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台
漢魏以來為“御史台”的別稱。唐高宗龍朔二年(662)為御史台的改稱,鹹亨元年(670)復舊。後世亦作為地方官吏對知府以上長官的尊稱。
官署名。漢代御史府的別稱,《漢官儀》:“御史為憲台。”周必大《二老堂雜誌》:“憲台,御史台也。”《後漢書·袁紹傳》:“奉職憲台,擢受戎校。”後以憲台為御史台的通稱。漢代尚書稱中台,謁者稱外台,加憲台,合稱三台。
憲台字典分解
憲台的解釋 (1). 後漢 改稱 漢 御史府為憲台。後為同類機構的通稱,亦以稱御史等官職。 漢 應劭 《漢官儀·憲台》:“ 漢 御史府, 後漢 改稱憲臺。”《後漢書·袁紹
憲的解釋 憲 (憲) xiàn 法令:憲章。憲令。憲兵。 指“憲法”:違憲。立憲。制憲。 筆畫數:9; 部首:宀; 筆順編號:445312135
台的解釋 台 (①台⑤臺,⑥檯⑦颱) tái 高平的建築物:亭台樓閣。 像台的東西,器物的座子:井台。窗台。燈台。 敬辭,用於稱呼對方或與對方有關的事物:台鑒。台甫。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