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志第十

◎歷四
大統曆法二(立成)
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縮遲疾之數,預為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志》、
《歷經》步七政盈縮遲疾,皆有二術。其一術以三差立算者,即 布立成法也。
其又術雲,以其下盈縮分,乘入限分萬約之,以加其下盈縮積者,用立成法也。
而遣立成未載,無從入算。今依《大統歷通軌》具錄之。其目四:曰太陽盈縮,
曰晨昏分,曰太陰遲疾,曰五星盈縮。(余詳《法原》及《推步》卷中。按《元
史》,至正十七年《授時曆》成。十九年王恂卒,時歷雖頒,然立成之數尚皆有
定藁。郭守敬比類編次,整齊分秒,裁為二卷。而今欽天監本,載嘉議大夫太史
令臣王恂奉敕撰。意者王先有藁,而郭卒成之歟?)
太陽盈初縮末限立成(冬至前後二象限同用)
(表格略)
晨分加二百五十分,為日出分。日周一萬分,內減晨分為昏分。昏分減二百
五十分,為日入分,又減五千分,為半晝分。故立成只列晨昏分,則出入及半晝
分皆具,不必盡列也。
(以下表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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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四  志第十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