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外統之都司,內
統於五軍都督府,而上十二衛為天子親軍者不與焉。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
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蓋得唐府兵遺意。文皇北遷,一
遵太祖之制,然內臣觀兵,履霜伊始。洪、宣以後,狃於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
木之難。于謙創立團營,簡精銳,一號令,兵將相習,其法頗善。憲、孝、武、
世四朝,營制屢更,而威益不振。衛所之兵疲於番上,京師之旅困於占役。馴至
末造,尺籍久虛,行伍衰耗,流盜蜂起,海內土崩。宦豎降於關門,禁軍潰於城
下,而國遂以亡矣。今取其一代規制之詳,及有關於軍政者,著於篇。
京營 侍衛上直軍(皇城守衛 京城巡捕) 四衛營
京軍三大營,一曰五軍,一曰三千,一曰神機。其制皆備於永樂時。
初,太祖建統軍元帥府,統諸路武勇,尋改大都督府。以兄子文正為大都督,
節制中外諸軍。京城內外置大小二場,分教四十八衛卒。已,又分前、後、中、
左、右五軍都督府。洪武四年,士卒之數,二十萬七千八百有奇。
成祖增京衛為七十二。又分步騎軍為中軍,左、右掖,左、右哨,亦謂之五
軍。歲調中都、山東、河南、大寧兵番上京師隸之。設提督內臣一,武臣二,掌
號頭官二,大營坐營官一,把總二,中營坐營官一,馬步隊把總各一。左右掖、
哨官如之。又有十二營,掌隨駕馬隊官軍,設把總二。又有圍子手營,掌操練上
直叉刀手及京衛步隊官軍,設坐營官一,統四司,以一、二、三、四為號,把總
各二。又有幼官舍人營,掌操練京衛幼官及應襲舍人,坐營官一,四司把總各一。
此五軍營之部分也。已,得邊外降丁三千,立營分五司。一,掌執大駕龍旗、寶
纛、勇字旗、負御寶及兵仗局什物上直官軍。一,掌執左右二十隊勇字旗、大駕
旗纛金鼓上直官軍。一,掌傳令營旗牌,御用監盔甲、尚冠、尚衣、尚履什物上
直官軍。一,掌執大駕勇字旗、五軍紅盔貼直軍上直官軍。一,掌殺虎手、馬轎
及前哨馬營上直明甲官軍、隨侍營隨侍東宮官舍、遼東備御回還官軍。提督內臣
二,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坐司官五,見操把總三十四,上直把總十六,明甲把
總四。此三千營之部分也。已,征交阯,得火器法,立營肄習。提督內臣、武臣,
掌號頭官,皆視三千營,亦分為五軍。中軍,坐營內臣一,武臣一。其下四司,
各監槍內臣一,把司官一,把總官二。左右掖、哨皆如之。又因得都督譚廣馬五
千匹,置營名五千下,掌操演火器及隨駕護衛馬隊官軍。坐營內臣、武臣各一,
其下四司,各把司官二。此神機營之部分也。居常,五軍肄營陣,三千肄巡哨,
神機肄火器。大駕征行,則大營居中,五軍分駐,步內騎外,騎外為神機,神機
外為長圍,周二十里,樵採其中。三大營之制如此。
洪熙時,始命武臣一人總理營政。宣德五年,以成國公朱勇言,選京衛卒隸
五軍訓練。明年,命科道及錦衣官核諸衛軍數。帝之徵高煦及破兀良哈,皆以京
營取勝焉。正統二年,復因勇言,令錦衣等衛、守陵衛卒存其半,其上直旗校隸
錦衣督操,餘悉歸三大營。土木之難,京軍沒幾盡。
景帝用於謙為兵部尚書,謙以三大營各為教令,臨期調撥,兵將不相習,乃
請於諸營選勝兵十萬,分十營團練。每營都督一,號頭官一,都指揮二,把總十,
領隊一百,管隊二百。於三營都督中推一人充總兵官,監以內臣,兵部尚書或都
御史一人為提督。其餘軍歸本營,曰老家。京軍之制一變。英宗復辟,謙死,團
營罷。
憲宗立,復之,增為十二。成化二年復罷。命分一等、次等訓練。尋選得一
等軍十四萬有奇。帝以數多,令仍分十二營團練,而區其名,有奮、耀、練、顯
四武營,取、果、效、鼓四勇營,立、伸、揚、振四威營。命侯十二人掌之,各
佐以都指揮,監以內臣,提督以勛臣,名其軍曰選鋒。不任者仍為老家以供役,
而團營之法又稍變。二十年,立殫忠、效義二營;練京衛舍人、余丁。二營,永
樂間設,後廢,至是復設。未幾,以無益罷。帝在位久,京營特注意,然缺伍至
七萬五千有奇,大率為權貴所隱佔。又用汪直總督團營,禁旅專掌於內臣,自帝
始也。
孝宗即位,乃命都御史馬文升為提督。是時營軍久苦工役。成化末,餘子俊
嘗言之,文升復力陳不可。又請於每營選馬步銳卒二千,遇警徵調。且遵洪、永
故事,五日一操,以二日走陣下營,以三日演武。從之。時尚書劉大夏陳弊端十
事,復奏減修乾清宮卒。內臣謂其不恤大工,大學士劉健曰:“愛惜軍士,司馬
職也。”帝納之。會戶部主事李夢陽極論役軍之害,並及內臣主兵者。以語侵壽
寧侯,下詔獄,遂格不行。
武宗即位,十二營銳卒僅六萬五百餘人,稍弱者二萬五千而已。給事中葛嵩
請選五軍、三千營精銳歸團練,而存八萬餘人於營以供役。惠安伯張偉謬引舊制
以爭,事遂已,隱佔如故。寘鐇反,太監張永將京軍往討,中官權益重。及
流寇起,邊將江彬等得幸,請調邊軍入衛。於是集九邊突騎家丁數萬人於京師。
名曰外四家。立兩官廳,選團營及勇士、四衛軍於西官廳操練,正德元年所選官
軍操於東官廳。自是兩官廳軍為選鋒。而十二團營且為老家矣。武宗崩,大臣用
遺命罷之。當是時,工作浩繁,邊將用事,京營戎政益大壞。給事中王良佐奉敕
選軍,按籍三十八萬有奇,而存者不及十四萬,中選者僅二萬餘。
世宗立,久之,從廷臣言,設文臣知兵者一人領京營。是時額兵十萬七千餘
人,而存者僅半。專理京營兵部尚書李承勛請足十二萬之數。部議遵弘治中例,
老者補以壯丁,逃、故者清軍官依期解補。從之。十五年,都御史王廷相提督團
營,條上三弊:一,軍士多雜派,工作終歲,不得入操。雖名團營聽征,實與田
夫無異。二,軍士替代,吏胥需索重賄,貧軍不能辦,老羸苟且應役,而精壯子
弟不得收練。三,富軍憚營操徵調,率賄將弁置老家數中,貧者雖老疲,亦常操
練。語頗切中。既而兩郊九廟諸宮殿之工起,役軍益多。兵部請分番為二,半團
操,半放歸,而收其月廩雇役。詔行一年。自後邊警急,團營見兵少,僅選騎卒
三萬,仍號東西官廳。餘者悉老弱,仍為營帥、中官私役。
二十九年,俺答入寇,兵部尚書丁汝夔核營伍不及五六萬人。驅出城門,皆
流涕不敢前,諸將領亦相顧變色。汝夔坐誅。大學士嚴嵩乃請振刷以圖善後。吏
部侍郎王邦瑞攝兵部,因言:“國初,京營勁旅不減七八十萬,元戎宿將常不乏
人。自三大營變為十二團營,又變為兩官廳,雖浸不如初,然額軍尚三十八萬有
奇。今武備積馳,見籍止十四萬餘,而操練者不過五六萬,支糧則有,調遣則無。
比敵騎深入,戰守俱稱無軍。即見在兵,率老弱疲憊、市井游販之徒,衣甲器械
取給臨時。此其弊不在逃亡,而在占役;不在軍士,而在將領。蓋提督、坐營、
號頭、把總諸官,多世胄紈袴,平時占役營軍,以空名支餉,臨操則肆集市人,
呼舞博笑而已。先年,尚書王瓊、毛伯溫、劉天和常有意振飭。然將領惡其害己,
陰謀阻撓,軍士又習於驕惰,競倡流言,事復中止,釀害至今。乞大振乾綱,遣
官精核。”帝是其言,命兵部議興革。
於是悉罷團營、兩官廳,復三大營舊制。更三千曰神樞。罷提督、監槍等內
臣。設武臣一,曰總督京營戎政,以鹹寧侯仇鸞為之;文臣一,曰協理京營戎政,
即以邦瑞充之。其下設副參等官二十六員。已,又從部議,以四武營歸五軍營中
軍,四勇營歸左右哨,四威營歸左右掖。各設坐營官一員,為正兵,備城守;參
將二員,備征討。帝以營制新定,告於太廟行之。又遣四御史募兵畿輔、山東、
山西、河南,得四萬人,分隸神樞、神機。各設副將一,而增能戰將六員,分領
操練。大將所統三營之兵,居常名曰練勇,有事更定職名。五軍營:大將一員,
統軍一萬,總主三營副、參、游擊、佐擊及坐營等官;副將二員,各統軍七千;
左右前後參將四員,各六千;游擊四員,各三千。外備兵六萬六千六百六十人。
神樞營:副將二員,各統軍六千;佐擊六員,各三千。外備兵四萬人。神機營亦
如之。已,又定三大營官數:五軍營一百九十六員,神樞營二百八員,神機營一
百八十二員,共五百八十六員。在京各衛軍,俱分隸三營。分之為三十營,合之
為三大營。終帝世,其制屢更,最後中軍哨掖之名亦罷,但稱戰守兵兼立車營。
故事,五軍府皆開府給印,主兵籍而不與營操,營操官不給印,戎政之有府
與印,自仇鸞始。鸞方貴幸,言於帝,選各邊兵六萬八千人,分番入衛,與京軍
雜練,復令京營將領分練邊兵,於是邊軍盡隸京師。塞上有警,邊將不得徵集,
邊事益壞。鸞死,乃罷其所置戎政廳首領官之屬,而入衛軍則惟罷甘肅者。
隆慶四年,大學士趙貞吉請收將權,更營制。極言戎政之設府鑄印,以數十
萬眾統於一人,非太祖、成祖分府分營本意。請以官軍九萬分五營,營擇一將,
分統訓練。詔下廷臣議。尚書霍冀言:“營制,世宗熟慮而後定,不宜更。惟大
將不當專設,戎政不宜有印,請如貞吉言。”制曰“可”。於是三大營各設總兵
一,副將二。其參佐等官,互有增損,各均為十人。而五軍營兵,均配二營,營
十枝,屬二副將分統。以侯伯充總兵,尋改曰提督。又用三文臣,亦稱提督。自
設六提督後,各持意見,遇事旬月不決。給事中溫純言其弊,乃罷,仍設總督、
協理二臣。
萬曆二年,從給事中歐陽柏請,復給戎政印,汰坐營官二員。五年,巡視京
營科臣林景暘請廣召募,立選鋒。是時,張居正當國,綜核名實,群臣多條上兵
事,大旨在足兵、選將,營務頗飭。久之,帝厭政,廷臣漸爭門戶,習於偷惰,
遂日廢弛。三十六年,尚書李化龍理戎政,條上京營積弊。敕下部議,卒無所振
作。及兵事起,總督京營趙世新請改設教場城內,便演習。太常少卿胡來朝請調
京軍戍邊,可變弱為強。皆無濟於用。
天啟三年,協理侍郎朱光祚奏革老家軍,補以少壯。老家怨,以瓦礫投光祚,
遂不果革。是時,魏忠賢用事,立內操,又增內臣為監視及把牌諸小內監,益募
健丁,諸營軍多附之。
莊烈帝即位,撤內臣,已而復用。戎政侍郎李邦華憤京營弊壞,請汰老弱虛
冒,而擇材力者為天子親軍。營卒素驕,有疑其為變者。勛戚中官亦惡邦華害己,
蜚語日聞。帝為罷邦華,代以陸完學,盡更其法。京營自監督外,總理捕務者二
員,提督禁門、巡視點軍者三員,帝皆以御馬監、司禮、文書房內臣為之,於是
營務盡領於中官矣。十年八月,車駕閱城,鎧甲旌旗甚盛,群臣悉鸞帶策馬從。
六軍望見乘輿,皆呼萬歲。帝大悅,召完學入御幄獎勞,酌以金卮,然徒為容觀
而已。
時兵事益亟。帝命京軍出防剿,皆監以中官。廩給優渥,挾勢而驕,多奪人
俘獲以為功,輕折辱諸將士,將士益解體。周延儒再入閣,勸罷內操,撤諸監軍。
京兵班師還。時營將率內臣私人,不知兵。兵惟注名支糧,買替紛紜,朝甲暮乙,
雖有尺籍,莫得而識也。帝屢旨訓練,然日不過二三百人,未昏遂散。營兵十萬
幸抽驗不及,玩愒佚罰者無算。帝嘗問戎政侍郎王家彥,家彥曰:“今日惟嚴
買替之禁,改操練之法,庶可救萬一,然勢已晚。”帝不懌而罷。十六年,襄城
伯李國禎總戎政,內臣王承恩監督京營。明年,流賊入居庸關,至沙河。京軍出
御,聞炮聲潰而歸。賊長驅犯闕,守陴者僅內操之三千人,京師遂陷。
大率京軍積弱,由於占役買閒。其弊實起於紈袴之營帥,監視之中官,竟以
亡國雲。
京營之在南者,永樂北遷,始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備南京,節制在南諸衛所。
洪熙初,以內臣司守備。宣德末,設參贊機務官。景泰間,增協同守備官。成化
末,命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視五部特重。先是,京師立神機營,南京亦增設,
與大小二教場同練。軍士常操不息,風雨方免。有逃籍者,憲宗命南給事御史時
至二場點閱。成國公朱儀及太監安寧不便,詭言軍機密務,御史詰問名數非宜。
帝為罪御史,仍令守備參贊官閱視,著為令。
嘉靖中,言者數奏南營耗亡之弊。二十四年冬,詔立振武營,簡諸營銳卒充
之,益以淮揚趫〗捷者。江北舊有池河營,專城守,護陵寢。二營兵各三千,領
以勛臣,別設場訓練。然振武營卒多無賴子。督儲侍郎黃懋官抑削之,遂嘩,毆
懋官至死。詔誅首惡,以戶部尚書江東為參贊。東多所寬假,眾益驕,無復法紀。
給事中魏元吉以為言,因舉浙直副總兵劉顯往提督。未至,池河兵再變,毆千戶
吳欽。詔顯亟往,許以川兵五百自隨,事始定。隆慶改元,罷振武營,以其卒千
余仍隸二場及神機營。
萬曆十一年,參贊尚書潘季馴言:“操軍原額十有二萬,今僅二萬餘。祖軍
與選充參半,選充例不補,營伍由是虛。請如祖軍收補。”已而王遴代季馴,言:
“大小二場,新舊官軍二萬三千有餘。請如北京各邊,三千一百二十人為一枝,
每枝分中、左、右哨,得兵七枝。餘置旗鼓下,備各營缺。”從之。巡視科臣阮
子孝極論南營耗弊,言頗切中,然卒無振飭之者。已,從尚書吳文華請,增參贊
旗牌,得以軍法從事,兼聽便宜調遣。三十一年,添設南中軍標營,選大教場卒
千餘,設中軍參將統練。規制雖具,而時狃苟安,闒茸一如北京。及崇禎中,流
寇陷廬、鳳,踞上流,有窺留都意。南中將士日夜惴惴,以護陵寢、守京城為名,
幸賊不東下而已。最後,史可法為參贊尚書,思振積弊,未久而失,蓋無可言焉。
侍衛上直軍之制。太祖即吳王位,其年十二月設拱衛司,領校尉,隸都督府。
洪武二年,改親軍都尉府,統中、左、右、前、後五衛軍,而儀鑾司隸焉。六年,
造守衛金牌,銅塗金為之。長一尺,闊三寸。以仁、義、禮、智、信為號。二面
俱篆文:一曰“守衛”,一曰“隨駕”。掌於尚寶司,衛士佩以上直,下直納之。
十五年,罷府及司,置錦衣衛。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隸有將軍、力士、
校尉,掌直駕侍衛、巡察緝捕。已又擇公、侯、伯、都督、指揮之嫡次子,置勛
衛散騎舍人,而府軍前衛及旗手等十二衛,各有帶刀官。錦衣所隸將軍,初名天
武,後改稱大漢將軍,凡千五百人。設千、百戶,總旗七員。其眾自為一軍,下
直操練如制,缺至五十人方補。月糈二石,積勞試補千、百戶,亡者許以親子弟
魁梧材勇者代,無則選民戶充之。
永樂中,置五軍、三千營。增紅盔、明甲二將軍及叉刀圍子手之屬,備宿衛。
校尉、力士僉民間丁壯無惡疾、過犯者。力士先隸旗手衛,後改隸錦衣及騰驤四
衛,專領隨駕金鼓、旗幟及守衛四門。校尉原隸儀鑾司,司改錦衣衛,仍隸焉。
掌擎執鹵簿儀仗,曰鑒輿,曰擎蓋,曰扇手,曰旌節,曰旗幢,曰班劍,曰斧鉞,
曰戈戟,曰弓矢,曰馴馬,凡十司,及駕前宣召差遣,三日一更直。設總旗、小
旗,而領以勛戚官。官凡六:管大漢將軍及散騎舍人、府軍前衛帶刀官者一,管
五軍營叉刀圍子手者一,管神樞營紅盔將軍者四。聖節、正旦、冬至及大祀、誓
戒、冊封、遣祭、傳制用全直,直三千人,余則更番,器仗衣服位列亦稍殊焉。
凡郊祀、經筵、巡幸侍從各有定製,詳《禮志》中。居常,當直將軍朝夕分候午
門外,夜則司更,共百人。而五軍叉刀官軍,悉於皇城直宿。掌侍衛官輸直,日
一員。惟掌錦衣衛將軍及叉刀手者,每日侍。尤嚴收捕之令,及諸脫更離直者。
總計錦衣衛大漢將軍一千五百七人,府軍前衛帶刀官四十,神樞營紅盔將軍二千
五百,把總指揮十六,明甲將軍五百二,把總指揮二,大漢將軍八,五軍營叉刀
圍子手三千,把總指揮八,勛衛散騎舍人無定員,旗手等衛帶刀官一百八十,此
侍衛親軍大較也。
正統後,妃、主、公、侯、中貴子弟授官者,多寄祿錦衣中。正德時,奏帶
傳升冒銜者,又不下數百人。武宗好養勇士,嘗以千、把總四十七人,注錦衣衛
帶俸舍、余千一百人充御馬監家將勇士,食糧騎操。又令大漢將軍試百戶,五年
實授,著為令。幸竇開而恩澤濫,宿衛稍輕矣。至萬曆間,衛士多占役、買閒,
其弊亦與三大營等。雖定離直者奪月糈之例,然不能革。
太祖之設錦衣也,專司鹵簿。是時方用重刑,有罪者往往下錦衣衛鞫實,本
衛參刑獄自此始。文皇入立,倚錦衣為心腹。所屬南北兩鎮撫司,南理本衛刑名
及軍匠,而北專治詔獄。凡問刑、奏請皆自達,不關白衛帥。用法深刻,為禍甚
烈,詳《刑法志》。又錦衣緝民間情偽,以印官奉敕領官校。東廠太監緝事,別
領官校,亦從本衛撥給,因是恆與中官相表里。皇城守衛,用二十二衛卒,不獨
錦衣軍,而門禁亦上直中事。京城巡捕有專官,然每令錦衣官協同。地親權要,
遂終明之世雲。初,太祖取婺州,選富民子弟充宿衛,曰御中軍。已,置帳前總
制親兵都指揮使。後復省,置都鎮撫司,隸都督府,總牙兵巡徼。而金吾前後、
羽林左右、虎賁左右、府軍左右前後十衛,以時番上,號親軍。有請,得自行部,
不關都督府。及定天下,改都鎮撫司為留守,設左右前後中五衛,關領內府銅符,
日遣二人點閱,夜亦如之,所謂皇城守衛官軍也。
二十七年,申定皇城門禁約。凡朝參,門始啟,直日都督、將軍及帶刀、指
揮、千百戶、鎮撫、舍人入後,百官始以次入。上直軍三日一更番,內臣出入必
合符嚴索,以金幣出者驗視勘合,以兵器雜藥入門者擒治,失察者重罪之。民有
事陳奏,不許固遏。帝念衛士勞苦,令家有婚喪、疾病、產子諸不得已事,得自
言情,家無餘丁,父母俱病者,許假侍養,愈乃復。
先是,新宮成,詔中書省曰:“軍士戰鬥傷殘,難備行伍,可於宮牆外造舍
以居之,晝則治生,夜則巡警。”其後,定十二衛隨駕軍上直者,人給錢三百。
二十八年,復於四門置舍,使恩軍為衛士執爨。恩軍者,得罪免死及諸降卒也。
永樂中,定製,諸衛各有分地。自午門達承天門左右,逮長安左右門,至皇
城東西,屬旗手、濟陽、濟川、府軍及虎賁右、金吾前、燕山前、羽林前八衛。
東華門左右至東安門左右,屬金吾、羽林、府軍、燕山四左衛。西華門左右至西
安門左右,屬四右衛。玄武門左右至北安門左右,屬金吾、府軍後及通州、大興
四衛。衛有銅符,頒自太祖。曰承,曰東,曰西,曰北,各以其門名也。巡者左
半,守者右半。守官遇巡官至,合契而從事。各門守衛官,夜各領銅令申字牌巡
警,自一至十六。內皇城衛舍四十,外皇城衛舍七十二,俱設銅鐸,次第循環。
內皇城左右坐更將軍百,每更二十人,四門走更官八,互動往來,鈐印於籍以為
驗。都督及帶刀、千百戶日各一人,領申字牌直宿,及點各門軍士。後更定都督
府,改命侯、伯僉書焉。
洪熙初,更造衛士懸牌。時親軍缺伍,衛士不獲代。帝命選他衛軍守端、直
諸門,尚書李慶謂不可。帝曰:“人主在布德以屬人心,苟心相屬,雖非親幸,
何患焉。”宣德三年,命御史點閱衛卒。天順中,復增給事中一人。成化十年,
尚書馬文升言:“太祖置親軍指揮使司,不隸五府。文皇帝復設親軍十二衛,又
增勇士數千員,屬御馬監,上直,而以腹心臣領之。比者日廢弛,勇士與諸營無
異,皇城之內,兵衛無幾,諸監門卒尤疲羸,至不任受甲。宜敕御馬監官,即見
軍選練。仍敕守衛官常嚴步伍,譏察出入,以防微銷萌。”帝然其言,亦未能有
所整飭。
正德初,嚴皇城紅鋪巡徼,日令留守衛指揮五員,督內外夜巡軍。而兵部郎
中、主事各一人,同御史、錦衣衛稽閱,毋攝他務。嘉靖七年,增直宿官軍衣糧,
五年一給。萬曆十一年,於皇城內外設把總二員,分東西管理。時門禁益弛,衛
軍役於中官,每至空伍,賃市兒行丐應點閱。叉刀、紅盔日出始一入直,直廬虛
無人。坐更將軍皆納月鏹於所轄。凡提號、巡城、印簿、走更諸事悉廢。十五年,
再申門禁。久之,給事中吳文煒乞盡復舊制。不報。末年,有失金牌久之始覺者。
梃擊之事,張差一妄男子,得闌入殿廷,其積弛可知。是後中外多事,啟、禎兩
朝雖屢申飭,竟莫能挽,侵尋以至於亡。
京城巡捕之職,洪武初,置兵馬司,譏察奸偽。夜發巡牌,旗士領之,核城
門扃鐍及夜行者。已改命衛所鎮撫官,而掌於中軍都督府。永樂中,增置五城兵
馬司。宣德初,京師多盜,增官軍百人,協五城逐捕。已,復增夜巡候卒五百。
成化中,始命錦衣官同御史督之。末年,撥給團營軍二百。弘治元年,令三千營
選指揮以下四員,領精騎巡京城外,又令錦衣官五、旗手等衛官各一,分地巡警,
巡軍給牌。五年,設把總都指揮,專職巡捕。正德中,添設把總,分畫京城外地,
南抵海子,北抵居庸關,西抵盧溝橋,東抵通州。復增城內二員,而益以團營軍,
定官卒賞罰例。末年,邏卒增至四千人,特置參將。
嘉靖元年,復增城外把總一員,並舊為五,分轄城內東西二路,城外西南
東南、東北三路,增營兵馬五千。又十選一,立尖哨五百騎,厚其月糈。命參將
督操,而監以兵部郎。是時京軍弊壞積久,捕營亦然。三十四年,軍士僅三百餘。
以給事中丘岳等言,削指揮樊經職,而禁以軍馬私役騎乘。萬曆十二年,從兵部
議,京城內外盜發,自卯至申責兵馬司,自酉至寅責巡捕官,賊眾則協力捕剿。
是後,軍額倍增,駕出及朝審、錄囚皆結隊駐巷口。籍伍雖具,而士馬實凋弊不
足用。捕營提督一,參將二,把總十八,巡軍萬一千,馬五千匹。盜賊縱橫,至
竊內中器物。獲其橦索,竟不能得也。莊烈帝時,又以兵部左侍郎專督。然營軍
半虛廩,馬多僱人騎,失盜嚴限止五日,玩法卒如故。
四衛營者,永樂時,以迤北逃回軍卒供養馬役,給糧授室,號曰勇士。後多
以進馬者充,而聽御馬監官提調,名隸羽林,身不隸也。軍卒相冒,支糧不可稽。
宣德六年,乃專設羽林三千戶所統之,凡三千一百餘人。尋改武驤、騰驤左右衛,
稱四衛軍。選本衛官四員為坐營指揮,督以太監,別營開操,稱禁兵。器械、衣
甲異他軍,橫於輦下,往往為中官占匿。弘治末,勇士萬一千七百八十人,旗軍
三萬一百七十人,歲支廩粟五十萬。孝宗納廷臣言,核之。又令內臣所進勇士,
必由兵部驗送乃給廩,五年籍其人數,著為令。省度支金錢歲數十萬。武宗即位,
中官寧瑾乞留所汰人數。言官及尚書劉大夏持不可,不聽。後兩官廳設,遂選四
衛勇士隸西官廳,掌以邊將江彬、太監張永等。
世宗入立,詔自弘治十八年存額外,悉裁之,替補必兵部查駁。而御馬監馬
牛羊,令巡視科道核數。既而中旨免核,馬多虛增。後數年,御馬太監閔洪復矯
旨選四衛官。給事中鄭自璧劾其欺蔽,不報。久之,兵部尚書李承勛請以選核仍
隸本部,中官謂非便。帝從承勛言。十六年,又命收復登極詔書所裁者,凡四千
人。後五年,內臣言,勇士僅存五千餘,請令子侄充選,以備邊警。部臣言:
“故額定五千三百三十人。八年清稽,已浮其數,且此營本非為備邊設者。”帝
從部議。然隱射、占役、冒糧諸弊率如故。萬曆二年,減坐營官二員。已,復定
營官缺由兵部擇用。其後復為中官所撓,仍屬御馬監。廷臣多以為言,不能從。
四十二年,給事中姚宗文點閱本營,言:“官勇三千六百四十七,僅及其半。馬
一千四十三,則無至者。官旗七千二百四十,止四千六百餘。馬亦如之。乞下法
司究治。”帝不能問。天啟末,巡視御史高弘圖請視三大營例,分弓弩、短兵、
火器,加以訓練。至莊烈帝時,提督內臣曹化淳奏改為勇衛營,以周遇吉、黃得
功為帥,遂成勁旅,出擊賊,輒有功。得功軍士畫虎頭於皂布以衣甲,賊望見黑
虎頭軍,多走避,其得力出京營上雲。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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