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

◎高帝十二王
高帝十九男:昭皇后生武帝、豫章文獻王嶷;謝貴嬪生臨川獻王映、長沙威
王晃;羅太妃生武陵昭王曄;任太妃生安成恭王暠;陸修儀生鄱陽王鏘、晉熙王
銶;袁修容生桂陽王鑠;何太妃生始興簡王鑑、宜都王鏗;區貴人生衡陽王鈞;
張淑妃生江夏王鋒、河東王鉉;李美人生南平王銳;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
十七皇子早亡。衡陽王鈞出繼元王后。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太祖第三子也。宋元徽四年,解褐著作佐郎,遷撫軍
行參軍,南陽王文學。沈攸之事難,太祖時領南徐州,以映為寧朔將軍,鎮京口。
事寧,除中軍諮議、從事中郎、輔國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並不拜。仍為假
節、督南兗兗徐青冀五州諸軍事、行南兗州刺史,將軍如故。尋除給事黃門侍郎,
領前軍將軍,仍復為冠軍將軍、南兗州刺史,假節督,復為監軍,督五州如故。
齊台建,宋帝詔封映及弟晃、曄、暠、鏘、鑠、鑒並為開國縣公,各千五百
戶,未及定土宇,而太祖踐阼。以映為使持節、都督荊湘雍益梁寧南北秦八州諸
軍事、平西將軍、荊州刺史。封臨川王,食邑例二千戶。又領湘州刺史。豫章王
嶷既留鎮陝西,映亦不行。改授散騎常侍、都督揚南徐二州諸軍事、前將軍、揚
州刺史,持節如故。國家初創,映以年少臨神州,吏治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
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出為都督荊湘雍益梁巴寧南北秦九州諸軍事、鎮西將軍、荊州刺史,持節、
常侍如故。給鼓吹一部。以國憂解散騎常侍,進號征西。永明元年入為侍中,驃
騎將軍。二年,給油絡車。五年,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七年,薨。
映善騎射,解聲律,工左右書左右射,應接賓客,風韻韶美,朝野莫不惋惜
焉。時年三十二。詔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贈司空。九子皆封侯。
長子子晉,歷東陽、吳興二郡太守,秘書監,領後軍將軍。永元初,為侍中,
遷左民尚書。坐從妹祖日不拜,為有司所奏,事留中,子晉遂不復拜。梁王定京
邑,猶服侍中服。入梁為輔國將軍、高平太守。第二子子游,州陵侯。解褐員外
郎,太子洗馬,歷琅邪、晉陵二郡太守,黃門侍郎。好音樂,解絲竹雜藝。梁初
坐閨門yin6*穢及sha6*人,為有司所奏,請議禁錮。子晉謀反,兄弟並伏誅。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太祖第四子也。少有武力,為太祖所愛。宋世解褐秘
書郎邵陵王友,不拜。升明二年,代兄映為寧朔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初,
沈攸之事起,晃便弓馬,多從武容,熏赫都街,時人為之語曰:“煥煥蕭四傘。”
其年,遷為持節、監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將、豫州刺史。
太祖踐祚,晃欲陳政事,輒為典簽所裁,晃執殺之。上大怒,手詔賜杖。尋
遷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後將軍、南徐州刺史。世祖為皇太子,拜武
進陵,於曲阿後湖斗隊,使晃御馬軍,上聞之,又不悅。入為侍中、護軍將軍,
以國憂,解侍中,加中軍將軍。太祖臨崩,以晃屬世祖,處以輦轂近蕃,勿令遠
出。永明元年,上遷南徐州刺史竟陵王子良為南兗州,以晃為使持節、都督南徐
兗二州諸軍事、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入為散騎常侍,中書監。
諸王在京都,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
都,為禁司所覺,投之江水。世祖禁諸王畜私仗,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
嶷於御前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晃小字
也。上亦垂泣。太祖大漸時,誡世祖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圖,他族豈得乘其衰
弊,汝深戒之。”故世祖終無異意。然晃亦不見親寵。當時論者以世祖優於魏文,
減於漢明。
尋加晃鎮軍將軍,轉丹陽尹,常侍、將軍如故。又為侍中、護軍將軍,鎮軍
如故。尋進號車騎將軍,侍中如故。給油絡車,鼓吹一部。八年,薨,年三十一。
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即本號,贈開府儀同三司。
世祖嘗幸鐘山,晃從駕,以馬槊刺道邊枯櫱,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
聚,而槊不出。乃令晃復馳馬拔之,應手便去。每遠州獻駿馬,上輒令晃於華林
中調試之。太祖常曰:“此我家任城也。”世祖緣此意,故謚曰威。
武陵昭王曄,字宣照,太祖第五子也。母羅氏,從太祖在淮陰,以罪誅,曄
年四歲,思慕不異成人,故每見愛。初除冠軍將軍,轉征虜將軍。曄剛穎俊出,
工弈棋,與諸王共作短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上,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
作中最為優者。但康樂放蕩,作體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顏延之抑
其次也。”建元三年,出為持節、都督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軍事、會稽太
守,將軍如故。上遣儒士劉瓛往郡,為曄講《五經》。
世祖即位,進號左將軍,入為中書令,將軍如故。轉散騎常侍,太常卿。又
為中書令,遷祠部尚書,常侍並如故。
曄無寵於世祖,未嘗處方岳,數以語言忤旨。世祖幸豫章王嶷東田宴諸王,
獨不召曄。嶷曰:“風景殊美,今日甚憶武陵。”上乃呼之。曄善射,屢發命中,
顧謂四坐曰:“手如何?”上神色甚怪。嶷曰:“阿五常日不爾,今可謂仰藉天
威。”帝意乃釋。後於華林賭射,上敕曄疊破,凡放六箭,五破一皮,賜錢五萬。
又於御席上舉酒勸曄,曄曰:“陛下嘗不以此處許臣。”上回面不答。
久之,出為江州刺史,常侍如故。上以曄方出外鎮,求曄宅給諸皇子。曄曰:
“先帝賜臣此宅,使臣歌哭有所。陛下欲以州易宅,臣請不以宅易州。”至鎮百
余日,典簽趙渥之啟曄得失,於是征還為左民尚書。俄轉前將軍,太常卿,累不
得志。冬節問訊,諸王皆出,曄獨後來,上已還便殿,聞曄至,引見問之。曄稱
牛羸,不能取路。上敕車府給副御牛一頭。敕主客:“自今諸王來不隨例者,不
得復為通。”
以公事還過竟陵王子良宅,冬月道逢乞人,脫襦與之。子良見曄衣單,薦襦
於曄。曄曰:“我與向人亦復何異!”尚書令王儉詣曄,曄留儉設食,柈中菘
菜<魚邑>魚而已。又名後堂山為“首陽”,蓋怨貧薄也。
尋為丹陽尹,常侍、將軍如故。始不復置行事,得自親政。轉侍中,護軍將
軍。給油絡車。又給扶二人。世祖臨崩,遺詔為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給鼓吹
一部。
大行在殯,竟陵王子良在殿內,太孫未立,眾論喧疑。曄眾中言曰:“若立
長則應在我,立嫡則應在太孫。”鬱林即立,甚見憑賴。隆昌元年,年二十八,
薨。賜東園秘器,朝服。贈司空,侍中如故。給節,班劍二十人。
安成恭王暠,字宣曜,太祖第六子也。建元二年,除冠軍將軍,鎮石頭戍,
領軍事。四年,出為使持節、督江州豫州之晉熙諸軍事、南中郎將、江州刺史。
永明元年,進號征虜將軍。明年,為左衛將軍。尋遷侍中,領步兵校尉。轉中書
令。五年,遷祠部尚書,領驍騎將軍。六年,出為南徐州刺史。九年,遷散騎常
侍,秘書監,領石頭戍事。暠性清和多疾,其夏薨,年二十四。贈撫軍將軍,常
侍如故。
鄱陽王鏘,字宣韶,太祖第七子也。建元四年,世祖即位,以鏘為使持節、
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隨郡軍事、北中郎將、寧蠻校尉、雍州刺史。
永明二年,進號征虜將軍。四年,為左衛將軍,遷侍中,領步兵校尉。七年,轉
征虜將軍,丹陽尹。尋加散騎常侍,進號撫軍。出為江州刺史,常侍如故。九年,
始親府、州事。加使持節、督江州諸軍事、安南將軍,置佐史,常侍如故。先是
二年省江州府,至是乃復。十一年,為領軍,常侍如故。
鏘和悌美令,有寵於世祖,領軍之授,齊室諸王所未為。鏘在官理事無壅,
當時稱之。車駕游幸,常甲仗衛從,恩待次豫章王嶷。其年,給油絡車。隆昌元
年,轉尚書右僕射,常侍如故。俄遷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
鏘雍容得物情,為鬱林王所依信。鬱林心疑高宗,諸王問訊,獨留鏘謂之曰:
“公聞鸞於法身何如?”鏘曰:“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年皆尚少,
朝廷之乾,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鬱林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總計
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及鬱林廢,鏘竟不知。
延興元年,進位司徒,侍中、驃騎如故。高宗鎮東府,權勢稍異,鏘每往,
高宗常屣履至車迎鏘。語及家國,言淚俱下,鏘以此推信之。而宮台內皆屬意
鏘,勸鏘入宮發兵輔政。制局監謝粲說鏘及隨王子隆曰:“殿下但乘油壁車入宮,
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夾輔號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東城人政共縛送蕭
令耳。”子隆欲定計,鏘以上台兵力既悉度東府,且慮事難捷,意甚猶豫。馬隊
主劉巨,世祖時舊人,詣鏘請間,叩頭勸鏘立事。鏘命駕將入,復回還內與母陸
太妃別,日暮不成行。數日,高宗遣二千人圍鏘宅害鏘,謝粲等皆見殺。鏘時年
二十六。凡諸王被害,皆以夜遣兵圍宅,或斧關排牆叫噪而入,家財皆見封籍焉。
桂陽王鑠,字宣朗,太祖第八子也。永明二年,出為南徐州刺史,鎮京口。
歷代鎮府,鑠出蕃,始省軍府。四年,加散騎常侍。六年,遷中書令,度支尚書。
七年,轉中書令,加散騎常侍。時鄱陽王鏘好文章,鑠好名理,時人稱為“鄱桂。”
十年,遷太常,常侍如故。鑠清羸有冷疾,常枕臥。世祖臨視,賜床帳衾褥。隆
昌元年,加前將軍。給油絡車,並給扶侍二人。海陵立,轉侍中、撫軍將軍,領
兵置佐。
鄱陽王見害,鑠遷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鑠不自安,至東府詣高宗還,
謂左右曰:“向錄公見接殷勤,流連不能已,而貌有慚色,此必欲殺我。”三更
中,兵至見害。時年二十五。
始興簡王鑑,字宣徹,太祖第十子也。初封廣興王,後國隨郡改名。永明二
年,世祖始以鑒為持節、都督益寧二州軍事、前將軍、益州刺史。廣漢什邡民段
祖以錞於獻鑒,古禮器也。高三尺六寸六分,圍二尺四寸,圓如筒,銅色黑如
漆,甚薄。上有銅馬,以繩縣馬,令去地尺余,灌之以水,又以器盛水於下,以
芒莖當心跪注錞於,以手振芒,則其聲如雷,清響良久乃絕。古所以節樂也。
五年,鑒獻龍角一枚,長九尺三寸,色紅,有文。八年,進號安西將軍。
明年,為散騎常侍,秘書監,領石頭戍事。上以與鑒久別,車駕幸石頭宴會
賞賜。尋遷左衛將軍,未拜,遇疾。上為南康王子琳起青陽巷第新成,車駕與後
宮幸第樂飲,其日鑒疾甚,上遣騎問疾相繼,為之詔止樂。薨,年二十一。遣贈
中軍將軍,本官新除悉如故。
江夏王鋒,字宣穎,太祖第十二子。永明五年,為輔國將軍,南彭城、平昌
二郡太守。轉散騎常侍。七年,遷左衛將軍,仍轉侍中,領石頭戍事。九年,出
為徐州刺史。鬱林即位,加散騎常侍。隆昌元年,入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尋加
秘書監。
鋒好琴書,有武力。高宗殺諸王,鋒遺書誚責,左右不為通,高宗深憚之。
不敢於第收鋒,使兼祠官於太廟,夜遣兵廟中收之。鋒出登車,兵人慾上車防勒,
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於是敢近者遂逼害之。時年二十。
南平王銳,字宣毅,太祖第十五子也。永明七年,為散騎常侍,尋領驍騎將
軍。明年,為左民尚書。朝直勤謹,未嘗屬疾,上嘉之。十年,出為持節、都督
湘州諸軍事、南中郎將、湘州刺史,以此賞銳。鬱林即位,進號前將軍。
延興元年,害諸王,遣裴叔業平尋陽,仍進湘州。銳防閣周伯玉勸銳拒叔業,
而府州力弱不敢動,銳見害,年十九。伯玉下獄誅。
宜都王鏗,字宣嚴,太祖第十六子也。初除游擊將軍。永明十年,遷左民尚
書。十一年,為持節、都督南豫司二州軍事、冠軍將軍、南豫州刺史,鎮姑熟。
時有盜發晉大司馬桓溫女冢,得金蠶銀繭及圭璧等物。鏗使長史蔡約自往修復,
纖毫不犯。鬱林即位,進號征虜將軍。延興元年見害,年十八。
晉熙王銶,字宣攸,太祖第十八子也。永明十一年,除驍騎將軍。隆昌元年,
出為持節、督郢司二州軍事、冠軍將軍、郢州刺史。延興元年,進號征虜將軍。
尋見害,年十六。
河東王鉉,字宣胤,太祖第十九子也。隆昌元年,為驍騎將軍。出為徐州刺
史,遷中書令。高宗誅諸王,以鉉年少才弱,故不加害。建武元年,轉為散騎常
侍,鎮軍將軍,置兵佐。
建武之世,高、武子孫憂危,鉉每朝見,常鞠躬俯僂,不敢平行直視。尋遷
侍中、衛將軍。鉉年稍長。四年,誅王晏,以謀立鉉為名,免鉉官,以王還第,
禁不得與外人交通。永泰元年,上疾暴甚,遂害鉉,時年十九。二子在孩抱,亦
見殺。太祖諸王,鉉獨無後,眾竊冤之。乃使揚州刺史始安王遙光、臨川王子晉、
竟陵王昭胄、太尉陳顯達、尚書令徐孝嗣、右僕射沈文季、尚書沈淵、沈約、王
亮奏論鉉,帝答不許,再奏,乃從之。
史臣曰:陳思王表云:“權之所存,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若
夫六代之興亡,曹冏論之當矣。分圭命社,實寄宗城。就國之典,既隨世革,卿
士入朝,作貴蕃輔。皇王托體,同稟尊極,仕無常資,秩有恆數,禮地兼隆,易
生猜疑。世祖顧命,情深尊嫡,淵圖遠算,意在無遺。豈不以群王少弱,未更多
難,高宗清謹,同起布衣,故韜末命於近親,寄重權於疏戚,子弟布列,外有強
大之勢,疏親中立,可息覬覦之謀,表里相維,足固家國。曾不慮機能運衡,權
可制眾,宗族殲滅,一至於斯。曹植之言信之矣。
贊曰:高十二王,始建封植。獻、昭機警,威、江才力。恭、簡恬和,鄱、
桂清識。四王少盛,同規謹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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