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爵
爵名,與官爵相對而言,秦漢實行二十級(等)爵,但民眾受封只限於二十級爵的前八級,即民眾受封爵,最高不能超過二十級爵的第八級公乘。二十級爵的前八級為官民共用,八級以上的只用於封賜官員,而不用於封賜民眾。二十級爵為:“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又稱通侯、列侯)。”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爵》。漢朝賜民爵的事很多,如新皇帝即位,立太子,改年號,冊封皇后,太子加冠等都賜民爵。爵,生為祿位,死為號謚。
民爵字典分解
民爵的解釋 古代君王賜給民間有功者的爵位。《漢書·高帝紀上》:“令民除 秦 社稷,立 漢 社稷,施恩德,賜民爵。” 顏師古 注引 臣瓚 曰:“爵者,祿位。民賜爵,有罪得以減
民的解釋 民 mín 以勞動民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並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爵的解釋 爵 jué 古代飲酒的器皿,三足,以不同的形狀顯示使用者的身份。 君主國家貴族封號(中國古代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官爵。爵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