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

◎論序一首論二首或問一首〈正統論原本七首附〉
【正統論序〈康定元年〉】
臣修頓首死罪言。伏見太宗皇帝時,嘗命薛居正等撰梁、唐、晉、漢、周事
為《五代史》,凡一百五十篇,又命李昉等編次前世年號為一篇,藏之秘府。而
昉等以梁為偽。梁為偽,則史不宜為帝紀,而亦無曰五代者,於理不安。今又司
天所用崇天曆,承後唐,書天祐至十九年,而盡黜梁所建號。援之於古,惟張軌
不用東晉太興而虛稱建興,非可以為後世法。蓋後唐務惡梁,而欲黜之,歷家不
識古義,但用有司之傳,遂不復改。至於昉等,初非著書,第采次前世名號,以
備有司之求,因舊之失,不專是正,乃與史官戾不相合。皆非是。
臣愚因以謂正統,王者所以一民而臨天下。三代用正朔,後世有建元之名。
然自漢以來,學者多言三代正朔,而怪仲尼嘗修《尚書》、《春秋》,與其學徒
論述堯、舜、三代間事甚詳,而於正朔尤大事,乃獨無明言,頗疑三代無有其事。
及於《春秋》得“十月隕霜殺菽”,二月“無冰”,推其時氣,乃知周以建子為
正,則三代固嘗改正朔。而仲尼曰行夏之時,又知聖人雖不明道正朔之事,其意
蓋非商、周之為,雲其興也,新民耳目,不務純以德,而更易虛名,至使四時與
天不合,不若夏時之正也。及秦又以十月為正。漢始稍分後元、中元,至於建元,
遂名年以為號。由是而後,直以建元之號加於天下而已,所以同萬國而一民也。
而後世推次,以為王者相繼之統。若夫上不戾於天,下可加於人,則名年建元,
便於三代之改歲。然而後世僣亂假窮者多,則名號紛雜,不知所從,於是正閏真
偽之論作,而是非多失其中焉。
然堯、舜、三代之一天下也,不待論說而明。自秦昭襄訖周顯德千有餘年,
治亂之跡不可不辨,而前世論者靡有定說。伏惟大宋之興,統一天下,與堯、舜、
三代無異。臣故曰不待論說而明。謹采秦以來訖於顯德終始興廢之跡,作《正統
論》。臣愚不足以知,願下學者考定其是非而折中焉。
【正統論上〈康定元年〉】
《傳》曰“君子大居正”,又曰“王者大一統”。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
也;統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由不正與不一,然後正統之論作。
堯、舜之相傳,三代之相代,或以至公,或以大義,皆得天下之正,合天下
於一,是以君子不論也,其帝王之理得而始終之分明故也。及後世之亂,僣偽興
而盜竊作,由是有居其正而不能合天下於一者,周平王之有吳、徐是也;有合天
下於一而不得居其正者,前世謂秦為閏是也。由是正統之論興焉。
自漢而下,至於西晉,又推而下之,為宋、齊、梁、陳。自唐而上,至於後
魏,又推而上之,則為夷狄。其帝王之理舛,而始終之際不明,由是學者疑焉,
而是非又多不公。自周之亡迄於顯德,實千有二百一十六年之間,或理或亂,或
取或傳,或分或合,其理不能一概。大抵其可疑之際有三:周、秦之際也,東晉、
後魏之際也,五代之際也。秦親得周而一天下,其跡無異禹、湯,而論者黜之,
其可疑者一也。以東晉承西晉則無終,以隋承後魏則無始,其可疑者二也。五代
之所以得國者雖異,然同歸於賊亂也,而前世議者獨以梁為偽,其可疑者三也。
夫論者何?為疑者設也。堯、舜、三代之始終,較然著乎萬世而不疑,固不待論
而明也。後世之有天下者,帝王之理或舛,而始終之際不明,則不可以不疑。故
曰由不正與不一,然後正統之論作也。
然而論者眾矣,其是非予奪,所持者各異,使後世莫知夫所從者,何哉?蓋
於其可疑之際,又挾自私之心,而溺。於非聖之學也。
自西晉之滅,而南為東晉、宋、齊、梁、陳,北為後魏、北齊、後周、隋。
私東晉者曰:隋得陳,然後天下一。則推其統曰:晉、宋、齊、梁、陳、隋。私
後魏者曰:統必有所受。則推其統曰:唐受之隋,隋受之後周,後周受之後魏。
至其甚相戾也,則為《南史》者,詆北曰虜;為《北史》者,詆南曰夷。此自私
之偏說也。
自古王者之興,必有盛德以受天命,或其功澤被於生民,或累世積漸而成王
業,豈偏名於一德哉?至於湯、武之起,所以救弊拯民,蓋有不得已者,而曰五
行之運有休王,一以彼衰,一以此勝,此歷官、術家之事。而謂帝王之興必乘五
運者,繆妄之說也,不知其出於何人。蓋自孔子歿,周益衰亂,先王之道不明,
而人人異學,肆其怪奇放蕩之說。後之學者,不能卓然奮力而誅絕之,反從而附
益其說,以相結固。故自秦推五勝以水德自名,由漢以來,有國者未始不由於此
說。此所謂溺於非聖之學也。
惟天下之至公大義,可以祛人之疑,而使人不得遂其私。夫心無所私,疑得
其決,則是非之異論息而正統明。所謂非聖人之說者,可置而勿論也。
【正統論下〈康定元年〉】
凡為正統之論者,皆欲相承而不絕,至其斷而不屬,則猥以假人而續之,是
以其論曲而不通也。
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於一,斯正統矣,堯、舜、夏、商、周、秦、漢、唐
是也。始雖不得其正,卒能合天下於一,夫一天下而居正,則是天下之君矣,斯
謂之正統可矣,晉、隋是也。天下大亂,其上無君,僣竊並興,正統無屬。當是
之時,奮然而起,並爭乎天下,有功者強,有德者王,威澤皆被於生民,號令皆
加乎當世。幸而以大並小,以強兼弱,遂合天下於一,則大且強者謂之正統,猶
有說焉。不幸而兩立不能相併,考其跡則皆正,較其義則均焉,則正統者將安予
奮乎?東晉、後魏是也。其或終始不得其正,又不能合天下於一,則可謂之正統
乎?魏及五代是也。然則有不幸而丁其時,則正統有時而絕也。故正統之序,上
自堯、舜,歷夏、商、周、秦、漢而絕,晉得之而又絕,隋、唐得之而又絕,自
堯、舜以來,三絕而復續。惟有絕而有續,然後是非公予奪當而正統明。
然諸儒之論,至於秦及東晉、後魏、五代之際,其說多不同。其惡秦而黜之
以為閏者誰乎?是漢人之私論,溺於非聖曲學之說者也。其說有三,不過曰滅棄
禮樂,用法嚴苛,與其興也不當五德之運而已。五德之說,可置而勿論。其二者
特始皇帝之事爾,然未原秦之本末也。
昔者堯傳於舜,舜傳於禹。夏之衰也,湯代之王;商之衰也,周代之王;周
之衰也,秦代之王。其興也,或以德,或以功,大抵皆乘其弊而代之。初,夏世
衰而桀為昏暴,湯救其亂而起,稍治諸侯而誅之,其《書》曰“湯征自葛”是也。
其後卒以攻桀而滅夏。及商世衰而紂為昏暴,周之文、武救其亂而起,亦治諸侯
而誅之,其《詩》所謂“崇”、“密”是也。其後卒攻紂而滅商。推秦之興,其
功德固有優劣,而其跡豈有異乎?秦之《紀》曰:其先大業,出於顓頊之苗裔。
至孫伯翳,佐禹治水有功,唐、虞之間賜姓嬴氏。及非子為周養馬有功,秦仲始
為命大夫。而襄公與立平王,遂受岐、豐之賜。當是之時,周衰固已久矣,亂始
於穆王,而繼以厲、幽之禍,平王東遷,遂同列國。而齊、晉大侯,魯、衛同姓,
擅相攻伐,共起而弱周,非獨秦之暴也。秦於是時,既平犬夷,因取周所賜岐、
豐之地。而繆公以來,始東侵晉,地至於河,盡滅諸戎,拓國千里。其後關東諸
侯強僣者日益多,周之國地日益蹙,至無復天子之制,特其號在爾。秦昭襄王五
十二年,周之君臣稽首自歸於秦。至其後世,遂滅諸侯而一天下。此其本末之跡
也。其德雖不足,而其功力尚不優於魏、晉乎?始秦之興,務以力勝。至於始皇,
遂悖棄先王之典禮,又自推水德,益任法而少恩,其制度文為,皆非古而自是,
此其所以見黜也。夫始皇之不德,不過如桀、紂,桀、紂不廢夏、商之統,則始
皇未可廢秦也。
其私東晉之論者曰:周遷而東,天下遂不能一。然仲尼作《春秋》,區區於
尊周而黜吳、楚者,豈非以其正統之所在乎?晉遷而東,與周無異,而今黜之,
何哉?曰:是有說焉,較其德與跡而然耳。周之始興,其來也遠。當其盛也,規
方天下為大小之國,眾建諸侯,以維王室,定其名分,使傳子孫而守之,以為萬
世之計。及厲王之亂,周室無君者十四年,而天下諸侯不敢僥倖而窺周。於此然
後見周德之深,而文、武、周公之作,真聖人之業也。況平王之遷,國地雖蹙,
然周德之在人者未厭,而法制之臨人者未移。平王以子繼父,自西而東,不出王
畿之內。則正統之在周也,推其德與跡可以不疑。
夫晉之為晉與乎周之為周也異矣。其德法之維天下者,非有萬世之計、聖人
之業也,直以其受魏之禪而合天下於一,推較其跡,可以曰正而統耳。自惠帝之
亂,至於愍、懷之間,晉如線爾,惟嗣君繼世,推其跡曰正焉可也。建興之亡,
晉於是而絕矣。
夫周之東也,以周而東。晉之南也,豈復以晉而南乎?自愍帝死賊庭,琅邪
起江表,位非嗣君,正非繼世,徒以晉之臣子,有不忘晉之心,發於忠義而功不
就,可為傷已!若因而遂竊正統之號,其可得乎?《春秋》之說“君弒而賊不討”,
則以為無臣子也。使晉之臣子遭乎聖人,適當《春秋》之誅,況欲乾天下之統哉?
若乃國已滅矣,以宗室子自立於一方,卒不能復天下於一,則晉之琅邪,與夫後
漢之劉備、五代漢之劉崇何異?備與崇未嘗為正統,則東晉可知焉耳。
其私後魏之論者曰:魏之興也,其來甚遠。自昭成建國改元,承天下衰弊,
得奮其力,並爭乎中國。七世至於孝文,而去夷即華,易姓建都,遂定天下之亂,
然後修禮樂、興制度而文之。考其漸積之基,其道德雖不及於三代,而其為功,
何異王者之興?今特以其不能並晉、宋之一方,以小不備而黜其大功,不得承百
王之統者何哉?
曰:質諸聖人而不疑也。今為魏說者,不過曰功多而國強耳。此聖人有所不
與也。春秋之時,齊桓、晉文可謂有功矣。吳、楚之僣,迭強於諸侯矣。聖人於
《春秋》所尊者周也。然則功與強,聖人有所不取也。論者又曰:秦起夷狄,以
能滅周而一天下,遂進之。魏亦夷狄,以不能滅晉、宋而見黜。是則因其成敗而
毀譽之,豈至公之篤論乎?
曰:是不然也,各於其黨而已。周、秦之所以興者,其說固已詳之矣。當魏
之興也,劉淵以匈奴,慕容以鮮卑,苻生以氐,弋仲以羌,赫連、禿髮、石勒、
季龍之徒,皆四夷之雄者也。其力不足者弱,有餘者強,其最強者苻堅。當堅之
時,自晉而外,天下莫不為秦,休兵革,興學校,庶幾刑政之方。不幸未幾而敗
亂,其又強者曰魏。自江而北,天下皆為魏矣,幸而傳數世而後亂。以是而言,
魏者才優於苻堅而已,豈能幹正統乎?
五代之得國者,皆賊亂之君也。而獨偽梁而黜之者,因惡梁者之私論也。唐
自僖、昭以來,不能制命於四海,而方鎮之兵作。已而小者並於大,弱者服於強。
其尤強者,朱氏以梁,李氏以晉,共起而窺唐,而梁先得之。李氏因之借名討賊,
以與梁爭中國,而卒得之,其勢不得不以梁為偽也。而繼其後者,遂因之,使梁
獨被此名也。
夫梁固不得為正統,而唐、晉、漢、周何以得之?今皆黜之。而論者猶以漢
為疑,以謂契丹滅晉,天下無君,而漢起太原,徐驅而入汴,與梁、唐、晉、周
其跡異矣,而今乃一概,可乎?
曰:較其心跡,小異而大同爾。且劉知遠,晉之大臣也。方晉有契丹之亂也,
竭其力以救難,力所不勝而不能存晉,出於無可奈何,則可以少異乎四國矣。漢
獨不然,自契丹與晉戰者三年矣,漢獨高拱而視之,如齊人之視越人也,卒幸其
敗亡而取之。及契丹之北也,以中國委之許王從益而去。從益之勢,雖不能存晉,
然使忠於晉者得而奉之,可以冀於有為也。漢乃殺之而後入。以是而較其心跡,
其異於四國者幾何?矧皆未嘗合天下於一也。其於正統,絕之何疑。
【或問〈康定元年〉】
或問:“子於《史記·本紀》,則不偽梁而進之,於論正統,則黜梁而絕之,
君子之信乎後世者,固當如此乎?”
曰:“孔子固嘗如此也。平、桓、莊之王,於《春秋》則尊之,書曰天王,
於《詩》則抑之,下同於列國。孔子之於此三王者,非固尊於彼而抑於此也,其
理當然也。梁,賊亂之君也。欲乾天下之正統,其為不可,雖不論而可知。然謂
之偽,則甚矣。彼有梁之土地,臣梁之吏民,立梁之宗廟社稷,而能殺生賞罰以
制命於梁人,則是梁之君矣,安得曰偽哉?故於正統則宜絕,於其國則不得為偽
者,理當然也。豈獨梁哉,魏及東晉、後魏皆然也。堯、舜、桀、紂,皆君也,
善惡不同而已。凡梁之惡,余於《史記》不沒其實者,論之詳矣。或者又曰:
“正統之說,不見於六經,不道於聖人,而子論之,何也?”
曰:“孔孟之時,未嘗有其說,則宜其不道也。後世不勝其說矣,其是非予
奪,人人自異,而使學者惑焉,莫知夫所從。又有偏主一德之說,而益之五勝之
術,皆非聖之曲學也。自秦漢以來,習傳久矣。使孔孟不復出則已,其出而見之,
其不為之一辨而止其紛紛乎?此余之不得已也。嗚呼!堯、舜之德至矣。夏、商、
周之起,皆以天下之至公大義。自秦以後,德不足矣,故考其終始,有是有非,
而參差不齊,此論之所以作也。德不足矣,必據其跡而論之,所以息爭也。”
或者又曰:“論必據跡,則東周之時,吳、徐、楚皆王矣,是正而不統也,
子獨不論,何也?”
曰:“東周正統,以其不待較而易知,是以不論也。若東晉、後魏,則兩相
敵而予奪難,故不可以不論。吳、徐、楚非周之敵,雖童子之學,猶知予周也,
何必論哉?”
【附論七首·原正統論】
《傳》曰“君子大居正”,又曰“王者大一統”。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
也,統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由不正與不一,然後正統之論作。堯、舜之相
傳,三代之相代,或以至公,或以大義,皆得天下之正,合天下於一,是以君子
不論也,其帝王之理得而始終之分明故也。及後世之亂,僣偽興而盜竊作,由是
有居其正而不能合天下於一者,周平王之有吳、徐是也;有合天下於一而不得居
其正者,前世謂秦為閏是也。由是正統之論興焉。
自漢而下,至於西晉,又推而下之,為宋、齊、梁、陳。自唐而上,至於後
魏,又推而上之,則為夷狄。其帝王之理舛,而始終之際不明,由是學者疑焉,
而是非不公。非其不公,蓋其是非之難也。自周之亡,迄於顯德,實千有二百一
十六年之間,或理或亂,或取或傳,或分或合,其理不能一概,是以論者於此而
難也。大抵其可疑之際有四,其不同之說有三,此論者之所病也。
何謂可疑之際?周秦之際也,漢、魏之際也,東晉、後魏之際也,朱梁、後
唐之際也。
秦親得周而一天下,其跡無異禹、湯,而論者黜之,其可疑一也。王莽得漢
而天下一,莽不自終其身而漢復興,論者曰偽,宜也。魏得漢而天下三分,論者
曰正統,其可疑二也。以東晉承西晉,則無終,以周、隋承元魏,則無始,其可
疑三也。梁之取唐,無異魏、晉,而梁為偽。劉備漢之後裔,以不能一天下而自
別稱蜀,不得正統,可也。後唐非李氏,未嘗一天下,而正統得之,其可疑四也。
何謂不同之說三?有昧者之論,有自私之論,有因人之論。
正統之說肇於誰乎?始於《春秋》之作也。當東周之遷,王室微弱,吳、徐
並僣,天下三王,而天子號令不能加於諸侯,其《詩》下同於列國,天下之人莫
知正統。仲尼以為周平雖始衰之王,而正統在周也。乃作《春秋》,自平王以下,
常以推尊周室,明正統之所在。故書王以加正月而繩諸侯。王人雖微,必加於上,
諸侯雖大,不與專封,以天加王,而別吳、楚。刺譏褒貶,一以周法。凡其用意,
無不在於尊周。
而後之學者不曉其旨,遂曰黜周而王魯。或曰起魯隱之不正,或曰起讓國之
賢君,泥其說於私魯。殊不知聖人之意在於尊周,以周之正而統諸侯也。至秦之
帝,既非至公大義,因悖棄先王之道,而自為五勝之說。漢興,諸儒既不明《春
秋》正統之旨,又習秦世不經之說,乃欲尊漢而黜秦,無所據依,遂為三統五運
之論,詆秦為閏而黜之。夫漢所以有天下者,以至公大義而起也。而說者直曰以
火德當天統而已。甚者,至引蛇龍之妖,以為左驗。至於王莽、魏、晉,直用五
行相勝而已。故曰昧者之論也。
自西晉之滅,而南為東晉、宋、齊、梁、陳,北為後魏、後周、隋。私東晉
者曰:隋得陳,然後天下一。則推其統曰:晉、宋、齊、梁、陳、隋。私後魏者
曰:統必有所受。則正其統曰:唐受之隋,隋受之後周,後周受之後魏。至其甚
相戾也,則為《南史》者詆北曰虜,為《北史》者詆南曰夷。故曰自私之論也。
夫梁之取唐,無異魏、晉之取也,魏、晉得為正,則梁亦正矣。而獨曰偽何
哉?以有後唐故也。彼後唐者,初與梁為世仇。及唐之滅,欲借唐為名,托大義
以窺天下,則不得不指梁為偽,而為唐討賊也。而晉、漢承之,遂因而不改。故
曰因人之論也。
以不同之論於可疑之際,是以是非相攻,而罕得其當也。《易》曰:“天下
之動,正夫一。”夫帝王之統,不容有二。而論者如此,然搢紳先生未嘗有是正
之者,豈其興廢之際,治亂之本難言與?自《春秋》之後,述者多焉,其通古今、
明統類者希矣。司馬子長列序帝王,而項羽亦為《本紀》,此豈可法邪?文中子
作《元經》,欲斷南北之疑也,絕宋於元徽五年,進魏於太和元年。是絕宋不得
其終,進魏不得其始。夫以子長之博通,王氏之好學,而有不至之論,是果難言
與!若夫推天下之至公,據天下之大義,究其興廢,跡其本末,辨其可疑之際,
則不同之論息,而正統明矣。
【附論七首·明正統論】
凡為正統之論者,皆欲相承而不絕,至其斷而不接,則猥以假人而續之,是
以其論曲而不通也。
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於一,斯正統矣。〈堯、舜、三代、秦、漢、晉、唐
〉。天下雖不一,而居得其正,猶曰天下當正,於吾而一,斯謂之正統可矣。〈
東周、魏、五代。〉始雖不得其正,卒能合天下於一,夫一天下而居其上,則是
天下之君矣,斯謂之正統可矣。〈如隋是也。〉天下大亂,其上無君,僣竊並興,
正統無屬。當是之時,奮然而起,並爭乎天下,〈東晉、後魏。〉有功者強,有
德者王,威澤皆被於生民,號令皆加乎當世。幸而以大並小,以強兼弱,遂合天
下於一,則大且強者謂之正統,猶有說焉。不幸而兩立不能相兼,考其跡則皆正,
較其義則均焉,則正統者將安與乎?〈東晉、後魏是也。〉其或終始不得其正,
又不能合天下於一,則可謂之正統乎?〈魏及五代是也。〉不可也。然則有不幸
而丁其時,則正統有時而絕也。
夫所謂正統者,萬世大公之器也,有得之者,有不得之者。而論者欲其不絕
而猥以假人,故曰曲而不通也。
或曰:可絕,則王者之史何以系其年乎?
曰:欲其不絕而猥以假人者,由史之過也。夫居今而知古,書今世以信乎後
世者,史也。天下有統,則為有統書之;天下無統,則為無統書之。然後史可法
也。昔周厲王之亂,天下無君,周公、邵公共行其政十四年,而後宣王立。是周
之統,嘗絕十四年而復續。然為周史者,記周、邵之年,謂之共和,而太史公亦
列之於《年表》。漢之中衰,王莽篡位,十有五年而敗。是漢之統,嘗絕十五年
而復續。然為漢史者,載其行事,作《王莽傳》。是則統之絕,何害於記事乎?
正統,萬世大公之器也;史者,一有司之職也。以萬世大公之器假人,而就一有
司之記事,惑亦甚矣。
夫正與統之為名,甚尊而重也。堯、舜、三代之得此名者,或以至公,或以
大義而得之也。自秦、漢而下,喪亂相尋。其興廢之跡,治亂之本,或不由至公
大義而起,或由焉而功不克就,是以正統屢絕,而得之者少也。正統之說曰:堯、
舜、夏、商、周、秦、漢、魏、晉而絕。由此而後,天下大亂。自東晉太建之元
年,止陳正明之三年,凡二百餘年。其始也,有力者並起而爭,因時者苟偷而假
冒,奪攘敗亂,不可勝紀,其略可紀次者,十六七家。既而以大並小,以強兼弱,
久而稍稍併合,天下猶分為四:東晉、宋、齊、梁、陳,又自分為後梁而為二;
後魏、後周、隋,又自分為東魏、北齊而為二。是四者,皆不得其統。其後,後
周並北齊而授之隋。隋始並後梁。又並陳,然後天下合為一,而復得其統。故自
隋開皇九年,復正其統,曰:隋、唐、梁、後唐、晉、漢、周。
夫秦,自漢而下皆以為閏也。今乃進而正之,作《秦論》。魏與吳、蜀為三
國,陳壽不以魏統二方,而並為三《志》。今乃黜二國,進魏而統之,作《魏論》。
東晉、後魏,議者各以為正也。今皆黜之,作《東晉論》、《後魏論》。朱梁,
四代之所黜也。今進而正之,作《梁論》。此所謂辨其可疑之際,則不同之論息,
而正統明者也。
【附論七首·秦論】
謂秦為閏者誰乎?是不原本末之論也,此漢儒之私說也。其說有三:不過曰
滅棄禮樂,用法嚴苛,與其興也不當五德之運而已。五德之說,非聖人之言,曰
昧者之論詳之矣。其二者,特始皇帝之事爾,然未原秦之本末也。
昔者堯、舜、夏、商、周、秦,皆出於黃帝之苗裔,其子孫相代而王。堯傳
於舜,舜傳於禹。夏之衰也,湯代之王;商之衰也,周代之王;周之衰也,秦代
之王。其興也,或以德,或以功,大抵皆乘其弊而代之。初,夏世衰而桀為昏暴,
湯救其亂而起,稍治諸侯而誅之,其《書》曰“湯征自葛”是也。其後卒以放桀
而滅夏。及商世衰而紂為昏暴,周之文、武救其亂而起,亦治諸侯而誅之,其
《詩》所謂“昆”、“崇”、“共”、“密”是也。其後卒攻紂而滅商。推秦之
興,其德固有優劣,而其跡豈有異乎?秦之《紀》曰:其先大業,出於顓頊之苗
裔。至孫伯翳,佐禹治水有功,唐、虞之間賜姓嬴氏。及非子為周養馬有功,秦
仲始為命大夫。而襄公與立平王,遂受岐、豐之賜。當是之時,周衰固已久矣,
亂始於穆王,而繼以厲、幽之禍,平王東遷,遂同列國。而齊、晉大侯,魯、衛
同姓,擅相攻伐,共起而弱周,非獨秦之暴也。秦於是時,既平犬夷,因取周所
賜岐、豐之地。而繆公以來,始東侵晉,地至於河,盡滅諸戎,拓國千里。其後
關東諸侯強僣者日益多,周之國地日益蹙,至無復天子之制,特其號在爾。秦昭
襄祕年,周之君臣稽首自歸於秦。至其後世,遂滅諸侯而一天下。此本末之跡
也。其德雖不足,而其功力尚不優於魏晉乎?始秦之興,務以力勝。至於始皇,
遂悖棄先王之典禮,又自推水德,益任法而少恩,其制度文為,皆非古而自是,
此其所以見黜也。夫始皇之不德,不過如桀、紂,桀、紂不能廢夏、商之統,則
始皇未可廢秦也。
【附論七首·魏論】
新與魏皆取漢者,新輒敗亡,魏遂傳數世而為晉。不幸東漢無賢子孫,而魏
為不討之仇。今方黜新而進魏,疑者以謂與奸而進惡,此不可以不論也。
昔三代之興也,皆以功德,或積數世而後王。其亡也,衰亂之跡亦積數世而
至於大壞,不可復支,然後有起而代之者。其興也,皆以至公大義為心。然成湯
尚有慚德,伯夷、叔齊至恥食周粟而餓死,況其後世乎?自秦以來,興者以力,
故直較其跡之逆順、功之成敗而已。彼漢之德,自安、和而始衰,至桓、靈而大
壞,其衰亂之跡,積之數世,無異三代之亡也。故豪傑並起而爭,而強者得之。
此直較其跡爾。故魏之取漢,無異漢之取秦、而秦之取周也。夫得正統者,漢也;
得漢者,魏也;得魏者,晉也。晉嘗統天下矣。推其本未而言之,則魏進而正之,
不疑。
【附論七首·東晉論】
周遷而東,天下遂不能一。然仲尼作《春秋》,區區於尊周而明正統之所在。
晉遷而東,與周無異,而今黜之,何哉?
是有說焉,較其德與跡而然爾。周之始興,其來也遠。當其盛也,瓜分天下
為大小之國,眾建諸侯,以維王室,定其名分,使傳子孫而守之,以為萬世之計。
及厲王之亂,周室無君者十四年,而天下諸侯不敢僥倖而窺周。於此然後見周德
之深,而文、武、周公之作,真聖人之業。故雖天下無君,而正統猶在,不得而
改。況平王之遷,國地雖蹙,然周德之在人者未厭,而法制之臨人者未移。平王
以子繼父,自西而東,不出王畿之內。〈西周之地八百里,東周六百里,以井田
之法計之、通為千里之方。〉則正統之在周也,推其德與跡可以不疑。
夫晉之為晉,與夫周之為周也異矣。其德法之維天下者,非有萬世之計、聖
人之業也,直以其受魏之禪而合天下於一,推較其跡,可以曰正而統爾。自惠帝
之亂,晉政已亡,愍、懷之間,晉如線爾,惟嗣君繼世,推其跡曰正焉可也。建
興之亡,晉於是而絕矣。
夫周之東也,以周而東。晉之南也,豈復以晉而南乎?自愍帝死賊庭,琅邪
起江表,位非嗣君,正非繼世,徒以晉之臣子有不忘晉之心,發於忠義而功不就,
可為傷已!若因而遂竊萬世大公之名,其可得乎?《春秋》之法“君弒而賊不討”,
則以為無臣子也。使晉之臣子遭乎聖人,適當《春秋》之責,況欲以失國共立之
君乾天下之統哉?夫道德不足語矣,直推其跡之如何爾。若乃國已滅矣,以宗室
子自立於一方,卒不能復天下於一,則晉之琅邪,與夫後漢之劉備、五代漢之劉
崇何異?備與崇未嘗為正統,則東晉可知焉爾。
【附論七首·後魏論】
魏之興也,自成帝毛至於聖武,凡十二世。而可紀於文字,又十一世。至於
昭成而建國改元,略具君臣之法,幸遭衰亂之極,得奮其力,並爭乎中國,又七
世至於孝文,而去夷即華,易姓建都,遂定天下之亂,然後修禮樂、興制度而文
之。考其漸積之基,其道德雖不及於三代,而其為功何異王者之興?今特以其不
能並晉、宋之一方,以小不備而黜其大功,不得承百王之統,而不疑焉者,質諸
聖人而可也。
今為魏說者,不過曰功多而國強爾。此聖人有所不與也。何以知之?以《春
秋》而知也。春秋之時,齊桓、晉文可謂有功矣。吳、楚之僣,迭強於諸侯。聖
人於書齊、晉,實與而文不與之,以為功雖可褒,而道不可以與也。至書楚與吳,
或屢進之,然不得過乎子爵。則功與強,聖人有所不取也。或者以謂秦起夷狄,
以能滅周而一天下,遂進之。魏亦夷狄,以不能滅晉、宋而見黜。是則因其成敗
而毀譽之,豈至公之篤論乎?
曰:是不然也,各於其黨而已。周之興也,與秦之興,其說固已詳之矣。當
魏之興也,劉淵以匈奴,慕容以鮮卑,苻生以氐,弋仲以羌,赫連、禿髮、石勒、
季龍之徒,皆四夷之雄。其力不足者弱,有餘者強。其最強者苻堅之時,自晉而
外,天下莫不為秦,休兵革,興學校,庶幾刑政之方。不幸未幾而敗亂。其後強
者曰魏,自江而北,天下皆為魏矣。幸而傳數世而後亂。以是而言,魏者才優於
苻堅而已。就使魏興世遠,不可猶格之夷狄,則不過為東晉比也。是皆有志乎天
下而功不就者,前所謂不幸兩立而不能相併者。故皆不得而進之者,不得已也。
【附論七首·梁論】
黜梁為偽者,其說有三:一曰後唐之為唐,猶後漢之為漢,梁蓋新比也。一
曰梁雖改元即位,而唐之正朔在李氏而不絕,是梁於唐未能絕,而李氏復興。一
曰因後唐而不改。因後唐者,是謂因人之論,固已辨矣。其二者宜有說也。
夫後唐之自為唐也,緣其賜姓而已。唐之時,賜姓李者多矣,或同臣子之異
心,或懷四夷而縻之,忠臣、茂正、思、忠、克用是也。當唐之衰,克用與梁並
起而爭之,梁以強而先得。克用恥爭之不勝,難忍臣敵之慚,不得不借唐以自托
也。後之議者,胡謂而從之哉?其所以得為正統者,以其得梁而然也。使梁且不
滅,同光之號不過於河南,則其為唐,與昪璟等耳。夫正朔者何?王者所以加天
下、而同之於一之號也。昔周之東,其政雖弱,而周猶在也。故仲尼以王加正而
繩諸侯者,幸周在也。當唐之亡,天祐虛名與唐俱絕,尚安所寓於天下哉?使幸
而有忠唐之臣,不忍去唐而自守,雖不中於事理,或可善其誠心。若李氏者,果
忠唐而不忍棄乎?況於唐亡,托虛名者,不獨李氏也。王建稱之於蜀,楊行密稱
之於吳,李茂正亦稱之於岐,大抵不為梁屈者,皆自托於虛名也。初,梁祖奪昭
宗於岐,遂劫而東,改天復四年為天祐。而克用與王建怒曰:“唐為朱氏奪矣。
天祐非唐號也。”遂不奉之,但稱天復。至八年,自以為非,復稱天祐。此尤可
笑者。安得曰正朔在李氏乎?夫論者何?為疑者設也。堯、舜、三代之終始,較
然著乎萬世而不疑,固不待論而明也。後世之有天下者,帝王之理或舛,而始終
之際不明,則不可以不疑。故曰由不正與不一,然後正統之論興者也。其德不足
以道矣。推其跡而論之,庶幾不為無據云。
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_歐陽修集原文_國學 集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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