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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

官名。亦稱廷尉卿。戰國秦始置,秦、西漢沿置。景帝中六年 (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復舊。秩中二千石,列位九卿,為中央最高司法審判機構長官,遵照皇帝旨意修訂法律,匯總全國斷獄數,主管詔獄。文武大臣有罪,由其直接審理收獄,重大案件由皇帝派人會審。又為地方司法案件的抗訴機關,負責覆核審決郡國疑獄,或上報皇帝,有時也派員至郡國協助審理重要案件。屬官有正,左、右監,宣帝時增置左、右平。哀帝元壽二年 (前1) 改名大理。新莽改名作士。東漢復名廷尉,省右平、右監。當時御史中丞、司隸校尉也有治獄奏讞之責,重大案件或由三方會審。魏、晉、南朝沿置,屬官有丞、正、監、平、律博士各一員。當時修訂法律及刑獄之政令仰承尚書省,南朝又置“建康三官”分掌刑獄,廷尉職權較漢為輕。魏、晉、宋三品。梁、陳定名“廷尉卿”。北魏或稱廷尉卿,又增設少卿為之副貳,其餘屬官略同,孝莊帝永安二年 (529)又置司直十人,覆審御史檢劾案件。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為二品上,二十三年改三品。北齊初沿置,後改置“大理卿”。


官名,西漢時也稱大理,掌審判。屬官有正和左、右二監。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左右平。王莽改廷尉曰作士。東漢時廷尉卿俸中二千石,仍掌審判。凡郡國讞疑罪,皆處當以報。屬官有正和左監各一人。又有左平一人,掌平詔獄。見《漢書·百官公卿表》、《後漢書·百官志》。魏、晉、南朝沿置,屬官有正、監、平、律博士各一人。南朝又置建康三官,分掌刑法審判,職權比漢小。南朝梁、陳稱廷尉卿,北魏沿置而又增設少卿,為副。北齊初沿置,後改稱大理。

廷尉字典分解

廷尉的解釋 官名。 秦 始置,九卿之一,掌刑獄。 漢 初因之,秩中二千石。 景帝 時改稱大理, 武帝 時復稱廷尉。 東漢 以後,或稱廷尉,或稱大理,又稱廷尉卿。 北齊 至

廷的解釋 廷 tíng 封建時代君主受朝問政的地方:朝(ch俹 )廷。宮廷。廷杖。廷試(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廷對(a.在朝廷中當眾對答;b.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 筆

尉的解釋 尉 wèi 古代官名,一般是武官:縣尉。都尉。衛尉。太尉。 軍銜的一級,在校以下:尉官。少尉。上尉。 〔尉氏〕地名,在中國河南省。 姓。 尉 yù  ㄩˋ 〔

順便了解:廷試【歷史知識】

①即“殿試”。②清代的朝考亦稱廷試。③泛指在殿廷進行的所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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