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侍衛
官名。清代侍衛中之第二等,武職,正四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眾者充任。掌宮廷宿衛及隨扈皇帝之事。順治元年(1644)定製每旗五十人,共一百五十人。康熙三十七年(1698)增宗室侍衛。雍正四年(1726)始定,武進士一甲二、三名得授此職。七年,定宗室二等侍衛十八人,每旗六人。
二等侍衛字典分解
二等的解釋 [second class;Second rate] 指次等地位的人或物
侍衛的解釋 (1) [imperial bodyguard]∶在帝王左右衛護的武官(2) [retinue and protect]∶侍從並護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