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國
漢代行政區劃體系實行郡、國並行制。西漢興,封七異姓諸侯王國。到漢高帝末年演變為九個同姓王國與一個異姓王國,時高帝自領只有十五郡,其餘約四十郡分屬十王國。大國六七郡,小國二三郡。文、景、武三朝相繼用眾建諸侯、削藩和推恩法諸手段將王國封域日漸削小,並將諸侯王特權削去。武帝以後王國地僅一郡,地位與郡相當。東漢迄南北朝仍沿郡國並置之制。郡之長官為太守,國之長官為國相或內史,實質並無區別。至隋始廢王國之制。
郡國字典分解
郡國的解釋 郡和國的並稱。 漢 初,兼采封建及郡縣之制,分天下為郡與國。郡直屬中央,國分封諸王、侯,封王之國稱王國,封侯之國稱侯國。 南北朝 仍沿郡、國並置之制,至 隋 始
郡的解釋 郡 jùn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11325152
國的解釋 國 (國) guó 有土地、人民、主權的政體(古代指諸侯所受封的地域):國家。國土。國體(a.國家的性質;b.國家的體面)。國號。國度(指國家)。國策。國情。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