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及社倉,且償十之二

乾隆降旨緩徵晉省民間新舊欠項詩以志事

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降旨緩徵晉省民間新舊欠項詩以志事》

全文:
晉省今逢年,吾民稍蘇遂。
但念屢未豐,災更重去歲。
借貸兼緩徵,正供已不翅。
幸稔而並徵,與遇歉何異。
是用恫瘝心,恩施以次第。
正賦固應納,其餘可徐議。
常平及社倉,且償十之二
閭閻稍留餘,庶以復元氣。
方伯董有司,善體予殷意。

乾隆詩詞大全

參考注釋

常平

(1).古代一種調節米價的方法。築倉儲谷,谷賤時增價而糴,谷貴時減價而糶。 漢宣帝 時 耿壽昌 首創。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利源調度·常平》:“ 漢宣帝 時數豐稔, 耿壽昌 奏諸邊郡以穀賤時增價糴入,貴則減價糶出,名曰‘常平’,此其始也。” 清 梁紹壬 《兩般秋雨盦隨筆·常平》:“惠民之法,莫善於常平,然有法無人,胥歸無益。”

(2).即常平倉。《宋史·食貨志上》:“ 淳化 三年,京畿大穰,分遣使臣於四城門置場,增價以糴,虛近倉貯之,命曰常平,歲飢即下其直予民。” 北周 庾信 《羽調曲》:“錢則都內貫朽,倉則常平粟紅。”

(3).長期平衡。《新唐書·劉晏傳》:“諸道巡院,皆募駛足,置驛相望,四方貨殖低昂及它利害,雖甚遠,不數日即知,是能權萬貨重輕,使天下無甚貴賤而物常平,自言如見錢流地上。”

社倉

即義倉。古代為防荒年而在鄉社設定的糧倉。始於 隋 代。其管理、發放等體制歷代不一。《隋書·食貨志》:“十六年正月,又詔 秦 疊 …… 銀 扶 等州社倉,並於當縣安置。二月,又詔社倉,準上中下三等稅,上戶不過一石,中戶不過七斗,下戶不過四斗。”《舊唐書·食貨志下》:“ 武德 元年九月四日,置社倉。”《宋史·食貨志上六》:“ 陸九淵 在敕令局,見之嘆曰:‘社倉幾年矣,有司不復舉行,所以遠方無知者。’” 明 葉盛 《水東日記·黃東發社倉記》:“鄉有 李令君 捐粟六百石為倡,將成社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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