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太府寺事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北宋前期置,為太府寺長官,以兩制或帶職朝官充任。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復以太府卿為太府寺長官,遂罷。


官名。宋初太府卿與少卿都是寄祿官,以判太府寺事一人,同判太府寺事一人為正副長官。前者以兩制或帶職朝官充任,後者以京朝官充任。元豐改制,始以卿與少卿為寺的正副長官。

歷史官職推薦:都牧令

官名。北魏置。掌牲畜的牧養事務,屬都牧尚書。《魏書·高湖傳》: “高道拜都牧令。遷鎮南將軍、相州刺史。”孝文帝太和—改制罷。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判太府寺事歷史

相關歷史

判太府寺事_判太府寺事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