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七
◎良吏
△庾蓽 沈瑀 范述曾 丘仲孚 孫謙 伏芃 何遠
昔漢宣帝以為“政平訟理,其惟良二千石乎!”前史亦云:“今之郡守,古
之諸侯也。”故長吏之職,號為親民,是以導德齊禮,移風易俗,鹹必由之。齊
末昏亂,政移群小,賦調雲起,徭役無度。守宰多倚附權門,互長貪虐,掊克聚
斂,侵愁細民,天下搖動,無所厝其手足。高祖在田,知民疾苦,及梁台建,仍
下寬大之書,昏時雜調,鹹悉除省,於是四海之內,始得息肩。逮踐皇極,躬覽
庶事,日昃聽政,求民之瘼。乃命輶軒以省方俗,置肺石以達窮民,務加隱恤,
舒其急病。元年,始去人貲,計丁為布;身服浣濯之衣,御府無文飾,宮掖不過
綾彩,無珠璣錦繡;太官撤牢饌,每日膳菜蔬,飲酒不過三盞——以儉先海內。
每選長吏,務簡廉平,皆召見御前,親勖治道。始擢尚書殿中郎到溉為建安內史,
左民侍郎劉鬷為晉安太守,溉等居官,並以廉潔著。又著令:小縣有能,遷
為大縣;大縣有能,遷為二千石。於是山陰令丘仲孚治有異績,以為長沙內史;
武康令何遠清公,以為宣城太守。剖符為吏者,往往承風焉。若新野庾蓽諸任職
者,以經術潤飾吏政,或所居流惠,或去後見思,蓋後來之良吏也。綴為《良吏
篇》雲。
庾蓽,字休野,新野人也。父深之,宋應州刺史。蓽年十歲,遭父憂,居喪
毀瘠,為州黨所稱。弱冠,為州迎主簿,舉秀才,累遷安西主簿、尚書殿中郎、
驃騎功曹史。博涉群書,有口辯。齊永明中,與魏和親,以蓽兼散騎常侍報使,
還拜散騎侍郎,知東宮管記事。
鬱林王即位廢,掌中書詔誥,出為荊州別駕。仍遷西中郎諮議參軍,復為州
別駕。前後綱紀,皆致富饒。蓽再為之,清身率下,杜絕請託,布被蔬食,妻子
不免饑寒。明帝聞而嘉焉,手敕褒美,州里榮之。遷司徒諮議參軍、通直散騎常
侍。高祖平京邑,霸府建,引為驃騎功曹參軍,遷尚書左丞。出為輔國長史、會
稽郡丞、行郡府事。時承凋弊之後,百姓凶荒,所在谷貴,米至數千,民多流散,
蓽撫循甚有治理。唯守公祿,清節逾厲,至有經日不舉火。太守、襄陽王聞而饋
之,蓽謝不受。天監元年,卒,停屍無以殮,柩不能歸。高祖聞之,詔賜絹百匹、
米五十斛。
初,蓽為西楚望族,早歷顯官,鄉人樂藹有乾用,素與蓽不平,互相陵競。
藹事齊豫章王嶷,嶷薨,藹仕不得志,自步兵校尉求助戍歸荊州,時蓽為州別駕,
益忽藹。及高祖踐阼,藹以西朝勛為御史中丞,蓽始得會稽行事,既恥之矣;會
職事微有譴,高祖以藹其鄉人也,使宣旨誨之,蓽大憤,故發病卒。
沈瑀,字伯瑜,吳興武康人也。叔父昶,事宋建平王景素,景素謀反,昶先
去之;及敗,坐系獄,瑀詣台陳請,得免罪,由是知名。起家州從事、奉朝請。
嘗詣齊尚書右丞殷沵,沵與語及政事,甚器之,謂曰:“觀卿才幹,當居吾
此職。”司徒、竟陵王子良聞瑀名,引為府參軍,領揚州部傳從事。時建康令沈
徽孚恃勢陵瑀,瑀以法繩之,眾憚其強。子良甚相知賞,雖家事皆以委瑀。子良
薨,瑀復事刺史、始安王遙光。嘗被使上民丁,速而無怨。遙光謂同使曰:“爾
何不學沈瑀所為?”乃令專知州獄事。湖熟縣方山埭高峻,冬月,公私行侶以為
艱難,明帝使瑀行治之。瑀乃開四洪,斷行客就作,三日立辦。揚州書佐私行,
詐稱州使,不肯就作,瑀鞭之三十。書佐歸訴遙光,遙光曰:“沈瑀必不枉鞭汝。”
覆之,果有詐。明帝復使瑀築赤山塘,所費減材官所量數十萬,帝益善之。永泰
元年,為建德令,教民一丁種十五株桑、四株柿及梨栗,女丁半之,人鹹歡悅,
頃之成林。
去官還京師,兼行選曹郎。隨陳伯之軍至江州,會義師圍郢城,瑀說伯之迎
高祖。伯之泣曰:“餘子在都,不得出城,不能不愛之。”瑀曰:“不然,人情
匈匈,皆思改計,若不早圖,眾散難合。”伯之遂舉眾降,瑀從在高祖軍中。
初,瑀在竟陵王家,素與范雲善。齊末,嘗就雲宿,夢坐屋樑柱上,仰見天
中有字曰“范氏宅”。至是,瑀為高祖說之。高祖曰:“雲得不死,此夢可驗。”
及高祖即位,雲深薦瑀,自暨陽令擢兼尚書右丞。時天下初定,陳伯之表瑀催督
運轉,軍國獲濟,高祖以為能。遷尚書駕部郎,兼右丞如故。瑀薦族人沈僧隆、
僧照有吏乾,高祖並納之。
以母憂去職,起為振武將軍、餘姚令。縣大姓虞氏千餘家,請謁如市,前後
令長莫能絕。自瑀到,非訟所通,其有至者,悉立之階下,以法繩之。縣南又有
豪族數百家,子弟縱橫,遞相庇蔭,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瑀召其老者為石頭
倉監,少者補縣僮,皆號泣道路,自是權右屏跡。瑀初至,富吏皆鮮衣mei6*服,以
自彰別。瑀怒曰:“汝等下縣吏,何自擬貴人耶?”悉使著芒矰粗布,侍立終日,
足有蹉跌,輒加榜棰。瑀微時,嘗自至此鬻瓦器,為富人所辱,故因以報焉,由
是士庶駭怨。然瑀廉白自守,故得遂行其志。
後王師北伐,征瑀為建威將軍,督運漕,尋兼都水使者。頃之,遷少府卿。
出為安南長史、尋陽太守。江州刺史曹景宗疾篤,瑀行府州事。景宗卒,仍為信
威蕭穎達長史,太守如故。瑀性屈強,每忤穎達,穎達銜之。天監八年,因入諮
事,辭又激厲,穎達作色曰:“朝廷用君作行事耶?”瑀出,謂人曰:“我死而
後已,終不能傾側面從。”是日,於路為盜所殺,時年五十九,多以為穎達害焉。
子續累訟之,遇穎達亦尋卒,事遂不窮竟。續乃布衣蔬食終其身。
范述曾,字子玄,吳郡錢唐人也。幼好學,從餘杭呂道惠受《五經》,略通
章句。道惠學徒常有百數,獨稱述曾曰:“此子必為王者師。”齊文惠太子、竟
陵文宣王幼時,高帝引述曾為之師友。起家為宋晉熙王國侍郎。齊初,至南郡王
國郎中令,遷尚書主客郎、太子步兵校尉,帶開陽令。述曾為人謇諤,在宮多所
諫爭,太子雖不能全用,然亦弗之罪也。竟陵王深相器重,號為“周舍”。時太
子左衛率沈約亦以述曾方汲黯。以父母年老,乞還就養,乃拜中散大夫。
明帝即位,除游擊將軍,出為永嘉太守。為政清平,不尚威猛,民俗便之。
所部橫陽縣,山谷險峻,為逋逃所聚,前後二千石討捕莫能息。述曾下車,開示
恩信,凡諸凶黨,涘負而出,編戶屬籍者二百餘家。自是商賈流通,居民安業。
在郡勵志清白,不受饋遺,明帝聞甚嘉之,下詔褒美焉。征為游擊將軍。郡送故
舊錢二十餘萬,述曾一無所受。始之郡,不將家屬;及還,吏無荷擔者。民無老
少,皆出拜辭,號哭聞於數十里。
東昏時,拜中散大夫,還鄉里。高祖踐阼,乃輕舟出詣闕,仍辭還東。高祖
詔曰:“中散大夫范述曾,昔在齊世,忠直奉主,往蒞永嘉,治身廉約,宜加禮
秩,以厲清操。可太中大夫,賜絹二十匹。”述曾生平得奉祿,皆以分施。及老,
遂壁立無所資。以天監八年卒,時年七十九。注《易文言》,著雜詩賦數十篇。
丘仲孚,字公信,吳興烏程人也。少好學,從祖靈鞠有人倫之鑑,常稱為千
里駒也。齊永明初,選為國子生,舉高第,未調,還鄉里。家貧,無以自資,乃
結群盜,為之計畫,劫掠三吳。仲孚聰明有智略,群盜畏而服之,所行皆果,故
亦不發。太守徐嗣召補主簿,歷揚州從事、太學博士、於湖令,有能名。太守呂
文顯當時幸臣,陵詆屬縣,仲孚獨不為之屈。以父喪去職。
明帝即位,起為烈武將軍、曲阿令。值會稽太守王敬則舉兵反,乘朝廷不備,
反問始至,而前鋒已屆曲阿。仲孚謂吏民曰:“賊乘勝雖銳,而烏合易離。今若
收船艦,鑿長崗埭,泄瀆水以阻其路,得留數日,tai6*軍必至,則大事濟矣。”敬
則軍至,值瀆涸,果頓兵不得進,遂敗散。仲孚以距守有功,遷山陰令,居職甚
有聲稱,百姓為之謠曰:“二傅沈劉,不如一丘。”前世傅琰父子、沈憲、劉玄
明,相繼宰山陰,並有政績,言仲孚皆過之也。
齊末政亂,頗有贓賄,為有司所舉,將收之,仲孚竊逃,徑還京師詣闕,會
赦,得不治。高祖踐阼,復為山陰令。仲孚長於撥煩,善適權變,吏民敬服,號
稱神明,治為天下第一。
超遷車騎長史、長沙內史,視事未期,征為尚書右丞,遷左丞,仍擢為衛尉
卿,恩任甚厚。初起雙闕,以仲孚領大匠。事畢,出為安西長史、南郡太守。遷
雲麾長史、江夏太守,行郢州州府事,遭母憂,起攝職。坐事除名,復起為司空
參軍。俄遷豫章內史,在郡更勵清節。頃之,卒,時年四十八。詔曰:“豫章內
史丘仲孚,重試大邦,責以後效,非直悔吝雲亡,實亦政績克舉。不幸殞喪,良
以傷惻。可贈給事黃門侍郎。”仲孚喪將還,豫章老幼號哭攀送,車輪不得前。
仲孚為左丞,撰《皇典》二十卷、《南宮故事》百卷,又撰《尚書具事雜儀》,
行於世焉。
孫謙,字長遜,東莞莒人也。少為親人趙伯符所知。謙年十七,伯符為豫州
刺史,引為左軍行參軍,以治乾稱。父憂去職,客居歷陽,躬耕以養弟妹,鄉里
稱其敦睦。宋江夏王義恭聞之,引為行參軍,歷仕大司馬、太宰二府。出為句容
令,清慎強記,縣人號為神明。
泰始初,事建安王休仁,休仁以為司徒參軍,言之明帝,擢為明威將軍、巴
東、建平二郡太守。郡居三峽,恆以威力鎮之。謙將述職,敕募千人自隨。謙曰:
“蠻夷不賓,蓋待之失節耳。何煩兵役,以為國費。”固辭不受。至郡,布恩惠
之化,蠻獠懷之,競餉金寶,謙慰喻而遣,一無所納。及掠得生口,皆放還家。
俸秩出吏民者,悉原除之。郡境翕然,威信大著。視事三年,征還為撫軍中兵參
軍。元徽初,遷梁州刺史,辭不赴職,遷越騎校尉、征北司馬府主簿。建平王將
稱兵,患謙強直,託事遣使京師,然後作亂。及建平誅,遷左軍將軍。
齊初,為寧朔將軍、錢唐令,治煩以簡,獄無繫囚。及去官,百姓以謙在職
不受餉遺,追載縑帛以送之,謙卻不受。每去官,輒無私宅,常借官空車廄居焉。
永明初,為冠軍長史、江夏太守,坐被代輒去郡,系尚方。頃之,免為中散大夫。
明帝將廢立,欲引謙為心膂,使兼衛尉,給甲仗百人,謙不願處際會,輒散甲士,
帝雖不罪,而弗復任焉。出為南中郎司馬。東昏永元元年,遷囗囗大夫。
天監六年,出為輔國將軍、零陵太守,已衰老,猶強力為政,吏民安之。先
是,郡多虎暴,謙至絕跡。及去官之夜,虎即害居民。謙為郡縣,常勤勸課農桑,
務盡地利,收入常多於鄰境。九年,以年老,征為光祿大夫。既至,高祖嘉其清
潔,甚禮異焉。每朝見,猶請劇職自效。高祖笑曰:“朕使卿智,不使卿力。”
十四年,詔曰:“光祿大夫孫謙,清慎有聞,白首不怠,高年舊齒,宜加優秩。
可給親信二十人,並給扶。”
謙自少及老,歷二縣五郡,所在廉潔。居身儉素,床施蘧除屏風,冬則布被
莞席,夏日無幬帳,而夜臥未嘗有蚊蚋,人多異焉。年逾九十,強壯如五十者,
每朝會,輒先眾到公門。力於仁義,行己過人甚遠。從兄靈慶常病寄于謙,謙出
行還問起居。靈慶曰:“向飲冷熱不調,即時猶渴。”謙退遣其妻。有彭城劉融
者,行乞疾篤無所歸,友人輿送謙舍,謙開廳事以待之。及融死,以禮殯葬之。
眾鹹服其行義。十五年,卒官,時年九十二。詔賻錢三萬、布五十匹。高祖為舉
哀,甚悼惜之。
謙從子廉,便辟巧宦。齊時已歷大縣,尚書右丞。天監初,沈約、范雲當朝
用事,廉傾意奉之。及中書舍人黃睦之等,亦尤所結附。凡貴要每食,廉必日進
滋旨,皆手自煎調,不辭勤劇,遂得為列卿、御史中丞、晉陵、吳興太守。時廣
陵高爽有險薄才,客於廉,廉委以文記,爽嘗有求不稱意,乃為屐謎以喻廉曰:
“刺鼻不知嚏,蹋面不知瞋,齧齒作步數,持此得勝人。”譏其不計恥辱,以此
取名位也。
伏恆,字玄耀,曼容之子也。幼傳父業,能言玄理,與樂安任昉、彭城劉
曼俱知名。起家齊奉朝請,仍兼太學博士,尋除東陽郡丞,秩滿為鄞令。時曼容
已致仕,故頻以外職處恆,令其得養焉。齊末,始為尚書都官郎,仍為衛軍記
室參軍。
高祖踐阼,遷國子博士,父憂去職。服闋,為車騎諮議參軍,累遷司空長史、
中書侍郎、前軍將軍、兼《五經》博士,與吏部尚書徐勉、中書侍郎周舍,總知
五禮事。出為永陽內史,在郡清潔,治務安靜。郡民何貞秀等一百五十四人詣州
言狀,湘州刺史以聞。詔勘有十五事為吏民所懷,高祖善之,征為新安太守。在
郡清恪,如永陽時。民賦稅不登者,輒以太守田米助之。郡多麻薴,家人乃至無
以為繩,其厲志如此。屬縣始新、遂安、海寧,並同時生為立祠。
征為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時始興內史何遠累著清績,高祖詔擢為黃門侍
郎,俄遷信武將軍、監吳郡。恆自以名輩素在遠前,為吏俱稱廉白,遠累見擢,
恆遷階而已,意望不滿,多託疾居家。尋求假到東陽迎妹喪,因留會稽築宅,
自表解,高祖詔以為豫章內史,恆乃出拜。治書侍御史虞爵奏曰:
臣聞失忠與信,一心之道以虧;貌是情非,兩觀之誅宜及。未有陵犯名教,
要冒君親,而可緯俗經邦者也。風聞豫章內史伏恆,去歲啟假,以迎妹喪為解,
因停會稽不去。入東之始,貨宅賣車。以此而推,則是本無還意。恆歷典二邦,
少免貪濁,此自為政之本,豈得稱功。常謂人才品望,居何遠之右,而遠以清公
見擢,名位轉隆,恆深誹怨,形於辭色,興居嘆咤,寤寐失圖。天高聽卑,無
私不照。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詔曰:“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伏恆,為政廉平,
宜加將養,勿使恚望,致虧士風。可豫章內史。”豈有人臣奉如此之詔,而不亡
魂破膽,歸罪有司;擢髮抽腸,少自論謝?而循奉慠然,了無異色。恆識見
所到,足達此旨,而冒寵不辭,吝斯苟得,故以士流解體,行路沸騰,辯跡求心,
無一可恕。竊以恆踉蹡落魄,三十餘年,皇運勃興,鹹與維始,除舊布新,
濯之江、漢,一紀之間,三世隆顯。曾不能少懷感激,仰答萬分,反覆拙謀,成
茲巧罪,不忠不敬,於斯已及。請以恆大不敬論。以事詳法,應棄市刑,輒收
所近獄洗結,以法從事。如法所稱,恆即主。
臣謹案:豫章內史臣伏恆,含疵表行,藉悖成心,語默一違,資敬兼盡。
幸屬昌時,擢以不次。溪壑可盈,志欲無滿。要君東走,豈曰止足之歸;負志解
巾,異乎激處之致。甘此脂膏,孰非荼苦;佩茲龜組,豈殊縲紲。宜明風憲,肅
正簡書。臣等參議,請以見事免恆所居官,凡諸位任,一皆削除。
有詔勿治,恆遂得就郡。
視事三年,征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國子博士,未及起。普通元年,卒於郡,
時年五十九。尚書右僕射徐勉為之墓誌,其一章曰:“東區南服,愛結民胥,相
望伏闕,繼軌奏書。或臥其轍,或扳其車,或圖其像,或式其閭。思耿借寇,曷
以尚諸。”
初,恆父曼容與樂安任瑤皆匿於齊太尉王儉,瑤子昉及恆並見知。頃之,
昉才遇稍盛,齊末,昉已為司徒右長史,恆猶滯於參軍事;及其終也,名位略
相侔。恆性儉素,車服粗惡,外雖退靜,內不免心競,故見譏於時。能推薦後
來,常若不及,少年士子,或以此依之。
何遠,字義方,東海郯人也。父慧炬,齊尚書郎。遠釋褐江夏王國侍郎,轉
奉朝請。永元中,江夏王寶玄於京口為護軍將軍崔慧景所奉,入圍宮城,遠豫其
事。事敗,乃亡抵長沙宣武王,王深保匿焉。遠求得桂陽王融保藏之,既而發覺,
收捕者至,遠逾垣以免;融及遠家人皆見執,融遂遇禍,遠家屬系尚方。遠亡渡
江,使其故人高江產共聚眾,欲迎高祖義師,東昏黨聞之,使捕遠等,眾復潰散。
遠因降魏,入壽陽,見刺史王肅,欲同義舉,肅不能用,乃求迎高祖,肅許之。
遣兵援送,得達高祖。高祖見遠,謂張弘策曰:“何遠美丈夫,而能破家報舊德,
未易及也。”板輔國將軍,隨軍東下,既破朱雀軍,以為建康令。高祖踐阼,為
步兵校尉,以奉迎勛封廣興男,邑三百戶。遷建武將軍、後軍鄱陽王恢錄事參軍。
遠與恢素善,在府盡其志力,知無不為,恢亦推心仗之,恩寄甚密。
頃之,遷武昌太守。遠本倜儻,尚輕俠,至是乃折節為吏,杜絕交遊,饋遺
秋毫無所受。武昌俗皆汲江水,盛夏遠患水溫,每以錢買民井寒水;不取錢者,
則摙水還之。其佗事率多如此。跡雖似偽,而能委曲用意焉。車服尤弊素,器
物無銅漆。江左多水族,甚賤,遠每食不過乾魚數片而已。然性剛嚴,吏民多以
細事受鞭罰者,遂為人所訟,征下廷尉,被劾數十條。當時士大夫坐法,皆不受
立,遠度己無贓,就立三七日不款,猶以私藏禁仗除名。
後起為鎮南將軍、武康令。愈厲廉節,除淫祀,正身率職,民甚稱之。太守
王彬巡屬縣,諸縣盛供帳以待焉,至武康,遠獨設糗水而已。彬去,遠送至境,
進斗酒雙鵝為別。彬戲曰:“卿禮有過陸納,將不為古人所笑乎?”高祖聞其能,
擢為宣城太守。自縣為近畿大郡,近代未之有也。郡經寇抄,遠盡心綏理,復著
名跡。期年,遷樹功將軍、始興內史。時泉陵侯淵朗為桂州,緣道剽掠,入始興
界,草木無所犯。
遠在官,好開途巷,修葺牆屋,民居市里,城隍廄庫,所過若營家焉。田秩
俸錢,並無所取,歲暮,ze6*民尤窮者,充其租調,以此為常。然其聽訟猶人,不
能過絕,而性果斷,民不敢非,畏而惜之。所至皆生為立祠,表言治狀,高祖每
優詔答焉。天監十六年,詔曰:“何遠前在武康,已著廉平;復蒞二邦,彌盡清
白。政先治道,惠留民愛,雖古之良二千石,無以過也。宜升內榮,以顯外績。
可給事黃門侍郎。”遠即還,仍為仁威長史。頃之,出為信武將軍,監吳郡。在
吳頗有酒失,遷東陽太守。遠處職,疾強富如仇讎,視貧細如子弟,特為豪右所
畏憚。在東陽歲余,復為受罰者所謗,坐免歸。
遠耿介無私曲,居人間,絕請謁,不造詣。與貴賤書疏,抗禮如一。其所會
遇,未嘗以顏色下人,以此多為俗士所惡。其清公實為天下第一。居數郡,見可
欲終不變其心,妻子饑寒,如下貧者。及去東陽歸家,經年歲口不言榮辱,士類
益以此多之。其輕財好義,周人之急,言不虛妄,蓋天性也。每戲語人云:“卿
能得我一妄語,則謝卿以一縑。”眾共伺之,不能記也。後復起為征西諮議參軍、
中撫司馬。普通二年,卒,時年五十二。高祖厚贈賜之。
陳吏部尚書姚察曰:前史有循吏,何哉?世使然也。漢武役繁奸起,循平不
能,故有苛酷誅戮以勝之,亦多怨濫矣。梁興,破觚為圓,斫雕為樸,教民以孝
悌,勸之以農桑,於是桀黠化為由余,輕薄變為忠厚。淳風已洽,民自知禁。堯
舜之民,比屋可封,信矣。若夫酷吏,於梁無取焉。
△庾蓽 沈瑀 范述曾 丘仲孚 孫謙 伏芃 何遠
昔漢宣帝以為“政平訟理,其惟良二千石乎!”前史亦云:“今之郡守,古
之諸侯也。”故長吏之職,號為親民,是以導德齊禮,移風易俗,鹹必由之。齊
末昏亂,政移群小,賦調雲起,徭役無度。守宰多倚附權門,互長貪虐,掊克聚
斂,侵愁細民,天下搖動,無所厝其手足。高祖在田,知民疾苦,及梁台建,仍
下寬大之書,昏時雜調,鹹悉除省,於是四海之內,始得息肩。逮踐皇極,躬覽
庶事,日昃聽政,求民之瘼。乃命輶軒以省方俗,置肺石以達窮民,務加隱恤,
舒其急病。元年,始去人貲,計丁為布;身服浣濯之衣,御府無文飾,宮掖不過
綾彩,無珠璣錦繡;太官撤牢饌,每日膳菜蔬,飲酒不過三盞——以儉先海內。
每選長吏,務簡廉平,皆召見御前,親勖治道。始擢尚書殿中郎到溉為建安內史,
左民侍郎劉鬷為晉安太守,溉等居官,並以廉潔著。又著令:小縣有能,遷
為大縣;大縣有能,遷為二千石。於是山陰令丘仲孚治有異績,以為長沙內史;
武康令何遠清公,以為宣城太守。剖符為吏者,往往承風焉。若新野庾蓽諸任職
者,以經術潤飾吏政,或所居流惠,或去後見思,蓋後來之良吏也。綴為《良吏
篇》雲。
庾蓽,字休野,新野人也。父深之,宋應州刺史。蓽年十歲,遭父憂,居喪
毀瘠,為州黨所稱。弱冠,為州迎主簿,舉秀才,累遷安西主簿、尚書殿中郎、
驃騎功曹史。博涉群書,有口辯。齊永明中,與魏和親,以蓽兼散騎常侍報使,
還拜散騎侍郎,知東宮管記事。
鬱林王即位廢,掌中書詔誥,出為荊州別駕。仍遷西中郎諮議參軍,復為州
別駕。前後綱紀,皆致富饒。蓽再為之,清身率下,杜絕請託,布被蔬食,妻子
不免饑寒。明帝聞而嘉焉,手敕褒美,州里榮之。遷司徒諮議參軍、通直散騎常
侍。高祖平京邑,霸府建,引為驃騎功曹參軍,遷尚書左丞。出為輔國長史、會
稽郡丞、行郡府事。時承凋弊之後,百姓凶荒,所在谷貴,米至數千,民多流散,
蓽撫循甚有治理。唯守公祿,清節逾厲,至有經日不舉火。太守、襄陽王聞而饋
之,蓽謝不受。天監元年,卒,停屍無以殮,柩不能歸。高祖聞之,詔賜絹百匹、
米五十斛。
初,蓽為西楚望族,早歷顯官,鄉人樂藹有乾用,素與蓽不平,互相陵競。
藹事齊豫章王嶷,嶷薨,藹仕不得志,自步兵校尉求助戍歸荊州,時蓽為州別駕,
益忽藹。及高祖踐阼,藹以西朝勛為御史中丞,蓽始得會稽行事,既恥之矣;會
職事微有譴,高祖以藹其鄉人也,使宣旨誨之,蓽大憤,故發病卒。
沈瑀,字伯瑜,吳興武康人也。叔父昶,事宋建平王景素,景素謀反,昶先
去之;及敗,坐系獄,瑀詣台陳請,得免罪,由是知名。起家州從事、奉朝請。
嘗詣齊尚書右丞殷沵,沵與語及政事,甚器之,謂曰:“觀卿才幹,當居吾
此職。”司徒、竟陵王子良聞瑀名,引為府參軍,領揚州部傳從事。時建康令沈
徽孚恃勢陵瑀,瑀以法繩之,眾憚其強。子良甚相知賞,雖家事皆以委瑀。子良
薨,瑀復事刺史、始安王遙光。嘗被使上民丁,速而無怨。遙光謂同使曰:“爾
何不學沈瑀所為?”乃令專知州獄事。湖熟縣方山埭高峻,冬月,公私行侶以為
艱難,明帝使瑀行治之。瑀乃開四洪,斷行客就作,三日立辦。揚州書佐私行,
詐稱州使,不肯就作,瑀鞭之三十。書佐歸訴遙光,遙光曰:“沈瑀必不枉鞭汝。”
覆之,果有詐。明帝復使瑀築赤山塘,所費減材官所量數十萬,帝益善之。永泰
元年,為建德令,教民一丁種十五株桑、四株柿及梨栗,女丁半之,人鹹歡悅,
頃之成林。
去官還京師,兼行選曹郎。隨陳伯之軍至江州,會義師圍郢城,瑀說伯之迎
高祖。伯之泣曰:“餘子在都,不得出城,不能不愛之。”瑀曰:“不然,人情
匈匈,皆思改計,若不早圖,眾散難合。”伯之遂舉眾降,瑀從在高祖軍中。
初,瑀在竟陵王家,素與范雲善。齊末,嘗就雲宿,夢坐屋樑柱上,仰見天
中有字曰“范氏宅”。至是,瑀為高祖說之。高祖曰:“雲得不死,此夢可驗。”
及高祖即位,雲深薦瑀,自暨陽令擢兼尚書右丞。時天下初定,陳伯之表瑀催督
運轉,軍國獲濟,高祖以為能。遷尚書駕部郎,兼右丞如故。瑀薦族人沈僧隆、
僧照有吏乾,高祖並納之。
以母憂去職,起為振武將軍、餘姚令。縣大姓虞氏千餘家,請謁如市,前後
令長莫能絕。自瑀到,非訟所通,其有至者,悉立之階下,以法繩之。縣南又有
豪族數百家,子弟縱橫,遞相庇蔭,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瑀召其老者為石頭
倉監,少者補縣僮,皆號泣道路,自是權右屏跡。瑀初至,富吏皆鮮衣mei6*服,以
自彰別。瑀怒曰:“汝等下縣吏,何自擬貴人耶?”悉使著芒矰粗布,侍立終日,
足有蹉跌,輒加榜棰。瑀微時,嘗自至此鬻瓦器,為富人所辱,故因以報焉,由
是士庶駭怨。然瑀廉白自守,故得遂行其志。
後王師北伐,征瑀為建威將軍,督運漕,尋兼都水使者。頃之,遷少府卿。
出為安南長史、尋陽太守。江州刺史曹景宗疾篤,瑀行府州事。景宗卒,仍為信
威蕭穎達長史,太守如故。瑀性屈強,每忤穎達,穎達銜之。天監八年,因入諮
事,辭又激厲,穎達作色曰:“朝廷用君作行事耶?”瑀出,謂人曰:“我死而
後已,終不能傾側面從。”是日,於路為盜所殺,時年五十九,多以為穎達害焉。
子續累訟之,遇穎達亦尋卒,事遂不窮竟。續乃布衣蔬食終其身。
范述曾,字子玄,吳郡錢唐人也。幼好學,從餘杭呂道惠受《五經》,略通
章句。道惠學徒常有百數,獨稱述曾曰:“此子必為王者師。”齊文惠太子、竟
陵文宣王幼時,高帝引述曾為之師友。起家為宋晉熙王國侍郎。齊初,至南郡王
國郎中令,遷尚書主客郎、太子步兵校尉,帶開陽令。述曾為人謇諤,在宮多所
諫爭,太子雖不能全用,然亦弗之罪也。竟陵王深相器重,號為“周舍”。時太
子左衛率沈約亦以述曾方汲黯。以父母年老,乞還就養,乃拜中散大夫。
明帝即位,除游擊將軍,出為永嘉太守。為政清平,不尚威猛,民俗便之。
所部橫陽縣,山谷險峻,為逋逃所聚,前後二千石討捕莫能息。述曾下車,開示
恩信,凡諸凶黨,涘負而出,編戶屬籍者二百餘家。自是商賈流通,居民安業。
在郡勵志清白,不受饋遺,明帝聞甚嘉之,下詔褒美焉。征為游擊將軍。郡送故
舊錢二十餘萬,述曾一無所受。始之郡,不將家屬;及還,吏無荷擔者。民無老
少,皆出拜辭,號哭聞於數十里。
東昏時,拜中散大夫,還鄉里。高祖踐阼,乃輕舟出詣闕,仍辭還東。高祖
詔曰:“中散大夫范述曾,昔在齊世,忠直奉主,往蒞永嘉,治身廉約,宜加禮
秩,以厲清操。可太中大夫,賜絹二十匹。”述曾生平得奉祿,皆以分施。及老,
遂壁立無所資。以天監八年卒,時年七十九。注《易文言》,著雜詩賦數十篇。
丘仲孚,字公信,吳興烏程人也。少好學,從祖靈鞠有人倫之鑑,常稱為千
里駒也。齊永明初,選為國子生,舉高第,未調,還鄉里。家貧,無以自資,乃
結群盜,為之計畫,劫掠三吳。仲孚聰明有智略,群盜畏而服之,所行皆果,故
亦不發。太守徐嗣召補主簿,歷揚州從事、太學博士、於湖令,有能名。太守呂
文顯當時幸臣,陵詆屬縣,仲孚獨不為之屈。以父喪去職。
明帝即位,起為烈武將軍、曲阿令。值會稽太守王敬則舉兵反,乘朝廷不備,
反問始至,而前鋒已屆曲阿。仲孚謂吏民曰:“賊乘勝雖銳,而烏合易離。今若
收船艦,鑿長崗埭,泄瀆水以阻其路,得留數日,tai6*軍必至,則大事濟矣。”敬
則軍至,值瀆涸,果頓兵不得進,遂敗散。仲孚以距守有功,遷山陰令,居職甚
有聲稱,百姓為之謠曰:“二傅沈劉,不如一丘。”前世傅琰父子、沈憲、劉玄
明,相繼宰山陰,並有政績,言仲孚皆過之也。
齊末政亂,頗有贓賄,為有司所舉,將收之,仲孚竊逃,徑還京師詣闕,會
赦,得不治。高祖踐阼,復為山陰令。仲孚長於撥煩,善適權變,吏民敬服,號
稱神明,治為天下第一。
超遷車騎長史、長沙內史,視事未期,征為尚書右丞,遷左丞,仍擢為衛尉
卿,恩任甚厚。初起雙闕,以仲孚領大匠。事畢,出為安西長史、南郡太守。遷
雲麾長史、江夏太守,行郢州州府事,遭母憂,起攝職。坐事除名,復起為司空
參軍。俄遷豫章內史,在郡更勵清節。頃之,卒,時年四十八。詔曰:“豫章內
史丘仲孚,重試大邦,責以後效,非直悔吝雲亡,實亦政績克舉。不幸殞喪,良
以傷惻。可贈給事黃門侍郎。”仲孚喪將還,豫章老幼號哭攀送,車輪不得前。
仲孚為左丞,撰《皇典》二十卷、《南宮故事》百卷,又撰《尚書具事雜儀》,
行於世焉。
孫謙,字長遜,東莞莒人也。少為親人趙伯符所知。謙年十七,伯符為豫州
刺史,引為左軍行參軍,以治乾稱。父憂去職,客居歷陽,躬耕以養弟妹,鄉里
稱其敦睦。宋江夏王義恭聞之,引為行參軍,歷仕大司馬、太宰二府。出為句容
令,清慎強記,縣人號為神明。
泰始初,事建安王休仁,休仁以為司徒參軍,言之明帝,擢為明威將軍、巴
東、建平二郡太守。郡居三峽,恆以威力鎮之。謙將述職,敕募千人自隨。謙曰:
“蠻夷不賓,蓋待之失節耳。何煩兵役,以為國費。”固辭不受。至郡,布恩惠
之化,蠻獠懷之,競餉金寶,謙慰喻而遣,一無所納。及掠得生口,皆放還家。
俸秩出吏民者,悉原除之。郡境翕然,威信大著。視事三年,征還為撫軍中兵參
軍。元徽初,遷梁州刺史,辭不赴職,遷越騎校尉、征北司馬府主簿。建平王將
稱兵,患謙強直,託事遣使京師,然後作亂。及建平誅,遷左軍將軍。
齊初,為寧朔將軍、錢唐令,治煩以簡,獄無繫囚。及去官,百姓以謙在職
不受餉遺,追載縑帛以送之,謙卻不受。每去官,輒無私宅,常借官空車廄居焉。
永明初,為冠軍長史、江夏太守,坐被代輒去郡,系尚方。頃之,免為中散大夫。
明帝將廢立,欲引謙為心膂,使兼衛尉,給甲仗百人,謙不願處際會,輒散甲士,
帝雖不罪,而弗復任焉。出為南中郎司馬。東昏永元元年,遷囗囗大夫。
天監六年,出為輔國將軍、零陵太守,已衰老,猶強力為政,吏民安之。先
是,郡多虎暴,謙至絕跡。及去官之夜,虎即害居民。謙為郡縣,常勤勸課農桑,
務盡地利,收入常多於鄰境。九年,以年老,征為光祿大夫。既至,高祖嘉其清
潔,甚禮異焉。每朝見,猶請劇職自效。高祖笑曰:“朕使卿智,不使卿力。”
十四年,詔曰:“光祿大夫孫謙,清慎有聞,白首不怠,高年舊齒,宜加優秩。
可給親信二十人,並給扶。”
謙自少及老,歷二縣五郡,所在廉潔。居身儉素,床施蘧除屏風,冬則布被
莞席,夏日無幬帳,而夜臥未嘗有蚊蚋,人多異焉。年逾九十,強壯如五十者,
每朝會,輒先眾到公門。力於仁義,行己過人甚遠。從兄靈慶常病寄于謙,謙出
行還問起居。靈慶曰:“向飲冷熱不調,即時猶渴。”謙退遣其妻。有彭城劉融
者,行乞疾篤無所歸,友人輿送謙舍,謙開廳事以待之。及融死,以禮殯葬之。
眾鹹服其行義。十五年,卒官,時年九十二。詔賻錢三萬、布五十匹。高祖為舉
哀,甚悼惜之。
謙從子廉,便辟巧宦。齊時已歷大縣,尚書右丞。天監初,沈約、范雲當朝
用事,廉傾意奉之。及中書舍人黃睦之等,亦尤所結附。凡貴要每食,廉必日進
滋旨,皆手自煎調,不辭勤劇,遂得為列卿、御史中丞、晉陵、吳興太守。時廣
陵高爽有險薄才,客於廉,廉委以文記,爽嘗有求不稱意,乃為屐謎以喻廉曰:
“刺鼻不知嚏,蹋面不知瞋,齧齒作步數,持此得勝人。”譏其不計恥辱,以此
取名位也。
伏恆,字玄耀,曼容之子也。幼傳父業,能言玄理,與樂安任昉、彭城劉
曼俱知名。起家齊奉朝請,仍兼太學博士,尋除東陽郡丞,秩滿為鄞令。時曼容
已致仕,故頻以外職處恆,令其得養焉。齊末,始為尚書都官郎,仍為衛軍記
室參軍。
高祖踐阼,遷國子博士,父憂去職。服闋,為車騎諮議參軍,累遷司空長史、
中書侍郎、前軍將軍、兼《五經》博士,與吏部尚書徐勉、中書侍郎周舍,總知
五禮事。出為永陽內史,在郡清潔,治務安靜。郡民何貞秀等一百五十四人詣州
言狀,湘州刺史以聞。詔勘有十五事為吏民所懷,高祖善之,征為新安太守。在
郡清恪,如永陽時。民賦稅不登者,輒以太守田米助之。郡多麻薴,家人乃至無
以為繩,其厲志如此。屬縣始新、遂安、海寧,並同時生為立祠。
征為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時始興內史何遠累著清績,高祖詔擢為黃門侍
郎,俄遷信武將軍、監吳郡。恆自以名輩素在遠前,為吏俱稱廉白,遠累見擢,
恆遷階而已,意望不滿,多託疾居家。尋求假到東陽迎妹喪,因留會稽築宅,
自表解,高祖詔以為豫章內史,恆乃出拜。治書侍御史虞爵奏曰:
臣聞失忠與信,一心之道以虧;貌是情非,兩觀之誅宜及。未有陵犯名教,
要冒君親,而可緯俗經邦者也。風聞豫章內史伏恆,去歲啟假,以迎妹喪為解,
因停會稽不去。入東之始,貨宅賣車。以此而推,則是本無還意。恆歷典二邦,
少免貪濁,此自為政之本,豈得稱功。常謂人才品望,居何遠之右,而遠以清公
見擢,名位轉隆,恆深誹怨,形於辭色,興居嘆咤,寤寐失圖。天高聽卑,無
私不照。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詔曰:“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伏恆,為政廉平,
宜加將養,勿使恚望,致虧士風。可豫章內史。”豈有人臣奉如此之詔,而不亡
魂破膽,歸罪有司;擢髮抽腸,少自論謝?而循奉慠然,了無異色。恆識見
所到,足達此旨,而冒寵不辭,吝斯苟得,故以士流解體,行路沸騰,辯跡求心,
無一可恕。竊以恆踉蹡落魄,三十餘年,皇運勃興,鹹與維始,除舊布新,
濯之江、漢,一紀之間,三世隆顯。曾不能少懷感激,仰答萬分,反覆拙謀,成
茲巧罪,不忠不敬,於斯已及。請以恆大不敬論。以事詳法,應棄市刑,輒收
所近獄洗結,以法從事。如法所稱,恆即主。
臣謹案:豫章內史臣伏恆,含疵表行,藉悖成心,語默一違,資敬兼盡。
幸屬昌時,擢以不次。溪壑可盈,志欲無滿。要君東走,豈曰止足之歸;負志解
巾,異乎激處之致。甘此脂膏,孰非荼苦;佩茲龜組,豈殊縲紲。宜明風憲,肅
正簡書。臣等參議,請以見事免恆所居官,凡諸位任,一皆削除。
有詔勿治,恆遂得就郡。
視事三年,征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國子博士,未及起。普通元年,卒於郡,
時年五十九。尚書右僕射徐勉為之墓誌,其一章曰:“東區南服,愛結民胥,相
望伏闕,繼軌奏書。或臥其轍,或扳其車,或圖其像,或式其閭。思耿借寇,曷
以尚諸。”
初,恆父曼容與樂安任瑤皆匿於齊太尉王儉,瑤子昉及恆並見知。頃之,
昉才遇稍盛,齊末,昉已為司徒右長史,恆猶滯於參軍事;及其終也,名位略
相侔。恆性儉素,車服粗惡,外雖退靜,內不免心競,故見譏於時。能推薦後
來,常若不及,少年士子,或以此依之。
何遠,字義方,東海郯人也。父慧炬,齊尚書郎。遠釋褐江夏王國侍郎,轉
奉朝請。永元中,江夏王寶玄於京口為護軍將軍崔慧景所奉,入圍宮城,遠豫其
事。事敗,乃亡抵長沙宣武王,王深保匿焉。遠求得桂陽王融保藏之,既而發覺,
收捕者至,遠逾垣以免;融及遠家人皆見執,融遂遇禍,遠家屬系尚方。遠亡渡
江,使其故人高江產共聚眾,欲迎高祖義師,東昏黨聞之,使捕遠等,眾復潰散。
遠因降魏,入壽陽,見刺史王肅,欲同義舉,肅不能用,乃求迎高祖,肅許之。
遣兵援送,得達高祖。高祖見遠,謂張弘策曰:“何遠美丈夫,而能破家報舊德,
未易及也。”板輔國將軍,隨軍東下,既破朱雀軍,以為建康令。高祖踐阼,為
步兵校尉,以奉迎勛封廣興男,邑三百戶。遷建武將軍、後軍鄱陽王恢錄事參軍。
遠與恢素善,在府盡其志力,知無不為,恢亦推心仗之,恩寄甚密。
頃之,遷武昌太守。遠本倜儻,尚輕俠,至是乃折節為吏,杜絕交遊,饋遺
秋毫無所受。武昌俗皆汲江水,盛夏遠患水溫,每以錢買民井寒水;不取錢者,
則摙水還之。其佗事率多如此。跡雖似偽,而能委曲用意焉。車服尤弊素,器
物無銅漆。江左多水族,甚賤,遠每食不過乾魚數片而已。然性剛嚴,吏民多以
細事受鞭罰者,遂為人所訟,征下廷尉,被劾數十條。當時士大夫坐法,皆不受
立,遠度己無贓,就立三七日不款,猶以私藏禁仗除名。
後起為鎮南將軍、武康令。愈厲廉節,除淫祀,正身率職,民甚稱之。太守
王彬巡屬縣,諸縣盛供帳以待焉,至武康,遠獨設糗水而已。彬去,遠送至境,
進斗酒雙鵝為別。彬戲曰:“卿禮有過陸納,將不為古人所笑乎?”高祖聞其能,
擢為宣城太守。自縣為近畿大郡,近代未之有也。郡經寇抄,遠盡心綏理,復著
名跡。期年,遷樹功將軍、始興內史。時泉陵侯淵朗為桂州,緣道剽掠,入始興
界,草木無所犯。
遠在官,好開途巷,修葺牆屋,民居市里,城隍廄庫,所過若營家焉。田秩
俸錢,並無所取,歲暮,ze6*民尤窮者,充其租調,以此為常。然其聽訟猶人,不
能過絕,而性果斷,民不敢非,畏而惜之。所至皆生為立祠,表言治狀,高祖每
優詔答焉。天監十六年,詔曰:“何遠前在武康,已著廉平;復蒞二邦,彌盡清
白。政先治道,惠留民愛,雖古之良二千石,無以過也。宜升內榮,以顯外績。
可給事黃門侍郎。”遠即還,仍為仁威長史。頃之,出為信武將軍,監吳郡。在
吳頗有酒失,遷東陽太守。遠處職,疾強富如仇讎,視貧細如子弟,特為豪右所
畏憚。在東陽歲余,復為受罰者所謗,坐免歸。
遠耿介無私曲,居人間,絕請謁,不造詣。與貴賤書疏,抗禮如一。其所會
遇,未嘗以顏色下人,以此多為俗士所惡。其清公實為天下第一。居數郡,見可
欲終不變其心,妻子饑寒,如下貧者。及去東陽歸家,經年歲口不言榮辱,士類
益以此多之。其輕財好義,周人之急,言不虛妄,蓋天性也。每戲語人云:“卿
能得我一妄語,則謝卿以一縑。”眾共伺之,不能記也。後復起為征西諮議參軍、
中撫司馬。普通二年,卒,時年五十二。高祖厚贈賜之。
陳吏部尚書姚察曰:前史有循吏,何哉?世使然也。漢武役繁奸起,循平不
能,故有苛酷誅戮以勝之,亦多怨濫矣。梁興,破觚為圓,斫雕為樸,教民以孝
悌,勸之以農桑,於是桀黠化為由余,輕薄變為忠厚。淳風已洽,民自知禁。堯
舜之民,比屋可封,信矣。若夫酷吏,於梁無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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