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七十三

○劉晏 第五琦 班宏 王紹 李巽
劉晏,字士安,曹州南華人。年七歲,舉神童,授秘書省正字。累授夏縣令,
有能名。歷殿中侍御史,遷度支郎中、杭隴華三州刺史,尋遷河南尹。時史朝義
盜據東都,寄理長水。入為京兆尹,頃之,加戶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判度支,
委府事於司錄張群、杜亞,綜大體,議論號為稱職。無何,為酷吏敬羽所構,貶
通州刺史。復入為京兆尹、戶部侍郎,判度支。時顏真卿以文學正直出為利州刺
史,晏舉真卿自代為戶部,乃加國子祭酒。寶應二年,遷吏部尚書、平章事,領
度支鹽鐵轉運租庸使。坐與中官程元振交通,元振得罪,晏罷相,為太子賓客。
尋授御史大夫,領東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轉運租庸鹽鐵使如故。時新承兵
戈之後,中外艱食,京師米價斗至一千,官廚無兼時之積,禁軍乏食,畿縣百姓
乃挼穗以供之。晏受命後,以轉運為己任,凡所經歷,必究利病之由。至江淮,
以書遺元載曰:
浮於淮、泗,達於汴,入於河,西循底柱、硤石、少華,楚帆越客,直抵建
章、長樂,此安社稷之奇策也。晏賓於東朝,猶有官謗,相公終始故舊,不信流
言,賈誼復召宣室,弘羊重興功利,敢不悉力以答所知。驅馬陝郊,見三門渠津
遺蹟。到河陰、鞏、洛,見宇文愷置梁公堰,分黃河水入通濟渠;大夫李傑新堤
故事,飾像河廟,凜然如生。涉滎郊、浚澤,遙瞻淮甸,步步探討,知昔人用心,
則潭、衡、桂陽必多積穀,關輔汲汲,只緣兵糧。漕引瀟、湘、洞庭,萬里幾日,
淪波卦席,西指長安。三秦之人,待此而飽;六軍之眾,待此而強。天子無側席
之憂,都人見泛舟之役;四方旅拒者可以破膽,三河流離者於茲請命。相公匡戴
明主,為富人侯,此今之切務,不可失也。使仆湔洗瑕穢,率罄愚懦,當憑經義,
請護河堤,冥勤在官,不辭水死。
然運之利病,各有四五焉。晏自尹京入為計相,共五年矣。京師三輔百姓,
唯苦稅畝傷多,若使江、湖米來每年三二十萬,即頓減徭賦,歌舞皇澤,其利一
也。東都殘毀,百無一存。若米運流通,則飢人皆附,村落邑厘,從此滋多。受
命之日引海陵之倉以食鞏、洛,是計之得者,其利二也。諸將有在邊者,諸戎有
侵敗王略者,或聞三江、五湖,貢輸紅粒,雲帆桂楫,輸納帝鄉,軍志曰:“先
聲後實,可以震耀夷夏。”其利三也。自古帝王之盛,皆雲書同文,車同軌,日
月所照,莫不率俾。今舟車既通,商賈往來,百貨雜集,航海梯山,聖神輝光,
漸近貞觀、永徽之盛,其利四也。
所可疑者,函、陝凋殘,東周尤甚。過宜陽、熊耳,至武牢、成皋,五百里
中,編戶千餘而已。居無尺椽,人無煙爨,蕭條悽慘,獸游鬼哭。牛必羸角,輿
必說輹,棧車輓漕,亦不易求。今於無人之境,興此勞人之運,固難就矣,
其病一也。河、汴有初,不修則毀淀,故每年正月發近縣丁男,塞長茭,決沮淤,
清明桃花已後,遠水自然安流,陽侯、宓妃,不復太息。頃因寇難,總不掏拓,
澤滅水,岸石崩,役夫需於沙,津吏旋於濘,千里洄上,罔水舟行,其病二也。
東垣、底柱,澠池、二陵,北河運處五六百里,戍卒久絕,縣吏空拳。奪攘奸宄,
窟穴囊橐。夾河為藪,豺狼狺狺,舟行所經,寇亦能往,其病三也。東自淮陰,
西臨蒲坂,亘三千里,屯戍相望。中軍皆鼎司元侯,賤卒儀同青紫,每雲食半菽,
又雲無挾纊,輓漕所至,船到便留,即非腳踏車使折簡書所能制矣,其病四也。
惟小子畢其慮奔走之,惟中書詳其利病裁成之。
晏累年已來,事缺名毀,聖慈含育,特賜生全。月余家居,遽即臨遣,恩榮
感切,思殞百身。見一水不通,願荷鍤而先往;見一粒不運,願負米而先趨。焦
心苦形,期報明主,丹誠未克,漕引多虞,屏營中流,掩泣獻狀。
自此每歲運米數十萬石以濟關中。
又至德初,為國用不足,令第五琦於諸道榷鹽以助軍用,及晏代其任,法益
精密,官無遺利。初,歲入錢六十萬貫,季年所入逾十倍,而人無厭苦。大曆末,
通計一歲征賦所入總一千二百萬貫,而鹽利且過半。累遷吏部尚書。大曆四年六
月,與右僕射裴遵慶同赴本曹視事,敕尚食增置儲供,許內侍魚朝恩及宰臣已下
常朝官鹹詣省送上。八年,知三銓選事。十二年三月,誅宰臣元載,晏奉詔訊鞫。
晏以載居任樹黨,布於天下,不敢專斷,請他官共事。敕御史大夫李涵、右散騎
常侍蕭昕、兵部侍郎袁傪、禮部侍郎常袞、諫議大夫杜亞同推,載皆款伏。初,
晏承旨,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王縉亦處極法,晏謂涵等曰:重刑再覆,國之常典,
況誅大臣,得不覆奏?又法有首從,二人同刑,亦宜重取進止。”涵等從命。及
晏等覆奏,代宗乃減縉罪從輕。縉之生,晏平反之力也。
十三年十二月,為尚書左僕射。時宰臣常袞專政,以晏久掌銓衡,時議平允,
兼司儲蓄,職舉功深,慮公望日崇,上心有屬。竊忌之,乃奏晏朝廷舊德,宜為
百吏師長,外示崇重,內實去其權。及奏上,以晏使務方理,代其任者難其人,
使務、知三銓並如故。李靈曜之亂也,河南節帥所據,多不奉法令,征賦亦隨之;
州縣雖益減,晏以羨餘相補,人不加賦,所入仍舊,議者稱其能。自諸道巡院距
京師,重價募疾足,置遞相望,四方物價之上下,雖極遠不四五日知,故食貨之
重輕,盡權在掌握,朝廷獲美利而天下無甚貴甚賤之憂,得其術矣。凡所任使,
多收後進有乾能者。其所總領,務乎急促,趨利者化之,遂以成風。當時權勢,
或以親戚為托,晏亦應之,俸給之多少,命官之遲速,必如其志,然未嘗得親職
事。其所領要務,必一時之選,故晏沒後二十餘年,韓洄、元琇、裴腆、包佶、
盧征、李衡繼掌財賦,皆晏故吏。其部吏居數千里之外,奉教令如在目前,雖寢
興宴語,而無欺紿,四方動靜,莫不先知,事有可賀者,必先上章奏。江淮茶、
橘,晏與本道觀察使各歲貢之,皆欲其先至。有土之官,或封山斷道,禁前發者,
晏厚以財力致之,常先他司,由是甚不為藩鎮所便。
晏理家以儉約稱,而重交敦舊,頗以財貨遺天下名土,故人多稱之。善訓諸
子,鹹有學藝。任事十餘年,權勢之重,鄰於宰相,要官重職,頗出其門。既有
材力,視事敏速,乘機無滯,然多任數,挾權貴,固恩澤,有口者必利啖之。當
大曆時,事貴因循,軍國之用,皆仰於晏,未嘗檢轄。
德宗嗣位,言事者稱轉運可罷多矣。初,楊炎為吏部侍郎,晏為尚書,各恃
權使氣,兩不相得。炎坐元載貶,晏快之,昌言於朝。及炎入相,追怒前事,且
以晏與元載隙憾,時人言載之得罪,晏有力焉。炎將為載復仇,又時人風言代宗
寵獨孤妃而又愛其子韓王迥,晏密啟請立獨孤為皇后。炎因對易攵流涕奏言:
“賴祖宗福祐,先皇與陛下不為賊臣所間。不然,劉晏、黎乾之輩,搖動社稷,
凶謀果矣。今乾以伏罪,晏猶領權,臣為宰相,不能正持此事,罪當萬死。”崔
祐甫奏言:“此事曖昧,陛下以廓然大赦,不當究尋虛語。”朱泚、崔寧又從傍
與祐甫救解之,寧言頗切,炎大怒,故斥寧令出鎮鄜坊以摧挫之。遂罷晏轉運等
使,尋貶為忠州刺史。炎欲誣構其罪,知庾準與晏素有隙,舉為荊南節度,以伺
晏動靜。準乃奏晏與朱泚書祈救解,言多怨望,炎又證成其事,上以為然。是月
庚午,晏已受誅,使回奏報,誣晏以忠州謀叛,下詔暴言其罪,時年六十六,天
下冤之。家屬徙嶺表,連累者數十人。貞元五年,上悟,方錄晏子執經,授太常
博士;少子宗經,秘書郎。執經上請削官贈父,特追贈鄭州刺史。
第五琦,京兆長安人。少孤,事兄華,敬順過人。及長,有吏才,以富國強
兵之術自任。天寶初,事韋堅,堅敗貶官。累至須江丞,時太守賀蘭進明甚重之。
會安祿山反,進明遷北海郡太守,奏琦為錄事參軍。祿山已陷河間、信都等五郡,
進明未有戰功,玄宗大怒,遣中使封刀促之,曰:“收地不得,即斬進明之首。”
進明惶懼,莫知所出,琦乃勸令厚以財帛募勇敢士,出奇力戰,遂收所陷之郡。
令琦奏事,至蜀中,琦得謁見,奏言:“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強弱在賦,賦之所
出,江淮居多。若假臣職任,使濟軍須,臣能使賞給之資,不勞聖慮。”玄宗大
喜,即日拜監察御史,勾當江淮租庸使。尋拜殿中侍御史。尋加山南等五道度支
使,促辦應卒,事無違闕。遷司金郎中、兼御史中丞,使如故。於是創立鹽法,
就山海井灶收榷其鹽,官置吏出糶。其舊業戶並浮人願為業者,免其雜徭,隸鹽
鐵使,盜煮私市罪有差。百姓除租庸外,無得橫賦,人不益稅而上用以饒。遷戶
部侍郎、兼御史丞,專判度支,領河南等道支度都勾當轉運租庸鹽鐵鑄錢、司農
太府出納、山南東西江西淮南館驛等使。
乾元二年,以本官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初,琦以國用未足,幣重貨輕,乃
請鑄乾元重寶錢,以一當十行用之。及作相,又請更鑄重輪乾元錢,一當五十,
與乾元錢及開元通寶錢三品並行。既而谷價騰貴,餓殣死亡,枕藉道路,又盜
鑄爭起,中外皆以琦變法之弊,封奏日聞。乾元二年十月,貶忠州長史,既在道,
有告琦受人黃金二百兩者,遣御史劉期光追按之。琦對曰:二百兩金十三斤重,
忝為宰相,不可自持。若其付受有憑,即請準法科罪。”期光以為此是琦伏罪也,
遽奏之,請除名,配流夷州,馳驛發遣,仍差綱領送至彼。寶應初,起為朗州刺
史,甚有能政,入遷太子賓客。屬吐蕃寇陷京師,代宗幸陝,關內副元帥郭子儀
請琦為糧料使、兼御史大夫,充關內元帥副使。未幾,改京兆尹。車駕克復,專
判度支,兼諸道鑄錢鹽鐵轉運常平等使。累封扶風郡公。又加京兆尹,改戶部侍
郎,判度支。前後領財賦十餘年。魚朝恩伏誅,琦坐與款狎,出為處州刺史,歷
饒、湖二州。入為太子賓客、東都留司。上以其材,將復任用,召還京師,信宿
而卒,年七十,贈太子少保。
子峰,峰婦鄭氏女,皆以孝著,旌表其門。
班宏,衛州汲人也。祖思簡,春官員外郎。父景倩,秘書監。宏少舉進士
授右司御胄曹,後為薛景先鳳翔掌書記,又為高適劍南觀察判官,累拜大理司直,
攝監察御史。時青城山有妖賊張安居以左道惑眾,事覺,多誣引大將,冀以緩死,
宏驗理而速殺之,人心乃安。既而郭英乂代適,以厭人望,奏署秘書郎,兼雒令,
以疾免。大曆三年,遷起居舍人,尋兼理匭使,四遷至給事中。時李寶臣卒於其
位,子惟岳匿喪求位,上遣宏使成德問疾,且喻之。惟岳厚賂宏,皆不受,還報
合旨,遷刑部侍郎,兼京官考使。時右僕射崔寧考兵部侍郎劉乃上下,宏駁曰:
“夷荒靖難,專在節制,尺籍伍符,不校省司。夫上行宣美之名,則下開趨競之
路;上行阿容,下必朋黨。”因削去之。乃知而謝曰:“乃雖不敏,敢掠一美以
徼二罪乎?”尋除吏部侍郎,為汪蕃會盟使李揆之副。
貞元初,仍歲旱蝗,上以賦調為急,改戶部侍郎,為度支使韓滉之副。遷尚
書,復副竇參。參初為大理司直,宏已為刑部侍郎,及參為相,領度支,上以宏
久司國計,因令副之。且曰:“朕藉參宰相以臨遠,眾務悉委於卿,勿以辭也。”
參以先貴,常私解悅之曰:“參後來,一朝居尚書之上,甚不自安,一年之後,
當歸此使。”宏心喜,歲余,參絕不復言。宏性剛愎,為人間之,且怒食言,公
事多異。揚子院,鹽鐵轉運委藏也,宏以御史中丞徐粲主之,既不理,且以賄聞,
參欲代之,宏執不可。參又選諸院吏,未嘗訪宏,乃疏參所用者過惡以聞,事輒
留中。無何,參以使勞加吏部尚書,而宏進封蕭國公,怨參以虛號寵之,間惡愈
甚。每奉詔建設,宏必極壯麗,親程課役,又厚結權幸以傾參。
張滂先善於宏,宏薦為司農少卿,及參欲以滂分掌江淮鹽鐵,詢之於宏,宏
以滂嫉惡,慮以法繩徐粲,因曰:“滂強戾難制,不可用。”滂知之。八年三月,
參遂為上所疏,乃讓度支使,遂以宏專判,而參不欲使務悉歸於宏,問計京兆尹
薛珏,珏曰:“二子交惡,而滂剛決,若分鹽鐵轉運於滂,必能制宏。”參乃薦
滂為戶部侍郎、鹽鐵使、判轉運,尚隸於宏以悅之。江淮兩稅,悉宏主之,置巡
院,然令宏、滂共擇其官。滂請鹽鐵舊簿書於宏,宏不與之。每署院官,宏、滂
更相是非,莫有用者。滂乃奏曰:“班宏與臣相戾,巡院多闕官。臣掌財賦,國
家大計,職不修,無所逃罪。今宏若此,何以輯事?”遂令分掌之。無幾,宏言
於宰相趙憬、陸贄曰:“宏職轉運,年運江淮米五十萬斛,前年增七十萬斛,以
實太倉,幸無過。今職移於人,不知何謂?”滂時在側,忿然曰:“尚書失言甚
矣!若運務畢舉,朝廷固不奪之,蓋由喪公錢、縱奸吏故也。且凡為度支胥吏,
不一歲,資累鉅萬,僮馬第宅,僣於王公,非盜官財何以致是?道呼喧喧,無不
知之,聖上故令滂分掌。公向所言,無乃歸怨於上乎、”宏默然不對。是日,宏
稱疾於第,滂往問之,宏不見,憬、贄乃以宏、滂之言上聞。由是遵大曆故事,
如劉晏、韓滉所分。滂至揚州按徐粲,逮仆妾子侄,得贓鉅萬,乃徙嶺表。故參
得罪,宏頗有力焉。勤恪官署,晨入夕歸,下吏勞而未嘗厭苦,清白勤乾,稱之
於時。貞元八年七月卒,年七十三,廢朝,加贈,謚曰敬。
王紹,本家於太原,今為京兆萬年人。舊名與憲宗同,永貞年改焉。少時,
顏真卿器重之,因紹舊名,字之曰德素,奏授武康尉。蕭復為常州刺史,闢為從
事;包佶領租庸鹽鐵,亦以紹為判官。時李希烈阻兵,江淮租輸,所在艱阻,特
移運路自潁入汴。紹奉佶表詣闕,屬德宗西幸,紹乃督緣路輕貨,趣金、商路,
倍程出洋州以赴行在。德宗親勞之,謂紹曰:“六軍未有春服,我猶衣裘。”紹
俯伏流涕,奏曰:“包佶令臣間道進奉數約五十萬。”上曰:道路回遠,經費懸
急,卿之所奏,豈可望耶?”後五日而所督繼至,上深賴焉。
貞元中,為倉部員外郎。時屬兵革旱蝗之後,令戶部收闕官俸,兼稅茶及諸
色無名之錢,以為水旱之備。紹自拜倉部,便準詔主判,及遷戶部、兵部郎中,
皆獨司其務。擢拜戶部侍郎,尋判度支。後二年,遷戶部尚書。德宗臨馭歲久,
機務不由台司,自竇參、陸贄已後,宰臣備位而已。德宗以紹謹密,恩遇特異,
凡主重務八年,政之大小,多所訪決。紹未賞泄漏,亦不矜衒。順宗即位,王叔
文始奪其權,拜兵部尚書,尋除檢校吏部尚書、東都留守。元和初,遷檢校尚書
右僕射、徐州刺史、武寧軍節度,復以濠、泗二州隸焉。時承張愔之後,兵驕難
治,紹修輯軍政,人甚安之。六年,征拜兵部尚書,兼判戶部事。九年卒,年七
十二,贈左僕射,謚曰敬。
李巽,字令叔,趙郡人。少苦心為學,以明經調補華州參軍,拔萃登科,授
鄠縣尉。周曆台省,由左司郎中出為常州刺史。逾年,召為給事中,出為湖南觀
察使,銳於為理。五年,改江西觀察使,加檢校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巽持下
以法,吏不敢欺,而動必察之。順宗即位,入為兵部侍郎。司徒杜佑判度支鹽鐵
轉運使,以巽乾治,奏為副使。佑辭重位,巽遂專領度支鹽鐵使。榷筦之法,號
為難重,唯大曆中僕射劉晏雅得其術,賦入豐羨。巽掌使一年,征課所入,類晏
之多歲,明年過之,又一年加一百八十萬貫。舊制,每歲運江淮米五十萬斛抵河
陰,久不盈其數,唯巽三年登焉。遷兵部尚書,明年改吏部尚書,使任如故。
巽精於吏職,蓋性使然也。雖在私家,亦置案牘簿書,勾檢如公署焉。人吏
有過,絲毫無所貸,雖在千里外,其恐栗如在巽前。初,程異附王叔文貶竄,巽
知其吏才明辯,奏而用之,憲宗不違其請。異勾檢簿籍,又精於巽,故課最加衍,
亦異之助焉。巽為吏部尚書,臥疾,郎官相率省問,巽初不言其病,與之考校程
課,商略功利,至其夕而卒。然性強很狡惡,忌刻頗甚,乘德宗之怒,謀殺竇參,
物論冤之。初,參為宰相,不悅於巽,自左司郎中出為常州刺史,仍促其行。不
數月,參貶郴州司馬。久之,巽自給事中為湖南觀察使,郴即屬郡也。宣武軍節
度使劉士寧以擅襲父任,物議不可,朝廷不得已而授之。及參之貶,士寧嘗以絹
數千匹賂參,巽在湖南具奏其事,言參與藩鎮交通,德宗怒,遂賜參死,議者冤
之。巽廉察江西,徇喜怒之情,而無罪被戮者多矣。元和四年四月卒,時年七十
一,贈尚書左僕射。
史臣曰:歷代操利柄為國計者,莫不損下益上,危人自安,變法以弄權,斂
怨以構禍,皆有之矣。如劉晏通擁滯,任才能,富其國而不勞於民,儉於家而利
於眾。或問曰:鄭子產吏不能欺,宓子賤吏不忍欺,西門豹吏不敢欺。三子者,
古之賢人也,吏皆懷其欺而不能、不忍、不敢也。晏之吏,遠近自不欺者何也?
答曰:蓋任其才而得其人也。晏歿,故吏二十餘年繼掌財賦,不其是哉!《史記
貨殖》云:“平糶齊物,關市不乏,治國之道也。”晏治天下,無甚貴甚賤之物,
泛言治國者,其可及乎!舉真卿才,忠也,減王縉罪,正也,忠正之道,復出於
人,嗚呼!本秀於林,風必摧之,常袞見忌於前,楊炎致冤於後,可為長嘆息矣!
時譏有口者以利啖之,苟不塞讒口,何以持重權?即無以展其才,濟其國矣。是
其術也,又何譏焉。第五琦促辦應卒,民不加賦,而國豐饒,亦庶幾矣。然鑄錢
變法,物貴身危,其何陋哉!凡利國者,農商之外,不可為也。宏、滂爭權樹黨,
皆非令人。紹之謹密幹事,巽之皦察精辨,亦足可稱。
贊曰:豐財忠良,晏道為長。琦、宏、滂、巽,鹹以利彰。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七十三_舊唐書原文_國學 史部0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七十三_舊唐書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