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 多士第十六

成周既成,遷殷頑民,周公以王命誥,作《多士》。
惟三月,周公初於新邑洛,用告商王士。
王若曰:“爾殷遺多士,弗吊旻天,大降喪於殷,我有周佑命,將天明威,
致王罰,敕殷命終於帝。肆爾多士!非我小國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亂,弼
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為,惟天明畏。
我聞曰:上帝引逸,有夏不適逸;則惟帝降格,向於時夏。弗克庸帝,大淫
泆有辭。惟時天罔念聞,厥惟廢元命,降致罰;乃命爾先祖成湯革夏,俊民甸四
方。
自成湯至於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
罔不配天其澤。
在今後嗣王,誕罔顯於天,矧曰其有聽念於先王勤家?誕淫厥泆,罔顧於天
顯民祗,惟時上帝不保,降若茲大喪。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喪,罔
非有辭於罰。”
王若曰:“爾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靈承帝事,有命曰:‘割殷,’告敕於
帝。惟我事不貳適,惟爾王家我適。予其曰惟爾洪無度,我不爾動,自乃邑。予
亦念天,即於殷大戾,肆不正。”
王曰:“猷!告爾多士,予惟時其遷居西爾,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寧,時惟天
命。無違,朕不敢有後,無我怨。
惟爾知,惟殷先人有冊有典,殷革夏命。今爾又曰:‘夏迪簡在王庭,有服
在百僚。’予一人惟聽用德,肆予敢求爾於天邑商,予惟率肆矜爾。非予罪,時
惟天命。”
王曰:“多士,昔朕來自奄,予大降爾四國民命。我乃明致天罰,移爾遐逖,
比事臣我宗多遜。”
王曰:“告爾殷多士,今予惟不爾殺,予惟時命有申。今朕作大邑於茲洛,
予惟四方罔攸賓,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爾乃尚有爾土,爾用尚寧乾止,
爾克敬,天惟畀矜爾;爾不克敬,爾不啻不有爾土,予亦致天之罰於爾躬!今爾
惟時宅爾邑,繼爾居;爾厥有乾有年於茲洛。爾小子乃興,從爾遷。”
王曰:“又曰時予,乃或言爾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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