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宋代劉摯的《長句送跂之官蘄水》
全文:
前年東秦夏六月,望日拜恩初賜玦。
降秩削職遷黃州,倉皇束裝三日發。
故國東平不入城,北山一夜辭松栝。
親朋問訊若夢寐,骨肉分留作胡越。
論罪豈合有民社,抵讞正欲加鈇鉞。
仇家之議不盡用,天地寬仁日月察。
才令分司置之蘄,上表謝恩秋已末。
以御魑魅乃其分,欲居蠻夷聖猶屑。
蘄也雖僻自善地,迴環山溪富林樾。
平生雅志在江湖,頗與蘄人相締結。
收拾孥屬已團聚,南北無心更分別。
白魚煮玉粳炊珠,佐以秋菘與春蕨。
築室求田雖未就,典衣賣裝略無闕。
大謬不然心已忘,笑人非工已愈拙。
人生端若夢栩栩,事去何庸書咄咄。
大兒調邑換江南,要雖分房無遠別。
地劣兩舍不宿舂,晨起為書午可達。
邑四萬戶號難治,民雜江閩吏貪猾。
鋤彊洗惡勿著意,魚逃至清人忌潔。
化以誠心磨以久,教而後刑不怨殺。
得聞無毀亦無譽,以慰蕭蕭雙白髮。
參考注釋
論罪
判罪;即根據事實或證據判定罪行
按貪污論罪
民社
(1).民間祭祀土神。《禮記·月令》:“﹝仲春之月﹞擇元日,命民社。” 鄭玄 註:“社,后土也。使民祀焉。”
(2).指人民和社稷。 宋 蘇軾 《賀時宰啟》:“民社非輕,猶承宣而惴惴。天淵靡外,亦戾躍以欣欣。”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公孫夏》:“蕞爾一邑,何能養如許騶從?履任,則一方塗炭矣!不可使殃民社,可即旋歸,勿前矣。”
(3).引申指民間。《封神演義》第九八回:“ 紂王 聚歛吸民脂,不信當年放 桀 時……今日還歸民社去,從來天意豈容私。”
(4).指州、縣等地方。亦借指地方長官。 宋 張孝祥 《后土東嶽文》:“下臣蟣虱,天子使守民社。服事之始,敢敬有謁。”《醒世恆言·三孝廉讓產立高名》:“二弟年富力強,方司民社,宜資莊產,以終廉節。” 清 錢謙益 《浙江台州府黃巖縣知縣周玄昭受文林郎制》:“具官某起自賢書,遂膺民社。”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公孫夏》:“此市儈耳,何足以任民社!”
(5).古代民間自行結集的團體。《宋史·高宗紀五》:“辛酉,詔 淮南 、 襄陽府 等路團結民社。”
(6). 民國 初年擁護 黎元洪 的政治組織。
讞正
審議並駁正。《後漢書·魯恭傳》:“小吏不與國同心者,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賊,不問曲直,便即格殺,雖有疑罪,不復讞正。” 宋 文同 《謝提刑張郎中》:“朝廷之慮者實在乎遠方,郡縣之失者恐失乎中典,當從讞正,乃屬賢明,嘉命初聞,輿情已愜。”
鈇鉞
(1).斫刀和大斧。腰斬、砍頭的刑具。《荀子·樂論》:“且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軍旅鈇鉞者,先王之所以飾怒也。”《漢書·戾太子劉據傳》:“忠臣竭誠不顧鈇鉞之誅以陳其愚,志在匡君安社稷也。” 顏師古 註:“鈇,所以斫人,如今莝刀也。” 宋 蘇軾 《上韓丞相論災傷手實書》:“疏遠小臣,腰領不足以薦鈇鉞。” 清 魏源 《默觚上·學篇八》:“是故君子不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鈇鉞。”
(2).泛指刑戮。《南史·何尚之傳》:“﹝ 范曄 ﹞宜出為 廣州 ,若在內釁成,不得不加以鈇鉞。”《西遊記》第二五回:“徒弟,這和尚是出家人,不可用刀槍,不可加鈇鉞。” 清 洪昇 《長生殿·獻飯》:“誰肯再甘心鈇鉞,來奏君王。”
(3).指帝王賜予的專征專殺之權。《禮記·王制》:“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 孔穎達 疏:“賜鈇鉞者,謂上公九命得賜鈇鉞,然後鄰國臣弒君、子殺父者,得專討之。” 唐 韓愈 《送汴州監軍俱文珍序》:“有弓矢鈇鉞之權,皆國之元臣。” 清 王夫之 《讀四書大全說·孟子·離婁上篇十二》:“ 文王 當 商 命未改之時,猶然受 商 之鈇鉞以專征。”
(4).借指將軍幕府。 唐 喻鳧 《秋日將歸長安留別王尚書》詩:“清晨鈇鉞內,只獻白雲吟。”
(5).星名。《晉書·天文志上》:“參十星,一曰參伐,一曰大辰,一曰天市,一曰鈇鉞,主斬刈。”
劉摯名句,長句送跂之官蘄水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