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經部三十二

○孝經類
蔡邕《明堂論》引魏文侯《孝經傳》,《呂覽·審微篇》亦引《孝經·諸侯
章》,則其來古矣。然授受無緒,故陳騤、汪應辰皆疑其偽。今觀其文,去二
戴所錄為近,要為七十子徒之遺書。使河間獻王采入一百三十一篇中,則亦《禮
記》之一篇,與《儒行》、《緇衣》轉從其類。惟其各出別行,稱孔子所作,傳
錄者又分章標目,自名一經。後儒遂以不類《繫辭》、《論語》繩之,亦有由矣。
中間孔、鄭兩本,互相勝負。始以開元《御注》用今文,遵制者從鄭;後以朱子
《刊誤》用古文,講學者又轉而從孔。要其文句小異,義理不殊,當以黃震之言
為定論(語見黃氏《日鈔》)。故今之所錄,惟取其詞達理明,有裨來學,不復
以今文、古文區分門戶,徒釀水火之爭。蓋注經者明道之事,非分朋角勝之事也。
△《古文孝經孔氏傳》·一卷、附《宋本古文孝經》·一卷(光祿寺卿陸錫
熊家藏本)
舊本題“漢孔安國傳,日本信陽太宰純音”。據卷末乾隆丙申歙縣鮑廷博
《新刊跋》,稱其友汪翼滄附市舶至日本,得於彼國之長崎澳。核其紀歲乾支,
乃康熙十一年所刊。前有太宰純《序》,稱“古書亡於中夏、存於日本者頗多。
昔僧奝然適宋,獻鄭注《孝經》一本。今去其世七百餘年,古書之散逸者亦
不少,而孔傳《古文孝經》全然尚存。惟是經國人相傳之久,不知歷幾人書寫,
是以文字訛謬,魚魯不辨。純既以數本校讎,且旁采他書所引。苟有足徵者,莫
不參考。十更裘葛,乃成定本。其《經》文與宋人所謂古文者亦不全同,今不敢
從彼改此。《傳》中間有不成語,雖疑其有誤,然諸本皆同,無所取正,故姑傳
疑以俟君子。今文唐陸元朗嘗音之,古文則否。今因依陸氏音例,並音《經》、
《傳》,庶乎令讀者不誤其音”云云。考世傳海外之本,別有所謂《七經孟子考
文》者亦日本人所刊,稱“西條掌書記山井鼎輯,東都講官物觀補遺”。中有
《古文孝經》一卷,亦云古文《孔傳》,中華所不傳,而其邦獨存。又雲“其真
偽不可辨,末學微淺,不敢輒議”云云。則日本相傳,原有是書,非鮑氏新刊贗
造。此本核其文句,與山井鼎等所考大抵相應。惟山井鼎等稱每章題下有劉炫
《直解》,其字極細,寫之與《注》文粗細弗類。又有引及邢昺《正義》者,為
後人附錄。此本無之,為少異耳。其《傳》文雖證以《論衡》、《經典釋文》、
《唐會要》所引,亦頗相合。然淺陋冗漫,不類漢儒釋經之體,並不類唐、宋、
元以前人語。殆市舶流通,頗得中國書籍,有桀黠知文義者摭諸書所引《孔傳》,
影附為之,以自誇圖籍之富歟?考元王惲《中堂事紀》有曰:“中統二年,高麗
世子植來朝,宴於中書省。問曰:傳聞汝邦有《古文尚書》及海外異書。答曰:
與中國書不殊。”高麗、日本比鄰相接,海東經典,大概可知。使果有之,何以
奝然不與鄭《注》並獻,至今日而乃出?足徵彼國之本出自宋元以後。觀山
井鼎亦疑之,則其事固可知矣。特以海外秘文,人所樂睹。使不實見其書,終不
知所謂《古文孝經孔傳》不過如此,轉為好古者之所惜。故特錄存之,而具列其
始末如右。
△《孝經正義》·三卷(內府藏本)
唐玄宗明皇帝御注,宋邢昺疏。案《唐會要》:“開元十年六月,上注《孝
經》,頒天下及國子學。天寶二年二月,上重注,亦頒天下。”《舊唐書·經籍
志》《孝經》一卷,玄宗注。《唐書·藝文志》“今上《孝經制旨》一卷”,注
曰“玄宗”。其稱“制旨”者,猶梁武帝《中庸義》之稱“制旨”,實一書也。
趙明誠《金石錄》載《明皇注孝經》四卷。陳振孫《書錄解題》亦稱家有此刻,
為四大軸。蓋天寶四載九月,以《御注》刻石於太學,謂之《石台孝經》。今尚
存西安府學中,為碑凡四,故拓本稱四卷耳。玄宗《御製序》末稱:“一章之中
凡有數句,一句之內義有兼明,具載則文繁,略之則義闕。今存於《疏》,用廣
發揮。”《唐書·元行沖傳》稱:“玄宗自注《孝經》,詔行沖為《疏》,立於
學官。”《唐會要》又載:“天寶五載詔,《孝經書疏》雖粗發明,未能該備,
今更敷暢以廣闕文,令集賢院寫頒中外。是《注》凡再修,《疏》亦再修。”其
《疏》《唐志》作二卷,宋《志》則作三卷,殆續增一卷歟?宋鹹平中,邢昺所
修之《疏》,即據行沖書為藍本。然孰為舊文,孰為新說,今已不可辨別矣。
《孝經》有今文、古文二本。今文稱鄭玄注,其說傳自荀昶,而《鄭志》不載其
名。古文稱孔安國注,其書出自劉炫,而《隋書》已言其偽。至唐開元七年三月,
詔令群儒質定。右庶子劉知幾主古文,立十二驗以駁鄭。國子祭酒司馬貞主今文,
摘《閨門章》文句凡鄙,《庶人章》割裂舊文,妄加“子曰”字及《注》中“脫
衣就功”諸語以駁孔。其文具載《唐會要》中。厥後今文行而古文廢。元熊禾作
董鼎《孝經大義序》,遂謂貞去《閨門》一章,卒啟玄宗無禮無度之禍。明孫本
作《孝經辨疑》,並謂唐宮闈不肅,貞削《閨門》一章乃為國諱。夫削《閨門》
一章,遂啟幸蜀之釁,使當時行用古文,果無天寶之亂乎?唐宮闈不肅誠有之,
至於《閨門章》二十四字,則絕與武、韋不相涉。指為避諱,不知所避何諱也?
況知幾與貞兩議並上,《會要》載當時之詔,乃鄭依舊行用。孔《注》傳習者稀,
亦存繼絕之典。是未因知幾而廢鄭,亦未因貞而廢孔。迨時閱三年,乃有御注太
學刻石,署名者三十六人,貞不預列。《御注》既行,孔、鄭兩家遂並廢,亦未
聞貞更建議廢孔也。禾等徒以朱子《刊誤》偶用古文,遂以不用古文為大罪。又
不能知唐時典故,徒聞《中興書目》有“議者排毀,古文遂廢”之語,遂沿其誤
說,憒憒然歸罪於貞。不知以《注》而論,則孔佚鄭亦佚。孔佚罪貞,鄭佚又罪
誰乎?以《經》而論,則鄭存孔亦存,古文並未因貞一議亡也,貞又何罪焉?今
詳考源流,明今文之立,自玄宗此《注》始。玄宗此《注》之立,自宋詔邢昺等
修此《疏》始。眾說喧呶,皆揣摩影響之談,置之不論不議可矣。
△《古文孝經指解》·一卷(內府藏本)
不著編輯者名氏。以宋司馬光、范祖禹之說合為一書。案宋《中興藝文志》
曰:“自唐明皇時議者排毀古文,以《閨門》一章為鄙俗,而古文遂廢(按此說
舛誤、辨已見《孝經正義》條下)。至司馬光始取古文為《指解》。”又范祖禹
《進孝經說札子》曰:“仁宗朝司馬光在館閣,為《古文指解》表上之。臣妄以
所見,又為之說。”《書錄解題》載光書、祖禹書各一卷。此本殆以二書相因而
作,故合編也。王應麟《玉海》載光書進於至和元年,時為殿中丞,直秘閣,與
祖禹說小異。然《光集》所載《進表》,稱“嘗撰《古文孝經指解》,皇祐中獻
於仁宗皇帝,竊慮歲久不存,今繕寫為一卷上進”云云,則祖禹所說者初進之本,
應麟所說者重進之本耳。《孝經》今文、古文,自《隋志》所載王劭、劉炫以來,
即紛紛聚訟。至唐而劉知幾主古文,司馬貞主今文。其彼此駁議,《唐會要》具
載其詞,至今說經之家亦多遞相左右,然所爭者不過字句之間。觀光從古文而句
下乃備載唐元宗今文之注。使二本南轅北轍,可移今文之注以注古文乎?宋黃震
《日鈔》有曰:“按《孝經》一爾,古文、今文特所傳微有不同。如首章今文云:
‘仲尼居,曾子侍。’古文則云:‘仲尼閒居,曾子侍坐。’今文云:‘子曰先
王有至德要道。’古文則曰:‘子曰參先王有至德要道。’今文云:‘夫孝,德
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古文則曰:‘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文之或
增或減,不過如此,於大義固無不同。至於分章之多寡,今文《三才章》‘其政
不嚴而治’與‘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通為一章,古文則分為二章;今文《聖治
章》第九‘其所因者本也’與‘父子之道天性’通為一章,古文則分為二章;
‘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古文又分為一章。章句之分合,率不過如此,於大義
亦無不同。古文又云:‘閨門之內具禮矣乎,嚴父嚴兄,妻子臣妾,猶百姓徒役
也。’此二十二字,今文全無之,而古文自為一章,與前之分章者三,共增為二
十二。所異者又不過如是。非今文與古文各為一書也。”其說可為持平。光所解
及祖禹所說,讀者觀其宏旨以求天經地義之原足矣。其今文、古文之爭,直謂賢
者之過可也。胡爌《拾遺錄》嘗譏祖禹所說以光注“言之不通也”句誤為《經》
文。今證以朱子《刊誤》,爌說信然。然亦非大義所系,今姑仍原本錄之,而
附載爌說,以糾其失焉。(按:注《孝經》者駁今文而遵古文,自此書始;五
六百年門戶相持,則自朱子用此本作《刊誤》始:皆逐其末而遺其本也。今特全
錄黃震之言,發其大凡,以著詬爭之無謂。餘一切紛紜之說,後不復載,亦不復
辨焉。)
△《孝經刊誤》·一卷(通行本)
宋朱子撰。書成於淳熙十三年,朱子年五十七,主管華州雲台觀時作也。取
古文《孝經》分為《經》一章、《傳》十四章,刪舊文二百二十三字。後有《自
記》曰“熹舊見衡山胡侍郎《論語說》(案胡宏高宗時為禮部侍郎,居衡州,故
曰衡山,所著有《五峰論語指南》一卷),疑《孝經》引《詩》,非《經》本文。
初甚駭焉,徐而察之,始悟胡公之言為信。而《孝經》之可疑者不但此也,因以
書質之沙隨程可久丈(按可久,程迥之字也)。程答書曰:頃見玉山汪端明(案
汪應辰,孝宗時為端明殿學士),亦以此書多出後人附會。於是乃知前輩讀書精
審,其論固已及此。竊幸有所因述而得免於鑿空妄言之罪”云云。今以《朱子語
錄》考之,黃卷三十二  經部三十二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記云:“《孝經》除了後人所添前面‘子曰’及後面引《詩》,
便有首尾。”又云:“‘以順則逆,民無則焉’,是季文子之詞。‘言斯可道,
行斯可樂’一段,是北宮文子論令尹之威儀,在《左傳》中自有首尾。載入《孝
經》,都不接續,全無意思。”又葉賀孫記云:“古文《孝經》有不似今文順者。
如‘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又著一個‘子曰’字,方說‘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
謂之悖德’。此本是一段,以‘子曰’分為二,恐不是。”又輔廣記云:“‘孝
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豈不害理?如此則須是如武王、周公方能盡孝
道,尋常人都無分,豈不啟人亻朁亂之心?”是朱子詆毀此書,已非一日,特不
欲自居於改經,故托之胡宏、汪應辰耳。歐陽修《詩本義》曰:“刪《詩》雲者,
非止全篇刪去也,或篇刪其章,或章刪其句,或句刪其字。”引《唐棣》、《君
子偕老》、《節南山》三詩為證。朱子蓋陰用是例也。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此
書,注其下曰:“抱遺經於千載之後,而能卓然悟疑辨惑,非豪傑特起獨立之士,
何以及此?此後學所不敢仿效,而亦不敢擬議也。”斯言允矣。南宋以後,作
《注》者多用此本。故今特著於錄,見諸儒淵源之所自與門戶之所以分焉。
△《孝經大義》·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元董鼎撰。鼎有《尚書輯錄纂注》,已著錄。初,朱子作《孝經刊誤》,但
為厘定《經》、《傳》,刪削字句,而未及為之訓釋。鼎乃因朱子改本,為之詮
解。凡改本圈記之字,悉為芟除。改本辨正之語,仍存於各章之末。所謂“右傳
之幾章釋某義”者,一一順文衍出,無所出入。第十三章、十四章所謂不解《經》
而別發一義者,亦即以《經》外之義說之,無所辨詰。惟增注今文異同為鼎所加
耳。其注稍參以方言,如雲“今有一個道理”,又雲“至此方言出一孝字之類”,
略如《語錄》之例。其敷衍語氣,則全為口義之體。雖遣詞未免稍冗,而發揮明
暢,頗能反覆以盡其意,於初學亦不為無益也。前有熊禾《序》,蓋大德九年鼎
子真卿從胡一桂訪禾於雲谷山中,以此書質禾,禾因屬其族兄熊敬刊行,而自序
其首。《序》稱朱子為“桓桓文公”。按《書》曰:“勖哉夫子,尚桓桓。”孔
《傳》曰:“桓桓,武貌。”《爾雅》曰:“桓桓、烈烈,威也。”均與著書明
道之旨無關,頗為杜撰。又“文公”字跳行示敬,而“孔子”、“曾子”字乃均
不跳行,亦殊顛倒。以原本所有,姑仍其舊錄之焉。
△《孝經定本》·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元吳澄撰。澄有《易纂言》,已著錄。此書以今文《孝經》為本,仍從朱子
《刊誤》之例,分列《經》、《傳》。其《經》則合今文六章為一章。其《傳》
則依今文為十二章,而改易其次序。至朱子所刪一百七十二字(案朱子《刊誤》
凡刪二百二十三字,中有句刪其字者。此惟栽所刪之句,故止一百七十二字),
與古文《閨門章》二十四字,並附錄於後。後有大德癸卯澄門人河南張恆《跋》,
稱澄“觀邢《疏》而知古文之偽,觀朱子所論知今文亦有可疑,因整齊諸說,附
入己見,為家塾課子之書。不欲傳之,未嘗示人”云云。蓋心亦有所不安也。其
謂漢初諸儒始見此書,蓋未考魏文侯嘗為作《傳》,見於蔡邕《明堂論》中。至
其據許氏《說文》所引古文《孝經》“仲尼居”無“閒”字,知古文之“仲尼閒
居”為劉炫所妄增。又據桓譚《新論》稱古文千八百七十二字,與今文異者四百
餘字。今劉炫本止有千八百七十字,多於今文八字。除增《閨門》一章二十四字
外,與今文異字僅二十餘字。則較司馬貞之攻古文但泛稱文句鄙俗者,特有根據。
所定篇第雖多分裂舊文,而銓解簡明,亦秩然成理。朱子《刊誤》既不可廢,則
澄此書亦不能不存。蓋至是而《孝經》有二改本矣。
△《孝經述注》·一卷(永樂大典本)
明項霦撰。霦始末無可考。惟《江西志》載:“項霦,浙江臨海人。洪武間
為按察司僉事。”與黃昭《原序》所言合,當即其人也。是編用古文《孝經》本。
其所詮釋,不務為深奧之論,而循文衍義,案章標旨,詞意頗為簡明,猶說經家
之不支蔓者。《明史·藝文志》不著錄。朱彝尊《經義考》亦不載其名。惟《永
樂大典》僅存此本,然編次佚脫,以第七章《注》文入第六章《經》文下,遂使
六章無《注》,七章無《經》。今以所佚《經》文案古文原本補入。所佚《注》
文,則世無別本,無從葺完矣。以其沉埋蠹簡之內三百餘年,世無能舉其名者,
今幸際昌期,發其光耀,亦萬世一時之遭際。故特采掇出之,俾聞於後,不以殘
闕而廢焉。
△《孝經集傳》·四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明黃道周撰。道周有《易象正》,已著錄。是書作於廷杖下獄之時。其作書
之旨,見於門人所筆記者,曰:“《孝經》有五大義。本性立教,因心為治,令
人知非孝無教,非性無道,為聖賢學問根本,一也。約教於禮,約禮於敬,敬以
致中,孝以導和,為帝王致治淵源,二也。則天因地,常以地道自處,履順行讓,
使天下銷其戾心,覺五刑、五兵無得力處,為古今治亂淵源,三也。反文尚質,
以夏、商之道救周,四也。辟楊誅墨,使佛、老之道不得亂常,五也。”以是五
者,別其章分,然後以《禮記》諸篇條貫麗之。其《自序》中所謂“五微義”、
“十二著義”者,不出於此,實其著書之綱領也。然其初說以引《詩》數處各屬
下章,如《中庸·尚絅章》例,今則仍附於各章之後,蓋亦自知其說之不安。
又其初欲先明篇章,次論孝敬淵源,三論反文歸質。似欲自立名目,如《大學衍
義》之體。今本則仍依《經》文次第,而雜引經記以證之,亦與初例不同。昔朱
子作《刊誤後序》曰:“欲掇取他書之言可發此《經》之旨者別為《外傳》,顧
未敢耳。”道周此書,蓋與之暗合。其推闡頗為詳洽,蓋起草於崇禎戊寅,卒業
於癸未,屢變其例而後成,故較所注《禮記》五篇成於一歲之中者為精密雲。
△《御注孝經》·一卷
順治十三年世祖章皇帝御撰。《孝經》詞近而旨遠,等而次之,自天子以至
於庶人;推而廣之,自閨門可放諸四海;專而致之,即愚夫、愚婦可通於神明。
故語其平易,則人人可知可行;語其精微,則聖人亦覃思於闡繹。是編《御注》
約一萬餘言,用石台本,不用孔安國本,息今文、古文門戶之爭也;亦不用朱子
《刊誤》本,杜改經之漸也。義必精粹,而詞無深隱,期家喻戶曉也。考歷代帝
王注是《經》者,晉元帝有《孝經傳》,晉孝武帝有《總明館孝經講義》,梁武
帝有《孝經義疏》,今皆不存。惟唐玄宗御注列《十三經註疏》中,流傳於世。
司馬光、范祖禹以下悉不能出其範圍。今更得聖制表章,使孔、曾遺訓,無一義
之不彰,無一人之不喻。回視玄宗所注,度而越之,又不啻萬倍矣。
△《御纂孝經集注》·一卷
雍正五年世宗憲皇帝御定。《孝經》書止一卷,而虞淳熙稱作傳注者自魏文
侯而下至唐宋,有名可紀者,幾九十九部,二百二卷,元明兩代不預焉。其書雖
歲久多佚,近時曹庭棟《孝經通釋》所引,尚於唐得五家,宋得十七家,元得四
家,明得二十六家,國朝得十家。然宋以前遺文緒論,傳者寥寥。宋以後之所說,
大抵執古文以攻今文,又執朱子《刊誤》以攻古文,於孔、曾大義微言,反視為
餘事,注愈多而去《經》愈遠。世宗憲皇帝以諸注或病庸膚,或傷蕪雜,不足闡
天經地義之理,爰指授儒臣,精為簡汰,刊其糟粕,存其菁華,仿朱子《論語·
孟子集注》之體,纂輯此編。凡斧藻群言,皆親為鑑定,與世祖章皇帝《御注》
並發明聖教,齊曜儀璘。蓋我世祖章皇帝四海會同,道光纘緒。我世宗憲皇帝九
重問視,禮備承顏。孝治覃敷,臚驩萬國。以聖契聖,實深造至德要道之原。故
能衡鑑眾論,得所折衷,於以建皇極而立人紀,固非儒生義疏所能比擬萬一矣。
△《孝經問》·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是編皆駁詰朱子《孝經刊誤》
及吳澄《孝經定本》二書。設為門人張燧問而奇齡答,凡十條。一曰《孝經》非
偽書,二曰今文古文無二本,三曰劉炫無偽造《孝經》事,四曰《孝經》分章所
始,五曰朱氏分合《經》、《傳》無據,六曰《經》不宜刪,七曰《孝經》言孝
不是效,八曰朱氏吳氏刪《經》無優劣,九曰閒居侍坐,十曰朱氏極論改文之弊。
然其第十條乃論明人敢詬劉炫,不敢詬朱吳,附及朱子之尊二程過於孔子,與所
標之目不相應。蓋目為門人所加,非奇齡所自定,故或失其本旨也。漢儒說經以
師傳,師所不言,則一字不敢更。宋儒說經以理斷,理有可據,則《六經》亦可
改。然守師傳者其弊不過失之拘,憑理斷者其弊或至於橫決而不可制。王柏諸人
點竄《尚書》,刪削二《南》,悍然欲出孔子上,其所由來者漸矣。奇齡此書,
負氣叫囂,誠不免失之過當。而意主謹守舊文,不欲啟變亂古經之習,其持論則
不能謂之不正也。
──右“孝經類”十一部,十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案:《孝經》文義顯明,篇帙簡少,注釋者最易成書。然陳陳相因,亦由
於此。今擇其稍有精義者,略錄數家,以見梗概,故所存獨少。)
○孝經類存目
△《孝經句解》·一卷(內府藏本)
元朱申撰。申有《周禮句解》,已著錄。是編注釋極淺陋。如“仲尼閒居”
句xia6*注曰:“孔子名某,字仲尼。閒居謂閒暇居處之時。”“曾子侍”句xia6*注曰:
“曾子,孔子弟子,名參,字子輿。侍孔子坐。”“子曰”句xia6*注曰“孔子言曰”。
“參”字xia6*注曰:“呼其名而告之。”蓋鄉塾課蒙之本,不足以言詁經者也。卷
首題《晦菴先生所定古文孝經句解》,而書中以今文章次標列其間,其字句又不
從朱子《刊誤》本,亦殊糅雜無緒。《通志堂經解》刻之,蓋姑以備數而已。
△《孝經正誤》·一卷、《附錄》·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潘府撰。府字孔修,上虞人。成化丁未進士,官至太常寺卿。事跡具《明
史·儒林傳》。府以《孝經》皆孔子語,不應強分《經》、《傳》。因舊本而校
正之,或數章而合為一章,或一章而分作數章,一節之內,前後互移,數節之中
上下變置,定為一十三章。其注則兼采諸儒之說。附錄《曾子孝實》一卷。卷首
有府《自序》,並載《總說》六條。自謂幸復聖經之舊,然亦孰見聖經之舊本而
證其能復否乎?
△《孝經宗旨》·一卷(通行本)
明羅汝芳撰。汝芳字維德,南城人。嘉靖癸丑進士,官至布政使參政。《明
史·儒林傳》附見《王畿傳》中。此書皆發明《孝經》之大旨,用問答以暢己說,
與依文詮釋者不同。汝芳講良知之學,書中專明此旨,故以“宗旨”二字標題。
朱彝尊《經義考》以為“未見”,而陳繼儒《秘笈》中實有此本,彝尊殆偶然失
考。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又別引一說,以為羅洪先撰,亦非也。
△《孝經疑問》·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姚舜牧撰。舜牧有《易經疑問》,已著錄。是書以《孝經》語意聯貫,不
應分章,尤不宜立章名。如首章之《開宗明義》、七章之《三才》、十七章之
《事君》,無所取義,因悉為刪去。其所詮釋,則皆老生常談也。又謂《經》文
多出漢儒附會。如“則天之經,因地之利,以順天下”等語,似類漢儒之言。
“父子之道天性也”以下,義不接續,並宜刪去。又病其各章皆引《詩》、《書》
為結,與《韓詩外傳》、《天祿閣外史》相類。夫《孝經》今文、古文雖至今聚
訟,然自漢以來即分章,無合為一篇者也。其字句異同,雖以朱子之學,因古文
而作《刊誤》,終不能厭儒者之心也。舜牧何人,乃更變亂古籍乎?況惟聖人能
知聖人,舜牧何所依據而能一一分別此為孔子之語,此非孔子之語,若親見聖人
之原本耶?
△《孝經集講》·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原本首題“直隸揚州府泰州端本社學教讀後學草茅臣熊兆集講”,又有“直
隸揚州府知府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再呈看過收受”字。蓋鄉曲陋儒投獻乾進之書也。
其訓釋皆詞旨鄙陋,一無可觀。前列一圖,以圈內為五品人倫之正,圈外為萬物
之偏邪。又以元為天、父、君,亨為長男、中男、少男,利為長女、中女、少女,
貞為地、母、後。又演為《天經地義人行之圖》、《修學致用推孝為忠之圖》,
皆迂謬穿鑿,毫無義理。蓋無知妄作之尤者也。
△《孝經注義》·一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魏裔介撰。裔介字石生,號貞菴,柏鄉人。順治丙戌進士,官至保和殿
大學士。乾隆元年追諡文毅。是書以《孝經》分章詮釋。其訓詁字義者,標題曰
“注”。其敷衍語意者,標題曰“義”。詞旨淺近,蓋課蒙之作也。
△《孝經集解》·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蔣永修撰。永修字慎齋,宜興人。順治丁亥進士,官至平越府知府。是
編順文詮釋,以訓童蒙,乃其官給事中督學湖廣時所作。本與《國小》合刊,名
曰《孝經國小集解大全》。以宋儒雜纂之本與聖經並為一編,擬不於倫,難於著
錄。今分為二書,各存其目焉。
△《讀孝經》·四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應是撰。是字敬非,號敬齋,宜黃人。康熙己酉舉人。是書以唐宋註疏
為主,參以陳選《集注》及各家之說。其自為之注者,稱“愚案”。多循文摘句,
無所發明。
△《孝經類解》·十八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之騄撰。之騄字耳公,歙縣人。康熙壬子舉人,官績溪縣教諭,遷鎮
江府教授。是書多引經、史、子、集以證《經》文。然釋經在發揮微意,不當旁
引後代故實,牽合比附。若釋中於“事君”句所引之經,則《曲禮》“四十曰強
而仕,五十曰服官政”等語;所引之史,則文天祥起兵入衛等事:是每句之下皆
可成類書一門。典籍浩博,豈復勝載乎?
△《孝經正文》·一卷、《內傳》·一卷、《外傳》·三卷(湖北巡撫采進
本)
國朝李之素撰。之素字定菴,麻城人。是書成於康熙丙辰。以朱子《古文孝
經刊誤》為本。首為《正文》一卷,《經》文每章之後,綴以注釋數語,詞旨頗
為淺略。次為《內傳》一卷,雜引經、史、子、集之言與《孝經》相證佐者。次
為《外傳》三卷,則大舜以下迄於明末孝子行實也。
△《孝經詳說》·二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冉覲祖撰。覲祖有《易經詳說》,已著錄。是書遵用今文,全載唐玄宗
之《注》,節錄邢昺之《疏》,兼采元董鼎、明瞿罕、陳士賢諸家之說,末附以
朱子《刊誤》。而大旨則在辨定呂維祺所著《孝經本義》、《大全》、《或問》
三書。所附《呂氏或問摘錄》一篇,既逐條闡發其義,復附《餘義》一篇,以糾
其誤。蓋維祺之學兼入陸王,覲祖則恪守程朱,故所論有合有不合也。顧所載維
祺《表章孝經疏》後附錄擬題數目,有單句題、雙句題、連句題、摘段題、搭截
題、全章合章搭章題諸名,非詁經之體,亦非講學之道。覲祖顧深取之何耶?
△《孝經》·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朱軾注。軾有《周易傳義合訂》,已著錄。是編用吳澄考定之本,而略
為推衍其義。凡不題姓名者,皆澄原文。凡稱“軾按”者,皆所加也。前有《自
序》,又有梁份、殷元福二《序》。份《序》稱“其書不標目第,自稱曰朱某學。
公,大儒也,大臣也,而捴謙若是”云云。按漢儒傳經如梁邱氏《易》、夏侯氏
《尚書》之類,多不立名目,軾蓋從此例。又何休注《公羊傳》,稱“何休學”,
亦非軾所自創也。
△《孝經三本管窺》·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隆元撰。隆元有《易宮》,已著錄。是編首為《孝經今古文考》,次
為《古文本》,次為《今文本》,次為《朱子刊誤本》。其大旨以古文為是,蓋
以朱子《刊誤》用古文本雲。
△《孝經集解》·一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星徽撰。星徽號北山,永城人。自朱子作《孝經刊誤》,始刪削字句,
分別《經》、《傳》,定為《經》一章,傳十四章,後儒已不能無疑。至國朝蔡
衍鎤又合為《經》一章,《傳》十章,以合於朱子更定《大學》之本。夫聖
《經》賢《傳》,其垂訓之意並同,而文章體例則非有一定。今《大學》一《經》
十《傳》,《孝經》亦必一《經》十《傳》以相配合,是孔、曾著作竟如時文程
式,必限以八比矣。有如是之聖賢乎?衍鎤所見殊誤,星徽乃遵而用之,即所
解可知矣。
△《孝經章句》·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任啟運撰。啟運有《周易洗心》,已著錄。是書一遵朱子《刊誤》本,
而於《傳》之十章增“君子無不敬也”云云一百一十二字。其文與《禮記》小有
異同,而今本《孝經》皆無之。啟運《自序》稱得之山西佛寺中,疑為熊安生所
傳之本。又云:“王肅於《家語》言本文有見《戴記》者,後人輒於《家語》除
其文。此章之闕,亦必因本文見《戴記》而後人於此除其文也。”按熊安生為北
齊人,其傳本安得至今猶在?其說無徵。且馬昭以《家語》為王肅偽作,其說今
載《禮記疏》中,言之鑿鑿。啟運乃又引以為證,恐此章亦王肅《家語》之類矣。
△《孝經通義》·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華玉淳撰。玉淳有《禹貢約義》,已著錄。是書成於雍正甲寅。大旨謂
《孝經》一篇,首尾通貫,不必分《經》與《傳》。其間字句刪削,則從朱子
《刊誤》。簡文錯誤,則從吳澄所考定。蓋《孝經》至玉淳而又變一本矣。
△《孝經本義》·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姜兆錫撰。兆錫有《周易本義述蘊》,已著錄。是書隨文詮釋,別無考
訂,僅塾師課蒙之本。
△《孝經通釋》·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曹庭棟撰。庭棟有《易準》,已著錄。此書力主古文,而以今文附載於
下。其輯注則徵引頗備,所錄凡唐五家、宋十七家、元四家、明二十六家、國朝
十家,旁證諸說者又十有二家。然《孝經》詞義顯明,不比他經之深隱,諸說大
同小異,特多出名氏而已。
──右“孝經類”十八部,五十三卷,皆附《存目》。
(案:虞淳熙《孝經集靈》,舊列經部。然侈陳神怪,更緯書之不若。今退列
於《小說家》。黃榦《孝經本旨》、江直方《孝經外傳》、李長桂《孝經綱目》、
朱鴻《經書孝語》,絕不箋釋《經》文,今別列於《儒家》。若李之素《孝經內、
外傳》猶列《孝經正文》後,則姑附存焉。)
卷三十二  經部三十二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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