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淮鹽場
古代最大之鹽場。分布於今江蘇省東部沿海一帶。元至元十四年(1277),始置兩淮鹽運使司於揚州,管理兩淮鹽政。產區包括今江蘇長江以北淮南、淮北各鹽場。朱元璋於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亦置兩淮都轉運鹽使司,設治於揚州府城。轄分司三、批驗所二,鹽場、鹽課司各三十。洪武時,歲辦灶課三十五萬二千餘引,弘治後,改辦小引鹽,引額倍之。其鹽行於南直隸應天(今江蘇南京)等府州,江西、湖廣(今湖南、湖北)二布政司,河南南陽等府州。正統中亦行於貴州。歲入太倉余鹽銀六十萬兩。因所產鹽色白味純,光祿寺、神宮監、內官監等處皆用之。清代於兩淮鹽場設都轉鹽運使司,下轄二十三分場,其鹽行銷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六省。
兩淮鹽場字典分解
兩淮的解釋 (1). 宋 熙寧 後分 淮南路 為東、西二路,簡稱 淮東 、 淮西 ,後合稱其地為“兩淮”。《宋史·地理志一》:“ 高宗 蒼黃渡 江 ,駐蹕 吳會 ,中原、
鹽場的解釋 [saltern;saltworks;salt field] 出產鹽或配銷鹽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