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司
宋官署名。全稱提點刑獄司。又稱憲司、臬司、憲台。掌本路司法、刑獄、巡察盜賊及監察地方官吏,併兼管農桑。太宗淳化中始遣朝官及閣門祗候以上出任諸路提點刑獄公事,或同提點刑獄。後設專司,文武參用。京畿地區設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南宋則稱提點京畿刑獄。哲宗紹聖初,又命兼掌本路坑冶事。南宋孝宗乾道時,復兼催督經總制錢。其下屬有檢法、幹辦等官。金有提刑使,後改稱按察使。明清各省有提刑按察使司,其職任與宋之提刑司不盡相同。
提刑司字典分解
司國語字典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