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留守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中都留守衛指揮使司而置。設留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後改設副留守一人,指揮同知二人。其屬,經歷,經歷、都事各一人,斷事司,斷事、副斷事、吏目各一人。掌中都守御防護之事。中都即朱元璋故鄉臨濠(今安徽鳳陽)。統鳳陽、鳳陽中、鳳陽右、皇陵、留守左、留守中、長淮、懷遠等八,護衛皇陵。

詞語分解

  • 中都的解釋 .京都。《史記·平準書》:“漕轉 山東 粟,以給中都官。” 司馬貞 索隱:“中都,猶都內也。”《宋書·索虜傳》:“使中都有鳴鸞之響,荒餘懷來蘇之德。” 宋 王安石 《乞制置三司條例》:“遠方有倍蓰之
  • 守司的解釋 .職責,職守。《荀子·君道》:“而人主之守司,遠者天下,近者境內,不可不略知也。” 梁啟雄 釋:“守司,猶職責也。”.監守。《韓非子·三守》:“至於守司囹圄、禁制刑罰,人臣擅之,此謂刑劫。”《鬼谷子·

歷史官職推薦:樞密院直學士

官名。五代後唐莊宗同光元年由崇政院直學士直崇政院改名,選有改術文學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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