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部
官署名。十六國後涼、後燕均置,設尚書為長官。麴氏高昌國置為八部之一,設長史、司馬為正、副長官。西魏大統十二年(546)置,為尚書省十二部之一,設郎中為長官,或說亦置尚書。至恭帝三年(556)仿《周禮》建六官府,遂為地官府所轄諸司之一,協助大司徒卿,管理戶口籍帳。設中大夫二員為長官,屬官有民部吏上士、民部吏中士等,領諸鄉伯中大夫、左右遂伯中大夫、稍伯中大夫、縣伯中大夫、畿伯中大夫,州長上士、黨正旅下士等。北周沿其制,隋開皇元年(581)廢。三年,又改度支為民部,為尚書省六部之一,始為中央行政機構。掌財賦戶籍。設尚書為長官,大業三年(607)增設侍郎一員為次官。領度支、民部(人部)、金部、倉部四司。唐初沿置。高宗即位後,因避太宗諱,改名戶部,其後歷代相沿。又,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戶部四屬部之總部為民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員為正、副長官。掌省府州縣土地戶籍。二十三年分四屬部為十二部,遂罷。
民部字典分解
民部的解釋 即戶部。古代官署名。 漢 置尚書,有民曹, 三國 魏 置度支, 吳 有戶部, 晉 有度支, 北周 有民部,皆主財用。 隋 初置度支, 開皇 三年改為民部, 唐
民的解釋 民 mín 以勞動民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並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部的解釋 部 bù 全體中的一份:部分(“分”讀輕聲)。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機關企業按業務範圍分設的單位:外交部。編輯部。部隊(軍隊)。 具有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