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本紀第九

◎章宗一
章宗憲天光運仁文義武神聖英孝皇帝,諱璟,小字麻達葛,顯宗嫡子也。母
曰孝懿皇后徒單氏。大定八年,世宗幸金蓮川,秋七月丙戌,次冰井,上生。翌
日,世宗幸東宮,宴飲歡甚,語顯宗曰:“祖宗積慶而有今日,社稷之福也。”
又謂司徒李石、樞密使紇石烈志寧等曰:“朕子雖多,皇后止有太子一人。幸見
嫡孫又生於麻達葛山,朕嘗喜其地衍而氣清,其以山名之。”群臣皆稱萬歲。十
八年,封金源郡王。始習本朝語言小字,及漢字經書,以進士完顏匡、司經徐孝
美等侍讀。二十四年,世宗東巡,顯宗守國,上奉表詣上京問安,仍請車駕還都,
世宗嘉其意,賜敕書答諭。二十五年三月,萬春節,復奉表朝賀。六月,顯宗崩,
世宗遣滕王府長史鳷、御院通進來護視。十二月,進封原王,判大興府事。入
以國語謝,世宗喜,且為之感動,謂宰臣曰:“朕當命諸王習本朝語,惟原王語
甚習,朕甚嘉之。”諭旨曰:“朕固知汝年幼,服制中未可付以職,然政事亦須
學,京輦之任,姑試爾才,其勉力。”二十六年四月,詔賜名璟。五月,拜尚書
右丞相。世宗謂曰:“宮中有《輿地圖》,觀之可以具知天下遠近厄塞。”又謂
宰臣曰:“朕所以置原王於近輔者,欲令親見朝廷議論,習知政事之體故也。”
十一月,詔立為皇太孫,稱謝於慶和殿。世宗諭之曰:“爾年尚幼,以明德皇后
嫡孫惟汝一人,試之以事,甚有可學之資。朕從正立汝為皇太孫,建立在朕,保
守在汝,宜行正養德,勿近邪佞,事朕必盡忠孝,無失眾望,則惟汝嘉。”二十
七年三月,世宗御大安殿,授皇太孫冊,赦中外。丁巳,謁謝太廟及山陵。始受
百官箋賀。二十八年十二月乙亥,世宗不豫,詔攝政,聽授五品以下官。丁亥,
受“攝政之寶”。
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世宗崩,即皇帝位於柩前。丙申,詔中外。賜丙外官
覃恩兩重,三品已上者一重,免今歲租稅,並自來懸欠系官等錢,鰥寡孤獨人絹
一匹、米兩石。己亥,遷大行皇帝梓宮於大安殿。癸卯,以皇太后命為令旨。甲
辰,以大理卿王元德等報哀於宋、高麗、夏。乙卯,白虹貫日亘天。丁巳,參知
政事宗浩罷。山東統軍裔以私過都城不赴哭臨,笞五十,降授彰化軍節度使。戊
午,名皇太后宮曰仁壽,設衛尉等官。
二月辛酉朔,日有食之。癸亥,始聽政。追尊皇考為皇帝,尊母為皇太后。
甲子,命學士院進呈漢、唐便民事,及當今急務。乙丑,白虹亘天。敕登聞鼓院
所以達冤枉,舊嘗鎖戶,其令開之。戊辰,更仁壽宮名隆慶。詔宮籍監戶舊系睿
宗及大行皇帝、皇考之奴婢者,悉放為良。己巳,敕御史台,自今監察令本台辟
舉,任內不稱職亦從奏罷。丁丑,增定百官俸。乙酉,詔有司稽考典故,許引用
宋事。是月,宋主內禪,子惇嗣立。
三月壬辰,朝於隆慶宮,是月凡五朝。己酉,詔以生辰為天壽節。癸丑,夏
國遣使來吊。夏四月己巳,夏國遣使來祭。辛未,宋遣使來弔祭。乙酉,葬世宗
光天興運文德武功聖明仁孝皇帝於興陵。戊子,朝於隆慶宮。
五月庚寅朔,太白晝見。壬寅,宋主遣使來報嗣位。夏國遣使來賀即位。丙
午,以祔廟禮成,大赦。丁未,地生白毛。庚戌,詔罷送宣錢,今後諸護衛考滿
賜官錢二千貫。壬子,敕收錄功臣子孫,量材於分承應。戊午,朝於隆慶宮。以
東北路招討使溫迪罕速可等為賀宋主即位使。河溢曹州。
閏月庚申朔,封兄珣為豐王,琮鄆王,瑰瀛王,從彝沂王,弟從憲壽王,玠
溫王。辛酉,制諸饑民賣身已贖放為良,復與奴生男女,並聽為良。丙寅,觀稼
於近郊。庚午,以樞密副使唐括貢為御史大夫。壬申,封乳母孫氏蕭國夫人,姚
氏莘國夫人。丙子,進封趙王永中漢王,曹王永功冀王,豳王永成吳王,虞王永
升隨王,徐王永蹈衛王,滕王永濟潞王,薛王永德潘王。庚辰,宋遣使來賀即位。
癸未,朝於隆慶宮。詔學士院,自今誥詞並用四六。乙酉,詔諸有出身承應人,
系將來受親民之職,可命所屬諭使為學。 其護衛、符寶、奉御、奉職,侍直近
密,當選有德行學問之人為之教授。
六月己丑朔,有司言:“律科舉人止知讀律,不知教化之原,必使通治《論
語》、《孟子》,涵養器度。遇府、會試,委經義試官出題別試,與本科通定去
留為宜。”從之。詔有司,請親王到任各給錢二十萬。辛卯,修起居注完顏烏者、
同知登聞檢院孫鐸皆上書諫罷圍獵,上納其言。拾遺馬升上《儉德箴》。乙未,
初置提刑司,分按九路,併兼勸農採訪事,屯田、鎮防諸軍皆屬焉。丁酉,幸慶
壽寺。作瀘溝石橋。己亥,朝於隆慶官。甲辰,罷送赦禮物錢,朝於隆慶官。乙
卯,高麗國王皓遣使來弔祭及會葬。敕有司移報宋、高麗、夏,天壽節於九月一
日來賀。丁巳,命提刑官除後於便殿聽旨,每十月使副內一員入見議事,如止一
員則令判官入見,其判官所掌煩劇可升同隨朝職任。秋七月辛酉,減民地稅十之
一,河東南、北路十之二,下田十之三。甲子,朝於隆慶宮。乙丑,敕近侍官授
外任三品、四品、賜金帶一,重幣有差。丁卯,以太尉、尚書令東平郡王徒單克
寧為太傅,改封金源郡王。辛未,高麗遣使來賀即位。甲戌,奉皇太后幸壽安宮。
辛巳,詔京、府、節鎮、防禦州設學養士。初設經童科。御史大夫唐括貢罷。禮
部尚書移剌履為參知政事。以刑部尚書完顏守貞等為賀宋生日使。 
八月戊子朔,奉皇太后幸壽安宮。辛卯,敕有司,京、府、州、鎮設學校處,
其長貳幕職內各以進士官提控其事,仍具入銜。壬辰,初定品官子孫試補令史格,
及提刑部司所掌三十二條。左司諫敦安民上疏論三事:曰崇節儉,去嗜欲,廣學
問。丁酉,如大房山。戊戌,謁奠諸陵。己亥,還都。庚子,朝於隆慶宮,是月
凡三朝。壬寅,制提刑司設女直、契丹、漢兒知法各一人。甲辰,參知政事劉瑋
罷。丙辰,宋、高麗、夏遣使來賀天壽節。
九月戊午朔,天壽節,以世宗喪,不受朝。庚申,詔增守山陵為二十丁,給
地十頃。壬戌,詔罷告捕亂言人賞。甲子,制諸盜賊聚集至十人,或騎五人以上,
所屬移捕盜官捕之,仍遞言省部,三十人以上聞奏,違者杖百。是日,朝於隆慶
宮。是月凡四朝。丁卯,制強族大姓不得與所屬官吏交往,違者有罪。戊辰,以
隆慶宮衛尉把思忠為夏國生日使。庚午,以尚輦局使崇德為橫賜高麗使。丙子,
獵於近郊。戊寅,監察御史焦旭劾奏太傅克寧、右丞相襄不應請車駕田獵,上曰:
“此小事,不須治之。”乙酉,如大房山。冬十月丁亥朔,謁奠諸陵。己丑,還
都。庚寅,朝於隆慶宮,是月凡四朝。辛卯,上顧謂宰臣曰:“翰林闕人。”平
章政事汝霖對曰:“鳳翔治中郝俁可。”汝霖諫止田獵,詔答曰:“卿能每事如
此,朕復何憂?然時異事殊,得中為當。”丙申,冬獵。己亥,次羅山。庚子,
次玉田。辛丑,沁州、丹州進嘉禾。丁未,次寶坻。庚戌,中侍石抹阿古誤帶刀
入禁門,罪應死,詔杖八十。癸丑,至自寶坻。
十一月己未,朝於隆慶宮。辛酉,以右宣徽院使裴滿餘慶等為賀宋正旦使。
癸亥,上謂宰臣曰:“今之用人,太拘資歷。循資之法,起於唐代,如此何以得
人?”平章政事汝霖對曰:“不拘資格,所以待非常之材。”上曰:“崔祐甫為
相,未逾年薦八百人,豈皆非常之材歟?”甲子,諭尚書省曰:“太傅年高,每
趨朝而又赴省,恐不易。自今旬休外,四日一居休,庶得調攝。常事他相理問,
惟大事白之可也。”戊辰,諭尚書省,自今五品以上官各舉所知,歲限所舉之數,
如不舉者坐以蔽賢之罪。仍依唐制,內五品以上官到任即舉自代,並從提刑司采
訪之。己巳,初制轉遞文字法。壬申,朝於隆慶宮。乙亥,命參知政事移剌履提
控刊修《遼史》。丁丑,以西上閣門使移剌邴為高麗生日使。御史台奏:“故事,
台官不得與人相見。蓋為親王、宰執、形勢之家,恐有私徇。然無以訪知民間利
病、官吏善惡。”詔自今許與四品以下官相見,三品以上如故。辛巳,詔有司,
今後諸處或有饑饉,令總管、節度使或提刑司先行賑貸或賑濟,然後言上。
十二月丙戌朔,朝於隆慶宮,是月凡五朝。詔罷鑄錢。丁亥,密州進白雉。
壬辰,諭有司,女直人及百姓不得用網捕野物,及不得放群雕枉害物命,亦恐女
直人廢射也。戊戌,復置北京、遼東鹽使司,仍罷西京、解鹽巡捕使。以河東南、
北路提刑司言,賑寧化、保德、嵐州飢,其流移復業,給復一年。是日,禁宮中
上直官及承應人毋得飲酒。乙巳,祭奠興陵。壬子,諭台臣曰:“提刑司所舉劾
多小過,行則失大體,不行則恐有所沮,其以此意諭之。”甲寅,宋、高麗、夏
遣使來賀正旦。是冬,無雪。
明昌元年春正月丙辰朔,改元。以世宗喪,不受朝賀。上朝於隆慶宮,是月
凡四朝。丁巳,制諸王任外路者許遊獵五日,過此禁之,仍令戒約人從,毋擾民。
辛酉,諭尚書省:“宰執所以總持國家,不得受人饋遺。或遇生辰,受所獻毋過
萬錢。若緦大功以上親,及二品以上官,不禁。”壬戌,以知河中府事王蔚為尚
書右丞,刑部尚書完顏守貞為參知政事。甲子,如大房山。乙丑,奠謁興陵、裕
陵。丙寅,還都。戊辰,制禁自披剃為僧道者。敕外路求世宗御書。辛未,如近
畿春水。己卯,如春水。
二月丁卯朔,太白晝見。丙申,遣諭諸王,凡出獵毋越本境。壬寅,諭有司,
寒食給假五日,著於令。甲辰,至自春水。朝於隆慶宮,是月凡四朝。癸丑,地
生白毛。甲寅,如大房山。
三月乙卯朔,謁奠興陵。丙辰,還都。朝於隆慶宮,是月凡六朝。己未,敕
點檢司,諸試護衛人須身形及格,若功臣子孫善射出眾,雖不及格,亦令入見。
癸亥,禮官言:“民或一產三男,內有才行可用者可令察舉,量材敘用。其驅婢
所生,舊制官給錢百貫,以資乳哺,尚書省請更給錢四十貫,贖以為良。”制可。
丙寅,有司言:“舊制,朝官六品以下從人輸庸者聽,五品以上不許輸庸,恐傷
官體。其有官職俱至三品、年六十以上致仕者,人力給半,乞不分內外,願令輸
庸者聽。”從之。己巳,擊球於西苑,百僚會觀。癸酉,詔內外五品以上,歲舉
廉能官一員,不舉者坐蔽賢罪。乙亥,初設應制及宏詞科。丁丑,制內外官並諸
局承應人,遇祖父母、父母忌日並給假一日。辛巳,詔修曲阜孔子廟學。壬午,
如壽安宮。夏四月甲申朔,朝於隆慶宮,是月凡四朝。戊戌,如壽安宮。
五月,不雨。乙卯,祈於北郊及太廟。朝於隆慶宮,是月凡三朝。丙辰,以
鷹坊使移剌寧為橫賜夏國使。戊午,拜天於西苑。射柳、擊球,縱百姓觀。壬戌,
祈雨於社稷。甲子,制省元及四舉終場人許該恩。己巳,復祈雨於太廟。庚午,
置知登聞鼓院事一人。丙子,以祈雨,望祭岳鎮海瀆於北郊。戊寅,命內外官五
品以上,任內舉所知才能官一員以自代。壬午,以參政事移剌履為尚書右丞,御
史中丞徒單鎰為參知政事,尚書右丞相襄罷。
六月己丑,制定親王家人有犯,其長史府掾失覺察、故縱罪。壬辰,奉皇太
後幸慶壽寺。甲辰,敕僧、道三年一試。秋七月己巳,以禮部尚書王翛等為賀宋
生日使。庚午,朝於隆慶宮。丁丑,詔罷西北路蝦<蟲麻>山市場。
八月癸未朔,禁指托親王、公主奴隸占綱船、侵商旅及妄征錢債。乙酉,詔
設常平倉。丁亥,至自壽安宮。戊子,朝於隆慶宮,是月凡三朝。己丑,以判大
睦親府事宗寧為平章政事。壬辰,幸玉泉山,即日還宮。癸巳,罷諸府鎮流泉務。
選才幹之官為諸州刺史,皆召見諭戒之。戊戌,上諭宰臣曰:“何以使民棄末而
務本,以廣儲蓄?”令集百官議。戶部尚書鄧儼等曰:“今風俗侈靡,宜定製度,
辨上下,使服用居室,各有差等。抑昏喪過度之禮,禁追逐無名之費。用度有節,
蓄積自廣矣!”右丞履、參知政事守貞、鎰曰:“凡人之情,見美則願,若不節
以制度,將見奢侈無極,費用過多,民之貧乏,殆由此致。方今承平之際,正宜
講究此事,為經久法。”上是履議。壬寅,敕麻吉以皇家袒免之親,特收充尚書
省祗候郎君,仍為永制。丁未,獵於近郊。巳酉,宋、高麗、夏遣使來賀天壽節。
九月壬子朔,天壽節,以世宗喪,不受朝。丙辰,為廉能進擢北海縣令張翱
等十八人官。己未,以武衛軍副都指揮使烏林答謀甲為夏國生日使。庚申,朝於
隆慶宮。壬戌,如秋山。冬十月丁亥,至自秋山。戊子,朝於隆慶宮。丙申,詔
賜貴德州孝子翟單、遂州節婦張氏各絹十匹、粟二十石。戊戌,以有司言,登聞
鼓院同記注院,勿有所隸。制民庶聘財為三等,上百貫,次五十貫,次二十貫。
丁未,獵於近郊。
十一月乙卯,朝於隆慶宮。是月凡五朝。以惑眾亂民,禁罷全真及五行毗盧。
以僉書樞密院事把德固等為賀宋正旦使。丁巳,制諸職官讓蔭兄弟子侄者,從其
所請。戊辰,召禮部尚書王翛、諫議大夫張暐詣殿門,諭之曰:“朝廷可行之事,
汝諫官、禮官即當辯析。小民之言,有可采者朕尚從之,況卿等乎?自今所議毋
但附合於尚書省。”辛未,以西上閣門使移剌撻不也為高麗生日使。丙子,冬獵。
巳卯,次雄州。判真定府事吳王永成、判定武軍節度使隋王永升來朝。
十二月壬午,免獵地今年稅。丁亥,次饒陽。己丑,平章政事張汝霖薨。丁
酉,至自饒陽。甲辰,幸太傳徒單克寧第視疾。以克寧為太師、尚書令,封淄王,
賜銀千五百兩,絹二千匹。乙巳,朝於隆慶宮。丙午,詔有司,正旦可先賀隆慶
宮,然後進酒。丁未,宋、高麗、夏遣使來賀正旦。
二年春正月庚戌朔,以世宗喪,不受朝。癸丑,諭有司,夏國使可令館內貿
易一日。尚書省言,故事許貿易三日,從之。甲寅,始許宮中稱聖主。乙卯,皇
太后不豫,自是日往侍疾,丙夜乃還。辛酉,皇太后崩。丙寅,以左副都點檢皞
等報哀於宋、高麗、夏。庚午,太師、尚書令淄王徒單克寧薨。甲戌,百官表請
聽政,不許。戊寅,詔賜陀括里部羊三萬口、重幣五百端、絹二千匹,以振其乏。
吳王永成、隋王永升以聞國喪奔赴失期,罰其俸一月,其長史笞五十。己卯,在
司言,漢王永中以疾失期,上諭使回。
二月壬午,百官復聽政,不許。壬辰,上始視朝。敕親王及三品官之家,毋
許僧尼道士出入。諭有司:“進士程文但合格者即取之,毋限人數。”丙申,以
樞密副使夾谷清臣為尚書左丞。戊戌,更定奴誘良人法。丙午,初設王傳府尉官。
三月丁巳,夏國遣使來吊。癸亥,敕有司,國號犯漢、遼、唐、宋等名不得
封臣下。有司議:“以遼為恆,宋為汴,秦為鎬,晉為並,漢為益,梁為邵,齊
為彭,殷為譙,唐為絳,吳為鄂,蜀為夔,陳為宛,隋為涇,虞為澤。”制可,
丁卯,夏國遣使來祭。乙亥,高麗遣使來弔祭。丁丑,宋遣使來弔祭。
四月戊寅朔,尚書省言:“齊民與屯田戶往往不睦,若令遞相婚姻,實國家
長久安寧之計。”從之。乙酉,葬孝懿皇太后於裕陵。戊子,制諸部內災傷,主
司應言而不言及妄言者杖七十,檢視不以實者罪如之,因而有傷人命者以違制論,
致枉有徵免者坐贓論,妄告者戶長坐詐不以實罪,計贓重從詐匿不輸法。庚寅,
禁民庶不得服純黃銀褐色,婦人勿禁,著為永制。辛卯,上幸壽安宮,諫議大夫
張暐等上疏請止其行,不允。癸巳,諭有司:“自今女直字直譯為漢字,國史院
專寫契丹字者罷之。”甲午,改封永中為並王,永功為魯王,永成袞王,永升曹
王,永蹈鄭王,永濟韓王,永德豳王。戊戌,增太學博士助教員。己亥,學士院
新進唐杜甫、韓愈、劉禹錫、杜牧、賈島、王建,宋王禹備、歐陽修、王安石、
蘇軾、張耒、秦觀等集二十六部。庚子,改壽安宮名萬寧。壬寅,如萬寧宮。詔
襲封衍聖公孔元措視四品秩。
五月庚戌,敕自今四日一奏事,仍免朝。戊辰,詔諸郡邑文宣王廟、風雨師、
社稷神壇隳廢者,復之。詔御史台令史並以終場舉人充。
六月戊子,平章政事宗寧薨。癸巳,禁稱本朝人及朝言語為“蕃”,違者杖
之。丙午,尚書右丞移剌履薨。秋七月丁巳,以參知政事徒單鎰為尚書右丞,御
史中丞夾谷衡為參知政事。己未,觀稼於近郊。己巳,禁職官元日、生辰受所屬
獻遺,仍為永制。以同僉大睦親府事袞等為賀宋生日使。庚午,諭有司:“自今
外路公主應赴闕,其駙馬都尉非奉旨,毋擅離職。”八月癸未,至自萬寧宮。己
亥,敕山東、河北闕食等處,許納粟補官。諭有司:“自今親王所領,如有軍處,
令佐貳總押軍事。”乙巳,宋、高麗、夏遣使來賀天壽節。
九月丁未朔,天壽節,以皇太后喪,不受朝。甲寅,如大房山。乙卯,謁奠
裕陵。丙辰,還都。丁巳,以西上閣門使白琬為夏國生日使。己未,定詐為制書
未施行制。以尚書左丞夾谷清臣為平章政事,封芮國公,參知政事完顏守貞為尚
書左丞,知大興府事張萬公為參知政事。庚申,如秋山。冬十月己丑,至自秋山。
甲午,敕司獄毋得與府州司縣官筵宴遠往,違者罪之。禁以太一混元受籙私建庵
室者。壬寅,以河北、山東旱,應雜犯及強盜已未發覺減死一等,釋徒以下。
十一月丙午朔,制諸女直人不得以姓氏釋為漢字。甲寅,禁伶人不得以歷代
帝王為戲,及稱萬歲,犯者以不應為事重法科。丁巳,以豳王傅宗璧等為賀宋正
旦使。戊午,夏人殺我邊將阿魯帶。甲子,制投匿名書者,徒四年。丙寅,以近
侍局副使完顏匡為高麗生日使。壬申,敕提刑司官自今每十五日一朝。
十二月乙亥朔,敕三品致仕官所得傔從毋令輸庸。己卯,定鎮邊守將致盜
賊罪。甲申,獵於近郊。乙酉,詔罷契丹字。己丑,尚書右丞徒單鎰罷。癸卯,
宋、高麗、夏遣使來賀正旦。
三年春正月乙巳朔,以皇太后喪,不受朝。丙辰,以孝懿皇后小祥,尚書省
請依明昌元年世宗忌辰例,諸王陪位,服慘紫,去金玉之飾,百官不視事,禁音
樂屠宰,從之。壬戌,如春水。
二月甲戌朔,敕猛安謀克許於冬月率所屬戶畋獵二次,每出不得過十日。壬
辰,至自春水。丁酉,獵於近郊。辛丑,詔追復田瑴等官爵。
閏月甲子,以山東路統軍使烏林答願為御史大夫。
三月乙亥,更定強盜征贓、品官及諸人親獲強盜官賞制。辛巳,初設左右衛
副將軍 。癸未,瀘溝石橋成。幸熙春園。丁亥,如萬寧宮。辛卯,詔賜棣州孝
子劉瑜、錦州孝子劉慶祐絹、粟,旌其門閭,復其身。上因問宰臣曰:“從來孝
義之人曾官使者幾何?”左丞守貞對曰:“世宗時有劉政者嘗官之,然若輩多淳
質不及事。”上曰:“豈必盡然。孝義之人素行已備,稍可用既當用之,後雖有
希覬作偽者,然偽為孝義,猶不失為善。可檢勘前後所申孝義之人,如有可用者,
可具以聞。”癸巳,尚書省奏:“言事者謂,釋道之流不拜父母親屬,敗壞風俗,
莫此為甚。禮官言唐開元二年敕云:‘聞道士、女冠、僧、尼不拜二親,是為子
而忘其生,傲親而徇於末。自今以後並聽拜父母,其有喪紀輕重及尊屬禮數,一
準常儀。’臣等以為宜依典故行之。”制可。左丞守貞言:“上嘗命臣問忻州陳
毅上書所言事,其一極論守令之弊,臣面問所以救之之道,竟不能言。”上曰:
“方今政欲知其弊也。彼雖無救弊之術,但能言其弊,亦足嘉矣。如毅言及隨處
有司不能奉行條制,為人傭雇尚須出力,況食國家祿而乃如是,得無虧臣子之行
乎?其令檢會前後所降條理舉行之。”是日,溫王玠薨。丁酉,命有司祈雨,望
祀岳鎮海瀆於北郊。
四月壬寅朔,定宣聖廟春秋釋奠,三獻官以祭酒、司業、博士充,祝詞稱
“皇帝謹遣”,及登歌改用太常樂工。其獻官並執事與享者並法服,陪位學官公
服,學生儒服。尚書省奏:“提刑司察與涿州進士劉器博、博州進士張安行、河
中府胡光謙,光謙年雖八十三,尚可任用。”敕劉器博、張安行特賜同進士出身,
胡光謙召赴闕。甲辰,祈雨於社稷。丙午,罷天山北界外采銅。戊申,瀛王環薨。
戊午,詔集百官議北邊開壕事。詔賜雲內孝子孟興絹十匹、粟二十石,賜同州貞
婦師氏謚曰“節”。丙寅,以旱災,下詔責躬。丁卯,復以祈雨,望祀岳鎮海瀆
山川於北郊。戊辰,敕親王衣領用銀褐紫綠。遣御史中丞吳鼎樞等審決中都冤獄,
外路委提刑司處決。左丞守貞以旱,上表乞解職,不允。參知政事衡、萬公皆入
謝。上曰:“前詔所謂罷不急之役、省無名之費、議冗官、決滯獄四事,其速行
之。”
五月壬申朔,以尚書禮部員外郎孛術魯子元為橫賜高麗使。癸酉,罷北邊開
壕之役。甲戌,祈雨於社稷。是日,雨。戊寅,出宮女百八十三人。尚書省奏:
“近以山東、河北之飢,已委宣差所至安撫賑濟。”復遣右三部司正範文淵往視
之。乙酉,以雨足,致祭社稷。戊子,百官賀雨足。尚書左丞完顏守貞罷。己丑,
以雨足,望祀岳鎮海瀆。
六月癸卯,宰臣請罷提刑司,上曰:“諸路提刑司官止三十餘員,猶患不得
其人,州郡三百餘處,其能盡得人乎?”弗許。甲寅,以久雨,命有司祈晴。丁
巳,定提刑司條制。辛酉,詔定內外所司公事故疑申呈罪罰格。乙丑,以知大名
府事劉瑋為尚書右丞。有司言:“河州災傷,民乏食,而租稅有未輸。”詔免之。
諭戶部:“可預給百官冬季俸,令就倉以時直糶與貧民,秋成各以其貲糴之,其
所得必多矣,而上下便之。其承應人不願者,聽。”秋七月戊寅,敕尚書省曰:
“饑民如至遼東,恐難遽得食,必有飢死者。其令散糧官問其所欲居止,給以文
書,命隨處官長計口分散,令富者出粟養之,限以兩月,其粟充秋稅之數。”己
卯,祁州刺史頓長壽、安武軍節度副使胡剌坐賑濟不及四縣,各杖五十。癸未,
詔增北邊軍千二百人,分置諸堡。丁亥,胡光謙至闕,命學士院以雜文試之,稱
旨。上曰:“朕欲親問之。”辛卯,以殿前都點檢仆散端等為賀宋生日使。己亥,
上謂宰臣曰:“聞諸王傅尉多苛細,舉動拘防,亦非朕意。是職之設,本欲輔導
諸王,使歸之正,得其大體而已。”平章政事清臣曰:“請以聖意遍行之。”曰:
“已諭之矣。”
八月癸卯,敕諸職官老病不肯辭避,有司諭使休閒者,不在給俸之列,格前
勿論。上以軍民不和、吏員奸弊,詔四品以下、六品以上集議於尚書省,各述所
見以聞。甲辰,集三品以下、六品以上官,問以朝政得失及民間利害,令各書所
對。丁未,以有司奏寧海州文登縣王震孝行,以嘗業進士,並試其文,特賜同進
士出身,仍注教授一等職任。辛亥,至自萬寧宮。特賜胡光謙明昌二年進士第三
甲及第,授將仕郎、太常寺奏禮郎。官制舊設是職,未嘗除人,以光謙德行才能,
故特授之。己未,以烏林答願為尚書左丞。辛酉,獵於近郊。乙丑,上謂宰臣曰:
“朕欲任官,令久於其事。若今日作禮官,明日司錢穀,雖間有異材,然事能悉
辦者鮮矣!”對曰:“使中材之人久於其職,事既熟,終亦得力。”上問太常卿
張暐:“古有三恪,今何無之?”暐具典故以聞。丁亥,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天壽節。
九月庚午朔,天壽節,以皇太后喪,不受朝。諭尚書省:“去歲山東、河北
被災傷處所閣租稅及借貸錢粟,若便征之,恐貧民未蘇,俟豐收日以分數帶徵可
也。”又諭宰臣曰:“隨路提刑司舊止察老病不任職及不堪親民者,如得其實,
即改除他路。若他路提刑司覆察得實,勿復注親民之職。卿等其議行之。”甲戌,
以郊社署令唐括合達為夏國生日使。己卯,如秋山。免圍場經過人戶今歲夏秋租
稅之半,曾當差役者復一年。冬十月壬寅,至自秋山。丙午,敕御史台,提刑司
自今保申廉能官,勿復有乞升品語。壬子,有司奏增修曲阜宣聖廟畢,敕:“黨
懷英撰碑文,朕將親行釋奠之禮,其檢討典故以聞。”甲寅,敕置常平倉處,並
令州、府官以本職提舉,縣官兼管勾其事,以所糴多寡約量升降,以為永制。賜
河南路提刑司所舉逸民游總同進士出身,以年老不樂仕進,授登仕郎,給正八品
半俸終身。戊午,諭尚書省訪求博物多知之士。癸亥,遣諭諸王府傅尉曰:“朕
分命諸王出鎮,蓋欲政事之暇,安便優逸,有以自適耳。然慮其舉措之間或違於
理,所以分置傅尉,使勸導彌縫,不入於過失而已。若公餘游宴不至過度,亦復
何害。今聞爾等或用意太過,凡王門細碎之事無妨公道者,一一乾與,贊助之道,
豈當如是?宜各思職分,事舉其中,無失禮體。仍就諭諸王,使知朕意。”丙寅,
敕應保舉官及試中書判者委官覆察,言行相副者量與升除,隨朝及六品以上各隨
所長用之。己巳,獵於近郊。
十一月庚午朔,尚書省奏:“翰林侍講學士党懷英舉孔子四十八代孫端甫,
年德俱高,該通古學。濟南府舉魏汝翼有文章德誼,苦學三十餘年,已四舉終場。
蔚州舉劉震亨學行俱優,嘗充舉首。益都府舉王樞博學善書,事親至孝。”敕魏
汝翼特賜進士及第,劉震亨等同進士出身,並附王澤榜。孔端甫俟春暖召之。丙
子,詔臣庶名犯古帝王而姓復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令迴避。戊寅,升相
州為彰德府。以前右副都點檢溫敦忠等為賀宋正旦使。壬午,尚書省奏:“知河
南府事程嶧乞進封父祖。”權尚書禮部郎中党懷英言:“凡宰執改除外任長官,
其佐官以下相見禮儀皆與他長官不同,其子亦得試補省令史。其子且爾,父祖封
贈理當不同,合舉宰執一例封贈。”從之。甲申,改提刑司令為書史。丙申,以
有司言:“河州定羌民張顯孝友力田,焚券已責,又獻粟千石以賑饑。棣州民榮
楫賑米七百石、錢三百貫,冬月散柴薪三千束。皆別無希覬。”特各補兩官,仍
正班敘。
十二月癸卯,以東上閣門使張汝猷為高麗生日使。辛亥,諭有司祈雪。癸丑,
獵於近郊。丙辰,有赤氣見於北方。丁巳,敕華州下邽縣置武定鎮倉,京兆櫟陽
縣置粟邑鎮倉,許州舞陽縣置北舞渡倉,各設倉草都監一人,縣官兼領之。乙丑,
定到任告致仕格。丁卯,宋、高麗、夏遣使來賀正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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