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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事章京

官名。清朝外奏事處之職官,亦稱 “奏事官”。額設六人,其中內務府司員兼充四人,各部院司員派充二人。掌傳遞外廷章奏。

奏事章京字典分解

奏事的解釋 (1).向皇帝陳述事情。《史記·汲鄭列傳》:“上嘗坐武帳中, 黯 前奏事。”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謬誤》:“ 黃宗旦 晚年病目,每奏事,先具奏目,成誦於口。

章京的解釋 [high-ranking official in Qing Dynasty] 官名。清代軍機處及總理衙門辦理文書的官員軍機章京。——清

順便了解:奏定進士館章程【歷史知識】

《奏定學堂章程》的組成部分。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頒布。規定:設進士館,令新進士用翰林部屬中書者入館學習有實用的新學,明徹中外大局,並於法律、交涉、學校、理財、農、工、商、兵八項政事,皆能知其大要為目的。並對所設課程、考試入學規則、學習年限等均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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