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學教授
學官名。北宋熙寧六年(1073)置,四人,以三年為一任,資序同國子監直講,掌教授法律。元豐改制,改為律學博士。
律學教授字典分解
律學的解釋 (1).古代傳授法律知識的學校。 晉 始置律學博士,轉相教授。 後秦 姚興 設律學於 長安 ,召各郡縣散吏入學,成績優良者選任郡縣獄吏。 隋 律學隸大理寺,
教授的解釋 [instruct] 講解傳授知識、技能
不妨一看:律例館校對【歷史官職】
官名。清朝刑部所屬律例館之屬官。乾隆七年(1742)設。四人,以刑部司員及筆帖式充任。掌校勘核對。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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