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騎常侍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三國魏文帝黃初 (220—226) 初年置散騎,合於中常侍,謂之散騎常侍。西晉沿置,員四人,位比侍中,三品,秩比二千石,為門下重職,散騎省長官。職掌侍從皇帝左右,諫諍得失,顧問應對,與侍中等共平尚書奏事,有異議得駁奏。亦常用作宰相、諸公等加官,得入宮禁議政。至東晉,奪中書出令之權,參掌機密,選望甚重,職任比於侍中。南朝出令之權復歸中書省,散騎省改名集書省,職以侍從左右、主掌圖書文翰、文章、撰述、諫諍拾遺,收納轉呈文書奏事為主,地位驟降,雖宋大明(457—464)、梁天監 (502—519) 中均曾下令復重其選以比侍中,但終因職輕事簡,不為人重。宋三品,梁十二班,陳三品。選其功高者一人為祭酒,掌糾劾禁令。北朝以兼領修史,實際地位略高於南朝,但仍為閒散之職。唯北魏初一度掌出令,位在中書令之上。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為二品下,二十三年(499)改從三品。北齊集書省設六員,下設之起居省又設一員,皆從三品。隋初罷集書省,置為門下省屬官,僅掌值朝陪從,員四人,從三品。煬帝大業三年 (607)罷。唐初復置,為加官。太宗貞觀 (627—649) 初改為從三品散官,旋罷。十七年(643) 復置為職事官,員二人,隸門下省。高宗顯慶二年(657) 分置左右,以左散騎常侍二員隸門下省,右散騎常侍二員隸中書省,常侍從規諫,備顧問應對,實則多為安置退罷大臣之虛職。唐高宗時曾改名左右侍極、左右常侍,旋皆復舊。代宗廣德二年(764)升正三品。五代因之。北宋仍分左、右,各隸門下、中書省,前期置為三品寄祿官,神宗元豐 (1078—1085) 改制後定為正三品,但未嘗除授。遼朝亦分置左、右,為南面朝官。參見“門下省”、“散騎省”。
官名。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漢因之。魏文帝黃初年間把散騎與中常侍合而為一,謂散騎常侍,侍從皇帝左右,掌規諫,不典事。魏還有員外散騎常侍,晉有通直散騎常侍。自魏至晉,散騎常侍與侍中共平尚書奏事,東晉時罷之,而以中書職入散騎省,故以散騎常侍掌表詔。宋散騎常侍屬集書省,齊屬東省,梁謂散騎省,陳因之。北魏、北齊為集書省,掌諷議左右,從容獻納,領諸散騎常侍侍郎及諫議大夫、給事中等官,兼以出入王命,位在中書之左。隋屬門下省。唐貞觀二年制諸散騎常侍皆為散官,從三品,後悉省;貞觀十七年復置為職事官,始以劉洎為之,其後定製四員,屬門下省,掌侍從規諫;顯慶二年遷二員隸中書省,遂分為左右,左屬門下,右屬中書。見《通典·職官三·侍中·散騎常侍》。宋承唐制,左散騎常侍屬門下省,掌規諫諷諭,凡朝政得失,官非其人,皆得諫正;右屬中書省,其職同。見《宋史·職官一》。
詞語分解
- 散的解釋 散 à 分開,由聚集而分離:分散。解散。渙散。散落。散失。散逸。 分布,分給:散布。散發(?)。天女散花。 排遣:散心。散悶(坣 )。 解僱:他幹的不好,讓那家飯店給散了。 集聚 散 ǎ 沒有約束,
- 常侍的解釋 官名。皇帝的侍從近臣。 秦 漢 有中常侍, 魏 晉 以來有散騎常侍, 隋 唐 內侍省有內常侍,均簡稱常侍。《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以貲為郎,事 孝景帝 ,為武騎常侍,非其好也。” 三國 魏
歷史官職推薦:中宮衛尉
官名。西漢置,為皇后之卿。掌宮門衛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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