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國用使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置,為國用司長官,以宰相兼任,總管國家財政。五年罷。寧宗嘉泰四年(1204)再置,開禧三年(1207)廢。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置,為制國用使司長官,以中書平章政事阿合馬兼領,下設同知制國用使司事、制國用副使。七年罷。
官名。(1)宋置,為國用司的長官,見“國用司”。(2)元置,為制國用司的主官,見“制國用司”。
制國用使字典分解
制國的解釋 (1).劃分國都城郭的區域。《國語·齊語》:“ 管子 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 韋昭 註:“國,國都城郭之域也。”(2).執掌國政。《孔叢子·公儀》:“逆臣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