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獄
刑獄名。漢代奉皇帝詔令拘禁犯人之監獄,也用稱奉皇帝命令審理的案件。西漢時詔獄較多,宗正有司空詔獄,少府有若盧詔獄。東漢光武帝廢諸獄,僅存廷尉詔獄及洛陽詔獄。宋初官員犯法,由御史台或開封府、大理寺審訊。仁宗後,直接由皇帝下詔特派官員或太監置獄審訊。明用以專指錦衣衛鎮撫司獄。洪武中置,末年廢罷,永樂中復置。其用刑酷烈,為刑部獄所不能比。
詔獄字典分解
詔獄的解釋 [prison] 奉皇帝命令拘捕犯人的監獄逮瑞下詔獄。——《明史》錮詔獄。
詔的解釋 詔 (詔) zhào 告訴,告誡: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 帝王所發的文書命令:詔書。詔令。詔諭。奉詔。遺詔。 筆畫數:7; 部首:訁; 筆順編號:455325
獄的解釋 獄 (獄) yù 監禁罪犯的地方:監獄。獄吏。獄卒。地獄。越獄。 罪案,官司:冤獄。文字獄。斷獄。獄訟。 筆畫數:9; 部首:犭; 筆順編號:3534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