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 居士集卷三十八

◎行狀二首
【尚書戶部侍郎贈兵部尚書蔡公行狀〈寶元二年〉】
公諱齊,字子思。其先洛陽人,皇祖以下始著籍於膠東。公幼依外舅劉氏,
能自力為學,初作詩已有動人語。今相國李公見之大驚,謂公之皇考曰:“兒有
大志,宜善視之。”州舉進士第一,以書薦其里人史防,而居其次。祥符八年,
真宗皇帝采賈誼置器之說,試禮部所奏士,讀至公賦,有安天下意,嘆曰:“此
宰相器也。”凡貢士當贈第者,考定,必召其高第數人並見,又參擇其材質可者,
然後賜第一。及公召見,衣冠偉然,進對有法,天子為無能過者,亟以第一賜之。
初拜將仕郎、將作監丞,通判兗州。太守王臻治政嚴急,喜以察盡為明。公
務為裁損,濟之以寬,獄訟為之不冤。逾年,通判濰州。民有告某氏刻偽稅印為
奸利者,已逾十年,蹤跡連蔓,至數百人。公嘆曰:“盡利於民,民無所逃,此
所謂法出而奸生者邪?是為政者之過也。”為緩其獄,得減死者十餘人,余皆釋
而不問。濰人皆曰:公德於我,使我自新為善人。由是風化大行。
天禧二年,還京師,當召試。時大臣有用事者,意不悅公。居數月,不得召。
久而天子記其姓名,趣使召試,拜著作佐郎,直集賢院,階再加為宣德郎,勛騎
都尉,主判三司開拆司,賜緋衣銀魚,遷右正言,階朝奉郎,勛上騎都尉。
今天子即位,遷右司諫。真宗新棄天下,天子諒陰不言。丁晉公用事專權,
欲邀致公,許以知制誥,公拒不往,益堅。已而寇萊公、王文康公皆以不附己連
黜。公歸嘆曰:“吾受先帝之知而至於此,豈宜為權臣所脅?得罪,非吾懼也。”
既而晉公敗,士嘗為其用者皆恐懼,獨公終無所屈。未幾,同修起居注,又拜尚
書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判流內銓,賜服金紫,改三司戶部、度支二副使,
轉勛輕車都尉,借給事中,奉使契丹。天聖八年,拜起居舍人、知制誥、同知審
官院、會靈宮判官,充翰林學士,加侍讀學士,賜爵汝南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
太后修景德寺成,詔公為記。而宦者羅崇勛主營寺事,使人陰謂公曰:“善
為記,當得參知政事。”公故遲之,頗久,使者數趣,終不以進。崇勛怒,讒之
太后,遷禮部郎中,改龍圖閣直學士,出為西京留守。是時魯肅簡公方參知政事,
爭之太后前,卒不能留。
以親便,求改密州。遭歲旱,除其公田之租數千石,又請悉除京東民租,弛
其鹽禁,使民得賈海易食以救其飢。東人至今賴之,皆曰:“使吾人百萬kou6*活而
不飢者,蔡公也。”徙南京留守,進爵侯,增邑戶五百為一千,階朝散大夫。
召還,拜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判吏部流內銓,遷給事中,勛護軍,增
邑五百為千五百戶。莊獻明肅皇太后崩,議尊楊太妃為太后,垂簾聽政。議決,
召百官賀。公曰:“天子明聖,奉太后十餘年,今始躬親萬事,以慰天下之心,
豈宜女後相繼稱制?且自古無有。”固止不追班。太妃卒不預政,止稱太后於宮
中。
復為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京師有指荊王為飛語者,內侍省得三司小吏,
鞫之,連及數百人。上聞之大怒,詔公窮治,跡其所來。無端,而上督責愈急,
有司不知所為,京師為之恐動。公以謂繆妄之說起於小人,不足窮治,且無以慰
安荊王危疑之心,奏疏論之,一夕三上。上大悟,乃可其奏,止笞數人而已,中
外之情乃安。
拜樞密副使,進爵公,增邑戶五百為二千。南海蠻酋虐其部人,部人款宜州
自歸者八百餘人。議者以為叛蠻不可納,宜還其部。公獨以為蠻去殘酷而歸有德,
且以求生,宜納之荊湖,賜以閒田,使自營。今縱卻之,必不復還其部,苟散入
山谷,當為後患。爭之不能得。其後數年,蠻果為亂,殺將吏十餘人,宜、桂以
西皆警,朝廷頗以為憂。
景祐元年,遷禮部侍郎,參知政事。二年,賜號推忠佐理功臣,進階正奉大
夫,勛柱國。郭皇后廢,京師富人陳氏女有色,選入宮為後。公爭之,以為不可,
自辰至巳,辯論不已。上意稍悟,遂還其家。河決橫壠,改而北流,議者以為當
塞。公曰:“水性下,而河北地卑,順其所趣以導之,可無澶、滑壅潰之患,而
貝、博數州得在河南,於國家便,但理堤護魏州而已。”從之,澶、滑果無患。
契丹祭天於幽州,以兵屯界上,界上驚騷。議者欲發大軍以備邊、公獨料其必不
動,後卒無事。
公在大位,臨事不回,無所牽畏,而恭謹謙退,未嘗自伐,天下推之為正人,
搢紳之士倚以為朝廷重。三年,頻表求解職,不許。明年,遂罷,以戶部侍郎歸
班,改賜推誠保德功臣,勛上柱國。久之,出知潁州。寶元二年四月四日,以疾
卒於官。公在潁州,聞西方用兵,惻然有憂國心,自以待罪外邦,不得盡其所懷,
使其弟稟言西事甚詳。公之卒,故吏朱寀至潁,潁之吏民見寀,泣於馬前,指公
嘗所更歷施為,曰:“此公之跡也。其為政有仁恩,所至如此。平生喜薦士,如
楊偕、郭勸、劉隨、龐籍、段少連,比比為當世名臣。
公為人神色明秀,鬚眉如畫。精學博聞,寬大沉默,一言之出,終身可復。
其蒞官行己出處始終之大節,可考不誣如此。謹按贈兵部尚書,於令為三品。其
法當謚,敢告有司。謹狀。
【司封員外郎許公行狀〈寶元二年〉】
君諱逖,字景山,世家歙州。少仕偽唐,為監察御史。李氏國除,以族北遷。
獻其文若干篇,得召試,為汲縣尉冠氏主簿。凡主簿二歲,縣民七百人詣京師,
願得君為令。遷秘書省校書郎、知縣事,數上書論北遷事,是時趙普為相,四方
奏疏不可其意者悉投二瓮中,瓮滿輒出而焚之,未嘗有所肯可,獨稱君為能,曰:
“其言與我多合。
又二歲,徙江華令,未行,轉運使樊知古薦其材,拜太僕寺丞,磨勘錢帛糧
草,監永城和糴,知海陵監。三歲,用監最遷大理寺丞,賜緋衣銀魚,監泗州排
岸司,遷贊善大夫,監永興軍榷貨務,遷太常丞、知鼎州。州雜蠻蜑,喜以攻劫
為生,少年百餘人私自署為名號,常伺夜出掠居人,居人惡之,莫敢指。君至而
嘆曰:“夫政,民之庇也。威不先去其惡,則惠亦不能及人。”君政既行,盜皆
亡入他境,約君去乃還。遷國子博士,奉使兩浙、江南,言茶鹽利害,省州縣之
役,皆稱旨。
出知興元府,大修山河堰。堰水舊溉民田四萬餘頃,世傳漢蕭何所為。君行
壞堰,顧其屬曰:“酇侯方佐漢取天下,乃暇為此以溉其農,古之聖賢,有以利
人無不為也,今吾豈宜憚一時之勞,而廢古人萬世之利?”乃率工徒躬治木石,
石墜,傷其左足,君益不懈。堰成,歲谷大豐,得嘉禾十二莖以獻。
遷尚書主客員外郎、京西轉運使,徙荊湖南路。荊湖南接溪洞諸蠻,歲出為
州縣患。君曰:“鳥獸可馴,況蠻亦人乎!”乃召其酋豪,諭以禍福,諸蠻皆以
君言為可信。訖三歲,不以蠻事聞朝廷。君罷來朝,真宗面稱其能。會有司言荊
南久不治,真宗拜君度支員外郎、知府事。荊南鈐轄北路兵馬,於荊湖為大府,
故常用重人,至君特選以材,用員外郎自君而始。
明年,選司封員外郎,賜金紫,徙知揚州。州居南方之會,世之仕宦於南,
與其死而無歸者,皆寓其家於揚州。故其子弟雜居民間,往往倚權貴,恃法得贖,
出入里巷為不法,至或破亡其家。君捕其甚者笞之,曰:“此非吏法,乃吾代汝
父史教也。”子弟羞愧自悔,稍就學問為善人,風俗大化。歲滿,在道得疾,卒
於高郵。
君少孤,事其母兄,以孝謹聞。常戒其妻事嫂如姑,而未嘗敢先其兄食,衣
雖弊,兄不易衣,不敢易。
初,違命侯遣其弟朝京師,君之故友全惟岳當從,以其家屬託君。惟岳果留
不返,君善撫其家,為嫁其女數人。李氏國亡,君載其家北歸京師,以還惟岳。
歷官四十年,不問家事。好學,尤喜孫、吳兵法。初在偽唐,數上書言事,
得校書郎,遂遷御史。王師圍金陵,李氏大將李雄擁兵數萬留上江,陰持兩端。
李氏患之,以謂非君不能召雄。君走上江,以語動雄,雄即聽命。已而李氏以蠟
書止雄於溧水,君曰:“此非柵兵之地,留之必敗。”乃戒雄曰:“兵來,慎無
動,待我一夕,吾當入白,可與公兵俱入城。”君去,王師挑之,輒出戰,果敗
死。君至,收其餘卒千人而去。
君少慷慨,卒能自立於時。其孝謹聞於其族,其信義著於其友,其材能稱於
其官,是皆可書以傳。謹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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