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
唐時人。憲宗元和七年(812)為太常寺協律郎,後為翰林學士。穆宗長慶元年(821)任司勛員外郎。坐諫議大夫李景儉醉罵宰相事,被貶為澧州刺史。次年元稹為相,被召還。累遷尚書左司郎中、中書舍人。文宗大和三年(829)因薦人不當,貶為將作少監。著有《國史補》三卷、《翰林志》一卷,俱存。
李肇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肇的解釋 肇 zhào 開始,初始:肇始。肇生。肇端。肇基(開始建立基礎,打基礎)。肇造(開始建立)。 引發:肇事(a.引起事故;b.閒事)。肇禍。 筆畫數:14;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