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沆
947—1004
北宋洺州肥鄉(今屬河北)人,字太初。太平興國進士。通判潭州,遷著作郎、直史館。雍熙三年(986),召試中書,除右補闕、知制誥。次年同知貢舉,遷翰林學士。淳化二年(991),判吏部銓,參知政事;四年,罷,知河南府。遷禮部侍郎兼太子賓客。真宗即位,復參知政事。鹹平元年(998),加平章事、監修國史,累加尚書右僕射。為相遵守條制,反對輕進喜事之人,不變祖宗法度。常以四方艱難奏聞,以戒帝王侈心,時稱“聖相”。
李沆
李沆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沆的解釋 沆 hàng 〔沆瀣〕露氣,如“呼吸沆沆兮餐朝霞”。 〔沆瀣一氣〕喻氣味相投的人勾結在一起。 大水:沆茫。沆漭。 筆畫數:7; 部首:氵; 筆順編號: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