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學
學校名。教習律令的國立學校。十六國後趙石勒元年(319)建,以續鹹、庾景為律學祭酒。後秦姚興亦置。《晉書·姚興載記上》:“興立律學於長安,召郡縣散吏以授之。其通明者還之郡縣,論決刑獄。”隋代置,隸大理寺,有博士八人。唐代沿置,隸國子監。設博士三人,助教一人,招收八品以下及庶人子弟為生徒,以律令為專業,兼習格式法例。後設典學二員,定學生為二十人。憲宗元和初,東都置學生五員。北宋初置律學博士、助教,負責教授法律。神宗熙寧六年(1073)始置律學,有博士二員、正一員、教授四員,凡命官、舉人皆得入學,各處一齋。習斷案者考試案一道,習律令者考試大義五道。考試合格,乃得給食。凡朝廷有新頒條令,刑部即送學。元祐三年(1088),律學生不再由官給食。南宋未置。
律學字典分解
律學的解釋 (1).古代傳授法律知識的學校。 晉 始置律學博士,轉相教授。 後秦 姚興 設律學於 長安 ,召各郡縣散吏入學,成績優良者選任郡縣獄吏。 隋 律學隸大理寺,
律的解釋 律 l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
學的解釋 學 (學) xué 效法,鑽研知識,獲得知識,讀書:學生。學徒。學習。學業。學友。學者。學閥。學制。學歷。學步邯鄲(譏諷人只知模仿,不善於學而無成就,亦作“邯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