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牧
官名。西漢武帝時,為加強對地方的統治,把全國分為十三部(州),部(州)設刺史。刺史只是監察官吏,沒有固定駐地,官階低於郡守,秩六百石。漢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官秩上升為二千石,漢哀帝時復稱刺史,後又稱州牧。東漢前期,或稱州牧,或稱刺史。東漢後期,刺史有固定的駐地,全權處理一州政務,遂由監察官吏變為地方行政官吏。漢末,為鎮壓各地農民和少數民族的起義,漢靈帝接受太常劉焉的上疏,改刺史為州牧,官階在郡守之上。不僅領有政權和財權,並擁有軍權。割據局面遂由州牧擅兵形成。隋唐時期,只有雍州置牧,以親王領其名而不居其位,其餘各州皆置刺史。清代往往把州牧借用為知州的別稱,其許可權遠不如東漢。
州牧字典分解
州牧的解釋 (1).官名。古代指一州之長。《書·周官》:“ 唐 虞 稽古,建官惟百,內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 蔡沉 集傳:“州牧,各總其州者。” 漢成帝 時改剌史為
州的解釋 州 zhōu 古代的一種行政區劃,所轄地區的大小歷代不同(後多用於地名):州縣。杭州。 中國一種民族自治行政區劃:海南省黎族苗族自治州。 筆畫數:6; 部首:
牧的解釋 牧 mù 放養牲口:牧童。畜牧。牧場。放牧。遊牧。牧民。牧歌。牧群。 治:牧民(治理人民)。 古代治民之官:州牧。 筆畫數:8; 部首:牜; 筆順編號: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