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靈鷲峰文殊寺瞻禮偶效禪語》
全文:
六度重茲到五台,默符天地數中該。
不期再至卻常住,既曰言歸底幻來。
大士如如據蓮座,金容永永鎮華垓。
梵宗儒理本無二,七字因緣詎辯才。
參考注釋
不期
(1)
(2)
沒有約定
不期而遇
(3)
不料;想不到
哥哥的棍重,走將來,試手打他一下,不期就打殺了。——《西遊記》
常住
(1).佛教語。永存。《法華經》卷一:“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蘇跋陀羅窣堵波》:“勿謂如來畢竟寂滅,法身常住。” 宋 陳善 《捫虱新話·孔子說與楞嚴經合》:“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
(2).法無生滅變遷稱作常住。 南朝 梁 沉約 《謝齊竟陵王示華嚴瓔珞啟》:“法身與金剛齊固,常住與至理俱存。”《南齊書·顧歡傳》:“此非所歸,歸在常住。”
(3).僧、道稱寺舍、田地、什物等為常住物,簡稱常住。《雲笈七籤》卷一二二:“道士用常住物如子孫用父母物耳,何罪之有?” 唐 馮翊 《桂苑叢談·太尉朱崖辯獄》:“太尉 朱崖 出鎮 浙 右,有 甘露 知主事者訴交代得常住什物,被前主事隱用。”《水滸傳》第六回:“只因是十方常住,被一個雲遊和尚引著一個道人來此住持,把常住有的沒的都毀壞了。” 清 錢謙益 《揚州石塔寺復雷塘田記》:“近寺有雷塘田一千二百五十五畝,寺僧開墾作常住田。”
(4).道觀中的主事者。《雲笈七籤》卷一二二:“尊師令其家各備香油為之焚香……常住亦為辦齋食供養。”
言歸
(1).回歸。言,助詞。《詩·周南·葛覃》:“言告師氏,言告言歸。”一說為我歸。 毛 傳:“言,我也。” 唐 道宣 《續高僧傳·譯經四·玄奘》:“ 奘 少離桑梓,白首言歸,訪問親故,零落殆盡。” 清 萬壽祺 《答武進劉十》詩:“亂瘼何畤已?言歸耕墓田。” 清 方文 《舟次三山》詩:“泊泊歲將暮,言歸尚未能。”
(2).《詩·周南·葛覃》有“言告言歸”之句,因以“言歸”指《詩·葛覃》篇。 宋 蘇軾 《集英殿秋宴教坊詞·放隊》:“羽觴湛湛,方陳《既醉》之詩,鼉鼓淵淵,復奏‘言歸’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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