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總甲

總甲

元明以來地方之職役。清朝由州縣派官充任。每甲轄數十百家,往往為一鄉。鄉中設鄉約約束,有里長司勸化之事,而統歸總甲管理,又,山西、陝西等處邊外蒙古地方種地民人內亦設此官,位在十家長之上。每堡設牌頭四名,總甲一名,皆於種地民人內擇其誠實者充任。名司稽查拖欠地租、偷竊為匪及來歷不明者之事。


職役名。清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頒布鄰保檢察法,簡稱總甲制。其法:令各州縣所屬的鄉村,十家置一甲長,百家置一總甲,若有盜賊、匪人、奸宄等事,自鄰右報告甲長,甲長報知總甲,總甲報於府、州、縣衙門,府州縣衙門審其事實,申報於兵部,若一家有隱匿盜賊及其他罪犯者,鄰右的九家以及甲長、總甲,均以罪論。

總甲字典分解

總甲的解釋 元 明 以來職役名稱。 明 清 賦役制度,以一百十戶為一里,里分十甲,總甲承應官府分配給一里的捐稅和勞役等。 元 秦簡夫 《東堂老》第一折:“詐官的該徒,

總的解釋 總 (總) zǒng 聚合,聚在一起:總之。總數。總體。總結。匯總。 概括全部,主要的:總綱。總則。 為首的,最高的:總司令。總裁。總經理。總統。 束系,束頭髮

甲的解釋 甲 jiǎ 天干的第一位,用於作順序第一的代稱:甲子。花甲(六十歲的人)。 居於首位的,超過所有其它的:甲等。 古代科舉考試成績名次的分類:一甲(名為“進士及第

多看看:總辦秋審處【歷史官職】

即“秋審處“。

總甲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