之曰:“辛毗有雲,孫、劉不過使吾不為三公耳。”
後卒於湘州刺史,謚曰簡子。覬之家門雍穆,為州郡所重。子綽,私財甚豐,鄉
里士庶多負責,覬之禁不能止。及後為吳郡,誘出文券一大廚,悉令焚之。宣語
遠近,皆不須還。綽懊嘆彌日。覬之常執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應恭己守道,
信天任運,而暗者不達,妄意徼倖,徒虧雅道,無關得喪。乃以其意,命弟子
願作《定命論》。願字子恭,父深之,散騎侍郎。願好學,有才辭,卒於太子舍
人。覬之孫憲之。
憲之,字士思,性尤清直。宋元徽中,為建康令。時有盜牛者,與本主爭牛,
各稱己物,二家辭證等,前後令莫能決。憲之至,覆其狀,乃令解牛任其所去,
牛徑還本宅,盜者始伏其罪,時人號曰神明。至於權要請託,長吏貪殘,據法直
繩,無所阿縱。性又清儉,強力,為政甚得人和,故都下飲酒者,醇旨輒號為
“顧建康”,謂其清且美焉。
仕齊為衡陽內史。先是,郡境連歲疾疫,死者太半,棺槨尤貴,悉裹以葦席,
棄之路傍。憲之下車,分告屬縣,求其親黨,悉令殯葬。其家人絕滅者,憲之出
公祿使紀綱營護之。又土俗,山人有病輒雲先亡為禍,皆開冢剖棺,水洗枯骨,
名為除崇。憲之曉喻,為陳生死之別,事不相由,風俗遂改。時刺史王奐初至,
唯衡陽獨無訟者,乃嘆曰:“顧衡陽之化至矣,若九郡率然,吾將何事?”後為
東中郎長史,行會稽郡事。山陰人呂文度有寵於齊武帝,於餘姚立邸,頗縱橫。
憲之至郡,即日除之。文度後還葬,郡縣爭赴吊,憲之不與相聞,文度甚銜之,
亦卒不能傷也。
時西陵戍主杜元懿以吳興歲儉,會稽年登,商旅往來倍歲。西陵牛埭稅,官
格日三千五百,求加至一倍,計年長百萬。浦陽、南北津及柳浦四埭,乞為官,
領攝一年,格外長四百許萬。武帝以示會稽,使陳得失。憲之議曰:
尋始立牛埭,非苟通僦以納稅也,當以風濤迅險,人力不捷,濟急以利物耳。
既公私是樂,故輸直無怨。京師航渡,即其例也。而後之監領,各務己功,或禁
遏別道,人生理會,凡如此類,不經埭煩牛者上詳。被報蒙停格外十條,從來喧
訴,始得暫弭。
案吳興頻歲失稔,今茲尤饉,去乏從豐,良由飢棘。舊格新減,尚未議登,
格外加倍,將以何術?皇茲恤隱,振稟蠲調,而元懿幸災摧利,重增困瘼,人而
不仁,古今共疾。且比見加格置市者,前後相屬,非唯新加無贏,並皆舊格有闕,
愚恐元懿今啟,亦當不殊。若事不副言,懼貽譴詰,便百方侵苦,為公賈怨,其
所欲舉腹心,亦當獸而冠耳。書云:“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言盜公為
損蓋微,斂人所害乃大也。然掌斯任者應簡廉平,則無害於人。愚又以便宜者,
蓋謂便於公宜於人也。竊見頃之言便宜者,非能於人力之外,用天分地者也,率
皆即日不宜於人,方來未便於公,名與實反,有乖政體。凡如此等,誠宜深察。
山陰一縣課戶二萬,其人貲不滿三千者,殆將居半,刻又刻之,猶且三分余
一。凡有貲者多是士人復除,其貧極者悉皆露戶役人,三五屬官,並惟正百端,
輸調又則常然。皆眾局檢校,首尾尋續,橫相質累者亦復不少。一人被攝,十人
相追;一緒裁萌,千孽互起。蠶事弛而農業廢,賤取庸而貴舉責,應公贍弘,日
不暇給,欲無為非,其可得乎?死且不憚,矧伊刑罰;身且不愛,何況妻子?是
以前檢未窮,後巧復滋,網辟徒峻,猶不能悛。竊尋人之多偽,實由宋季軍旅繁
興,役賦殷重,不堪勤劇,奇巧所優,積習生常,遂迷忘反。四海之大,庶黎之
眾,心用參差,難卒澄之。化宜以漸,不可疾責。誠存不擾,藏疾納洿。務詳寬
簡,則稍自歸淳。又被簡符,前後累千,符旨既嚴,不敢暗信。縣簡送郡,郡簡
呈使,殊形詭狀,千變萬源。聞者忽不經懷,見殊刑者,實足傷駭。兼親屬里伍,
流離道路,時轉窮涸,事方未已,其士人婦女彌難厝衷。不簡則疑其有巧,欲簡
復未知所安。愚謂此條宜委縣保,舉其綱領,略其毛目,乃當有漏,不出貯中,
庶嬰疾沉痼者,重荷生造之恩也。又永興、諸暨,離唐宇寇擾,公私殊燼,彌復
特甚,儻逢水旱,實不易思。俗諺云:“會稽打鼓送恤,吳興步擔令史。”會稽
舊稱沃壤,今猶若此,吳興本是塉土,事在可知。因循余弊,誠宜改張。
武帝並從之,由是深以方直見知。
遷南中郎巴陵王長史、南兗、南豫二州事。典簽諮事,未嘗接以顏色,動遵
法制。時司徒竟陵王於宣城、臨成、定陵三縣界立屯,封山澤數百里,禁人樵採。
憲之固陳不可,言甚切直。王曰:“非君無以聞此德音。”即命罷屯禁。遷給事
黃門,兼尚書吏部郎中。宋時,其祖覬之,嘗為吏部,於庭列植嘉樹,謂人曰:
“吾為憲之植耳。”至是憲之果為此職。永明中為豫章內史,在任清簡,務存寬
惠。有貞婦萬晞者,少孀居無子,事舅姑尤孝,父母欲奪而嫁之,誓死不許。憲
之賜以束帛,表其節義。
梁武帝平建鄴,為揚州牧,征憲之為別駕從事史,比至而已受禪。憲之風疾
漸篤,因求還吳,就加太中大夫。憲之雖累經宰郡,資無儋石,及歸環堵,不免
饑寒。天監八年,卒於家。臨終為制敕其子曰:“夫出生入死,理均晝夜。生既
不知所從,死亦安識所往?延陵云:‘精氣上歸於天,骨肉下歸於地,魂氣則無
所不之。’良有以也。雖復茫昧難征,要若非妄。百年之期,迅若馳隙,吾今預
為終制,瞑目之後,念並遵行,勿違吾志也。莊周、澹臺,達生者也;王孫、士
安,矯俗者也。吾進不及達,退無所矯。常謂中都之制,允理愜情,衣周於身,
示不違禮,棺周於衣,足以蔽臭。入棺之物,一無所須,載以輴車,覆以粗布,
為使人勿惡也。漢明帝天子之尊,猶祭以杅水脯糗;范史雲列士之高,亦奠以
寒水乾飯。況吾卑庸之人,其可不節衷也。喪易寧戚,自是親親之情,禮奢寧儉,
差可得由吾意。不須常施靈筵,可止設香燈,使致哀者有憑耳。朔望祥忌,可權
安小床,暫施幾席,唯下素饌,勿用牲牢。蒸嘗之祠,貴賤罔替,備物難辦,多
致疏怠。祠先自有舊典,不可有闕,自吾已下,止用蔬食時果,勿同於上世,示
令子孫四時不忘其親耳。孔子云‘雖菜羹瓜祭必齋如’者,本貴誠敬,豈求備物
哉!”所著詩賦銘贊並《衡陽郡記》數十篇。
論曰:古人云“利令智昏”,甚矣利害之相傾也。劉湛識用才能,實包經國
之略,豈知移弟為臣,則君臣之道變;用兄成主,則兄弟之義殊。而執數懷奸,
苟相崇悅,與夫推長戟而犯順,何以異哉!昔華元敗則以羊羹而取禍,觀夫庾悅
亦鵝炙以速尤。乾餱以愆,斯相類矣。登之因禍而福,倚伏無常,仲文賄而為
災,乃徇財之過也。顧琛吳郡,徵兆於初筮;覬之清白之跡,見於暮年。憲之蒞
政,所在稱美,時移三代,一德無虧,求之古人,未為易遇。觀其遺命,可謂有
始有卒者矣。
顧覬之(孫憲之)
劉湛,字弘仁,南陽涅陽人也。祖耽,父柳,並晉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
司。湛出繼伯父淡,襲封安眾縣五等男。少有局力,不尚浮華,博涉史傳,諳前
代舊典。弱年便有宰物情,常自比管、葛。不為文章,不喜談議。除宋武帝太尉
行參軍,賞遇甚厚。父柳亡於江州,府州送故甚豐,一無所受,時論稱之。服闋,
為相國參軍。謝晦、王弘並稱其器乾。武帝入受晉命,以第四子義康為冠軍將軍、
豫州刺史,留鎮壽陽。以湛為長史、梁郡太守。義康弱年未親政,府州事悉委湛。
進號右將軍,仍隨府轉。義康以本號徙南豫州,湛改領歷陽太守。為人剛嚴用法,
奸吏犯贓百錢以上皆殺之,自下莫不震肅。廬陵王義真出為車騎將軍、南豫州刺
史,湛又為長史,太守如故。義真時居武帝憂,使帳下備膳,湛禁之。義真乃使
左右人買魚肉珍羞,於齋內別立廚帳。會湛入,因命臑酒炙車螯。湛正色曰:
“公當今不宜有此設。”義真曰:“旦甚寒,杯酒亦何傷,長史事同一家,望不
為異。”酒至,湛起曰:“既不能以禮自處,又不能以禮處人。”
後為廣州刺史,嫡母憂去職。服闋,為侍中。時王華、王曇首、殷景仁亦為
侍中,文帝於合殿與四人宴飲甚悅。華等出,帝目送良久,嘆曰:“此四賢一時
之秀,同管喉唇,恐後世難繼。”及撫軍將軍江夏王義恭鎮江陵,以湛為使持節、
南蠻校尉,領撫軍長史,行府事。王弘輔政,而王華、王曇首任事居中,湛自謂
才能不後之,不願外出。是行也,謂為弘等所斥,意甚不平。常曰:“二王若非
代邸之舊,無以至此。可謂遭遇風雲。”湛負其才氣,常慕汲黯、崔琰為人,故
名長子曰黯字長孺,第二子曰琰字季珪。琰於江陵病卒,湛求自送喪還都,義恭
亦為之陳請。文帝答義恭曰:“吾亦得湛啟事,為之酸懷,乃不欲苟違所請;但
汝弱年,新涉軍務,八州殷曠,專斷事重,疇諮委仗,不可不得其人。量算二三,
未獲便相順許。今答湛啟,權停彼葬。頃朝臣零落相系,寄懷轉寡,湛實國器,
吾乃欲引其令還,直以西夏任重,要且停此事耳。汝慶賞黜罰預得失者,必宜悉
相委寄。”義恭性甚狷隘,年又漸大,欲專政事,每為湛所裁。主佐之間,嫌隙
遂構。文帝聞之,密遣詰讓義恭。義恭陳湛無居下之禮,又自以年長,未得行意,
雖奉詔旨,每出怨言。上友於素篤,欲加酬順,乃詔之曰:“當今之才,委受已
爾,宜盡相彌縫,取其可取,棄其可棄。”
先是王華既亡,曇首又卒,領軍將軍殷景仁以時賢零落,白文帝征湛。八年,
召為太子詹事,加給事中,與景仁並被任遇。湛云:“今代宰相何難,此正可當
我南陽郡漢代功曹耳。”明年,景仁轉尚書僕射,領選,護軍將軍,湛代為領軍。
十二年,又領詹事。湛與景仁素款,又以其建議征之,甚相感悅。及俱被時遇,
猜隙漸生。以景仁專內任,謂為間己。時彭城王義康專執朝權,而湛昔為上佐,
遂以舊情委心自結,欲因宰相之力回主心,傾黜景仁,獨當時務。義康屢言之於
文帝,其事不行。義康僚屬及湛諸附隸潛相約勒,無敢歷殷氏門者。湛黨劉敬文
父成,未悟其機,詣景仁求郡,敬文遽謝湛曰:“老父悖耄,遂就殷鐵乾祿。由
敬文暗淺,上負生成,合門慚懼,無地自處。”敬文之奸諂如此。義康擅權專朝,
威傾內外,湛愈推崇之,無復人臣之禮,上稍不能平。湛初入朝,委任甚重,善
論政道,並諳前代故事,聽者忘疲。每入雲龍門,御者便解駕,左右及羽儀隨意
分散,不夕不出,以此為常。及晚節驅煽義康,陵轢朝廷,上意雖內離而接遇不
改。上謂所親曰:“劉斑初自西還,吾與語常看日早晚,慮其當去;比入亦看日
早晚,慮其不去。”湛小字斑獸,故云斑也。遷丹陽尹,詹事如故。
十七年,所生母亡。上與義康形跡既乖,釁難將結,湛亦知無復全地。及至
丁艱,謂所親曰:“今年必敗,常日賴口舌爭之,故得推遷耳。今既窮毒,無復
此望,禍至其能久乎?”伏甲於室,以待上臨吊。謀又泄,竟弗之幸。十日,詔
收付廷尉,於獄伏誅,時年四十九。黯等從誅。弟素,黃門郎,徙廣州。湛初被
收,嘆曰:“便是亂邪。”又曰:“不言無我應亂,殺wo6*日自是亂法耳。”入獄
見素,曰:“乃復及汝邪?相勸為惡,惡不可為,相勸為善,正見今日,如何!”
湛生女輒殺之,為時流所怪。
庾悅,字仲豫,潁川鄢陵人也,晉太尉亮之曾孫也。祖義,吳興內史。父淮,
西中郎將、荊州刺史。悅仕晉為司徒右長史。桓玄篡位,為中書侍郎。宋武平建
鄴,累遷建威將軍、江州刺史,加都督。初,劉毅家在京口,酷貧,嘗與鄉曲士
大夫往東堂共射,時悅為司徒右長史,要府州僚佐出東堂,毅已先至,遣與悅相
聞曰:“身並貧躓,營一游甚難。君如意人,無處不可為適,豈不能以此堂見讓?”
悅素豪,徑前不答毅。時眾人並避,唯毅留射如故。悅廚饌甚盛,不以及毅,毅
既不去,悅甚不歡。毅又相聞曰:“身今年未得子鵝,豈能以殘炙見惠?”悅又
不答。至是,毅表解悅都督、將軍官,以刺史移鎮豫章。以親將趙恢領千兵守尋
陽,建威府文武三千人悉入毅將府,深相挫辱。悅不得志,疽發背,到豫章少日
卒。
登之,字元龍,悅族弟也。曾祖冰,晉司空。祖蘊,廣州刺史。父廓,東陽
太守。登之少以強濟自立,初為宋武帝鎮軍參軍,預討桓玄功,封曲江縣五等男。
累遷新安太守。謝晦為荊州刺史,請為長史、南郡太守,仍為衛軍長史。登之與
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為之佐,意甚不愜。到廳箋唯言“即日恭到”,初
無感謝之言。每入覲見,備持箱囊幾席之屬,一物不具,則不肯坐。嘗於晦坐誦
《西征賦》云:“生有修短之命,位有通塞之遇。”晦雖恨而常優容之。晦拒王
師,欲登之留守,登之不許。晦敗,登之以無任免官禁錮還家。何承天戲之曰:
“因禍為福,未必皆知。”登之曰:“我亦幾與三豎同戮。”承天為晦作表云:
“當浮舟東下,戮此三豎。”故登之為嘲。後為司徒長史、南東海太守。府公彭
城王義康專覽政事,不欲自下厝意。而登之性剛,每陳己志,義康不悅。出為吳
郡太守,以贓貨免官。後拜豫章太守,征為中護軍,未拜卒。
子仲遠,初為宋明帝府佐。廢帝景和中,明帝疑防,賓客故人無到門者,唯
仲遠朝謁不替。明帝即位,謂曰:“卿所謂疾風知勁草。”自軍錄事參軍擢拜太
子中庶子,卒於豫章太守。贈侍中。登之弟仲文。
仲文位廣平太守。兄登之為謝晦長史,仲文往省之。時晦權重,朝士並加敬,
仲文獨與抗禮。後為彭城王義康驃騎主簿,未就,徙為丹陽丞。既未到府。疑於
府公禮敬,下禮官博議。中書侍郎裴松之議曰:“案《春秋》桓公八年,祭公逆
王后子紀。《公羊傳》曰:‘女在國稱女,此其稱王后何?王者無外,其辭成矣。’
推此而言,則仲文為吏之道,定於受敕之日矣。名器既正,則禮亦從之,安可未
到廢其節乎?宜執吏禮。”從之。
後始興王浚當鎮湘州,以仲文為司馬。浚不之任,仍除南梁太守,司馬如故。
於時領軍劉湛協附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而與僕射殷景仁隙。凡朝士游殷氏者,不
得入劉氏之門,獨仲文游二人間,密盡忠於朝廷。景仁稱疾不朝見者歷年,文帝
常令仲文銜命去來,湛不疑也。義康出蕃,湛伏誅,以仲文為尚書吏部郎,與右
衛將軍沈演之俱參機密。歷侍中、吏部尚書,領義陽王師。內外歸附,勢傾朝野。
仲文為人強急不耐煩,賓客訴非理者,忿罵形於辭色。素無術學,不為眾望所推。
性好潔,士大夫造之者,未出戶輒令人拭席洗床。時陳郡殷沖亦好淨,小史非淨
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潔,每容接之。仲文好潔反是,每以此見譏。
領選既不緝眾論,又頗通貨賄,用少府卿劉道錫為廣州刺史,道錫至鎮,餉白檀
牽車,常自乘焉。或以白文帝,帝見問曰:“道錫餉卿小車,裝飾甚麗,有之乎?”
仲文懼起謝。又仲文請急還家,吏部令史錢泰、主客令史周伯齊出仲文宅諮事。
泰能彈琵琶,伯齊善歌,仲文固留停宿。尚書制,令史諮事不得宿停外,雖八座
命亦不許,為有司所奏。上于仲文素厚,將恕之,召問尚書右僕射何尚之,具陳
仲文得失,奏言:
仲文事如丘山,若縱而不糾,復何以為政?晉武不為明主斷鬲,令史遂能奮
發,華暠見待不輕,廢錮累年,後起改作城門校尉耳。若言仲文有誠於國,未知
的是何事,政當雲與殷景仁不失其舊,與劉湛亦復不疏。且景仁當時意事,豈復
可蔑,縱有微誠,復何足掩其惡?今賈充勛烈,晉之重臣,雖事業不稱,不聞有
大罪,諸臣進說,便即遠出。陛下聖睿,反更遲遲於此。仲文身上之釁,既自過
於范曄,所少賊一事耳。伏願深加三思。試以諸聲傳,普訪諸可顧問者,群下見
陛下顧遇既重,恐不敢苦侵傷,顧問之日,宜布嫌責之旨。若不如此,亦當不辯
有所得失。
時仲文自理不諳台制,令史並言停外非嫌。帝以小事不足傷大臣,尚之又陳:
令史具向仲文說不得停之意,仲文了不聽納,非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雖
是令史出,乃遠虧朝典,又不得謂之小事。謝晦望實,非今者之疇,一事錯誤,
免侍中官。王珣時賢少失,桓胤春搜之謬,皆白衣領職,況公犯憲制邪?孔萬祀
居左局,言“仲文貴要,異他尚書令”。又雲“不痴不聾,不成姑公”。敢作此
言,亦為異也。
文帝猶優遊,使尚之更陳其意。尚之備言仲文愆曰:
臣思張遼之言,關羽雖兄弟,曹公父子豈得不言。觀今人臣憂國甚寡,臣復
結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豈不謂臣有爭競之心,亦追以悵悵。
臣與仲文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復生厚薄。太尉昨與臣言,說仲文有諸不可,非
唯一條,遠近相崇畏,震動四海。仲文先與劉德願殊惡,德願自持琵琶甚精麗遺
之,便復款然。市令盛馥進數百口材助營宅,恐人知,作虛買券。劉道錫驟有所
輸,傾南奉之半。劉雍自謂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發於州。國
吏運載樵蘇,無輟於道。諸見人有物,鮮或不求,聞劉遵考有材便乞材,見好燭
盤便復乞之。選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言仲文都無共事之體,凡所選舉,悉
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論虞秀之作黃門,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與仲
文疏,欲用德願兒作州西曹,仲文乃啟用為主簿,即語德願以謝太尉。前後漏泄
賣恩,亦復何極!縱不罪故宜出之。自從裴、劉刑罰已來,諸將陳力百倍,今日
事實,好惡可問,若赫然發憤,顯明法憲,陛下便可閒臥紫闥無復一事也。
帝欲出仲文為丹陽,又以問尚之,答言:
仲文蹈罪負恩,陛下遲遲舊恩,未忍窮法,方復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
國之人,於此而息;貪狼恣意,歲月滋甚。如臣所聞天下議論,仲文恆塵累日月,
未見一毫增輝,乃更成形勢,是老王雅也。古人言,無賞罰,雖堯舜不能為政。
陛下豈可坐損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令賈誼、劉向重生,豈不慷慨流涕於聖世邪!
臣昔啟范曄,當時亦懼犯觸之尤,苟是愚懷所挹,政自不能不舒達,所謂“雖九
死而不悔”也。臣謂仲文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職著稱,還亦不難,而得少明國
典,粗酬四海之誚。今愆釁如山,榮任不損,仲文若復有彰大之罪,誰敢以聞?
亦知陛下不能采臣之言,故是臣不能以己之意耳。
又曰:
臣見劉伯龍大慷慨仲文所行,言有人送張幼緒,語人“吾雖得一縣,負錢三
十萬。庾仲遠仍當送至新林,見縛束猶未得解手”。荀萬秋嘗詣仲文,逢一客姓
夏侯,主人問:“有好牛不?”言無。問:“有好馬不?”又言無,政有佳驢耳。
仲文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門,遂相聞索之。劉道錫言仲文所舉,就道錫索
嫁女具及祠器,乃當百萬數,猶謂不然。選令史章龍向臣說,亦嘆其受納之過。
言實得嫁女銅爐,四人舉乃勝,細葛斗帳等物不可稱數。在尚書中令奴酤需阝酒,
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閣所無,不審少簡聖聽不?
帝乃可有司之奏,免仲文官,卒於家。帝錄其宿誠,追贈本官。子弘遠。
弘遠,字士操,清實有士譽。仕齊為江州長史。刺史陳顯達舉兵敗,斬於朱
雀航。將刑,索帽著之,曰:“子路結纓,吾不可以不冠而死。”謂看者曰:
“吾非賊,乃是義兵,為諸君請命耳。陳公太輕事,若用吾言,天下將免塗炭。”
弘遠子子曜,年十四,抱持父乞代命,遂並殺之。仲文從弟徽之,位御史中丞。
徽之子漪,齊邵陵王記室。漪子仲容。
仲容字子仲,幼孤,為叔父泳所養。及長,杜絕人事,專精篤學,晝夜手不
輟卷。初為安西法曹行參軍,泳時貴顯,吏部尚書徐勉擬泳子晏嬰為宮僚。泳泣
曰:“兄子幼孤,人才粗可,願以晏嬰所忝回用之。”勉許焉。轉仲容為太子舍
人,遷安成王主簿。時平原劉峻亦為府佐,並以強學為王所禮接。後為永康、錢
唐、武康令,並無績,多被推劾。久之,除安成王中記室。當出隨府,皇太子以
舊恩降餞,賜詩曰:“孫生陟陽道,吳子朝歌縣,未若樊林舉,置酒臨華殿。”
時輩榮之。後為尚書左丞,坐推糾不直免官。仲容博學,少有盛名,頗任氣使酒,
好危言高論,士友以此少之。唯與王籍、謝幾卿情好相得,二人時亦不調,遂相
追隨,誕縱酣飲,不持檢操。遇太清亂,游會稽卒。仲容抄子書三十卷,諸集三
十卷,眾家地理書二十卷,《列女傳》三卷,文集二十卷,並行於代。
顧琛,字弘瑋,吳郡吳人,晉司空和之曾孫也。祖履之,父惔,並為司徒
左西曹掾。
琛謹確不尚浮華,起家州從事、駙馬都尉,累遷尚書庫部郎。元嘉七年,文
帝遣到彥之經略河南,大敗,悉委棄兵甲,武庫為之空虛。文帝宴會,有歸化人
在座,上問琛庫中仗猶有幾許?琛詭辭答有十萬人仗。舊庫仗秘,不言多少,上
既發問,追悔失言。及琛詭對,上甚善之。尚書等門有制,八坐以下門生隨入者
各有差,不得雜以人士。琛以宗人顧碩寄尚書張茂度門名,而與顧碩同席坐。明
年從譴出,免中正。凡尚書官大罪則免,小罪譴出,譴出者百日無代人,聽還本
職。琛仍為彭城王義康所請,再補司徒錄事參軍。
十五年,出為義興太守。初,義康請琛入府,欲委以腹心,琛不能承事劉湛,
故尋見斥外。十九年,徙東陽太守,欲使琛防守彭城王義康,固辭忤旨,廢黜還
家積年。
及元兇弒立,分會稽五郡置州,以隨王誕為刺史,即以琛為會稽太守。誕起
義,加冠軍將軍。事平,遷吳興太守。孝建元年,為吳郡太守,以起義功,封永
新縣五等侯。大明元年,吳縣令張闓坐居母喪無禮,下廷尉;錢唐令沈文秀,判
劾違謬,應坐被彈。琛宣言於眾,“闓被劾之始,屢相申明”。又雲“當啟文秀
留縣。”孝武聞之大怒,謂琛賣惡歸上,免官。琛母老仍停家。琛及前西陽太守
張牧並事司空竟陵王誕,誕反,遣客陸延稔齎書板琛及子弟官。時孝武以琛素結
事誕,或有異志,遣信就吳郡太守王曇生誅琛父子。會延稔先至,琛等即執斬之,
遣二子送延稔首啟聞。孝武所遣誅琛使,其日亦至而獲免。
琛母孔氏時年百餘歲,晉安帝隆安初,琅邪王廞於吳中作亂,以為貞烈將軍,
悉以女人為官屬,以孔氏為司馬。及孫恩亂後,東土饑荒,人相食,孔氏散家糧
以振邑里,得活者甚眾,生子皆以孔為名焉。
琛仍為吳興太守,明年坐郡人多翦錢及盜鑄免官。歷位都官尚書。廢帝即位,
為吳郡太守。初,琛景平中為朝請,假還東,日晚至方山。於時商旅數十船,悉
泊岸側,有一人玄衣介幘,執鞭屏諸船云:“顧吳郡部伍尋至,應泊此岸。”於
是諸船各東西。俄有一假裝至,事力甚寡,仍泊向處,人問:“顧吳郡早晚至?”
船人答:“無顧吳郡。”又問:“何船?”曰:“顧朝請耳。”莫不驚怪。琛意
竊知為善征,因誓之曰:“若得郡,當於此立廟。”至是果為吳郡,乃立廟方山,
號白馬廟雲。明帝泰始初,與四方同反。兵敗,奉母奔會稽,tai6*軍既至,歸降,
後為員外常侍、中散大夫。卒。
次子寶先,大明中,為尚書水部郎。先是,琛為左丞荀萬秋所劾,及寶先為
郎,萬秋猶在職,自陳不拜。孝武詔曰:“敕違糾慢,憲司之職,若有不公,自
當更有釐改。而自頃劾無輕重,輒致私絕,此風難長,主者嚴為其科。”先是宋
世江東貴達者,會稽孔季恭子靈符、吳興丘深之及琛,吳音不變。深之字思玄,
吳興烏程人,位侍中、都官尚書,卒於太常。
顧覬之,字偉仁,吳郡吳人也。高祖謙,字公讓,晉平原內史陸機姊夫。祖
崇,大司農。父黃老,司徒左西曹掾。
覬之為謝晦衛軍參軍,晦愛其雅素,深相知待。歷位尚書都官郎。殷、劉隙
著,覬之不欲與殷景仁久接,乃辭腳疾免歸。每夜常於床上行腳,家人竊異之而
莫曉其意。及義康徙廢,朝廷多受禍,覬之竟免。後為山陰令。山陰劇邑三萬戶,
前後官長晝夜不得休,事猶不舉。覬之御繁以約,縣用無事。晝日垂簾,門階閒
寂,自宋世為山陰,務簡而事理,莫能尚也。
後為尚書吏部郎。嘗於文帝坐論江東人物,言及顧榮,袁淑謂覬之曰:“卿
南人怯懦,豈辦作賊?”覬之正色曰:“卿乃復以忠義笑人。”淑有愧色。孝建
中,為湘州刺史,以政績稱。
大明元年,征守度支尚書,轉吏部尚書。時沛郡相縣唐賜,往比村彭家飲酒,
還,因得病,吐蠱二十餘物。賜妻張從賜臨終言,死後親刳腹,五藏悉糜碎。郡
縣以張忍行刳剖,賜子副又不禁止。論妻傷夫,五歲刑,子不孝,母子棄市。並
非科例。三公郎劉勰議:“賜妻痛往遵言,兒識謝及理,考事原心,非在忍害,
謂宜哀矜。”覬之議:“以妻子而行忍酷,不宜曲通小情,謂副為不孝,張同不
道。”詔如覬之議。
後為吳郡太守,幸臣戴法興權傾人主,而覬之未嘗低意。左光祿大夫蔡興宗
與覬之善,嫌其風節過峻。覬之曰:“辛毗有雲,孫、劉不過使吾不為三公耳。”
後卒於湘州刺史,謚曰簡子。覬之家門雍穆,為州郡所重。子綽,私財甚豐,鄉
里士庶多負責,覬之禁不能止。及後為吳郡,誘出文券一大廚,悉令焚之。宣語
遠近,皆不須還。綽懊嘆彌日。覬之常執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應恭己守道,
信天任運,而暗者不達,妄意徼倖,徒虧雅道,無關得喪。乃以其意,命弟子
願作《定命論》。願字子恭,父深之,散騎侍郎。願好學,有才辭,卒於太子舍
人。覬之孫憲之。
憲之,字士思,性尤清直。宋元徽中,為建康令。時有盜牛者,與本主爭牛,
各稱己物,二家辭證等,前後令莫能決。憲之至,覆其狀,乃令解牛任其所去,
牛徑還本宅,盜者始伏其罪,時人號曰神明。至於權要請託,長吏貪殘,據法直
繩,無所阿縱。性又清儉,強力,為政甚得人和,故都下飲酒者,醇旨輒號為
“顧建康”,謂其清且美焉。
仕齊為衡陽內史。先是,郡境連歲疾疫,死者太半,棺槨尤貴,悉裹以葦席,
棄之路傍。憲之下車,分告屬縣,求其親黨,悉令殯葬。其家人絕滅者,憲之出
公祿使紀綱營護之。又土俗,山人有病輒雲先亡為禍,皆開冢剖棺,水洗枯骨,
名為除崇。憲之曉喻,為陳生死之別,事不相由,風俗遂改。時刺史王奐初至,
唯衡陽獨無訟者,乃嘆曰:“顧衡陽之化至矣,若九郡率然,吾將何事?”後為
東中郎長史,行會稽郡事。山陰人呂文度有寵於齊武帝,於餘姚立邸,頗縱橫。
憲之至郡,即日除之。文度後還葬,郡縣爭赴吊,憲之不與相聞,文度甚銜之,
亦卒不能傷也。
時西陵戍主杜元懿以吳興歲儉,會稽年登,商旅往來倍歲。西陵牛埭稅,官
格日三千五百,求加至一倍,計年長百萬。浦陽、南北津及柳浦四埭,乞為官,
領攝一年,格外長四百許萬。武帝以示會稽,使陳得失。憲之議曰:
尋始立牛埭,非苟通僦以納稅也,當以風濤迅險,人力不捷,濟急以利物耳。
既公私是樂,故輸直無怨。京師航渡,即其例也。而後之監領,各務己功,或禁
遏別道,人生理會,凡如此類,不經埭煩牛者上詳。被報蒙停格外十條,從來喧
訴,始得暫弭。
案吳興頻歲失稔,今茲尤饉,去乏從豐,良由飢棘。舊格新減,尚未議登,
格外加倍,將以何術?皇茲恤隱,振稟蠲調,而元懿幸災摧利,重增困瘼,人而
不仁,古今共疾。且比見加格置市者,前後相屬,非唯新加無贏,並皆舊格有闕,
愚恐元懿今啟,亦當不殊。若事不副言,懼貽譴詰,便百方侵苦,為公賈怨,其
所欲舉腹心,亦當獸而冠耳。書云:“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言盜公為
損蓋微,斂人所害乃大也。然掌斯任者應簡廉平,則無害於人。愚又以便宜者,
蓋謂便於公宜於人也。竊見頃之言便宜者,非能於人力之外,用天分地者也,率
皆即日不宜於人,方來未便於公,名與實反,有乖政體。凡如此等,誠宜深察。
山陰一縣課戶二萬,其人貲不滿三千者,殆將居半,刻又刻之,猶且三分余
一。凡有貲者多是士人復除,其貧極者悉皆露戶役人,三五屬官,並惟正百端,
輸調又則常然。皆眾局檢校,首尾尋續,橫相質累者亦復不少。一人被攝,十人
相追;一緒裁萌,千孽互起。蠶事弛而農業廢,賤取庸而貴舉責,應公贍弘,日
不暇給,欲無為非,其可得乎?死且不憚,矧伊刑罰;身且不愛,何況妻子?是
以前檢未窮,後巧復滋,網辟徒峻,猶不能悛。竊尋人之多偽,實由宋季軍旅繁
興,役賦殷重,不堪勤劇,奇巧所優,積習生常,遂迷忘反。四海之大,庶黎之
眾,心用參差,難卒澄之。化宜以漸,不可疾責。誠存不擾,藏疾納洿。務詳寬
簡,則稍自歸淳。又被簡符,前後累千,符旨既嚴,不敢暗信。縣簡送郡,郡簡
呈使,殊形詭狀,千變萬源。聞者忽不經懷,見殊刑者,實足傷駭。兼親屬里伍,
流離道路,時轉窮涸,事方未已,其士人婦女彌難厝衷。不簡則疑其有巧,欲簡
復未知所安。愚謂此條宜委縣保,舉其綱領,略其毛目,乃當有漏,不出貯中,
庶嬰疾沉痼者,重荷生造之恩也。又永興、諸暨,離唐宇寇擾,公私殊燼,彌復
特甚,儻逢水旱,實不易思。俗諺云:“會稽打鼓送恤,吳興步擔令史。”會稽
舊稱沃壤,今猶若此,吳興本是塉土,事在可知。因循余弊,誠宜改張。
武帝並從之,由是深以方直見知。
遷南中郎巴陵王長史、南兗、南豫二州事。典簽諮事,未嘗接以顏色,動遵
法制。時司徒竟陵王於宣城、臨成、定陵三縣界立屯,封山澤數百里,禁人樵採。
憲之固陳不可,言甚切直。王曰:“非君無以聞此德音。”即命罷屯禁。遷給事
黃門,兼尚書吏部郎中。宋時,其祖覬之,嘗為吏部,於庭列植嘉樹,謂人曰:
“吾為憲之植耳。”至是憲之果為此職。永明中為豫章內史,在任清簡,務存寬
惠。有貞婦萬晞者,少孀居無子,事舅姑尤孝,父母欲奪而嫁之,誓死不許。憲
之賜以束帛,表其節義。
梁武帝平建鄴,為揚州牧,征憲之為別駕從事史,比至而已受禪。憲之風疾
漸篤,因求還吳,就加太中大夫。憲之雖累經宰郡,資無儋石,及歸環堵,不免
饑寒。天監八年,卒於家。臨終為制敕其子曰:“夫出生入死,理均晝夜。生既
不知所從,死亦安識所往?延陵云:‘精氣上歸於天,骨肉下歸於地,魂氣則無
所不之。’良有以也。雖復茫昧難征,要若非妄。百年之期,迅若馳隙,吾今預
為終制,瞑目之後,念並遵行,勿違吾志也。莊周、澹臺,達生者也;王孫、士
安,矯俗者也。吾進不及達,退無所矯。常謂中都之制,允理愜情,衣周於身,
示不違禮,棺周於衣,足以蔽臭。入棺之物,一無所須,載以輴車,覆以粗布,
為使人勿惡也。漢明帝天子之尊,猶祭以杅水脯糗;范史雲列士之高,亦奠以
寒水乾飯。況吾卑庸之人,其可不節衷也。喪易寧戚,自是親親之情,禮奢寧儉,
差可得由吾意。不須常施靈筵,可止設香燈,使致哀者有憑耳。朔望祥忌,可權
安小床,暫施幾席,唯下素饌,勿用牲牢。蒸嘗之祠,貴賤罔替,備物難辦,多
致疏怠。祠先自有舊典,不可有闕,自吾已下,止用蔬食時果,勿同於上世,示
令子孫四時不忘其親耳。孔子云‘雖菜羹瓜祭必齋如’者,本貴誠敬,豈求備物
哉!”所著詩賦銘贊並《衡陽郡記》數十篇。
論曰:古人云“利令智昏”,甚矣利害之相傾也。劉湛識用才能,實包經國
之略,豈知移弟為臣,則君臣之道變;用兄成主,則兄弟之義殊。而執數懷奸,
苟相崇悅,與夫推長戟而犯順,何以異哉!昔華元敗則以羊羹而取禍,觀夫庾悅
亦鵝炙以速尤。乾餱以愆,斯相類矣。登之因禍而福,倚伏無常,仲文賄而為
災,乃徇財之過也。顧琛吳郡,徵兆於初筮;覬之清白之跡,見於暮年。憲之蒞
政,所在稱美,時移三代,一德無虧,求之古人,未為易遇。觀其遺命,可謂有
始有卒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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